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6.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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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铃声响的时候,蒋迟淮刚洗过澡从浴室出来,这个点能来敲门找他的,大概就只有住在隔壁的路遥。
蒋迟淮走到门边,看到可视猫眼里的人时,他眉心微蹙,还真没想到是霍远周。霍远周穿着家居服,神色有丝狼狈。
重点是,他手里还提着行李箱。
所以,这是被赶了出来?
搁在平时,蒋迟淮是不会给他开门的,但既然吵架了,他就不能把霍远周再逼回路遥身边,那是傻子才会干的事。
他拉开门,双手环胸,戏谑的看着霍远周,但没说话。
霍远周一点也不跟他客气,提着行李箱,一手用力拨开他,挤进了房内。
蒋迟淮愿意收留他不假,但不代表霍远周可以如此目中无人,他这种粗鲁无礼的行为跟鸠占鹊巢有何区别?
他冷哼一声:“霍远周,你拿着箱子,是准备入室抢劫呢!”
霍远周把行李箱放下,抬眸看他:“抢劫?抢你什么?钱?色?”
蒋迟淮已经有预感,霍远周接下来的话一定特嘲讽。
果不其然,霍远周低低笑了一声,而后掏出烟,没点,就是放在指尖来回轻捻着,他漫不经心的表情:“比钱,我比你多。比色,我还是比你多。你说你有什么是我能看上的?你大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睡觉去。”
蒋迟淮轻笑一声:“原来不要脸的人长你这样!怎么,被遥遥扫地出门了?”
霍远周也没隐瞒:“大哥大嫂过来了。”
蒋迟淮心道,来得真是时候。既然不是跟路遥吵架,他就不想收留霍远周。
他倚在玄关处,似笑非笑的说,“我这里不是收容所,没有多余的床给你住。”
霍远周盯着他看了片刻,唇角一勾:“我不介意睡你的床。”
蒋迟淮按按眉心,“霍远周,你发贱犯骚的样子,路遥知道吗?”
霍远周不答反问:“我养了你两年,给你洗衣服做饭的,旁人也不知道吧?”
蒋迟淮:“”这是他这辈子唯一的软肋,往事不堪回首。
霍远周指指酒柜,“给我倒杯红酒。”他直接提着行李箱去了客房。
他颐指气使的样子,让蒋迟淮非常不爽,他使劲揉揉太阳穴,骂了句粗话,最后还是走到酒柜前,挑了瓶红酒打开。
从小到大,他唯一能隐忍的人大概就只有霍远周一人。所以霍远周当初把他买给路遥的那个包的钱转给他,他就只能收着。
在路遥家调戏他时,他忍着。
明明没有驾照,还故意玩他,他照单全收。
不是他脾气有多好,是曾经在他人生最低谷,最黑暗的那两年里,霍远周算是支撑他一路前行的精神动力。
霍远周大他七岁,他们在纽约遇到。
那年他二十岁,读大四,毕业前申请到了全奖去美国某常青藤大学留学的机会,本来挺羡煞旁人的一件事,可留学从事金融跟父亲蒋慕平的初衷完全相悖。
因此引发了一场家庭大战。
按照父亲的意思,他毕业后是要走上仕途的。
可他不感兴趣。
到底是年轻气盛,买过机票后,兜里才揣着几千块钱,他也赶去闯荡纽约。
蒋慕平断了他一切的经济来源,硬是逼着他回国,但他就是没妥协。
他对自己的要求过高,加之课业繁重,除了学习睡觉时间,他每周有大概十六个小时的打工时间,可这两百多美金,远不足以支付他每个月的房租c生活费。
后来的日子过的可想而知。
他和霍远周就是那个时候遇到的。
他到自助取款机取钱,看着已经不足的金额,一筹莫展,但该死的虚荣心使得他不想跟家里人低头。
恰好,霍远周也去取钱。
就这么遇上了。
因为路教授的关系,他们之间算是认识,也只是认识而已,没有任何交情。可异国他乡的,在走投无路时,能遇上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是欣然安慰的。
自那之后,他就随着霍远周住进了纽约最脏乱的一个贫民窟,没有经历过的人,大概永远都想不到那里有多乱,多脏。
