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 欲色鬼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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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色鬼在因世人惧怕他而奉他为神之前,还都只爱好女色,可在被奉若神明之后,他突然开始觉得腻味了。
腻味女人,腻味萎诺于他的所有人。
以前他干些混蛋事儿的时候,那些被强迫的女人们还会挣扎尖叫,还会露出让人愉悦的被逼无奈的可爱神情,可现在,她们都变得极度渴望着自己,宛如被自己临幸就像是受到了神明的眷顾一样。
无趣极了,他可不是所谓的神明,他是无恶不作无淫不耍的大魔王。
现在这样算个什么?
女人也是,该尝的都尝遍了,清纯的,妖娆的,可爱的,泼辣的,小家碧玉的,各式各样也都不过如此。
欲色鬼觉得他怕是要改名了,欲色欲色,他现在过得都像是一个无欲无求的老朽。
正当他因此而颓废,对什么都提不起劲头的时候,他又得知了一个新鲜玩法。
和他有种同样器官同样气性的男人。
早就在民间听过断袖的传闻,只不过有着断袖癖好的人都将自己隐藏的很深,只要自己不说,没人能知道谁有这样恶心荒唐的心理。
以前只觉得女人有趣儿的欲色鬼即使是知道还有这样的玩法,心里也是提不上一点兴趣的,可现在不一样,他无聊了,乏味了,所以就毫无愧疚地开始开辟另一条新天地了。
刚开始,他不过是找些活在暗处的小倌来试个水,瞧瞧这事儿要怎么操作,没想到不过试了一次,滋味竟这般好,完全不亚于女人给他带来的快感。
而且征服同性的满足感要远远大于征服相对柔弱的异色鬼的精力又回来了。
自从开启了这样的‘新关卡’,他的做法越发肆无忌惮,即使世人已经将他奉若神明,好吃好喝地祭拜他,但不代表世人没有血性。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因为畏惧而屈服于欲色鬼的淫威下。
游戏越发有意思了。
欲色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男人的反抗是他最想要的调味剂,为了让游戏更加有乐趣,欲色鬼越来越过分。
多年肉体的舒适也让他开始有了心灵的寂寞,他现在不甘于采摘完就离开,他逼着那些被强迫的人学会爱他,让他感受到爱,用爱来填补他内心变态的空虚。
占有欲,控制欲,一点一点地累加在欲色鬼的心理。
他为他取了一个名字,人间的名字,王驭。
王者的驾驭,驾驭在所有人之上,人们只能爱他崇仰他。
为了更好的满足自己从心到身的欲望,欲色鬼不止针对着被看中的男人,还针对着男人的家人朋友。
将猎物彻底囚禁起来,让猎物只属于自己一个人,让猎物除了自己无人可依。
你的世界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人。
数百年,欲色鬼抱着这样的态度对待着他看中的每一个猎物,怨声载道,他得到了所有的优秀的谩骂声和猎物的绝对依赖。
所有被欲色鬼折磨的人,都陷入了极端的心理疾病。
魔鬼欲色。
没有人再因为惧怕他而将他奉为神明,他成为了人们口中人人喊打的穷凶恶极的大魔王。
直到如今的二十一世纪,欲色鬼的手法柔和了很多,也聪明了很多。
他不再那么嚣张狂妄,为了以更长时间来游戏人间,他学会了低调,学会了怎样慢慢吞噬猎物。
直到他遇见了郑彦,那个让他忘记所有规则招式的一个男人。
一个不论怎样用心掏肺都不肯有一丝松懈的男人。
欲色鬼生来欲色,沉迷欲望,放纵自我,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也会主动去爱一个人,还被自己爱的人如此形容。
身上带着味儿。
什么味儿?纵欲声色的味儿吗?
可那些都是与生俱来已经发生无法更改的味儿,能怎么办?
