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出狱
推荐阅读: 邪王嗜宠:神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妖孽修真弃少 我寄人间 从今天起当首富 宠妻入骨:神秘老公有点坏 重生之再铸青春 超级修真弃少 修复师 万古第一神 我在坟场画皮十五年 裂天空骑 武神主宰 神医萌宝 重生南非当警察 神道仙尊 妖夫在上
何墨千出狱那天天空很阴沉,乌云压了一片,比往日都低,s市的十二月又冷又干燥,冻得人嗓子眼疼。她在狱中呆的时间长了,当年的东西早不知去了哪,身无分文,只穿了一件薄衬衫,嘴唇发白,最后是狱警见她可怜,给了她一件冬衣几百块钱。
“出去之后找个工作,从前的事都忘了吧。”狱警拍拍她的肩膀劝诫。
何墨千淡然道:“哪有什么从前,我早忘了。”她脊梁骨挺得笔直,说话时哈出一口白汽,狱警给她的衣服搭在臂弯里,眼睛直视前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狱警送走过很多囚犯,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一个何墨千也不算稀奇。
“总之出去了就好好做人,别再进来了。”她叹口气,转身回去。监狱里不止一个何墨千,要忙的事还多着呢。
何墨千正式踏出监狱大门,脚踩着坚硬的水泥地,分外的不真实,真的出来了?
没人回答她,于是她只好自问自答,真的出来了。
她当年来时是被押过来的,在里头呆了十年,第一次见到这地方正门长什么样,全自动的伸缩门,她不知外面世界的变化,只觉得这门先进得很。
一阵冷风刮过,何墨千打了个抖,终于感受到了寒意,穿上狱警给她的羽绒服,随手耙了两下头发,长度不到五公分的短发,没什么发型可言,拨弄头发纯粹是习惯性动作。
剪了十年的短发,终于能把头发再续起来了,真不容易。
何墨千想起自己从前还有一头长发的时候,有个人最喜欢她的头发,不分场合,只要空出时间,总想把她的头发握在手里把玩。有时何墨千在工作,被骚扰烦了,不耐地把头发从那人手里扯出来,“你自己也有头发,玩你自己的去。”
那人会靠在何墨千的肩头,手里挑着何墨千的一缕头发撒娇,“谁让阿千的头发又长又软,摸起来和丝绸一样滑?”她说话天生带笑,略微上扬的调子,羽毛一样轻轻在何墨千的心头扫过,痒痒的,还有点酥麻。
何墨千故意不理她,她还会跟小狗一样蹭过来闻何墨千的头顶,“阿千,你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香。”
倘若何墨千再不理她,她便要动真格了,手脚并用地挠何墨千的痒痒,两人在办公室里闹成一团,好好一个下午就这么荒废过去。
恍如隔世。
何墨千摇摇头甩掉那些不切实际的记忆,迈着步子向公交车站走去,连温饱都尚未解决,她没时间想那些虚无缥缈的曾经。她没有目的地,随意上了一辆公车,在繁华的市区的某一处站牌随意下了车,然后开始找工作。
在里面吃住全凭安排,出来后当然只能靠自己,什么好好做人都是虚的,找个包吃包住的工作才是当务之急,甚至工资都没所谓了。
s市十年间完全变了个样,数不清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宽敞平整的马路拥挤不堪,何墨千茫然地站在站牌前眼花缭乱,不知身在何处。她是土生土长的s市人,却对这个城市陌生无比,没有一点熟悉的地方。
她正慌乱,车站旁边的酒店门前大大的招聘启事映入眼帘,看上去是一家高档酒楼,经典又低调的巨大黑色招牌,在外面都能看到大堂里干净得发亮的地板,角落里站着专门负责拖地的服务生,每一个客人走过她立刻重新把地板拖得光亮,随时保持酒店最完美的姿态。
何墨千有点怯,她刚从牢里出来,但凡有选择,哪个老板愿意雇佣一个坐过牢的人——哪怕她用本科学历去面试保洁员。试试吧,试试又不会掉块肉。何墨千这样想着,整理好自己的衣裳,对着玻璃左右照了照,确认穿着整齐,才从旋转门旁边的小门进去。
“小姐您好,请问有什么能帮您的么?”西装革履的大堂经理面带微笑地问询。
何墨千许久没跟外面的人打交道,紧张得脸红了一下,嗫嚅道:“我看到你们的招聘信息”
经理了然,依旧笑容得体,“原来是来应聘的,您稍等,我让人带您去面试。”
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女人,穿着干练的黑色西装,棕色的长发打着卷儿披在脑后,随着步子在空气中带起少许弧度。她眉毛上挑,嘴角微扬,从容不迫地走进来,尖利的高跟鞋和光滑的地板发生碰撞,哒哒的声响一下一下敲击在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口上。
经理看清来人,顾不得还在和他说话的何墨千,连忙过去,客客气气对那女人道:“袁小姐,欢迎光临。”脸上的笑快堆起来,和对着何墨千时候的假笑完全不一样。
“张经理,久等了。”女人道。
这个声音让何墨千全身一震,她像被施了定身咒似的定在原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会的,怎么会是她?不可能是她,不可能
