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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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手边还有一些可以支配的钱,这件秋衣穿在林苑导师身上一定是好看的,她一贯优雅知性。任笙不断摩挲着柔软的衣料,为着价签上的四位数犹豫不决。
导购小姐笑容满面地劝说道:“这件秋装是刚刚上市的新品,整个瑜城就只有这一件,绝对不需要担心会撞衫的。”
在消费的问题上任笙向来理智,每年双十一双十二这种大型民众剁手活动来袭的时候,室友们都会忙碌得不可开交。祝佳曾哭丧着脸问她,花生你究竟是怎么控制自己不剁手的,快教教我。
其实哪里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呢,无非就是穷着。
回忆令任笙生出几分怅然来,她是那么那么的害怕贫穷,然而矛盾的是,她也那么那么的感谢贫穷,因为除了努力再努力更努力,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摆脱它。
“这件衣服我方便试一下吗?”
任笙猛然回过神来,一位顾客也看中了她手中的秋衣,正迫不及待地跟任笙商量着。
任笙礼貌地回:“抱歉,这件我已经决定买下了。”说着将衣服递到导购小姐手里:“麻烦帮我包起来吧,我去付款。”
因为不是周末,所以这个时间逛商场的人并不太多。那时候穆司城正被顾青茉央着来这里约会,因为是顾家自家开的商场,安保工作总是放心一些的,不必担心会被记者偷拍。自订婚以来,他与顾青茉也总是聚少离多,各自的生活节奏并没有因为这场订婚仪式而改变。
正式的婚礼定在一年之后,顾家特地请了巴黎最有名的婚纱设计团队来瑜城为顾青茉量身定制,也因此顾青茉逛自家商场的频率高了许多,只要一有空闲,她便会来这里考察进度。
那一会儿顾青茉正被设计师捉去试一试腰身尺码,穆司城等在外面,商场里不允许吸烟,他不打算破坏规矩,所以坐电梯去了楼下的吸烟区,也就是出电梯的那一个瞬间,他瞥见了在自己面前一瞬而过的任笙。
那时他还并不知晓她的名字,他只是一眼认出,她就是那日在倾城酒店招聘会场,被他撞碎手机屏幕的女孩。
吸烟区近在咫尺,穆司城却没有朝吸烟区的方向走去,他不远不近地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在款台处刷了卡签了字,然后拿着盖了章的购物小票往回走,路过他的时候,她不经意抬头看了一眼,便又很快将目光收向前方,穆司城便明了,她根本没有认出自己来。
那日在招聘会场,他远远地看见她,一度以为她就是已经多年不见的叶羽,所以他失了神。走近了才发觉,并不是的,她们只是长得有些相像而已,叶羽的左眉上有一道浅浅的疤,他记得清楚。
并不是执着于回忆的人,穆司城大步走向任笙刚刚刷过卡的那个款台,他只是想令自己彻底死心罢了。
也的确令他彻底死了心的,跟收款营业员拿过刚刚签了名字的刷卡记录单,上面娟秀地写着任笙两个字。
穆司城从来都不是喜形于色的人,但眼底一闪而逝的失落情绪却仍旧被负责收款的营业员看进了眼底。
“穆先生,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穆司城回过神来,将记录单交还给营业员,并不怀念那段食不果腹狼狈蝼蚁的生活,更何况向来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期盼什么。
“辛苦了。”说完这一句,穆司城转身大步走向电梯,没再回头。
任笙并不知道有一个人在背后暗自观察自己很久,这件衣服花了她两个多月的生活费,但她并不后悔,人情世故她也是懂的,但对于林苑导师,任笙内心的感激是纯粹的,就像林导师不求回报地替她搭桥那么好的工作一样真挚纯粹,她现在恨不得赶快在这个圈子里做出一番成绩来,让那么好的林导师骄傲一下。
穆司城已经踏进电梯不见踪影,任笙也出了商场大门,背道而驰总是看上去越走越远的,然而这个世界说大也小,小到下一个转角,就说不定遇到命中注定的人。