那几年里,那片贫民区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地区,没有之一。它是罪孽的源泉,混乱c肮脏。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没有横尸街头,是有多幸运。
不管怎样,他总算有了栖息之地,可以继续他的学业。
在去纽约前,他算是娇生惯养的,什么都不会做,因为霍远周比他大七岁,更像一个哥哥般去照顾他。
有学期他选修了二十四学分的专业课,忙的连打工的时间都没有,霍远周承担了他的全部生活费,有时还会给他洗衣服。
那两年里,他们外表看上去光鲜亮丽,其实过得穷困潦倒,却也是他人生里最宝贵的两年。
霍远周在他们那间破烂不堪的房间里贴上好多张纸质打印出来的座右铭,虽然十多年过去,但他依旧能倒背如流。
他虽然和霍远周同吃住,但他们几乎没什么交流,他话本来就不多,霍远周亦是,两个沉默寡言的人,在一起的结果就是空气都快被凝结。
他们脾气性格习惯都不一样,可有一点却是如此相同,审美。
对路遥的审美。
在那些黑暗看不到边际,看不到希望的日子里,路遥是他们浮躁不安的心中唯一的一片净土。
那些日子里,他们偶尔也会聊天,聊的最多的就是路遥,她的好,她的坏,他们都会聊。直到有天,他们都心照不宣的不再提起她。
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爱着同一个女孩。
再后来,蒋慕平看他心意已决,也不再管他,蒋母心疼他,一次性给他汇了好多钱,相当于把前两年的都补上。
他便到离学校近的公寓去住,而霍远周因为生意上的起色,也搬离了那里,再见面是在三年后的某赌场
“你就拿这酒招待我?”
霍远周的声音把蒋迟淮回忆的思绪打断,蒋迟淮回神,表情即刻恢复了平日里的淡漠疏离,“就这酒给你喝了都可惜!”
霍远周晃着高脚杯里的红酒,而后轻轻抿了一口,眸光一直专注看着杯里的红酒,问蒋迟淮:“真打算跟江东廷一起玩?”
“有钱不赚我傻?”
霍远周似笑非笑,说的很直白:“我回国建药厂就是为了打压收购江东廷的公司。”
蒋迟淮的手指有下没下的敲着吧台面,“跟我有关系吗?”
霍远周:“我怕会伤到无辜。”
蒋迟淮冷嗤了一声:“你还得有那个本事能伤到。”
霍远周微微仰头,把杯底的红酒一饮而尽,拇指擦擦嘴角的酒渍,他说:“友情提醒的责任我已经尽到。”
喝完酒,霍远周就回了卧室。
偌大的客厅瞬间又安静下来,针落可听。
而此刻,隔壁路遥的公寓里。
路妈妈把行李箱放下后,脱掉外套就去了厨房,先拉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都是最近日期的,琉璃台上还摆放了好多种水果。
零食水果都有,就不会饿着,路妈妈这才放心。
路过餐厅看到餐桌上的打包盒时,她眉头一皱:“遥遥,这外卖是你吃的?”在蒋迟淮家里吃了那么多,她还能吃得下去?
路遥一怔,糟糕,怎么把外卖盒忘记扔进垃圾桶里,她连连点头:“对啊,是我吃的,我正好开车路过那家,蒋迟淮也喜欢吃,所以我就打包一份,跟他一人一半分了吃。”
说完后,路遥在心里念了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呀,蒋迟淮,你大人有大量哈。
路妈妈也没多想,就把打包盒扔进垃圾桶,又拿了抹布把桌子擦干净,看似漫不经心的问路遥:“你跟迟淮处的好像好不错嘛。”
“还行,他比较照顾我。”
路妈妈笑了笑,没再细问,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应该会有结果,恋情这东西,不能步步紧逼,说多了反而适得其反。
路妈妈把厨房餐厅收拾了一番后,说白天开会累了,就去洗澡准备睡觉,而老路晚上喝了点酒,这会儿已经在床上倒头大睡。
路遥回到自己的卧室后,就给霍远周发了信息:
霍远周很快回过来:
路遥嘴角不由翘起来,但又想到一件事,
霍远周看到那个表情符号后,感觉整个人都不是太好。
蒋迟淮走到门边,看到可视猫眼里的人时,他眉心微蹙,还真没想到是霍远周。霍远周穿着家居服,神色有丝狼狈。
重点是,他手里还提着行李箱。
所以,这是被赶了出来?
