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踏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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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章节名:第二十四章 踏墨</b>
翌日早晨,阳光温暖,刺史府中的院子里种了不少的梨树,此时有清风暗送梨花香。
我眯着双眼,看到阳光斜照进屋子内的毡席上,侧身回头,发现苏珩已经不在了,心里莫名的失落起来。
想了想还是换上了女装,至于那个冷子丽的身份我现在用不到了。我记得尹词曾对我说过的那句话,喜欢上的姑娘再要强也是个女子,若太自立了未免不好。
苏珩,从这一刻起我只是你的妻子,冷青凝,我不再是那个于千军万马中冲锋陷阵的冷子丽。
换了身干净的湖青曲裾,洗漱过后,用了第一顿安稳的早餐。侍凤站在一边,一板一眼的侍候,却不见执箫的身影。
我侧头问侍凤:“怎么一大清早没见到执箫,她去哪儿了?”
说话的时候,执箫已经从外面回来了,她轻轻抖下紫色裙摆上的花瓣,一抬眼看见我时愣了愣。
“主子,您起了啊。”
我应了一声,问她:“这么早出去做什么了?高丽出事了?”
执箫摇摇头,从袖中取出一件物事,我定睛一看,竟是那枚紫玉。
“二殿下说,终归主子是高丽的女儿。”她顿了顿,偷偷觑着我:“若是主子不想带着,那便留着罢,用不上是最好的,若出了意外也好有个救命的主意。”
“那就留着罢。”在执箫转身离开时,我叹息道:“执箫,苏家的探子不比咱们的差以后高丽还是不要插手太多方好。”
执箫身形一顿,半晌吐出清清冷冷的两个字:“遵命。”
其实有时候我能清醒感觉到自己的转变,对于高丽最初的维护,到如今为了苏珩的让步,拉高丽趟浑水,除了影卫的力量我似乎想把所拥有的全都给苏珩,恨不得倾自己的所有去帮助他。
当自己一个人安静下来,也会在想,我这样究竟对不对,我这么做是不是会害了高丽。
愁眉不展好几日,执箫看不过去,宽慰我:“主子,正像您当初所说的那般,乱世之中容不得我们独善其身,咱们尽心尽力帮助姑爷,未必不是替咱们高丽的将来考虑。”
执箫静静地看着我,半晌,皱眉问我:“主子,若有朝一日,高丽和您会选择哪边?”
我微微一愣,心里的酸涩慢慢蔓延开来,抬手打开妆匣,清涟的紫色流转在我的眸光里。
“执箫,现在连你也不确定了么。”我苦涩一笑道:“我会尽最大努力避免这样的情况,若是无法避免我就和高丽共存亡。”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冷景黎在给我讲兵书时,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乱世之中,唯自己可信!
在凉州又耽了半年时间,宁皇因打凉州元气大伤,这半年苟延残喘勉强存活。而苏珩和居于长安的起义兵达成协议,同意他们迁到凉州过安逸的生活。
虽然看似简单又和平的解决了事情,但是我清楚的知道这件事不会这么简单的结束。
这将近十万的起义兵,其中有多少壮丁多少老人暂且不论,单就这么几年他们烧杀抢掠的作为,我实在不能想象他们还能不能回到从前那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里,若是不能,难免还要心生叛乱。
我把想法说给苏珩听时,他长长的叹息了一声:“阿凝,我又何尝不知道这些事情,只是不这么做,我不知道何时才能从凉州出来。”
“阿珩,欲速则不达。”
“我明白。”他伸手揉揉我的头,脸上泛起一丝苦笑:“可是我想你早点过上好日子凉州的气候不好,你在这里住的不习惯啊。”
高丽的气候虽不是四季如春,但是季节分明,没有凉州这么多的风和沙尘,在这边耽了两年多,我患上了经常咳嗽的毛病。
可是这些我都不在乎,我从没有为此感到不舒服,因为苏珩在这里陪着我。
我摇摇头,笑道:“阿珩,我不在乎。”
“傻丫头。”他叹息一笑:“有时候真奇怪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姑娘,想不出究竟是什么样的水土养育出你。”
“高丽是个好地方,即是好奇,有机会你去瞧瞧,我一定好好尽地主之谊。”
“好,我记住了,到时候你可不能反悔。”他笑得温和。
时间过得飞快,我和苏珩之间的关系似乎总是差那么一点,晚上的时候他总是亲昵的抱着我,从不逾越一分。
除了安心接受他给的温暖,我却不能回报些什么,只能一遍遍的在内心对自己借口,是还没准备好的缘故。
这日我在收拾东西,侍凤刚从苏璎那边回来。
“如何?收拾好了?”我一边把衣服叠起来一边问她。
侍凤过来帮我:“苏姑娘那边都收拾好了。”
坐上马车的那一刻,心里一阵恍惚,如今就要到长安去了,这个几千年前的繁华城池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副优雅样子呢。
因为有女眷的缘故,赶路也是慢吞吞的,第二日天空中零星落下小雨来。
吁--
车夫猛地勒住马匹,我重心不稳撞上执箫的后背。
执箫稳住我的身形,然后回身打了帘子,皱眉轻斥道:“怎么回事?”