在任笙眼里,林苑导师就好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上课的时候,她睿智风趣旁征博引,举手投足之间,皆是艺术大家的风范。私下里,她又是安静淡泊的,至今未婚,一个人住在一间布置典雅古朴的公寓里。
任笙原本就是不打算结婚的,也因此并不觉得林导师的生活有什么奇怪之处,倒是大学里的其他老师,并不太与林苑导师走得亲近,而大多数同学,更是将林导师看成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膜拜对象,反而是习性相近的任笙与她很能谈得来。
林导师并不坐班,一般都是上完课就走的,任笙回到t大之后去停车场看了一下,老师的车还停在那里,但任笙并不知道林老师在哪个教学楼上课。任笙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快要下课了,她决定在车旁等候一下,也只过了十几分钟,她看见林苑老师携着几本书朝这边走来,任笙立即迎了上去。
林苑无疑是很爱惜赏识任笙的,所以当任笙将准备好的礼物送给林苑时,她先拎出价签看了一眼,然后便拉住任笙,开车去了那家商场退货。任笙推脱不过,最后只得听话地坐进车子里感动得一塌糊涂,这样好的老师,恐怕今生再不会遇到第二个了罢。
这是任笙第一次坐林苑的车,车内有淡淡的百合香味清浅弥漫,cd正播放着舒缓的轻音乐,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符合林老师的独特气质,任笙甚至有些痴了。
“不如等下退掉衣服,你请我去吃一家美食吧。”开着车的林苑微笑着看向副驾驶中的任笙,愉快地提议道。
“没问题,”任笙也开心地笑了,离开课堂以后,她与林老师之间的相处模式其实更像是忘年交往的朋友:“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最好我们多吃几家,每家都不要吃的太饱。”
“原来你也是个吃货呀,”林老师略惊讶地看了看任笙:“倒一点也不胖,我年轻那会也是怎么吃都不长肉的,现在可不行了。”
“您现在也仍然很苗条啊,”任笙向来实事求是:“我们背地里都称呼您t大孔雀公主。”
林苑忍俊不禁:“是因为我爱打扮?”
任笙立即摇头:“怎么会,是因为我们都觉得您跟跳孔雀舞的杨丽萍老师气质一模一样,都是仙女。”
林苑莞尔:“偷偷告诉你,我连扭秧歌都是同手同脚的,不然我是很乐意去试试那些广场舞的。”
任笙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女神,转而又释然许多:“也对,毕竟您已经那么超凡脱俗了,上天不会让任何人十全十美,”说到这里,任笙一本正经地对林老师说道:“所以我唱歌才会五音不全的。”
林苑老师听了任笙的话之后先是一怔,随即大笑起来,任笙也嘿嘿跟着乐,两个相差二十几岁的人,沟通起来半点代沟也没有,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车子很快就开到了商场,林苑是个很随性的人,才一下车她便伸手拉着任笙轻车熟路地往专柜走,任笙很不好意思地站在一旁看林老师跟导购小姐说明来意,前后买这件衣服也只不过一个多小时而已,更何况那时还有另外一位顾客也看中了这件衣服,所以她才愈发觉得抱歉。
一听是要退货的,导购小姐便不再那么热情了,她说商场有规定的,换货问题在柜台可以直接处理,要是退货的话,就需要去客户服务中心做个登记。
林苑也没说什么,就拉着任笙又去了客户服务中心,任笙心里很过意不去,早知道就不自作主张买这件衣服了,这会儿还要浪费林老师的时间在这里商讨退货。
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先是询问是否有质量问题,而后又问是不是款式不合心意再去其他专柜试试其他服装可不可以,平日里很是随和的林老师这会儿少见的态度坚决不好说话,退掉就可以了。
那位小姐仍然在笑容满面地给她们做思想工作,任笙大抵也猜到退货不同于换货,说不定是要扣员工工资的,她心中一句“林老师,要不您就留着穿吧”即将脱口而出的时候,一个很低沉的男声在身后骤然响起:“什么事?”