何墨千在心里说了一万遍不可能,还是忍不住悄悄地,不惊动任何人地转身窥了那女人一眼,触了电一般又转回去,继而苦笑。
果然是她。
袁英,冤家路窄。
何墨千最后一次见袁英是在十一年前,她在法院的被告席上亲眼见着这人面无表情地听了判决,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没有一点留恋。干净利落地斩断了何墨千最后一点幻想。
之后的十年,再未见过一面。
何墨千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这个人,哪知有些记忆,你以为自己忘记了,其实它已经刻进了骨髓里,再也甩不掉。
“袁小姐客气了,房间已经打扫干净了,您请跟我来。”
张经理的话把走神的何墨千拉回现实,她一个激灵回神,想赶快逃出去,免得和袁英见面互相都尴尬,谁知张经理已经领着袁英从自己面前过去了。
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声音依旧清脆,他们没有一丝停顿地从何墨千身旁经过,袁英经过的空气里,何墨千闻到一阵熟悉的清香。那是袁英从前惯用的香水味,想不到十年了,她的品味一点没变。
何墨千松了口气,接着低着头轻笑,大半张脸隐匿在阴影里。
是她自作多情,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她以为自己是哪根葱?袁英事务繁忙,哪还记得住十年前的一个小角色。何墨千习惯性地挽了一下头发,再说她也早就不是十年前的她了,如今的s市,物非人也非。
“小姐,请问您是来应聘的么?请跟我来。”一位穿着制服的年轻女孩站在何墨千面前,脸上的笑容和大堂经理一模一样。
“不用了,谢谢。”何墨千摇头,步伐慌乱地逃出了装修豪华的酒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真的怕了,不敢再和袁英有丝毫牵扯。
可是今晚该去哪呢?何墨千看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又随便上了一辆开出市区内公共汽车。找个能住的小旅馆先睡一晚,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十年都熬过来了,在外面难道比在里头更难熬么?
袁英和经理一道进了电梯,在电梯门快合上的那一秒,她敏锐地捕捉到大堂里那个轻微,却又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她眼疾手快地伸手卡住电梯门的缝隙,电梯撞上她的手背,又缓缓弹开。袁英踩着高跟鞋飞快地跑出电梯,她身后的张经理惊慌失措,“袁小姐,你的手没事吧?受伤了没有?”
袁英终于跑到了大堂转角,只见一个穿着旧羽绒服的短发女人走了出去,追不追呢?她犹豫了一秒。她错认过无数次那个人,每次见到和那人相似的身影,总是又期待又害怕。
再说了,就算是她又如何,她从前做了那样的事,袁英恨她入骨,她们之间早就再无可能了。
算了吧。袁英停下脚步,看着那个女人消失在人来人往里。
“袁小姐,你的手没事吧?这是怎么了?”张经理追上了袁英,惶恐地擦擦额头上的冷汗。
“没什么,失礼了,抱歉。”袁英道。她面无表情时嘴角也有点上翘的弧度,看起来很像在笑,眼神却是冷的,组合在一起怪异得很,让人敬而远之。
“哪里的话,袁小姐客气了,客气了”张经理比之之前更恭敬,生怕哪点做的不到位惹恼了这位贵宾。干他这一行,接触的人多,还从没见过像袁英这么猜不透的客人。
何墨千随着公共汽车摇摇晃晃,在她从前听过的一处郊区站台下了车。s市变化虽大,好在地名改动不多,何墨千不认识路也能知道自己的大概方位。
她找了个50块钱一晚上的便宜宾馆开了间房,宾馆招牌年久失修,脏兮兮挂在宾馆外墙上。前台只有一个小姑娘,拿着个四方四正的手机捏来捏去,何墨千叫了她好几遍,她才懒洋洋地递给何墨千一张房卡,“五楼左拐,0508。”
手机在何墨千的认知里还是一个小巧的c翻盖的,女孩们最喜欢找根绳子挂脖子上的装饰物,没想到现在做得这么大了,方方正正毫无美感,倒是越做越回去。
床单被褥的霉味是早有心里准备的,厕所也还能接受,何墨千穿着外套躺在床上,寻思着就在这附近找份工作吧,这么偏远的郊区,袁英身娇肉贵,怎么也不至于跑到这来。
“出去之后找个工作,从前的事都忘了吧。”狱警拍拍她的肩膀劝诫。
何墨千淡然道:“哪有什么从前,我早忘了。”她脊梁骨挺得笔直,说话时哈出一口白汽,狱警给她的衣服搭在臂弯里,眼睛直视前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狱警送走过很多囚犯,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一个何墨千也不算稀奇。
“总之出去了就好好做人,别再进来了。”她叹口气,转身回去。监狱里不止一个何墨千,要忙的事还多着呢。
何墨千正式踏出监狱大门,脚踩着坚硬的水泥地,分外的不真实,真的出来了?
