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风尘醉余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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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余焺。ggaawwx
一个正经清白的意人。
坊间传我杀人不眨眼,事实是,别人杀我,也不见得会让我眨眼。
市想要我命的人很多,但他们都没有那个本事。
我,是个正经清白的意人。
沾血的事,都让手底下的人去做。
冷血无情,杀戮不休
有何不可?
毕竟,我母亲离开的那天,她尸骨未寒,就有人追杀我,穷追不舍。
那一刻起,心慈手软这四个字,从来不存在于我的字典里。
那年,我六岁。
对,我记得我是有母亲的,并且,老爷子很爱我的母亲。我也很依赖她。
但我母亲只陪我到六岁。
六岁之前,有人夸我活泼,聪明。
三岁就会钢琴,母亲教的,简单的曲子,复杂的曲子。大家都说我是个奇才。
每到此时,余老头看我的眼神就只有四个字:引以为傲。
在他的偏爱中,我成了余家的中心,所有人都围着我转。
除了我大哥,余烨。
他比我大,十四还是十六岁,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从我叫他第一声大哥开始,他就一直冷漠,闷不吭声,隐忍的冷漠。
直到谁传了一句,我母亲并不是余老头的原配,而是在市陪酒的女子,上了位。我才明白过来,余烨冷漠的原因。
我们并非一个母亲。
————
我自认并非天资聪明的人,但我从小就看着我二哥跟大哥之间的明争暗斗。
二哥比我大多少?
十三岁?十五岁?
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从小受尽爱,但二哥却早早的被母亲教导成材。
他和余烨,在意场上,在家里,纷争不断。
我向来很烦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卷入这些纷争。
但,我母亲去世那天,余老头突然犯病,卧不起。
我和二哥出殡回来的路上,一群人拿着刀棍棒,挡在了我们车前。
二哥说,从今天起,我们唯一的使命,就是把余烨赶出余家,就像我们的母亲把他的母亲,赶出去一样。
二哥还说,我们的母亲,是在余烨一两岁的时候,就大肚子了。
然后,余老爷子把我们的母亲娶进门,让她上位,并且,给了余烨的母亲一笔钱,让她自己自自灭。
从这个角度来说,余烨是个可怜人,从小就没有了母亲。
但,我的母亲,对他视如己出,并没有过分的排挤。
只是,他并不领情,处处和我与二哥作对。
二哥一直很疼我,所以,他的话,就是命令。
把余烨赶出余家,那就赶。
我还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中。
手里拿着二哥给我的钢管,跟他一起,冲下车。
当然,我们只有两个人,他们是一群。
并且,玩儿了命地,想让我们死!
逃。
这么狼狈地被追杀,我还是第一次。
有的人,十六岁经人事,有的人,十八岁历活。
在这之前,最大的愁苦无非学业,或者钱。
而我,六岁,经了死。
母亲和我的离死别,被余烨追杀到命悬一线。
二哥始终护着我,他说,妈已经不在了,这世上能跟他相依为命的,只有我。
普通孩子不过刚上学的年纪,我已经准备好了要刀光剑影。
他烧了市的一栋房子,我并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也没人提起,但烧它的时候,他是带着我一起的。
他说,这房子叫锦山别墅,是陪母亲下葬的东西。
看着熊熊烈火,我沉默。
比起之前的活泼,我越来越沉默。
从那之后,我跟着二哥。
他的喜怒哀乐,便是我的喜怒哀乐。
我再也没有碰过钢琴。
两年后他娶妻,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端庄大方,重要的是,这是商业联姻,二哥无疑给自己添了筹码。
那时候,我岁,他大概,二十出头。
我的确,是余老爷子的老来子,所以,才得到那么多的爱。
后来,二哥和他妻子下一个女儿,是个漂亮的丫头。
眼睛像她母亲,口鼻像她父亲。
我爸很开心,赏了他们一栋别墅,在市,那个年头,那栋别墅几乎是所有别墅中数一数二的存在。
当然,不包括余宅在内。
但是,没过多久,我听到了此难忘的噩耗
二哥和嫂子住的地方,着火了。
那年,我刚十三岁,他们的女儿,叫余可馨,才大概七八岁。
夜里听到这个消息,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疯狂。老爷子的身体刚好没多久,带着我冲到车库里
我从未见过父亲哭,但是,那栋房子在他眼里烧着,同时有泪光。
想都没想,我提起消防车下的水桶,把所有的水往自己身上浇了下去。
然后,冲进了房子。
无论身后,老爷子在咆哮什么。
二哥二嫂已经不省人事,我在角落里,找到了余可馨。
小丫头七八岁而已,哭成了傻瓜。
我脱掉外套,把她裹在里面。