那位小姐立即变了变脸色,随即恭敬地道了一声穆先生。
(二)
这是个略耳熟的好听声音,任笙不经意抬起头来向穆司城的方向瞥了一眼,在发现自己并不认识对方之后,又安静地转过脸去。
与任笙刚刚的探望目光不期而遇,那时的穆司城也并没有料想到站在林苑身后的人会是她,想来,也只刚刚分开一个多小时的光景而已,倒是有缘。
林苑在看到来人是穆司城之后,微笑着解释:“没事没事,我要退一件衣服,一个小时前买的。”
穆司城极礼貌地笑着点头,随即看向顾客服务中心的姑娘:“这位是我阿姨,尽快处理好。”
那位小姐忙不迭地自林苑手中拿过那件秋衣,随即在电脑上敲击几下就将钱悉数退还给了林苑。
“青茉也来了吧?”林苑轻声问道。
穆司城只点了下头,随即岔开话题:“阿姨您去哪里,我送您。”他的目光已经有意无意地流向任笙几次,她就只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什么也没有看,又好像什么也没有听,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用了,”林苑再度牵起任笙的手准备就走的:“我开车过来的,你快去忙吧。”
任笙的手机恰好唱起了歌,她掏出手机有些费力地看了屏幕一眼,傅姗姗三个字赫然于屏幕上跳动着,林苑立刻松开手示意她去一旁接听,任笙感激地笑笑,随即转过身去,走到了角落处。
仍然是那部被他撞飞在地碎了屏幕的手机,穆司城看得清楚。
许多年以前,他攒够了钱给叶羽买了一部当时最流行的手机,那时的手机还都没有智能化,跟今天相比,拿在手上揣在兜里都实在厚重。有一回,叶羽下课之后手机被掏了,被掏的时候她是感觉到了的,等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贼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那一天的叶羽仿佛是个无所畏惧的战士,一路追了贼十几条街,边追边高声喊着抓小偷,那个贼大抵也是跑不动了,最后把手机往身后一扔,等叶羽弯身去捡的时候,不见了踪影。
穆司城还记得,那天傍晚他见到叶羽的时候,她哭得简直肝肠寸断,就因为他送的那部手机被小偷摔碎了屏幕。
他看着灰头土脸的她,牛仔裤上还残存着跌倒之后没有来得及拍掉的尘土,他那时候很想数落她一番,手机丢了可以再买,街上车来车往,危机四伏,怎么能一点安全意识也没有。
可是他却听见她断断续续抽抽搭搭地跟他说,对不起,我没保存好你送的礼物。她哭得伤心欲绝,他终究狠不下心再开口苛责,只觉得,满身满心的幸福。
这些年的穆司城已经很刻意地控制自己不去回忆,因为回忆会将他凌迟得体无完肤。如若不是刚刚看到任笙仍然在使用那部被摔碎了屏幕的手机,那一段记忆,便是会一直尘封在他心底了罢。
穆司城的目光再度下意识流向角落里背对着他的任笙,这样看去,连背影都是如此的相似,相似到,有那么一瞬间,令他分不清楚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
“订婚之后你们两个有没有更着急结婚?”林苑开口打破沉默,只这样安静地站着总是有些尴尬的。
穆司城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脸上挂着得体的礼貌笑容,半开玩笑地说道:“急也没有用的,顾大小姐要对我考察透彻。”
林苑也笑,而后意味深长地与他闲谈:“这一辈子能嫁给爱情能迎娶爱情是多幸福的事,可惜很多人并不能懂。”
穆司城没有开口,林苑是顾青茉妈妈林岚的亲生妹妹,他与这位阿姨并不熟稔,但总觉得,她与顾家的每一个人都不太一样,顾家跟林苑的走动并不亲近,穆司城没有兴趣探问这其中的原因,但是,他并不讨厌顾青茉的这位阿姨。
任笙接完电话立即走到林苑身边,十分好笑地对林苑说道:“傅姗姗今天出团碰到她男神,这会儿她已经激动的语无伦次了。”
林苑对傅姗姗是很有印象的,因为每次上课她都会坐在任笙的旁边,就算不听讲也只是一个人趴在桌子上补充睡眠,绝不影响纪律。“男神?”对时下的流行词汇也并不陌生,林苑感兴趣地问道:“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
任笙遗憾摇头,忍俊不禁:“不是呀,这傻姑娘眼光高的离谱,她已经相中江山风向传媒的陆逸恒很多年了。”
林苑立即笑着点头表示赞同:“我们系得有三分之二的姑娘都相中他了吧?”随即林苑忍不住感慨:“我如果有个女儿的话,大概也很希望有那样的女婿。”
穆司城沉默不语,不得不说陆逸恒的对外公关形象塑造堪称完美,等那家伙度假归来,想必又有的跟他吹嘘这一路的艳遇事件了。
“谁知道本质怎么样呢?”任笙忽然冒出一句话来。
“你觉得呢?”穆司城也忽然开口,一双墨色眼眸不见波澜地望住她。
没有想到他会突然接茬,任笙抬眼回话,完全是闲谈的玩笑语气:“我觉得他的情感生活会很丰富,也许他在感情上的人生信条是不到四十不结婚也说不定。”
笑意爬上穆司城的眼角眉梢:“你不如就说他很花心多情?”
