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明月不归沉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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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明月不归沉碧海。
那个将自己拖住,住在大漠里的小酒馆很多年的老板娘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呢?胡铁花望了望天边的月色,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他们提起这个女人,总是说“她拖住了胡铁花”,可是胡铁花后来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拖住了她呢?一个女人一生之中能有多少个这样的别人口中的“许多年”?回头再一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辜负了呢?
胡铁花没有告诉叶且歌的是,这个沙漠边陲的小酒馆,就是那个他住了很多年的小酒馆。他走了之后不久,这里就遭了一次马贼,整个酒馆里的人都没有生还的。而如今的这个,是另一个寡居的女子将之盘下来,重新又开起来的。
故事的结局偏向残忍,对于这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还是留给她一点美好的畅想才好。胡铁花摇摇晃晃的往自己的房间里走,一边走还一边絮絮叨叨的喃喃自语:“问君悔不悔,问君悔不悔?故人不相问,纵悔说与谁?”
若时光倒流,再回到他的挚友请他帮忙的那一日,胡铁花依旧会选择跟他的朋友走。所以,他不后悔,只是心中还是会有愧怍和遗憾罢了。
叶且歌的酒量还需要锻炼,和胡铁花一道喝得晕晕乎乎的,这一夜,她睡得出奇的好。临睡之前,她还在心里默默的盘算着时间,算算日子,大概,这个月她送到京城给阿九的信很快就应当到了,月初就寄出去的给哥哥的信,也该到了吧。
和宫九动辄十来页的回信相比,叶孤城每次给叶且歌的回信总是简短许多。他很少将白云城中的烦心事说给妹妹听,却会反复叮嘱她凡事小心,注意安全,有事就联系白云城的暗桩,不要强撑。
言语虽短,可是叶且歌却同样觉得很窝心。曾几何时,她年少游历江湖,往家中传语报平安的时候,师父也会写下寥寥数语,如斯叮嘱。
那道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入梦而来,叶且歌在客栈有些坚硬却干净的床榻上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声“师父”。少女的醉颜迷蒙,小小的身子埋进了被窝里,就连睡姿都显得幼小无辜。
而她的那句喃喃,最终被夜风吹散,成为她心底酒后才敢提起的心事。
第二天清早,叶且歌起床的时候,脸上的醉态已经完全褪去,她利落的翻身洗漱,丝毫没有受到醉宿的影响。借着铜盆中的清水,叶且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外表,发觉只是两颊还有些没有褪去的薄红,暗觉总归不算失态。于是她提了自己的两柄剑,往楼下走去。
大厅之中依旧没有几个人,老板娘和几个伙计正在用早膳。见到叶且歌下来,老板娘非常殷勤的给她盛了一碗胡辣汤,对于宿醉之后的人来说,这一碗热气腾腾的羹汤非常酸辣开胃。
和叶且歌之前喝过的任何一种胡辣汤都不同,老板娘炖的这一碗里放了切碎的羊肚,用厚重的香料一起煨得酥烂,临出锅前才撒上胡椒粉和香醋,一口下去,能将人逼出一身的热汗,却又通体舒畅。
叶且歌低头喝汤,老板娘又递给她满满一盘蜜油果子。这是面粉和鸡蛋混合之后油炸,上桌之前淋上蜜糖的一种面点,沙漠里生活的人都将它当做是主食。因为重油重糖,吃了顶饱又易于携带保存,所以近乎是沙漠之中的必需品。
对叶且歌来说,虽然她前世生活在口味偏甜的西子湖畔,今生又成长在水果都能入菜的南海,可是这样的蜜油果子对于她,的确是太甜了。仿佛才刚度过自己生不如死的换牙期没多久,叶且歌还是很爱惜自己的一口白牙的,所以对于那一口都能甜掉牙的主食,她只是浅尝辄止。
举目四望,不见昨天的那位胡大哥的身影。叶且歌不由对老板娘问道:“姐姐,胡大哥呢?”
老板娘嚼着一块果子,颇为随意的道:“这人起得早,这会儿许或是出去练拳吧?小公子今日要去做什么?需不需要奴家陪你啊?”