在心里暗暗发誓,二哥的血脉,不惜用我命来护。
明明,我自己才十三岁,却有了从未有过的使命感。
我的二哥就是我的标杆,就是我的方向。
那之后,我的标杆倒下,方向迷失。
我知道,这场火灾并不简单,可是余老爷子不让所有人查下去。
好在他很疼余可馨,把对二哥的思念和父爱,也一并给了她。
我依然每天,闷闷不乐。
余老爷子为了哄我开心,给我建了一个滑雪场,人工的。
因为市就算下雪,也是小雪,所以,他也就花了大价钱,给我修建了一个。
之所以说,是花了大价钱,是因为这人工滑雪场,必须一年四季都维持着,每一天的支出都上万。
但我并不感兴趣。
我只想,完成二哥未完成的事情,例如,把余家的企业发扬光大,例如,把余烨赶出去。
我知道那场火宅,跟余烨,有莫大的关系。
所以,我决定出国。
说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老爷子干脆利落地答应了。
说我不愧是他的孩子。
临走时,我交代了唯一一件事,照顾好余可馨。
那年,我十四岁。
只身一人到了国外,开始学各种本领
打架,剑术,法,商法,赌石,赛车
太多太多了。
我没有交朋友,我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维持人际关系上面。
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会用二十一小时,学我想学的东西,做我想做的任何事。
第一年,我花着余老爷子的钱,第二年,我开始替别人鉴别和切割玉石,第三年,我用帮别人赌石赚来分给我的钱,投资做了意,在南非。那时候,我大概十七岁。
他们都说,我有赌石的天赋,但我并不感兴趣。
第四年,我在南非,倒腾钻石。
钻石,不过是碳,但利润及高。
我不懂那些女人为什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为了炫耀,为了虚荣心。
对于女人,我也是从来,都不觉得她们有什么好。
我心中,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比得上,我的母亲。
虽然,她在我六岁的那年,永久离开了。
在国外,整整四年,我没有向余老爷子说过任何一句苦累,因为,我越来越明白,在这个世上存,应该具备些什么。
都说,经商,人际关系很重要。
但是,我有能力,让我自己不用虚情假意,也能服众。
是的,他们都服我。
从小到大,几乎很多人都尊敬我,是因为我是余老爷子的掌中宝。
十七岁过后,他们同样尊敬我,但更多的,是服我,因为,我站在他们仰望的高度。
然后,我回了国,回了市。
在我成年的前一个星期。
一切,熟悉
其实对我来说,我早在十三岁,二哥死的那一年,自己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
但余老爷子年事已高,他坚持,让我待在他身边。
他说,他已经失去了最爱的女人,和一个儿子。
不能忍受,他另一个儿子离他那么远。
他说,南非的钻石意,我可以随意做,但人,一定要在他身边。
我答应了。
因为,市还有余烨,我始终没有忘记二哥是被活活烧死的。
也因为,是还有余可馨,我二哥唯一留在世上的牵挂。
回国的时候,我就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让余烨这个败类,滚出余家,滚出市。
一个巨大的计划,在我心中悄然发芽。
直到一个星期后,十八岁那天,余老爷子坚持要让所有市有头有脸的人物,来看看他优秀的儿子。
我没有拒绝,毕竟,为了我心中的计划,认识认识市的人,也好。
的确,那天我记住了很多人。
从小我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见过的人,他们的名字和职业甚至特点,我都会一清二楚。
也正是那天,有一个人,出现了。
她让我有些怀疑自己。
但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我会对女人没有兴趣。
原来,是因为,没有遇见她。
我很讨厌这样的感觉,那种不可控制地感觉,让我觉得,在国外的四年,学到的一切本事,都毫无用武之地。
瞬间,我又变成了那个六岁,看着我母亲死去却毫无办法的男孩。
男孩,我讨厌这个名词。
但我的确,在第一眼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心里就突然起了从未有过的感觉。看! 威信公号:hh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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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经清白的意人。
坊间传我杀人不眨眼,事实是,别人杀我,也不见得会让我眨眼。
市想要我命的人很多,但他们都没有那个本事。
我,是个正经清白的意人。
沾血的事,都让手底下的人去做。
冷血无情,杀戮不休
有何不可?