任笙立刻很是认真地摇头:“我还是要在这个圈子里混的。”
穆司城笑望着字斟句酌的任笙,熟稔的亲近感觉再度不受控制地汹涌袭来。他甚至就要忍不住开口问她一句认不认识叶羽,手机铃声却不合时宜地骤然响起。
“你快忙吧,我们走了。”林岚微笑挥手,而后跟身边的任笙相偕离去。
顾青茉的电话已经进来一段时间,穆司城接起手机看着林岚与任笙离开的那个方向,若有所思地回:“我在楼下,这就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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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知道任笙即将进佳话传媒实习之后,何岳便改了主意,他决定暂时进佳话上班。在他看来,老何头每次见他非打即骂,倒是杜岷江叔叔一向待他如亲生儿子,所以在杜叔手底下的话,总不会吃什么苦头。
可是!一想到那个狗皮膏药于芷曦他就头大,枉她生得花容月貌,从小到大做起事来全然不会经过大脑的,他已经对她明确说过无数遍“不喜欢你”,然而却一句都没有飘进她大小姐的脑袋里。
好在他有一个对于芷曦死心塌地着魔的兄弟,既然控制不了正面战场,那么他完全可以采取迂回战术——培养支持郑易搞定于芷曦。
在郑易听说于芷曦回国之后,腐朽多年的小心脏终于又重新注入了鲜血。这几天老何头看何岳看得紧,他出门一趟都很费劲,于是见不到何岳的郑易只好没日没夜打了鸡血一般地跟何岳煲电话粥,俩人讨论了两天,得出的第一套方案是先把于芷曦约出来,多多创造郑易跟她在一起的机会。
于是这个光荣的任务就落在了何岳肩上,他负责打电话把于芷曦约到酒吧,剩下的工作,就全都交给郑易完成了。
那时乐颠颠只想着怎么摆脱于芷曦狗皮膏药式纠缠的何岳并不知道,某天的自己会悔得肠子发青,然而每个人的人生都大抵如此罢,最初的自己,往往不甚清楚自己究竟最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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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边还有一些可以支配的钱,这件秋衣穿在林苑导师身上一定是好看的,她一贯优雅知性。任笙不断摩挲着柔软的衣料,为着价签上的四位数犹豫不决。
导购小姐笑容满面地劝说道:“这件秋装是刚刚上市的新品,整个瑜城就只有这一件,绝对不需要担心会撞衫的。”
在消费的问题上任笙向来理智,每年双十一双十二这种大型民众剁手活动来袭的时候,室友们都会忙碌得不可开交。祝佳曾哭丧着脸问她,花生你究竟是怎么控制自己不剁手的,快教教我。
其实哪里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呢,无非就是穷着。
回忆令任笙生出几分怅然来,她是那么那么的害怕贫穷,然而矛盾的是,她也那么那么的感谢贫穷,因为除了努力再努力更努力,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摆脱它。
“这件衣服我方便试一下吗?”