没人回答她,于是她只好自问自答,真的出来了。
她当年来时是被押过来的,在里头呆了十年,第一次见到这地方正门长什么样,全自动的伸缩门,她不知外面世界的变化,只觉得这门先进得很。
一阵冷风刮过,何墨千打了个抖,终于感受到了寒意,穿上狱警给她的羽绒服,随手耙了两下头发,长度不到五公分的短发,没什么发型可言,拨弄头发纯粹是习惯性动作。
剪了十年的短发,终于能把头发再续起来了,真不容易。
何墨千想起自己从前还有一头长发的时候,有个人最喜欢她的头发,不分场合,只要空出时间,总想把她的头发握在手里把玩。有时何墨千在工作,被骚扰烦了,不耐地把头发从那人手里扯出来,“你自己也有头发,玩你自己的去。”
那人会靠在何墨千的肩头,手里挑着何墨千的一缕头发撒娇,“谁让阿千的头发又长又软,摸起来和丝绸一样滑?”她说话天生带笑,略微上扬的调子,羽毛一样轻轻在何墨千的心头扫过,痒痒的,还有点酥麻。
何墨千故意不理她,她还会跟小狗一样蹭过来闻何墨千的头顶,“阿千,你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香。”
倘若何墨千再不理她,她便要动真格了,手脚并用地挠何墨千的痒痒,两人在办公室里闹成一团,好好一个下午就这么荒废过去。
恍如隔世。
何墨千摇摇头甩掉那些不切实际的记忆,迈着步子向公交车站走去,连温饱都尚未解决,她没时间想那些虚无缥缈的曾经。她没有目的地,随意上了一辆公车,在繁华的市区的某一处站牌随意下了车,然后开始找工作。
在里面吃住全凭安排,出来后当然只能靠自己,什么好好做人都是虚的,找个包吃包住的工作才是当务之急,甚至工资都没所谓了。
s市十年间完全变了个样,数不清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宽敞平整的马路拥挤不堪,何墨千茫然地站在站牌前眼花缭乱,不知身在何处。她是土生土长的s市人,却对这个城市陌生无比,没有一点熟悉的地方。
她正慌乱,车站旁边的酒店门前大大的招聘启事映入眼帘,看上去是一家高档酒楼,经典又低调的巨大黑色招牌,在外面都能看到大堂里干净得发亮的地板,角落里站着专门负责拖地的服务生,每一个客人走过她立刻重新把地板拖得光亮,随时保持酒店最完美的姿态。
何墨千有点怯,她刚从牢里出来,但凡有选择,哪个老板愿意雇佣一个坐过牢的人——哪怕她用本科学历去面试保洁员。试试吧,试试又不会掉块肉。何墨千这样想着,整理好自己的衣裳,对着玻璃左右照了照,确认穿着整齐,才从旋转门旁边的小门进去。
“小姐您好,请问有什么能帮您的么?”西装革履的大堂经理面带微笑地问询。
何墨千许久没跟外面的人打交道,紧张得脸红了一下,嗫嚅道:“我看到你们的招聘信息”
经理了然,依旧笑容得体,“原来是来应聘的,您稍等,我让人带您去面试。”
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女人,穿着干练的黑色西装,棕色的长发打着卷儿披在脑后,随着步子在空气中带起少许弧度。她眉毛上挑,嘴角微扬,从容不迫地走进来,尖利的高跟鞋和光滑的地板发生碰撞,哒哒的声响一下一下敲击在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口上。
经理看清来人,顾不得还在和他说话的何墨千,连忙过去,客客气气对那女人道:“袁小姐,欢迎光临。”脸上的笑快堆起来,和对着何墨千时候的假笑完全不一样。
“张经理,久等了。”女人道。
这个声音让何墨千全身一震,她像被施了定身咒似的定在原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会的,怎么会是她?不可能是她,不可能
何墨千在心里说了一万遍不可能,还是忍不住悄悄地,不惊动任何人地转身窥了那女人一眼,触了电一般又转回去,继而苦笑。
果然是她。
袁英,冤家路窄。
何墨千最后一次见袁英是在十一年前,她在法院的被告席上亲眼见着这人面无表情地听了判决,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没有一点留恋。干净利落地斩断了何墨千最后一点幻想。
