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9章 蔷薇小镇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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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察德没有去教室,他如以往那样躺在钟楼里,望着云层中的太阳,阳光散在他那俊秀的面容上,并不刺眼,反而有些温暖。
李察德很享受这种时刻,因为血族的体温是冰冷的。
血族的世界是弱肉强食的,在蔷薇小镇过惯了悠闲且和平的生活的血族,已经不适合回到欧洲的故土。
尤其是那些地位低下的奴隶,被其他血族称之为“废物”,这些血族生来虚弱,畏惧阳光,并不比人类强大多少,他们在欧洲依旧饱受歧视,只能躲在阴影中生活,但是在蔷薇小镇里,他们却能够沐浴在阳光下。
当李察德的父亲乔纳森莫里斯带着精锐回归欧洲时,蔷薇小镇也吸纳了不少在苏格兰地区被遗弃的“废物”,如今在蔷薇小镇里的血族,强大的并不多,这里基本已被他的父亲当作了后方。
与z国政/府签署秘密协议的,是李察德的曾祖父,如今,莫里斯家族与人类之间已成了互惠互利的关系。
今天,李察德突然感到有些烦恼,从前的他,是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他也从不参与家族事务,现在,他却为这些事情感到烦恼,也渐渐地理解了曾祖父当年的苦心。
不过,李察德并没有去深究他在意的原因,如果他发现了,他之所以开始在意这些事,都是因为那个少女被卷进事件中的话,说不定,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总之,他开始在意一些事情了。
而且,像现在这样的悠闲的校园生活,事实上,也挺美好,不是吗?
————
野狼从城堡回到家后,整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一般。
他开始查阅先祖留下来的古书和手卷,上面记载的文字都是繁体,字句都是文言文,晦涩难明。
连续研究了好几天,野狼才勉强地看懂了接近六成,都怪当年不懂事,不好好学习呀!
在城堡时,野狼曾说过他的先祖是一名将军,这并没有错,然而,李察德说他是流民的后代,也未尝不可。
因为第一个带领族人来到蔷薇小镇的贺兰家族的领袖,是一名被流放的将军!
当年,威廉莫里斯和他麾下的血族,来到蔷薇小镇这个不毛之地,虽然通过东方巫医的药液,血族解决了能够在白昼出没的问题,但是食物的来源,依旧是个难题。
要知道,当时的蔷薇小镇本无人烟,而血族是以血液为食的,所以,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些在欧洲过惯了贵族生活的血族,竟沦落到要食用动物血液维生的地步。
不过,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有一支人类的队伍,闯进了这个有吸血鬼居住的地区。
当见到那支几百人的浩浩荡荡的队伍,许久不曾吸过人血的血族几乎红了双眼,再加上莫里斯家族已经买下了这里的土地,有两个血族擅自地向这支队伍出手,原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可是那两个血族并没有想到,这支人类的队伍里的大部分都不是普通人,而是久经沙场c英勇善战的军人!
这支队伍的首领贺兰轩(即野狼的先祖),是名震一时的将军,曾为朝廷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后来因被奸臣陷害,获罪流放,他带着自己的旧部和族人一路流浪,处处遭人白眼和驱逐,直到他们来到蔷薇小镇!
那两个轻敌的血族的下场可想而知,他们非但没有成功捕获食物,反被割下了头颅!
对于东方的人类来说,血族是他们前所未见的,以血为生的异类,自然被当作魔鬼。而对于在这里扎根生活的血族而言,这群闯进属于他们的领域的人类才是入侵者,于是人类与血族之间无可避免地开始了一场战争。
抵达东方的血族人数本就不多,还一下就牺牲了两名,于是,威廉莫里斯下令发动了全部精锐,贺兰家族一方虽然骁勇,然而他们对血族这种生物一无所知,战况完全呈一边倒,血族获得了最初的胜利。
但是,常年领军的贺兰轩也是一个厉害人物,他善用兵法,人类数量较多,他研制出一套利用骑兵围剿血族的阵法(也就是后来野狼用机车代替马匹的阵法)。
战争持续了整整两个月,双方均有人员伤亡,从表面上看人类这边的伤亡更为惨重,但是血族本就数量稀少,同伴对他们而言是极其珍贵的。对于为了躲避西方战场,避免家族精锐的损失,才来到东方的莫里斯家族来说,这完全违背了初衷。
然而,血族和人类该如何在这片土地上共存呢?