车外车夫恭声回道:“是个难民。”
我揉着发疼的额头,暗暗瞄了一眼,发现是个蓬头垢面的妇人,还领着个孩子,可怜巴巴的紧。
我摆摆手,吩咐执箫:“别为难她们,给些吃食和银两罢,银两莫给太多,恐遭祸患。”
执箫点头:“主子放心,执箫省得其中利害。”
伸手撩开车帘,眼见细雨已经渐渐停止,空气里满是山茶花的清香,感觉舒适宜人。
在这个车里闷得久了,连腿都不得劲起来,我转头对侍凤说:“侍凤,我记得我有件青蓝色的骑装,你去帮我找来。”
执箫掀帘进来时,我刚刚换好骑装,她愣了愣:“主子是要骑马?”
“嗯,你把入夜”刚想起来,入夜是冷子丽的马,不是我冷青凝的,顿了顿道:“随便牵一匹罢。”
执箫称诺离开,我下了马车。郊野之地,因着刚刚下过雨的缘故,空气清新的沁人心脾。
我看着远处远山连绵,只不一会儿的时间,执箫牵过来一匹白色的高丽马,马蹄处有处黑毛,还挺好看的。
“可有名字?”我看着这马,心里喜欢的很。
执箫笑笑:“请主子赐名。”
我转念想想,便道:“便叫踏墨如何?”
“好名字。”执箫将马鞭交给我,道:“主子,这马是二殿下特地给主子准备的。”
我拉过马缰,刚要上马,旁边一个小兵,脸色发白迟疑问道:“主母,您真要骑这高丽马?属下侍候它时,发现它性子烈的紧,您要不要换一匹温和的?”
我忍住笑意刚要说话,章钰就从后面骑马上来,居高临下对那个小兵戏谑道:“咱们的主母可是高丽的姑娘,骑术比你我可是胜了不止一倍两倍呢。”
“多谢你的提醒。”我对那个小兵道谢,然后转头对章钰挑衅道:“久闻军中章校尉骑术高超,不知今日可有机会讨教一二呢?”
章钰幽怨地看我一眼,不得不应下来:“末将不敢,即是主母请求,末将遵命就是。”
我在高丽生活长大,少说在马背上也打滚了好几年,再加上冷景黎的鞭策,怎么讲也比这个自小在江南长大的臭章鱼要好。可今天我就是想捉弄一下他,在外人看来,我是当家主母,他是苏珩手下的校尉,我是女子他是男子,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他都没理由来拒绝我。
我翻身上马,身形利落,唬得身侧小兵一愣一愣的。
郊外路上,秋风渐起,凉凉的拂过我的双颊,有红叶飘转落于我的衣摆上,转瞬便被马蹄踏于地上。
“章鱼,你的骑术还是这么烂。”我毫不留情的笑话他。
他闻言挑眉不在意道:“我是个文臣,要那么好的骑术没什么用,倒是你,这么多年字还是写得那么烂。”
“喂!你再戳我痛处我就不客气了。”我瞪他,若非我等他,此时他早被我甩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这家伙倒好非得拆穿我的不足,不知道字迹是我的痛脚么!