之后的十年,再未见过一面。
何墨千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这个人,哪知有些记忆,你以为自己忘记了,其实它已经刻进了骨髓里,再也甩不掉。
“袁小姐客气了,房间已经打扫干净了,您请跟我来。”
张经理的话把走神的何墨千拉回现实,她一个激灵回神,想赶快逃出去,免得和袁英见面互相都尴尬,谁知张经理已经领着袁英从自己面前过去了。
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声音依旧清脆,他们没有一丝停顿地从何墨千身旁经过,袁英经过的空气里,何墨千闻到一阵熟悉的清香。那是袁英从前惯用的香水味,想不到十年了,她的品味一点没变。
何墨千松了口气,接着低着头轻笑,大半张脸隐匿在阴影里。
是她自作多情,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她以为自己是哪根葱?袁英事务繁忙,哪还记得住十年前的一个小角色。何墨千习惯性地挽了一下头发,再说她也早就不是十年前的她了,如今的s市,物非人也非。
“小姐,请问您是来应聘的么?请跟我来。”一位穿着制服的年轻女孩站在何墨千面前,脸上的笑容和大堂经理一模一样。
“不用了,谢谢。”何墨千摇头,步伐慌乱地逃出了装修豪华的酒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真的怕了,不敢再和袁英有丝毫牵扯。
可是今晚该去哪呢?何墨千看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又随便上了一辆开出市区内公共汽车。找个能住的小旅馆先睡一晚,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十年都熬过来了,在外面难道比在里头更难熬么?
袁英和经理一道进了电梯,在电梯门快合上的那一秒,她敏锐地捕捉到大堂里那个轻微,却又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她眼疾手快地伸手卡住电梯门的缝隙,电梯撞上她的手背,又缓缓弹开。袁英踩着高跟鞋飞快地跑出电梯,她身后的张经理惊慌失措,“袁小姐,你的手没事吧?受伤了没有?”
袁英终于跑到了大堂转角,只见一个穿着旧羽绒服的短发女人走了出去,追不追呢?她犹豫了一秒。她错认过无数次那个人,每次见到和那人相似的身影,总是又期待又害怕。
再说了,就算是她又如何,她从前做了那样的事,袁英恨她入骨,她们之间早就再无可能了。
算了吧。袁英停下脚步,看着那个女人消失在人来人往里。
“袁小姐,你的手没事吧?这是怎么了?”张经理追上了袁英,惶恐地擦擦额头上的冷汗。
“没什么,失礼了,抱歉。”袁英道。她面无表情时嘴角也有点上翘的弧度,看起来很像在笑,眼神却是冷的,组合在一起怪异得很,让人敬而远之。
“哪里的话,袁小姐客气了,客气了”张经理比之之前更恭敬,生怕哪点做的不到位惹恼了这位贵宾。干他这一行,接触的人多,还从没见过像袁英这么猜不透的客人。
何墨千随着公共汽车摇摇晃晃,在她从前听过的一处郊区站台下了车。s市变化虽大,好在地名改动不多,何墨千不认识路也能知道自己的大概方位。
她找了个50块钱一晚上的便宜宾馆开了间房,宾馆招牌年久失修,脏兮兮挂在宾馆外墙上。前台只有一个小姑娘,拿着个四方四正的手机捏来捏去,何墨千叫了她好几遍,她才懒洋洋地递给何墨千一张房卡,“五楼左拐,0508。”
手机在何墨千的认知里还是一个小巧的c翻盖的,女孩们最喜欢找根绳子挂脖子上的装饰物,没想到现在做得这么大了,方方正正毫无美感,倒是越做越回去。
床单被褥的霉味是早有心里准备的,厕所也还能接受,何墨千穿着外套躺在床上,寻思着就在这附近找份工作吧,这么偏远的郊区,袁英身娇肉贵,怎么也不至于跑到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