叶且歌凝心细听,果然听见门外的风声之中夹杂着些微脚步声和衣袂摩擦之声,微微一笑,叶且歌道:“不敢劳烦姐姐,今日在下要去城中的铁矿转一转,一会儿还烦请姐姐给指条路才好。”
一个如此俊俏的小公子认认真真的拜托着一件小事,老板娘咯咯一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当即,她饭也不吃了,丢下手中的筷子,到柜台后寻了纸笔,将去那新开采出来的铁矿的路线细细给叶且歌画了出来。
叶且歌连连道谢,结束了自己的早饭之后,便拿着这张老板娘画的地图,背着自己的两柄剑出去了。
精铁矿之所以珍贵,是因为这种铁矿之中的杂质较少,比较容易煅烧。所以每每有精铁矿出世,便会引起诸多锻造之人的关注。然而叶且歌也明白,好煅烧的铁矿并非就是能够锻造出好的兵器,具体如何,她还需要细细看过之后再说。
叶且歌此次是为了给自己和兄长铸剑,那么铁矿适合与否,便是重中之重了。作为锻造术能够得到藏剑山庄大庄主的肯定的叶且歌,她自然是明白自己此次是有空手而归的可能的。
不过,哪怕是真的全然不适合,有这一路的所见所得,也已经足够了。
本着这样良好的心态,叶且歌按着老板娘给的地图,走了大约小半个晌午,终于到了那个心开采的铁矿的入口。
走到了这座铁矿的边缘,叶且歌才恍然明白这里的铁矿没有流通出去的原因了整个产矿区域都被人重兵把守了起来,开采出来矿石也仿佛全部要运往同一个地方。整座铁矿,俨然已经有了主人,而主人并不希望旁人过来分一杯羹。
叶且歌在铁矿的外围站了一会儿,细心的观察着那些守铁矿的私兵。他们穿着统一的酱色布衣,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赘述的地方。只是,铁矿周遭插着的大旗上,西方魔教这四个字带着毫不掩饰的张狂。
西方魔教。
叶且歌静静的注视着这四个字,忆起这是阿九给她讲过的,盘踞在大漠之中的最大势力。这个西方魔教世代蹲据沙漠,从不涉足中原。本是历史悠久的门派,历经沧桑之后也曾经暗淡,不过在这一任教主玉罗刹上位之后,西方魔教的势力迅速扩张,吞并了周遭的很多小势力,如今已经俨然是沙漠的真正霸主了。
环顾一周,叶且歌发现,这些看守的教众武功并不高,她一招风来吴山就能扫倒一大片。可是她自幼出身藏剑山庄,君子如风四个字是已经被浸润进骨髓里的,让叶且歌做那些强盗行径,巧取豪夺旁人的东西,那她真的还是做不出来。
正在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道黑影急速的从她身边划过。那个人的轻功极为俊俏,速度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快。
饶是以叶且歌的眼力,也没有看清来人的动作。只有他与她擦身的那一瞬间,那道黑色身影身上散发出来的浅浅的铁腥气却又明明白白的告诉叶且歌此人是习剑之人。
而且,那时一柄杀过人的剑。即是和叶且歌熟悉的铁的腥凉相比,那剑上的血腥气已经淡到虚无。可是在叶且歌这样的锻造行家面前,哪怕是惊鸿一瞥,一柄剑的前世今生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道黑影的功夫很俊,速度也够快,可是那毕竟是被重兵层层把守的地方,不多时候,叶且歌便听见了里面刀刃相向的声音,而后,便是那黑衣人有些仓皇的背影。幸而,那些守矿人驱逐的意味大于追杀,在确定那黑衣人已经被赶走之后,他们便没有再继续追下去了。
仿若看了一场闹剧,叶且歌摇头轻笑,顺着地上还没有被黄沙覆盖的浅浅血迹,一路往哪黑衣人逃跑的方向而去。
血迹没有多远便断了,不过饶是这样,还是被叶且歌找到了那个躲在沙窝里喘息着的黑衣之人。
那个人没有戴面巾,只穿了一件在白天就变得很显眼的黑衣,拎着剑就闯入了西方魔教那样的大门派把守的地方,叶且歌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该赞他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该嘲弄他太过托大,险些将自己都折进去呢?
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这两种对待方式或许都不甚合适。
所以,叶且歌放重了脚步,走到了那个沙窝旁。稍稍站定,叶且歌扬声道:“这位这位壮士,需要帮忙么?”
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人的“壮举”,此刻叶且歌觉得,壮士二字才最为适合他。出于这种心理,叶且歌便将那个黑影称之为壮士了。
沙窝里的人听见了脚步声的时候便已经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陷入了戒备的状态。而如今叶且歌走到了他暂时休息藏身的沙窝旁边,叶且歌甚至能够听见他拔剑的时候剑身和剑柄的细碎声响。
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再继续向前。见那黑影半天也不回话,她想了想,便将手中的伤药扔进了洞中,而后道:“那我把药给你了,你自己看着用吧。”
而后,叶且歌转身便要走。
却不想,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十四五岁少年,踉跄着从那个沙窝里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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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将自己拖住,住在大漠里的小酒馆很多年的老板娘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呢?胡铁花望了望天边的月色,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他们提起这个女人,总是说“她拖住了胡铁花”,可是胡铁花后来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拖住了她呢?一个女人一生之中能有多少个这样的别人口中的“许多年”?回头再一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辜负了呢?