任笙猛然回过神来,一位顾客也看中了她手中的秋衣,正迫不及待地跟任笙商量着。
任笙礼貌地回:“抱歉,这件我已经决定买下了。”说着将衣服递到导购小姐手里:“麻烦帮我包起来吧,我去付款。”
因为不是周末,所以这个时间逛商场的人并不太多。那时候穆司城正被顾青茉央着来这里约会,因为是顾家自家开的商场,安保工作总是放心一些的,不必担心会被记者偷拍。自订婚以来,他与顾青茉也总是聚少离多,各自的生活节奏并没有因为这场订婚仪式而改变。
正式的婚礼定在一年之后,顾家特地请了巴黎最有名的婚纱设计团队来瑜城为顾青茉量身定制,也因此顾青茉逛自家商场的频率高了许多,只要一有空闲,她便会来这里考察进度。
那一会儿顾青茉正被设计师捉去试一试腰身尺码,穆司城等在外面,商场里不允许吸烟,他不打算破坏规矩,所以坐电梯去了楼下的吸烟区,也就是出电梯的那一个瞬间,他瞥见了在自己面前一瞬而过的任笙。
那时他还并不知晓她的名字,他只是一眼认出,她就是那日在倾城酒店招聘会场,被他撞碎手机屏幕的女孩。
吸烟区近在咫尺,穆司城却没有朝吸烟区的方向走去,他不远不近地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在款台处刷了卡签了字,然后拿着盖了章的购物小票往回走,路过他的时候,她不经意抬头看了一眼,便又很快将目光收向前方,穆司城便明了,她根本没有认出自己来。
那日在招聘会场,他远远地看见她,一度以为她就是已经多年不见的叶羽,所以他失了神。走近了才发觉,并不是的,她们只是长得有些相像而已,叶羽的左眉上有一道浅浅的疤,他记得清楚。
并不是执着于回忆的人,穆司城大步走向任笙刚刚刷过卡的那个款台,他只是想令自己彻底死心罢了。
也的确令他彻底死了心的,跟收款营业员拿过刚刚签了名字的刷卡记录单,上面娟秀地写着任笙两个字。
穆司城从来都不是喜形于色的人,但眼底一闪而逝的失落情绪却仍旧被负责收款的营业员看进了眼底。
“穆先生,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穆司城回过神来,将记录单交还给营业员,并不怀念那段食不果腹狼狈蝼蚁的生活,更何况向来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期盼什么。
“辛苦了。”说完这一句,穆司城转身大步走向电梯,没再回头。
任笙并不知道有一个人在背后暗自观察自己很久,这件衣服花了她两个多月的生活费,但她并不后悔,人情世故她也是懂的,但对于林苑导师,任笙内心的感激是纯粹的,就像林导师不求回报地替她搭桥那么好的工作一样真挚纯粹,她现在恨不得赶快在这个圈子里做出一番成绩来,让那么好的林导师骄傲一下。
穆司城已经踏进电梯不见踪影,任笙也出了商场大门,背道而驰总是看上去越走越远的,然而这个世界说大也小,小到下一个转角,就说不定遇到命中注定的人。
在任笙眼里,林苑导师就好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上课的时候,她睿智风趣旁征博引,举手投足之间,皆是艺术大家的风范。私下里,她又是安静淡泊的,至今未婚,一个人住在一间布置典雅古朴的公寓里。
任笙原本就是不打算结婚的,也因此并不觉得林导师的生活有什么奇怪之处,倒是大学里的其他老师,并不太与林苑导师走得亲近,而大多数同学,更是将林导师看成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膜拜对象,反而是习性相近的任笙与她很能谈得来。
林导师并不坐班,一般都是上完课就走的,任笙回到t大之后去停车场看了一下,老师的车还停在那里,但任笙并不知道林老师在哪个教学楼上课。任笙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快要下课了,她决定在车旁等候一下,也只过了十几分钟,她看见林苑老师携着几本书朝这边走来,任笙立即迎了上去。
林苑无疑是很爱惜赏识任笙的,所以当任笙将准备好的礼物送给林苑时,她先拎出价签看了一眼,然后便拉住任笙,开车去了那家商场退货。任笙推脱不过,最后只得听话地坐进车子里感动得一塌糊涂,这样好的老师,恐怕今生再不会遇到第二个了罢。
这是任笙第一次坐林苑的车,车内有淡淡的百合香味清浅弥漫,cd正播放着舒缓的轻音乐,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符合林老师的独特气质,任笙甚至有些痴了。
“不如等下退掉衣服,你请我去吃一家美食吧。”开着车的林苑微笑着看向副驾驶中的任笙,愉快地提议道。
“没问题,”任笙也开心地笑了,离开课堂以后,她与林老师之间的相处模式其实更像是忘年交往的朋友:“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最好我们多吃几家,每家都不要吃的太饱。”
“原来你也是个吃货呀,”林老师略惊讶地看了看任笙:“倒一点也不胖,我年轻那会也是怎么吃都不长肉的,现在可不行了。”
“您现在也仍然很苗条啊,”任笙向来实事求是:“我们背地里都称呼您t大孔雀公主。”
林苑忍俊不禁:“是因为我爱打扮?”