我开始沮丧起来,忽然想起苏珩也这么说过,说若是有人冒充我给他写信骗人,他一定不会上当,因为没有人会写出我这样的字。
在路上走着的第四日,执箫忽地带回来个说不上好还是不好的消息。
中原宁皇病故雒阳未央殿
彼时我拿着写着消息的竹简,坐在马车的毡席上,心里咯噔一下,直觉告诉我这件事,不太像个好消息。
“这消息是好是坏?”我拿不准注意,问起执箫来。
执箫皱紧秀眉,唇角紧抿没有说话。
侍凤看我两眼,道:“属下觉得这件事还是好的面大。”
“此话怎说。”我问她。
“在侍凤看来这宁皇早晚要死,只有他死了,中原的死水才能变为活水,因为没有人愿意做第一个人。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侍凤都明白,更何况中原那些老狐狸呢。”
侍凤的话不无道理,可现在就算是雒阳被屠城了我们都没法子,因为鞭长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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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早晨,阳光温暖,刺史府中的院子里种了不少的梨树,此时有清风暗送梨花香。
我眯着双眼,看到阳光斜照进屋子内的毡席上,侧身回头,发现苏珩已经不在了,心里莫名的失落起来。
想了想还是换上了女装,至于那个冷子丽的身份我现在用不到了。我记得尹词曾对我说过的那句话,喜欢上的姑娘再要强也是个女子,若太自立了未免不好。
苏珩,从这一刻起我只是你的妻子,冷青凝,我不再是那个于千军万马中冲锋陷阵的冷子丽。
换了身干净的湖青曲裾,洗漱过后,用了第一顿安稳的早餐。侍凤站在一边,一板一眼的侍候,却不见执箫的身影。
我侧头问侍凤:“怎么一大清早没见到执箫,她去哪儿了?”
说话的时候,执箫已经从外面回来了,她轻轻抖下紫色裙摆上的花瓣,一抬眼看见我时愣了愣。
“主子,您起了啊。”
我应了一声,问她:“这么早出去做什么了?高丽出事了?”
执箫摇摇头,从袖中取出一件物事,我定睛一看,竟是那枚紫玉。
“二殿下说,终归主子是高丽的女儿。”她顿了顿,偷偷觑着我:“若是主子不想带着,那便留着罢,用不上是最好的,若出了意外也好有个救命的主意。”
“那就留着罢。”在执箫转身离开时,我叹息道:“执箫,苏家的探子不比咱们的差以后高丽还是不要插手太多方好。”
执箫身形一顿,半晌吐出清清冷冷的两个字:“遵命。”
其实有时候我能清醒感觉到自己的转变,对于高丽最初的维护,到如今为了苏珩的让步,拉高丽趟浑水,除了影卫的力量我似乎想把所拥有的全都给苏珩,恨不得倾自己的所有去帮助他。
当自己一个人安静下来,也会在想,我这样究竟对不对,我这么做是不是会害了高丽。
愁眉不展好几日,执箫看不过去,宽慰我:“主子,正像您当初所说的那般,乱世之中容不得我们独善其身,咱们尽心尽力帮助姑爷,未必不是替咱们高丽的将来考虑。”
执箫静静地看着我,半晌,皱眉问我:“主子,若有朝一日,高丽和您会选择哪边?”
我微微一愣,心里的酸涩慢慢蔓延开来,抬手打开妆匣,清涟的紫色流转在我的眸光里。
“执箫,现在连你也不确定了么。”我苦涩一笑道:“我会尽最大努力避免这样的情况,若是无法避免我就和高丽共存亡。”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冷景黎在给我讲兵书时,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乱世之中,唯自己可信!
在凉州又耽了半年时间,宁皇因打凉州元气大伤,这半年苟延残喘勉强存活。而苏珩和居于长安的起义兵达成协议,同意他们迁到凉州过安逸的生活。
虽然看似简单又和平的解决了事情,但是我清楚的知道这件事不会这么简单的结束。
这将近十万的起义兵,其中有多少壮丁多少老人暂且不论,单就这么几年他们烧杀抢掠的作为,我实在不能想象他们还能不能回到从前那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里,若是不能,难免还要心生叛乱。
我把想法说给苏珩听时,他长长的叹息了一声:“阿凝,我又何尝不知道这些事情,只是不这么做,我不知道何时才能从凉州出来。”
“阿珩,欲速则不达。”
“我明白。”他伸手揉揉我的头,脸上泛起一丝苦笑:“可是我想你早点过上好日子凉州的气候不好,你在这里住的不习惯啊。”
高丽的气候虽不是四季如春,但是季节分明,没有凉州这么多的风和沙尘,在这边耽了两年多,我患上了经常咳嗽的毛病。
可是这些我都不在乎,我从没有为此感到不舒服,因为苏珩在这里陪着我。
我摇摇头,笑道:“阿珩,我不在乎。”
“傻丫头。”他叹息一笑:“有时候真奇怪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姑娘,想不出究竟是什么样的水土养育出你。”
“高丽是个好地方,即是好奇,有机会你去瞧瞧,我一定好好尽地主之谊。”
“好,我记住了,到时候你可不能反悔。”他笑得温和。
时间过得飞快,我和苏珩之间的关系似乎总是差那么一点,晚上的时候他总是亲昵的抱着我,从不逾越一分。
除了安心接受他给的温暖,我却不能回报些什么,只能一遍遍的在内心对自己借口,是还没准备好的缘故。
这日我在收拾东西,侍凤刚从苏璎那边回来。
“如何?收拾好了?”我一边把衣服叠起来一边问她。
侍凤过来帮我:“苏姑娘那边都收拾好了。”
坐上马车的那一刻,心里一阵恍惚,如今就要到长安去了,这个几千年前的繁华城池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副优雅样子呢。
因为有女眷的缘故,赶路也是慢吞吞的,第二日天空中零星落下小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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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箫稳住我的身形,然后回身打了帘子,皱眉轻斥道:“怎么回事?”
