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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娘的种田手札》正文 第四十一章 交给我们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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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师一般右手的关节都会比左手粗,因为常常用右手拿刀和颠勺。

    而且一般肌肉都会比较发达,青筋也多,琳娘虽然没有看到他的小臂,也能从他的手关节上断定他是一名厨师。

    不过琳娘也不担心,毕竟自己准备的糕点在全金镇是没有卖的。更何况厨子炒菜行,做糕点谁知道你行不行?

    “嗯,不错,”六子拿起一块红色的看了看,颜色但是很通透,比市面上用洋红点出来的颜色要好看。

    而且还是用平时的蔬菜瓜果染成的颜色,这倒是个好噱头。

    还未入口就能闻到一阵清香,入口之后有一点酸,到随之就被红豆陷的甜味给盖住了。

    酸酸甜甜的很是可口,且多吃了几口也没有腻的感觉。

    又拿了绿色的一块,这和红色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绿色的更像是青草蔬菜的味道,更加的清新,吃起来也更加对他的胃口。

    黄色的就又一种怪味道了,六子也还可以接受,胡萝卜这种东西就是喜欢的人觉得很好吃,不喜欢的人觉得超级难吃。

    “不错,口感很好。”六子吃完从怀里掏出来一块手帕擦了擦嘴,又将手指擦干净。

    要不是那帕子只是一块干净的白棉布琳娘都要以为这是哪家姑娘送给他的了。

    “咳,”六子见琳娘这样看着他稍微有点不自在,“咱们去找少爷吧。”

    常孟先正在院子里逗着金豆子和狗蛋两人玩呢。

    他手里端着一个瓷碗,手抬到肩膀的地方,金豆子和狗蛋抓着他的衣服一蹦一跳的想要够到那瓷碗。

    “哎,够不着吧,再蹦高一点就够到啦。”

    “常孟先,你干什么呢。”琳娘的身高比之常孟先可以说是矮了,只到他肩膀的地方。

    常孟先见三人端着盘子过来也就顺势把瓷碗给了琳娘。

    “他们两个一个劲的喂鱼,你看那鱼吃的都飘起来了,再喂下去我们今天就能吃烤鱼了。”

    “吃就吃,反正这鱼也不值钱。”

    “哼!”

    “小少爷,来尝一下这糕点吧。”金大福怕琳娘真的把常孟先惹毛了赶忙端着手里的盘子过来。

    “唔,还可以,只是不太好看,显得不精巧。”他一只手拿着一只糕点。

    琳娘看他那个样子给了他一个白眼,拿了两块给金豆子和狗蛋。

    两个小孩子慢条斯理的啃着,比常孟先好了一百倍。

    “做小点,换个漂亮的模具不就行了。”

    “这是个办法。”常孟先把嘴里的糕点吃完又问六子。

    “你都学会了吗?”

    六子点点头,“都学会了。”

    琳娘和金大福下了一跳,刚刚在厨房琳娘可是什么都没有给六子说。做糕点的时候也没有停顿,他怎么就学会了?

    “常孟先,这是怎么回事?”

    “哦,忘了给你说了,六子是我们家管家的小儿子,他从小就对做饭感兴趣,而且特别有天赋,什么东西都是一看就会。”

    常孟先得意洋洋的炫耀,六子听他这样说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感觉。

    看这样子八成是从小被人夸的习惯了。

    “哦,那行,没有什么事了我们就回去了。”这一上午折腾的。说是来看店铺装修的怎么样,人家觉得自己装的非常好,压根不听你说的啥。

    说过来教厨子做糕点,得,人家这位可是更厉害,哪里用得着琳娘教呢?恐怕人家闭着眼睛都能看的见。

    “行,我让人送你们回去。”常孟先转过头吩咐人去给琳娘他们准备马车。

    “等一下,”金大福搓了搓手,不好意思的说,“小少爷,你这店里用的蔬菜之类的能不能交给我们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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