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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6.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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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的手稿第二十六部分

    从楼梯上滑下去。

    在他没有接近我的时候,我冲向了楼梯,骑在扶手上。滑下去的一瞬间我面对越来越近的地面感到头晕目眩,心脏像是要从胸腔里面鼓动出来,气流在耳边飞速流动。我担心我会控制不住,从扶手上摔下去,可是我没有。也幸亏那些灯油发挥了作用,我竟然根本没有注意到扶手上有一些陈旧的凸起木料。

    我滑下楼的时候,小狐丸就拎着刀冲上楼了。在此我要讲讲三日月:他并不像是一般人那样在楼梯口等我,而是自顾自地在餐厅里洗碗。当我疲惫地走进餐厅的时候他刚好将最后一个碗摆在碗柜里。

    “欢迎回来。”他说。

    “您生我气啦?”我问。

    “哎,这个嘛我相信您会平安无事地回来的,所以才在这里洗碗啊,生气的问题嘛虽然很多人表面上说‘我不会生气’实际上他快要气爆了呢。至于我?这怎么说呢?我明天出战回来,还要给您洗那条被灯油弄脏的长裤,这样一来原本要做给您的绣活又要延误啦,牛仔裤很难洗的。”他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一些话,就不再说了。

    我至今也没有想出那天他到底是不是在生气,或者是出于单纯的信任,才放任我去阁楼,而他自己在楼下洗碗的。小狐丸回来的时候拎了两小团风肉,那肉是暗红的,像是剥光了皮的画眉。他一边吃,一边对我们说封印又加固了一遍,龟甲贞宗不会跑出来了。

    “这是什么肉?”我问。

    “风腌田鼠。”他说,“就算您是主公,您也别跟我抢,除了油豆腐,我最爱吃的就是这个。”

    “我当然不会抢啦。”

    我有点无奈:他把我当什么人?

    我所见到的小狐丸从某种层面上来讲更像是狐狸:很有礼貌,文武双全,能诗善画,只是爱吃田鼠和鸟儿,而且要吃生食,熟食并不喜欢,他嘴巴又特馋,一定要吃肉不可。我有几次发现他在厨房里,叼着一只还没有断气的小鸭子的脖子,血从嘴角流下来,在看到我的时候两眼不是平常的红色而是绿油油的,像两盏不停闪烁的鬼灯笼。

    “我原来是不馋的。”他说,“没办法,太想要吃东西了。如果我吃不到田鼠,蚯蚓,新鲜的鸡鸭,我就会发疯的。”

    “要不要吃油豆腐?”我那时候问了他这样一个问题。

    这下他为难地思考了片刻,才回答我说,“还是活物好。田鼠做风干肉,活的蚯蚓,蝗虫也非常好吃,吃的时候你能感觉它在你嘴里动。”

    “前任审神者没给您吃过东西吗?”

    虽然我的问题很不礼貌,但这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疑惑。小狐丸就又回忆起来,最后他蹲在地上,开始将鸭毛一把一把地往下撕,同时告诉了我:

    “不想她,头疼。”

    我就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内看着他把那只拔了毛的鸭子连撕带啃,连皮带骨吃得精光。他连煮锅都不用。他不仅仅去偷吃别人养的鸡鸭,有时候他也换换口味,吃竹鼠什么的,他在本丸里的竹林里放养了一些竹鼠做储备粮,听说竹鼠肉质细嫩,味道鲜美,但我并不想要料理那种东西。

    那天晚上我将自己的球鞋刷洗干净,三日月就拿去补它了,他有一个檀木做的小箱子,小箱子里面是针线包,布块,锥子,胶水等零碎家用的东西。有些东西已经很古老了,古老到它的气味与檀木小箱的幽香混为一体,让人不自觉地想出很多事情。

    看着他做这种事情我感到有点过意不去:现在我的手头逐渐宽裕,能够买一双更好的球鞋,也不至于让他补我的这一双破球鞋了。我就将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他并没有同意我买新鞋的要求:

    “可以买一双备用,但旧鞋子没有彻底穿坏之前,就不要穿新鞋了。”

    之后,他将眼睛半闭上,抑扬顿挫地背起书来:“当今之主,其为衣服,则与此异矣。冬则轻暖,夏则轻清,皆以具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锦绣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女工做文采,男工做刻镂,以为身服,此非云意暖之情也。单财劳力,毕归之于无用也,以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