搁在平时,蒋迟淮是不会给他开门的,但既然吵架了,他就不能把霍远周再逼回路遥身边,那是傻子才会干的事。
他拉开门,双手环胸,戏谑的看着霍远周,但没说话。
霍远周一点也不跟他客气,提着行李箱,一手用力拨开他,挤进了房内。
蒋迟淮愿意收留他不假,但不代表霍远周可以如此目中无人,他这种粗鲁无礼的行为跟鸠占鹊巢有何区别?
他冷哼一声:“霍远周,你拿着箱子,是准备入室抢劫呢!”
霍远周把行李箱放下,抬眸看他:“抢劫?抢你什么?钱?色?”
蒋迟淮已经有预感,霍远周接下来的话一定特嘲讽。
果不其然,霍远周低低笑了一声,而后掏出烟,没点,就是放在指尖来回轻捻着,他漫不经心的表情:“比钱,我比你多。比色,我还是比你多。你说你有什么是我能看上的?你大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睡觉去。”
蒋迟淮轻笑一声:“原来不要脸的人长你这样!怎么,被遥遥扫地出门了?”
霍远周也没隐瞒:“大哥大嫂过来了。”
蒋迟淮心道,来得真是时候。既然不是跟路遥吵架,他就不想收留霍远周。
他倚在玄关处,似笑非笑的说,“我这里不是收容所,没有多余的床给你住。”
霍远周盯着他看了片刻,唇角一勾:“我不介意睡你的床。”
蒋迟淮按按眉心,“霍远周,你发贱犯骚的样子,路遥知道吗?”
霍远周不答反问:“我养了你两年,给你洗衣服做饭的,旁人也不知道吧?”
蒋迟淮:“”这是他这辈子唯一的软肋,往事不堪回首。
霍远周指指酒柜,“给我倒杯红酒。”他直接提着行李箱去了客房。
他颐指气使的样子,让蒋迟淮非常不爽,他使劲揉揉太阳穴,骂了句粗话,最后还是走到酒柜前,挑了瓶红酒打开。
从小到大,他唯一能隐忍的人大概就只有霍远周一人。所以霍远周当初把他买给路遥的那个包的钱转给他,他就只能收着。
在路遥家调戏他时,他忍着。
明明没有驾照,还故意玩他,他照单全收。
不是他脾气有多好,是曾经在他人生最低谷,最黑暗的那两年里,霍远周算是支撑他一路前行的精神动力。
霍远周大他七岁,他们在纽约遇到。
那年他二十岁,读大四,毕业前申请到了全奖去美国某常青藤大学留学的机会,本来挺羡煞旁人的一件事,可留学从事金融跟父亲蒋慕平的初衷完全相悖。
因此引发了一场家庭大战。
按照父亲的意思,他毕业后是要走上仕途的。
可他不感兴趣。
到底是年轻气盛,买过机票后,兜里才揣着几千块钱,他也赶去闯荡纽约。
蒋慕平断了他一切的经济来源,硬是逼着他回国,但他就是没妥协。
他对自己的要求过高,加之课业繁重,除了学习睡觉时间,他每周有大概十六个小时的打工时间,可这两百多美金,远不足以支付他每个月的房租c生活费。
后来的日子过的可想而知。
他和霍远周就是那个时候遇到的。
他到自助取款机取钱,看着已经不足的金额,一筹莫展,但该死的虚荣心使得他不想跟家里人低头。
恰好,霍远周也去取钱。
就这么遇上了。
因为路教授的关系,他们之间算是认识,也只是认识而已,没有任何交情。可异国他乡的,在走投无路时,能遇上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是欣然安慰的。
自那之后,他就随着霍远周住进了纽约最脏乱的一个贫民窟,没有经历过的人,大概永远都想不到那里有多乱,多脏。
那几年里,那片贫民区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地区,没有之一。它是罪孽的源泉,混乱c肮脏。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没有横尸街头,是有多幸运。
不管怎样,他总算有了栖息之地,可以继续他的学业。