有个血族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她就是威廉莫里斯的夫人,巫医的女儿!
李察德很享受这种时刻,因为血族的体温是冰冷的。
血族的世界是弱肉强食的,在蔷薇小镇过惯了悠闲且和平的生活的血族,已经不适合回到欧洲的故土。
尤其是那些地位低下的奴隶,被其他血族称之为“废物”,这些血族生来虚弱,畏惧阳光,并不比人类强大多少,他们在欧洲依旧饱受歧视,只能躲在阴影中生活,但是在蔷薇小镇里,他们却能够沐浴在阳光下。
当李察德的父亲乔纳森莫里斯带着精锐回归欧洲时,蔷薇小镇也吸纳了不少在苏格兰地区被遗弃的“废物”,如今在蔷薇小镇里的血族,强大的并不多,这里基本已被他的父亲当作了后方。
与z国政/府签署秘密协议的,是李察德的曾祖父,如今,莫里斯家族与人类之间已成了互惠互利的关系。
今天,李察德突然感到有些烦恼,从前的他,是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他也从不参与家族事务,现在,他却为这些事情感到烦恼,也渐渐地理解了曾祖父当年的苦心。
不过,李察德并没有去深究他在意的原因,如果他发现了,他之所以开始在意这些事,都是因为那个少女被卷进事件中的话,说不定,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总之,他开始在意一些事情了。
而且,像现在这样的悠闲的校园生活,事实上,也挺美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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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从城堡回到家后,整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一般。
他开始查阅先祖留下来的古书和手卷,上面记载的文字都是繁体,字句都是文言文,晦涩难明。
连续研究了好几天,野狼才勉强地看懂了接近六成,都怪当年不懂事,不好好学习呀!
在城堡时,野狼曾说过他的先祖是一名将军,这并没有错,然而,李察德说他是流民的后代,也未尝不可。
因为第一个带领族人来到蔷薇小镇的贺兰家族的领袖,是一名被流放的将军!
当年,威廉莫里斯和他麾下的血族,来到蔷薇小镇这个不毛之地,虽然通过东方巫医的药液,血族解决了能够在白昼出没的问题,但是食物的来源,依旧是个难题。
要知道,当时的蔷薇小镇本无人烟,而血族是以血液为食的,所以,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些在欧洲过惯了贵族生活的血族,竟沦落到要食用动物血液维生的地步。
不过,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有一支人类的队伍,闯进了这个有吸血鬼居住的地区。
当见到那支几百人的浩浩荡荡的队伍,许久不曾吸过人血的血族几乎红了双眼,再加上莫里斯家族已经买下了这里的土地,有两个血族擅自地向这支队伍出手,原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可是那两个血族并没有想到,这支人类的队伍里的大部分都不是普通人,而是久经沙场c英勇善战的军人!
这支队伍的首领贺兰轩(即野狼的先祖),是名震一时的将军,曾为朝廷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后来因被奸臣陷害,获罪流放,他带着自己的旧部和族人一路流浪,处处遭人白眼和驱逐,直到他们来到蔷薇小镇!
那两个轻敌的血族的下场可想而知,他们非但没有成功捕获食物,反被割下了头颅!
对于东方的人类来说,血族是他们前所未见的,以血为生的异类,自然被当作魔鬼。而对于在这里扎根生活的血族而言,这群闯进属于他们的领域的人类才是入侵者,于是人类与血族之间无可避免地开始了一场战争。
抵达东方的血族人数本就不多,还一下就牺牲了两名,于是,威廉莫里斯下令发动了全部精锐,贺兰家族一方虽然骁勇,然而他们对血族这种生物一无所知,战况完全呈一边倒,血族获得了最初的胜利。
但是,常年领军的贺兰轩也是一个厉害人物,他善用兵法,人类数量较多,他研制出一套利用骑兵围剿血族的阵法(也就是后来野狼用机车代替马匹的阵法)。
战争持续了整整两个月,双方均有人员伤亡,从表面上看人类这边的伤亡更为惨重,但是血族本就数量稀少,同伴对他们而言是极其珍贵的。对于为了躲避西方战场,避免家族精锐的损失,才来到东方的莫里斯家族来说,这完全违背了初衷。
然而,血族和人类该如何在这片土地上共存呢?
有个血族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她就是威廉莫里斯的夫人,巫医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