车外车夫恭声回道:“是个难民。”
我揉着发疼的额头,暗暗瞄了一眼,发现是个蓬头垢面的妇人,还领着个孩子,可怜巴巴的紧。
我摆摆手,吩咐执箫:“别为难她们,给些吃食和银两罢,银两莫给太多,恐遭祸患。”
执箫点头:“主子放心,执箫省得其中利害。”
伸手撩开车帘,眼见细雨已经渐渐停止,空气里满是山茶花的清香,感觉舒适宜人。
在这个车里闷得久了,连腿都不得劲起来,我转头对侍凤说:“侍凤,我记得我有件青蓝色的骑装,你去帮我找来。”
执箫掀帘进来时,我刚刚换好骑装,她愣了愣:“主子是要骑马?”
“嗯,你把入夜”刚想起来,入夜是冷子丽的马,不是我冷青凝的,顿了顿道:“随便牵一匹罢。”
执箫称诺离开,我下了马车。郊野之地,因着刚刚下过雨的缘故,空气清新的沁人心脾。
我看着远处远山连绵,只不一会儿的时间,执箫牵过来一匹白色的高丽马,马蹄处有处黑毛,还挺好看的。
“可有名字?”我看着这马,心里喜欢的很。
执箫笑笑:“请主子赐名。”
我转念想想,便道:“便叫踏墨如何?”
“好名字。”执箫将马鞭交给我,道:“主子,这马是二殿下特地给主子准备的。”
我拉过马缰,刚要上马,旁边一个小兵,脸色发白迟疑问道:“主母,您真要骑这高丽马?属下侍候它时,发现它性子烈的紧,您要不要换一匹温和的?”
我忍住笑意刚要说话,章钰就从后面骑马上来,居高临下对那个小兵戏谑道:“咱们的主母可是高丽的姑娘,骑术比你我可是胜了不止一倍两倍呢。”
“多谢你的提醒。”我对那个小兵道谢,然后转头对章钰挑衅道:“久闻军中章校尉骑术高超,不知今日可有机会讨教一二呢?”
章钰幽怨地看我一眼,不得不应下来:“末将不敢,即是主母请求,末将遵命就是。”
我在高丽生活长大,少说在马背上也打滚了好几年,再加上冷景黎的鞭策,怎么讲也比这个自小在江南长大的臭章鱼要好。可今天我就是想捉弄一下他,在外人看来,我是当家主母,他是苏珩手下的校尉,我是女子他是男子,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他都没理由来拒绝我。
我翻身上马,身形利落,唬得身侧小兵一愣一愣的。
郊外路上,秋风渐起,凉凉的拂过我的双颊,有红叶飘转落于我的衣摆上,转瞬便被马蹄踏于地上。
“章鱼,你的骑术还是这么烂。”我毫不留情的笑话他。
他闻言挑眉不在意道:“我是个文臣,要那么好的骑术没什么用,倒是你,这么多年字还是写得那么烂。”
“喂!你再戳我痛处我就不客气了。”我瞪他,若非我等他,此时他早被我甩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这家伙倒好非得拆穿我的不足,不知道字迹是我的痛脚么!
我开始沮丧起来,忽然想起苏珩也这么说过,说若是有人冒充我给他写信骗人,他一定不会上当,因为没有人会写出我这样的字。
在路上走着的第四日,执箫忽地带回来个说不上好还是不好的消息。
中原宁皇病故雒阳未央殿
彼时我拿着写着消息的竹简,坐在马车的毡席上,心里咯噔一下,直觉告诉我这件事,不太像个好消息。
“这消息是好是坏?”我拿不准注意,问起执箫来。
执箫皱紧秀眉,唇角紧抿没有说话。
侍凤看我两眼,道:“属下觉得这件事还是好的面大。”
“此话怎说。”我问她。
“在侍凤看来这宁皇早晚要死,只有他死了,中原的死水才能变为活水,因为没有人愿意做第一个人。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侍凤都明白,更何况中原那些老狐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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