胡铁花没有告诉叶且歌的是,这个沙漠边陲的小酒馆,就是那个他住了很多年的小酒馆。他走了之后不久,这里就遭了一次马贼,整个酒馆里的人都没有生还的。而如今的这个,是另一个寡居的女子将之盘下来,重新又开起来的。
故事的结局偏向残忍,对于这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还是留给她一点美好的畅想才好。胡铁花摇摇晃晃的往自己的房间里走,一边走还一边絮絮叨叨的喃喃自语:“问君悔不悔,问君悔不悔?故人不相问,纵悔说与谁?”
若时光倒流,再回到他的挚友请他帮忙的那一日,胡铁花依旧会选择跟他的朋友走。所以,他不后悔,只是心中还是会有愧怍和遗憾罢了。
叶且歌的酒量还需要锻炼,和胡铁花一道喝得晕晕乎乎的,这一夜,她睡得出奇的好。临睡之前,她还在心里默默的盘算着时间,算算日子,大概,这个月她送到京城给阿九的信很快就应当到了,月初就寄出去的给哥哥的信,也该到了吧。
和宫九动辄十来页的回信相比,叶孤城每次给叶且歌的回信总是简短许多。他很少将白云城中的烦心事说给妹妹听,却会反复叮嘱她凡事小心,注意安全,有事就联系白云城的暗桩,不要强撑。
言语虽短,可是叶且歌却同样觉得很窝心。曾几何时,她年少游历江湖,往家中传语报平安的时候,师父也会写下寥寥数语,如斯叮嘱。
那道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入梦而来,叶且歌在客栈有些坚硬却干净的床榻上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声“师父”。少女的醉颜迷蒙,小小的身子埋进了被窝里,就连睡姿都显得幼小无辜。
而她的那句喃喃,最终被夜风吹散,成为她心底酒后才敢提起的心事。
第二天清早,叶且歌起床的时候,脸上的醉态已经完全褪去,她利落的翻身洗漱,丝毫没有受到醉宿的影响。借着铜盆中的清水,叶且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外表,发觉只是两颊还有些没有褪去的薄红,暗觉总归不算失态。于是她提了自己的两柄剑,往楼下走去。
大厅之中依旧没有几个人,老板娘和几个伙计正在用早膳。见到叶且歌下来,老板娘非常殷勤的给她盛了一碗胡辣汤,对于宿醉之后的人来说,这一碗热气腾腾的羹汤非常酸辣开胃。
和叶且歌之前喝过的任何一种胡辣汤都不同,老板娘炖的这一碗里放了切碎的羊肚,用厚重的香料一起煨得酥烂,临出锅前才撒上胡椒粉和香醋,一口下去,能将人逼出一身的热汗,却又通体舒畅。
叶且歌低头喝汤,老板娘又递给她满满一盘蜜油果子。这是面粉和鸡蛋混合之后油炸,上桌之前淋上蜜糖的一种面点,沙漠里生活的人都将它当做是主食。因为重油重糖,吃了顶饱又易于携带保存,所以近乎是沙漠之中的必需品。
对叶且歌来说,虽然她前世生活在口味偏甜的西子湖畔,今生又成长在水果都能入菜的南海,可是这样的蜜油果子对于她,的确是太甜了。仿佛才刚度过自己生不如死的换牙期没多久,叶且歌还是很爱惜自己的一口白牙的,所以对于那一口都能甜掉牙的主食,她只是浅尝辄止。
举目四望,不见昨天的那位胡大哥的身影。叶且歌不由对老板娘问道:“姐姐,胡大哥呢?”
老板娘嚼着一块果子,颇为随意的道:“这人起得早,这会儿许或是出去练拳吧?小公子今日要去做什么?需不需要奴家陪你啊?”