任笙立即摇头:“怎么会,是因为我们都觉得您跟跳孔雀舞的杨丽萍老师气质一模一样,都是仙女。”
林苑莞尔:“偷偷告诉你,我连扭秧歌都是同手同脚的,不然我是很乐意去试试那些广场舞的。”
任笙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女神,转而又释然许多:“也对,毕竟您已经那么超凡脱俗了,上天不会让任何人十全十美,”说到这里,任笙一本正经地对林老师说道:“所以我唱歌才会五音不全的。”
林苑老师听了任笙的话之后先是一怔,随即大笑起来,任笙也嘿嘿跟着乐,两个相差二十几岁的人,沟通起来半点代沟也没有,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车子很快就开到了商场,林苑是个很随性的人,才一下车她便伸手拉着任笙轻车熟路地往专柜走,任笙很不好意思地站在一旁看林老师跟导购小姐说明来意,前后买这件衣服也只不过一个多小时而已,更何况那时还有另外一位顾客也看中了这件衣服,所以她才愈发觉得抱歉。
一听是要退货的,导购小姐便不再那么热情了,她说商场有规定的,换货问题在柜台可以直接处理,要是退货的话,就需要去客户服务中心做个登记。
林苑也没说什么,就拉着任笙又去了客户服务中心,任笙心里很过意不去,早知道就不自作主张买这件衣服了,这会儿还要浪费林老师的时间在这里商讨退货。
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先是询问是否有质量问题,而后又问是不是款式不合心意再去其他专柜试试其他服装可不可以,平日里很是随和的林老师这会儿少见的态度坚决不好说话,退掉就可以了。
那位小姐仍然在笑容满面地给她们做思想工作,任笙大抵也猜到退货不同于换货,说不定是要扣员工工资的,她心中一句“林老师,要不您就留着穿吧”即将脱口而出的时候,一个很低沉的男声在身后骤然响起:“什么事?”
那位小姐立即变了变脸色,随即恭敬地道了一声穆先生。
(二)
这是个略耳熟的好听声音,任笙不经意抬起头来向穆司城的方向瞥了一眼,在发现自己并不认识对方之后,又安静地转过脸去。
与任笙刚刚的探望目光不期而遇,那时的穆司城也并没有料想到站在林苑身后的人会是她,想来,也只刚刚分开一个多小时的光景而已,倒是有缘。
林苑在看到来人是穆司城之后,微笑着解释:“没事没事,我要退一件衣服,一个小时前买的。”
穆司城极礼貌地笑着点头,随即看向顾客服务中心的姑娘:“这位是我阿姨,尽快处理好。”
那位小姐忙不迭地自林苑手中拿过那件秋衣,随即在电脑上敲击几下就将钱悉数退还给了林苑。
“青茉也来了吧?”林苑轻声问道。
穆司城只点了下头,随即岔开话题:“阿姨您去哪里,我送您。”他的目光已经有意无意地流向任笙几次,她就只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什么也没有看,又好像什么也没有听,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用了,”林苑再度牵起任笙的手准备就走的:“我开车过来的,你快去忙吧。”
任笙的手机恰好唱起了歌,她掏出手机有些费力地看了屏幕一眼,傅姗姗三个字赫然于屏幕上跳动着,林苑立刻松开手示意她去一旁接听,任笙感激地笑笑,随即转过身去,走到了角落处。
仍然是那部被他撞飞在地碎了屏幕的手机,穆司城看得清楚。
许多年以前,他攒够了钱给叶羽买了一部当时最流行的手机,那时的手机还都没有智能化,跟今天相比,拿在手上揣在兜里都实在厚重。有一回,叶羽下课之后手机被掏了,被掏的时候她是感觉到了的,等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贼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那一天的叶羽仿佛是个无所畏惧的战士,一路追了贼十几条街,边追边高声喊着抓小偷,那个贼大抵也是跑不动了,最后把手机往身后一扔,等叶羽弯身去捡的时候,不见了踪影。
穆司城还记得,那天傍晚他见到叶羽的时候,她哭得简直肝肠寸断,就因为他送的那部手机被小偷摔碎了屏幕。
他看着灰头土脸的她,牛仔裤上还残存着跌倒之后没有来得及拍掉的尘土,他那时候很想数落她一番,手机丢了可以再买,街上车来车往,危机四伏,怎么能一点安全意识也没有。
可是他却听见她断断续续抽抽搭搭地跟他说,对不起,我没保存好你送的礼物。她哭得伤心欲绝,他终究狠不下心再开口苛责,只觉得,满身满心的幸福。