毕竟,我母亲离开的那天,她尸骨未寒,就有人追杀我,穷追不舍。
那一刻起,心慈手软这四个字,从来不存在于我的字典里。
那年,我六岁。
对,我记得我是有母亲的,并且,老爷子很爱我的母亲。我也很依赖她。
但我母亲只陪我到六岁。
六岁之前,有人夸我活泼,聪明。
三岁就会钢琴,母亲教的,简单的曲子,复杂的曲子。大家都说我是个奇才。
每到此时,余老头看我的眼神就只有四个字:引以为傲。
在他的偏爱中,我成了余家的中心,所有人都围着我转。
除了我大哥,余烨。
他比我大,十四还是十六岁,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从我叫他第一声大哥开始,他就一直冷漠,闷不吭声,隐忍的冷漠。
直到谁传了一句,我母亲并不是余老头的原配,而是在市陪酒的女子,上了位。我才明白过来,余烨冷漠的原因。
我们并非一个母亲。
————
我自认并非天资聪明的人,但我从小就看着我二哥跟大哥之间的明争暗斗。
二哥比我大多少?
十三岁?十五岁?
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从小受尽爱,但二哥却早早的被母亲教导成材。
他和余烨,在意场上,在家里,纷争不断。
我向来很烦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卷入这些纷争。
但,我母亲去世那天,余老头突然犯病,卧不起。
我和二哥出殡回来的路上,一群人拿着刀棍棒,挡在了我们车前。
二哥说,从今天起,我们唯一的使命,就是把余烨赶出余家,就像我们的母亲把他的母亲,赶出去一样。
二哥还说,我们的母亲,是在余烨一两岁的时候,就大肚子了。
然后,余老爷子把我们的母亲娶进门,让她上位,并且,给了余烨的母亲一笔钱,让她自己自自灭。
从这个角度来说,余烨是个可怜人,从小就没有了母亲。
但,我的母亲,对他视如己出,并没有过分的排挤。
只是,他并不领情,处处和我与二哥作对。
二哥一直很疼我,所以,他的话,就是命令。
把余烨赶出余家,那就赶。
我还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中。
手里拿着二哥给我的钢管,跟他一起,冲下车。
当然,我们只有两个人,他们是一群。
并且,玩儿了命地,想让我们死!
逃。
这么狼狈地被追杀,我还是第一次。
有的人,十六岁经人事,有的人,十八岁历活。
在这之前,最大的愁苦无非学业,或者钱。
而我,六岁,经了死。
母亲和我的离死别,被余烨追杀到命悬一线。
二哥始终护着我,他说,妈已经不在了,这世上能跟他相依为命的,只有我。
普通孩子不过刚上学的年纪,我已经准备好了要刀光剑影。
他烧了市的一栋房子,我并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也没人提起,但烧它的时候,他是带着我一起的。
他说,这房子叫锦山别墅,是陪母亲下葬的东西。
看着熊熊烈火,我沉默。
比起之前的活泼,我越来越沉默。
从那之后,我跟着二哥。
他的喜怒哀乐,便是我的喜怒哀乐。
我再也没有碰过钢琴。
两年后他娶妻,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端庄大方,重要的是,这是商业联姻,二哥无疑给自己添了筹码。
那时候,我岁,他大概,二十出头。
我的确,是余老爷子的老来子,所以,才得到那么多的爱。
后来,二哥和他妻子下一个女儿,是个漂亮的丫头。
眼睛像她母亲,口鼻像她父亲。
我爸很开心,赏了他们一栋别墅,在市,那个年头,那栋别墅几乎是所有别墅中数一数二的存在。
当然,不包括余宅在内。
但是,没过多久,我听到了此难忘的噩耗
二哥和嫂子住的地方,着火了。
那年,我刚十三岁,他们的女儿,叫余可馨,才大概七八岁。
夜里听到这个消息,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疯狂。老爷子的身体刚好没多久,带着我冲到车库里
我从未见过父亲哭,但是,那栋房子在他眼里烧着,同时有泪光。
想都没想,我提起消防车下的水桶,把所有的水往自己身上浇了下去。
然后,冲进了房子。
无论身后,老爷子在咆哮什么。
二哥二嫂已经不省人事,我在角落里,找到了余可馨。
小丫头七八岁而已,哭成了傻瓜。
我脱掉外套,把她裹在里面。
在心里暗暗发誓,二哥的血脉,不惜用我命来护。
明明,我自己才十三岁,却有了从未有过的使命感。