王驭遇见郑彦的时候,正好是他的空窗期,也正好是他懒倦不愿意狩猎的时候。
他不过是在阳光底下,走着路听着歌,细嚼着这百无聊赖,万万没想到不过随意一瞥,就瞧见了那个闭着眼睛,手里攥着眼镜的靠在墙壁上的男人。
原来我在学校啊。
欲色鬼看到这个让他心脏跳漏一拍的男人手中的书本,再清醒地看看周边,才发现他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一间大学里。
真真是
欲色鬼在心里挑选了数以千计的成语,愣是没挑出一个足以表达他感受的。
“双目朗日月,二眉聚风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本来还想休息一会儿的,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起初的一见钟情,欲色鬼承认,只是坠入了那张格外偏好的容颜,可当一点一点下手去接触时,一切都成为了沦陷。
郑彦,特别爱穿衬衫,各种类型的衬衫在他身上都有着不同凡响的体现。
上课的时候总是带着一副眼镜,喜欢将袖口卷至腕骨上方十厘米处。
讲课时总是皱着眉头,听到底下学生问出很奇葩以及很基础的问题是,会有些不耐烦的小小的翻个白眼,然后特别抓细节地认真讲解,下课后会留在走廊十分钟,静静站着,手里抓着教材看着学生一一走过,上课铃一打,马上离开。
等到下了班,眼镜摘下,纽扣解开,整个人的气场都会改变,不再温润,变得有些乖张,变得有些懒懒散散,没了白天时的精气神,郑彦最爱在半夜去酒吧狂欢,与各色各样的男人调情喝酒,或者一个人走到热闹的夜市,选择喧哗里最安静的一家店铺,点一杯啤酒一份蛋炒饭,坐上个几小时,看着夜市由闹转静,然后付钱离开。
周末两天,第一天一般躺在床上就是一天,吃喝玩乐全在床上度过,只有上厕所拿外卖的时候脚才会沾地,剩下的时间大部分都活在手机,电脑,还有平板里,从中午醒来那刻直到第二天的凌晨两点。
而第二天则是莫名其妙的早早起床,六点醒,七点吃早餐,八点出门跑步,九点混迹在老大爷里,从最外围的吃瓜群众,到坐在老人对面大肆厮杀,围棋象棋个个都可耍上一趟,十一二点的时候则和刚刚下过棋的老大爷们一起约着吃饭喝茶,下午的时候则是逛荡在公园里,随手买个面包火腿肠,穿梭在竹林小树林里,然后蹲下,默默等待着猫猫狗狗成群结队地跑过来将他团团围住,然后吃掉他买的所有食物。等到这些猫猫狗狗吃饱喝足后,他便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这片天地,跑到公园的娱乐设施的所在地,玩着小孩儿才喜欢玩的东西,吃着糖葫芦,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等到晚上再跑到超市去买些切好洗好的蔬菜瓜果和肉类,然后开始自己做饭,虽然每次饭都烧的一股糊味儿。
一整天都没有碰过任何电子设备,王驭有时候会想,这人是前一天玩到吐了所以需要另外一天来让自己休养生息吗?
周末过完,然后又会是循环往复,一天两面性,周末两面性。
一个奇怪的人。
可王驭越看越喜欢,越看心里越美滋滋,越看越觉得这样的人生才是舒适畅快的人生。
工作时正正经经认真负责,工作后肆无忌惮想浪就浪想安静就安静,闲暇时光干着自己想干的事儿,不受任何拘束。
做好了社会中该有的角色人设,也不辜负自我世界的随性随往。
看着莫名其妙,无聊无趣,可当中实在是何感觉只有当事人懂得。
会狂欢也会孤独,做得来一群人的狂闹,也享受的来一个人的孤单。
好想要。
最想要。
王驭忍不住了,每一天每一时每一秒,只是单单看着郑彦的一举一动,坐在他身边和他呼吸着同一小块地方的空气就能让王驭产生欲望。
他开始不再掩饰着自己的热情与踪影,他开始一步一步插足郑彦的生活,让郑彦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爱上了他。
而王驭也不再用他惯用的方法去对待这个男人。
他不一样,他是不一样的。
我要给他最好的东西,我要和他经历一场醉生梦死的爱情,我要让他从外往内地与我坠入爱河。
我要郑彦。
我欲色鬼,王驭,要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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腻味女人,腻味萎诺于他的所有人。
以前他干些混蛋事儿的时候,那些被强迫的女人们还会挣扎尖叫,还会露出让人愉悦的被逼无奈的可爱神情,可现在,她们都变得极度渴望着自己,宛如被自己临幸就像是受到了神明的眷顾一样。
无趣极了,他可不是所谓的神明,他是无恶不作无淫不耍的大魔王。
现在这样算个什么?