这些年的穆司城已经很刻意地控制自己不去回忆,因为回忆会将他凌迟得体无完肤。如若不是刚刚看到任笙仍然在使用那部被摔碎了屏幕的手机,那一段记忆,便是会一直尘封在他心底了罢。
穆司城的目光再度下意识流向角落里背对着他的任笙,这样看去,连背影都是如此的相似,相似到,有那么一瞬间,令他分不清楚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
“订婚之后你们两个有没有更着急结婚?”林苑开口打破沉默,只这样安静地站着总是有些尴尬的。
穆司城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脸上挂着得体的礼貌笑容,半开玩笑地说道:“急也没有用的,顾大小姐要对我考察透彻。”
林苑也笑,而后意味深长地与他闲谈:“这一辈子能嫁给爱情能迎娶爱情是多幸福的事,可惜很多人并不能懂。”
穆司城没有开口,林苑是顾青茉妈妈林岚的亲生妹妹,他与这位阿姨并不熟稔,但总觉得,她与顾家的每一个人都不太一样,顾家跟林苑的走动并不亲近,穆司城没有兴趣探问这其中的原因,但是,他并不讨厌顾青茉的这位阿姨。
任笙接完电话立即走到林苑身边,十分好笑地对林苑说道:“傅姗姗今天出团碰到她男神,这会儿她已经激动的语无伦次了。”
林苑对傅姗姗是很有印象的,因为每次上课她都会坐在任笙的旁边,就算不听讲也只是一个人趴在桌子上补充睡眠,绝不影响纪律。“男神?”对时下的流行词汇也并不陌生,林苑感兴趣地问道:“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
任笙遗憾摇头,忍俊不禁:“不是呀,这傻姑娘眼光高的离谱,她已经相中江山风向传媒的陆逸恒很多年了。”
林苑立即笑着点头表示赞同:“我们系得有三分之二的姑娘都相中他了吧?”随即林苑忍不住感慨:“我如果有个女儿的话,大概也很希望有那样的女婿。”
穆司城沉默不语,不得不说陆逸恒的对外公关形象塑造堪称完美,等那家伙度假归来,想必又有的跟他吹嘘这一路的艳遇事件了。
“谁知道本质怎么样呢?”任笙忽然冒出一句话来。
“你觉得呢?”穆司城也忽然开口,一双墨色眼眸不见波澜地望住她。
没有想到他会突然接茬,任笙抬眼回话,完全是闲谈的玩笑语气:“我觉得他的情感生活会很丰富,也许他在感情上的人生信条是不到四十不结婚也说不定。”
笑意爬上穆司城的眼角眉梢:“你不如就说他很花心多情?”
任笙立刻很是认真地摇头:“我还是要在这个圈子里混的。”
穆司城笑望着字斟句酌的任笙,熟稔的亲近感觉再度不受控制地汹涌袭来。他甚至就要忍不住开口问她一句认不认识叶羽,手机铃声却不合时宜地骤然响起。
“你快忙吧,我们走了。”林岚微笑挥手,而后跟身边的任笙相偕离去。
顾青茉的电话已经进来一段时间,穆司城接起手机看着林岚与任笙离开的那个方向,若有所思地回:“我在楼下,这就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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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知道任笙即将进佳话传媒实习之后,何岳便改了主意,他决定暂时进佳话上班。在他看来,老何头每次见他非打即骂,倒是杜岷江叔叔一向待他如亲生儿子,所以在杜叔手底下的话,总不会吃什么苦头。
可是!一想到那个狗皮膏药于芷曦他就头大,枉她生得花容月貌,从小到大做起事来全然不会经过大脑的,他已经对她明确说过无数遍“不喜欢你”,然而却一句都没有飘进她大小姐的脑袋里。
好在他有一个对于芷曦死心塌地着魔的兄弟,既然控制不了正面战场,那么他完全可以采取迂回战术——培养支持郑易搞定于芷曦。
在郑易听说于芷曦回国之后,腐朽多年的小心脏终于又重新注入了鲜血。这几天老何头看何岳看得紧,他出门一趟都很费劲,于是见不到何岳的郑易只好没日没夜打了鸡血一般地跟何岳煲电话粥,俩人讨论了两天,得出的第一套方案是先把于芷曦约出来,多多创造郑易跟她在一起的机会。
于是这个光荣的任务就落在了何岳肩上,他负责打电话把于芷曦约到酒吧,剩下的工作,就全都交给郑易完成了。
那时乐颠颠只想着怎么摆脱于芷曦狗皮膏药式纠缠的何岳并不知道,某天的自己会悔得肠子发青,然而每个人的人生都大抵如此罢,最初的自己,往往不甚清楚自己究竟最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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