我的二哥就是我的标杆,就是我的方向。
那之后,我的标杆倒下,方向迷失。
我知道,这场火灾并不简单,可是余老爷子不让所有人查下去。
好在他很疼余可馨,把对二哥的思念和父爱,也一并给了她。
我依然每天,闷闷不乐。
余老爷子为了哄我开心,给我建了一个滑雪场,人工的。
因为市就算下雪,也是小雪,所以,他也就花了大价钱,给我修建了一个。
之所以说,是花了大价钱,是因为这人工滑雪场,必须一年四季都维持着,每一天的支出都上万。
但我并不感兴趣。
我只想,完成二哥未完成的事情,例如,把余家的企业发扬光大,例如,把余烨赶出去。
我知道那场火宅,跟余烨,有莫大的关系。
所以,我决定出国。
说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老爷子干脆利落地答应了。
说我不愧是他的孩子。
临走时,我交代了唯一一件事,照顾好余可馨。
那年,我十四岁。
只身一人到了国外,开始学各种本领
打架,剑术,法,商法,赌石,赛车
太多太多了。
我没有交朋友,我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维持人际关系上面。
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会用二十一小时,学我想学的东西,做我想做的任何事。
第一年,我花着余老爷子的钱,第二年,我开始替别人鉴别和切割玉石,第三年,我用帮别人赌石赚来分给我的钱,投资做了意,在南非。那时候,我大概十七岁。
他们都说,我有赌石的天赋,但我并不感兴趣。
第四年,我在南非,倒腾钻石。
钻石,不过是碳,但利润及高。
我不懂那些女人为什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为了炫耀,为了虚荣心。
对于女人,我也是从来,都不觉得她们有什么好。
我心中,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比得上,我的母亲。
虽然,她在我六岁的那年,永久离开了。
在国外,整整四年,我没有向余老爷子说过任何一句苦累,因为,我越来越明白,在这个世上存,应该具备些什么。
都说,经商,人际关系很重要。
但是,我有能力,让我自己不用虚情假意,也能服众。
是的,他们都服我。
从小到大,几乎很多人都尊敬我,是因为我是余老爷子的掌中宝。
十七岁过后,他们同样尊敬我,但更多的,是服我,因为,我站在他们仰望的高度。
然后,我回了国,回了市。
在我成年的前一个星期。
一切,熟悉
其实对我来说,我早在十三岁,二哥死的那一年,自己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
但余老爷子年事已高,他坚持,让我待在他身边。
他说,他已经失去了最爱的女人,和一个儿子。
不能忍受,他另一个儿子离他那么远。
他说,南非的钻石意,我可以随意做,但人,一定要在他身边。
我答应了。
因为,市还有余烨,我始终没有忘记二哥是被活活烧死的。
也因为,是还有余可馨,我二哥唯一留在世上的牵挂。
回国的时候,我就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让余烨这个败类,滚出余家,滚出市。
一个巨大的计划,在我心中悄然发芽。
直到一个星期后,十八岁那天,余老爷子坚持要让所有市有头有脸的人物,来看看他优秀的儿子。
我没有拒绝,毕竟,为了我心中的计划,认识认识市的人,也好。
的确,那天我记住了很多人。
从小我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见过的人,他们的名字和职业甚至特点,我都会一清二楚。
也正是那天,有一个人,出现了。
她让我有些怀疑自己。
但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我会对女人没有兴趣。
原来,是因为,没有遇见她。
我很讨厌这样的感觉,那种不可控制地感觉,让我觉得,在国外的四年,学到的一切本事,都毫无用武之地。
瞬间,我又变成了那个六岁,看着我母亲死去却毫无办法的男孩。
男孩,我讨厌这个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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