女人也是,该尝的都尝遍了,清纯的,妖娆的,可爱的,泼辣的,小家碧玉的,各式各样也都不过如此。
欲色鬼觉得他怕是要改名了,欲色欲色,他现在过得都像是一个无欲无求的老朽。
正当他因此而颓废,对什么都提不起劲头的时候,他又得知了一个新鲜玩法。
和他有种同样器官同样气性的男人。
早就在民间听过断袖的传闻,只不过有着断袖癖好的人都将自己隐藏的很深,只要自己不说,没人能知道谁有这样恶心荒唐的心理。
以前只觉得女人有趣儿的欲色鬼即使是知道还有这样的玩法,心里也是提不上一点兴趣的,可现在不一样,他无聊了,乏味了,所以就毫无愧疚地开始开辟另一条新天地了。
刚开始,他不过是找些活在暗处的小倌来试个水,瞧瞧这事儿要怎么操作,没想到不过试了一次,滋味竟这般好,完全不亚于女人给他带来的快感。
而且征服同性的满足感要远远大于征服相对柔弱的异色鬼的精力又回来了。
自从开启了这样的‘新关卡’,他的做法越发肆无忌惮,即使世人已经将他奉若神明,好吃好喝地祭拜他,但不代表世人没有血性。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因为畏惧而屈服于欲色鬼的淫威下。
游戏越发有意思了。
欲色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男人的反抗是他最想要的调味剂,为了让游戏更加有乐趣,欲色鬼越来越过分。
多年肉体的舒适也让他开始有了心灵的寂寞,他现在不甘于采摘完就离开,他逼着那些被强迫的人学会爱他,让他感受到爱,用爱来填补他内心变态的空虚。
占有欲,控制欲,一点一点地累加在欲色鬼的心理。
他为他取了一个名字,人间的名字,王驭。
王者的驾驭,驾驭在所有人之上,人们只能爱他崇仰他。
为了更好的满足自己从心到身的欲望,欲色鬼不止针对着被看中的男人,还针对着男人的家人朋友。
将猎物彻底囚禁起来,让猎物只属于自己一个人,让猎物除了自己无人可依。
你的世界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人。
数百年,欲色鬼抱着这样的态度对待着他看中的每一个猎物,怨声载道,他得到了所有的优秀的谩骂声和猎物的绝对依赖。
所有被欲色鬼折磨的人,都陷入了极端的心理疾病。
魔鬼欲色。
没有人再因为惧怕他而将他奉为神明,他成为了人们口中人人喊打的穷凶恶极的大魔王。
直到如今的二十一世纪,欲色鬼的手法柔和了很多,也聪明了很多。
他不再那么嚣张狂妄,为了以更长时间来游戏人间,他学会了低调,学会了怎样慢慢吞噬猎物。
直到他遇见了郑彦,那个让他忘记所有规则招式的一个男人。
一个不论怎样用心掏肺都不肯有一丝松懈的男人。
欲色鬼生来欲色,沉迷欲望,放纵自我,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也会主动去爱一个人,还被自己爱的人如此形容。
身上带着味儿。
什么味儿?纵欲声色的味儿吗?
可那些都是与生俱来已经发生无法更改的味儿,能怎么办?