    也许我不理解他是如何想的,明明我买衣服用不着他的半文钱。他所经历的东西和我所经历的东西基本上有着相当的差距。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并不算富有,所以会提倡简朴的风气。但是,放在现在未免有点奇怪。好在他不知道用了什么,将球鞋的破洞缝补得一点也看不出来。

    “也许我应该对您讲一下龟甲贞宗的事情。”他说,“您了解了他,对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说,“当他看到我的时候,我有点害怕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会这么急切地要求别人用酷刑对待他。”

    “受虐者无敌。”他说。

    “这怎样讲?”

    “他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审神者身上的黑暗和邪恶的一面,之后令审神者失格。”他说,“和今剑那种报复性的滥交是不一样的。因为今剑身上有抗争的心态在,龟甲贞宗却完全不会抗争,相反的,别人打他越狠,甚至把他碎掉,他就越高兴呢。”

    “也就是说”我突然想起了孤儿院的一些师兄师姐在某些地下俱乐部打工的事情,“他热衷于性虐待,而且是受虐的那一方,对吗?”

    “对,而且他是完全不挑型的。”他说,“只要是主人,能打他,捆绑他,用鞭子抽他,他就很高兴。”

    “那么他是怎样疯掉的?”

    我想要写他,写这个人的故事,用我市井小民的视角,去写一个带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性嗜好的生物的故事,而非审神者与神的故事。

    “前任被带走之后,没有主人虐待他,他就疯了,捧着绳子四处找前任。“他说,“我们只好将他锁在阁楼上。现在您来了,您打他也必定是下不去手的,是不是?”

    他估计得没错,至少我是下不去手的——他至少也算我的半个同胞呀。

    “龟甲贞宗的故事很复杂,您需要练笔才能写好,我这里有一个大院的素材故事。”他说,“义辉公有兴趣的话,不妨听听。”

    “什么故事?”

    “有这么一个大院,住着许多户或者疯或者傻或者普通的人家。”他说,“一号房是这样的,主人是勋贵子弟,却天生是个连寒暖饥饱都不知道的白痴。他的警卫员是个身高八尺,皮肤不白,笑容爽朗的关西汉子,不过大家不知道他之前到底是做什么的,只知道这个汉子竟然会化妆和易容。”

    我就继续听他讲下去。他这个开头真是诱人,让我想起了晋惠帝和嵇侍中。

    “但是关西大汉头脑也有点毛病,他自称懂得蚂蚁说什么,爱跟花盆下面的蚂蚁说话,有时候还会烧一壶开水浇蚂蚁,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你不浇,蚂蚁也不会爬到他家主子身上去。他家主子狂躁的时候,他就开始开低音喇叭放摇滚乐,摇滚乐能让他们都安静一点。虽然他家主子听不懂放的是什么,低音喇叭的声音很大,有时候放的是英语,有时候放的是粤语。警卫员说他自己最爱听的歌是bey一nd的《俾面派对》和jay的《蛇舞》,谁也不去探究这个关西汉子为什么喜欢听这两首歌,因为完全没有意义。”

    “二号房住的是一个单身母亲,从很小的时候她就开始流水般地换男人,现在已经是一群孩子的母亲了,对于孩子,她也从不看顾,任由他们乱跑。好在孩子们都顺利地长大了,长得很健壮。三号房和二号房是对门。”

    “三号房里住的男人据说是二号房单身太太的情夫之一,事实上谁也没看出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大家并不关心这件事情。那个男人是个学贯中西的教授,生得花红柳绿,风流极了,他在外面有私生子,到底有多少私生子没人知道。只不过在他回国之后的某一年,他有个私生子也从国外来了,教授对人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还叹气,说原本是有兄弟两个的,现在只剩一个了。”

    “五号房里住的是一个几乎不出家门的诗人,那个人为了找灵感,会将自己泡进自己家的大鱼缸里睡觉,那鱼缸很久没有换水,生了许多虫子,五号房主也不在乎,他说只要他从鱼缸里站起来,水就会打死很多虫子,姑且这样相信吧。实话说,虽然大家提起他的时候用的是男性的代词,可是他到底是男是女,人们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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