在去纽约前,他算是娇生惯养的,什么都不会做,因为霍远周比他大七岁,更像一个哥哥般去照顾他。
有学期他选修了二十四学分的专业课,忙的连打工的时间都没有,霍远周承担了他的全部生活费,有时还会给他洗衣服。
那两年里,他们外表看上去光鲜亮丽,其实过得穷困潦倒,却也是他人生里最宝贵的两年。
霍远周在他们那间破烂不堪的房间里贴上好多张纸质打印出来的座右铭,虽然十多年过去,但他依旧能倒背如流。
他虽然和霍远周同吃住,但他们几乎没什么交流,他话本来就不多,霍远周亦是,两个沉默寡言的人,在一起的结果就是空气都快被凝结。
他们脾气性格习惯都不一样,可有一点却是如此相同,审美。
对路遥的审美。
在那些黑暗看不到边际,看不到希望的日子里,路遥是他们浮躁不安的心中唯一的一片净土。
那些日子里,他们偶尔也会聊天,聊的最多的就是路遥,她的好,她的坏,他们都会聊。直到有天,他们都心照不宣的不再提起她。
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爱着同一个女孩。
再后来,蒋慕平看他心意已决,也不再管他,蒋母心疼他,一次性给他汇了好多钱,相当于把前两年的都补上。
他便到离学校近的公寓去住,而霍远周因为生意上的起色,也搬离了那里,再见面是在三年后的某赌场
“你就拿这酒招待我?”
霍远周的声音把蒋迟淮回忆的思绪打断,蒋迟淮回神,表情即刻恢复了平日里的淡漠疏离,“就这酒给你喝了都可惜!”
霍远周晃着高脚杯里的红酒,而后轻轻抿了一口,眸光一直专注看着杯里的红酒,问蒋迟淮:“真打算跟江东廷一起玩?”
“有钱不赚我傻?”
霍远周似笑非笑,说的很直白:“我回国建药厂就是为了打压收购江东廷的公司。”
蒋迟淮的手指有下没下的敲着吧台面,“跟我有关系吗?”
霍远周:“我怕会伤到无辜。”
蒋迟淮冷嗤了一声:“你还得有那个本事能伤到。”
霍远周微微仰头,把杯底的红酒一饮而尽,拇指擦擦嘴角的酒渍,他说:“友情提醒的责任我已经尽到。”
喝完酒,霍远周就回了卧室。
偌大的客厅瞬间又安静下来,针落可听。
而此刻,隔壁路遥的公寓里。
路妈妈把行李箱放下后,脱掉外套就去了厨房,先拉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都是最近日期的,琉璃台上还摆放了好多种水果。
零食水果都有,就不会饿着,路妈妈这才放心。
路过餐厅看到餐桌上的打包盒时,她眉头一皱:“遥遥,这外卖是你吃的?”在蒋迟淮家里吃了那么多,她还能吃得下去?
路遥一怔,糟糕,怎么把外卖盒忘记扔进垃圾桶里,她连连点头:“对啊,是我吃的,我正好开车路过那家,蒋迟淮也喜欢吃,所以我就打包一份,跟他一人一半分了吃。”
说完后,路遥在心里念了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呀,蒋迟淮,你大人有大量哈。
路妈妈也没多想,就把打包盒扔进垃圾桶,又拿了抹布把桌子擦干净,看似漫不经心的问路遥:“你跟迟淮处的好像好不错嘛。”
“还行,他比较照顾我。”
路妈妈笑了笑,没再细问,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应该会有结果,恋情这东西,不能步步紧逼,说多了反而适得其反。
路妈妈把厨房餐厅收拾了一番后,说白天开会累了,就去洗澡准备睡觉,而老路晚上喝了点酒,这会儿已经在床上倒头大睡。
路遥回到自己的卧室后,就给霍远周发了信息:
霍远周很快回过来:
路遥嘴角不由翘起来,但又想到一件事,
霍远周看到那个表情符号后,感觉整个人都不是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