叶且歌凝心细听,果然听见门外的风声之中夹杂着些微脚步声和衣袂摩擦之声,微微一笑,叶且歌道:“不敢劳烦姐姐,今日在下要去城中的铁矿转一转,一会儿还烦请姐姐给指条路才好。”
一个如此俊俏的小公子认认真真的拜托着一件小事,老板娘咯咯一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当即,她饭也不吃了,丢下手中的筷子,到柜台后寻了纸笔,将去那新开采出来的铁矿的路线细细给叶且歌画了出来。
叶且歌连连道谢,结束了自己的早饭之后,便拿着这张老板娘画的地图,背着自己的两柄剑出去了。
精铁矿之所以珍贵,是因为这种铁矿之中的杂质较少,比较容易煅烧。所以每每有精铁矿出世,便会引起诸多锻造之人的关注。然而叶且歌也明白,好煅烧的铁矿并非就是能够锻造出好的兵器,具体如何,她还需要细细看过之后再说。
叶且歌此次是为了给自己和兄长铸剑,那么铁矿适合与否,便是重中之重了。作为锻造术能够得到藏剑山庄大庄主的肯定的叶且歌,她自然是明白自己此次是有空手而归的可能的。
不过,哪怕是真的全然不适合,有这一路的所见所得,也已经足够了。
本着这样良好的心态,叶且歌按着老板娘给的地图,走了大约小半个晌午,终于到了那个心开采的铁矿的入口。
走到了这座铁矿的边缘,叶且歌才恍然明白这里的铁矿没有流通出去的原因了整个产矿区域都被人重兵把守了起来,开采出来矿石也仿佛全部要运往同一个地方。整座铁矿,俨然已经有了主人,而主人并不希望旁人过来分一杯羹。
叶且歌在铁矿的外围站了一会儿,细心的观察着那些守铁矿的私兵。他们穿着统一的酱色布衣,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赘述的地方。只是,铁矿周遭插着的大旗上,西方魔教这四个字带着毫不掩饰的张狂。
西方魔教。
叶且歌静静的注视着这四个字,忆起这是阿九给她讲过的,盘踞在大漠之中的最大势力。这个西方魔教世代蹲据沙漠,从不涉足中原。本是历史悠久的门派,历经沧桑之后也曾经暗淡,不过在这一任教主玉罗刹上位之后,西方魔教的势力迅速扩张,吞并了周遭的很多小势力,如今已经俨然是沙漠的真正霸主了。
环顾一周,叶且歌发现,这些看守的教众武功并不高,她一招风来吴山就能扫倒一大片。可是她自幼出身藏剑山庄,君子如风四个字是已经被浸润进骨髓里的,让叶且歌做那些强盗行径,巧取豪夺旁人的东西,那她真的还是做不出来。
正在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道黑影急速的从她身边划过。那个人的轻功极为俊俏,速度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快。
饶是以叶且歌的眼力,也没有看清来人的动作。只有他与她擦身的那一瞬间,那道黑色身影身上散发出来的浅浅的铁腥气却又明明白白的告诉叶且歌此人是习剑之人。
而且,那时一柄杀过人的剑。即是和叶且歌熟悉的铁的腥凉相比,那剑上的血腥气已经淡到虚无。可是在叶且歌这样的锻造行家面前,哪怕是惊鸿一瞥,一柄剑的前世今生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道黑影的功夫很俊,速度也够快,可是那毕竟是被重兵层层把守的地方,不多时候,叶且歌便听见了里面刀刃相向的声音,而后,便是那黑衣人有些仓皇的背影。幸而,那些守矿人驱逐的意味大于追杀,在确定那黑衣人已经被赶走之后,他们便没有再继续追下去了。
仿若看了一场闹剧,叶且歌摇头轻笑,顺着地上还没有被黄沙覆盖的浅浅血迹,一路往哪黑衣人逃跑的方向而去。
血迹没有多远便断了,不过饶是这样,还是被叶且歌找到了那个躲在沙窝里喘息着的黑衣之人。
那个人没有戴面巾,只穿了一件在白天就变得很显眼的黑衣,拎着剑就闯入了西方魔教那样的大门派把守的地方,叶且歌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该赞他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该嘲弄他太过托大,险些将自己都折进去呢?
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这两种对待方式或许都不甚合适。
所以,叶且歌放重了脚步,走到了那个沙窝旁。稍稍站定,叶且歌扬声道:“这位这位壮士,需要帮忙么?”
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人的“壮举”,此刻叶且歌觉得,壮士二字才最为适合他。出于这种心理,叶且歌便将那个黑影称之为壮士了。
沙窝里的人听见了脚步声的时候便已经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陷入了戒备的状态。而如今叶且歌走到了他暂时休息藏身的沙窝旁边,叶且歌甚至能够听见他拔剑的时候剑身和剑柄的细碎声响。
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再继续向前。见那黑影半天也不回话,她想了想,便将手中的伤药扔进了洞中,而后道:“那我把药给你了,你自己看着用吧。”
而后,叶且歌转身便要走。
却不想,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十四五岁少年,踉跄着从那个沙窝里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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