王驭遇见郑彦的时候,正好是他的空窗期,也正好是他懒倦不愿意狩猎的时候。
他不过是在阳光底下,走着路听着歌,细嚼着这百无聊赖,万万没想到不过随意一瞥,就瞧见了那个闭着眼睛,手里攥着眼镜的靠在墙壁上的男人。
原来我在学校啊。
欲色鬼看到这个让他心脏跳漏一拍的男人手中的书本,再清醒地看看周边,才发现他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一间大学里。
真真是
欲色鬼在心里挑选了数以千计的成语,愣是没挑出一个足以表达他感受的。
“双目朗日月,二眉聚风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本来还想休息一会儿的,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起初的一见钟情,欲色鬼承认,只是坠入了那张格外偏好的容颜,可当一点一点下手去接触时,一切都成为了沦陷。
郑彦,特别爱穿衬衫,各种类型的衬衫在他身上都有着不同凡响的体现。
上课的时候总是带着一副眼镜,喜欢将袖口卷至腕骨上方十厘米处。
讲课时总是皱着眉头,听到底下学生问出很奇葩以及很基础的问题是,会有些不耐烦的小小的翻个白眼,然后特别抓细节地认真讲解,下课后会留在走廊十分钟,静静站着,手里抓着教材看着学生一一走过,上课铃一打,马上离开。
等到下了班,眼镜摘下,纽扣解开,整个人的气场都会改变,不再温润,变得有些乖张,变得有些懒懒散散,没了白天时的精气神,郑彦最爱在半夜去酒吧狂欢,与各色各样的男人调情喝酒,或者一个人走到热闹的夜市,选择喧哗里最安静的一家店铺,点一杯啤酒一份蛋炒饭,坐上个几小时,看着夜市由闹转静,然后付钱离开。
周末两天,第一天一般躺在床上就是一天,吃喝玩乐全在床上度过,只有上厕所拿外卖的时候脚才会沾地,剩下的时间大部分都活在手机,电脑,还有平板里,从中午醒来那刻直到第二天的凌晨两点。
而第二天则是莫名其妙的早早起床,六点醒,七点吃早餐,八点出门跑步,九点混迹在老大爷里,从最外围的吃瓜群众,到坐在老人对面大肆厮杀,围棋象棋个个都可耍上一趟,十一二点的时候则和刚刚下过棋的老大爷们一起约着吃饭喝茶,下午的时候则是逛荡在公园里,随手买个面包火腿肠,穿梭在竹林小树林里,然后蹲下,默默等待着猫猫狗狗成群结队地跑过来将他团团围住,然后吃掉他买的所有食物。等到这些猫猫狗狗吃饱喝足后,他便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这片天地,跑到公园的娱乐设施的所在地,玩着小孩儿才喜欢玩的东西,吃着糖葫芦,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等到晚上再跑到超市去买些切好洗好的蔬菜瓜果和肉类,然后开始自己做饭,虽然每次饭都烧的一股糊味儿。
一整天都没有碰过任何电子设备,王驭有时候会想,这人是前一天玩到吐了所以需要另外一天来让自己休养生息吗?
周末过完,然后又会是循环往复,一天两面性,周末两面性。
一个奇怪的人。
可王驭越看越喜欢,越看心里越美滋滋,越看越觉得这样的人生才是舒适畅快的人生。
工作时正正经经认真负责,工作后肆无忌惮想浪就浪想安静就安静,闲暇时光干着自己想干的事儿,不受任何拘束。
做好了社会中该有的角色人设,也不辜负自我世界的随性随往。
看着莫名其妙,无聊无趣,可当中实在是何感觉只有当事人懂得。
会狂欢也会孤独,做得来一群人的狂闹,也享受的来一个人的孤单。
好想要。
最想要。
王驭忍不住了,每一天每一时每一秒,只是单单看着郑彦的一举一动,坐在他身边和他呼吸着同一小块地方的空气就能让王驭产生欲望。
他开始不再掩饰着自己的热情与踪影,他开始一步一步插足郑彦的生活,让郑彦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爱上了他。
而王驭也不再用他惯用的方法去对待这个男人。
他不一样,他是不一样的。
我要给他最好的东西,我要和他经历一场醉生梦死的爱情,我要让他从外往内地与我坠入爱河。
我要郑彦。
我欲色鬼,王驭,要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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