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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沙漠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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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谁?有多重要?和《库米传奇》整个故事以及笔者是何关系?然后,笔者既然说整个故事是冥冥中亲眼所见,那又是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

    诸位看官不必心急,提笔之时,不仅整个构架笔者已然成竹在胸,而且诸多细节业已记录在册,等循序渐进时机成熟,笔者自会抽丝剥茧、说清道明——只是此事并不容易尤其考虑到要把跨越千年的关系厘清头绪。不过笔者已然下定决心,那么这主要为了说给她听,也希望更多人知道,篇幅百万的传奇往事——篇幅有些长笔者尽心写请诸位看官耐心看,咱们就从沙漠中一场尘暴的尾声开始说起。

    话说,那是距今几乎就快要有一千年之久、西北大漠的一个秋日午后。

    呜…呜…呜…

    凛冽的飓风渐行渐远,先前遮天蔽日的尘暴亦随之渐徐渐缓。想必刚来的时候,尘暴的气势也定是呼天抢地、不可一世,但在这片西起大漠雪山,东到平原大海的古老东方大陆,沥来只有夏、冬两季的季风能真正席卷天下。因此,这场与季风相比,充其量只能算一场旋风的大风,顶多也就只能在这偏远的大漠一角,喧嚣闹腾一小段时间,仅此而已。

    黔驴技穷,尘暴张牙舞爪地带着漫天尘土继续向沙漠中心进发似乎志在必得,可实际的情形却是,较之其所能继续裹挟夹带的,其无力带走的,反倒多了太多。尘暴的随从们——即半空中随波逐流、飘扬不定的沙土尘石,都已经渐渐看透了它的颓势,不能说良禽择木而栖,却也纷纷偃旗息鼓地沉积下来。

    呜…

    依依不舍地,空气中最后一丝风飘渺的声音终归淡去。黄雾散尽,太阳的光线再次火热毒辣开来。

    哗…

    如果指甲盖大小一方沙土陷落的声音也是能够被察觉到的,那你会看到在沙丘背光的一侧,有只小虫、不是臭虫,头上有角、身上有绒,默默无闻、探出头来。可怜的小虫,即使头顶一双无往不利的灵敏触角,但一从尘土中露面,它还是立刻陷入一片进退维谷的艰难境地。最近的水源究竟是在哪个方向!是小虫亟待解答的生死谜题。

    真是遭罪!小虫甚至都没有更多继续探寻的机会,因为:此刻体内残存的水分正无时无刻不被周遭炎酷的环境赶尽杀绝,也许只要小虫下一次再提起脚,那么先不管那一步有多小,却都已经代表了其在生存或毁灭的方向上,九死不悔的毅然抉择。嘘!千万别看低小虫只是天地间最不名一文的卑微活物,着实,小虫此刻非死即生的境地,让其接下来所必须做出的抉选,也变得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简直惊天动地起来。

    怪就怪这该死的天气着实太过可恨,炽热似火的空气、耀武扬威的骄阳,让小虫想要搜寻任何一丝水气的努力变得得有如大海捞针般殊为不易。哈哈!不易——如大海捞针!这般说来真是天大的讽刺,须知一生一世都注定要在这茫茫沙海中度过的小虫,莫说海,就是一片一尺见方的水洼都还不曾见到过呢!它的存在,它的生涯,如果不是先前被这凛冽的狂风带到此大漠略深而不是最深处,那么它的一生注定就是,在一段前后不过百日的短暂时光中,在一片方圆不过十里的沙地草地犬牙交错处,昼伏夜出:星夜星空浪漫时,在夜幕下、沙土间,咬土中枯草败叶为食;清早云霞璀璨刻,趁朝阳暖、晨风润,饮翅尖晨曦露水解渴。

    然后,如果百日之内不被飞鸟蜈蚣所吞食,不因骤寒骤热而暴亡,小虫——这天地间最与世无争的小小生灵,如果用人的眼光来审视思量,它的一生也是注定十分凄惨悲凉的——比笔者还惨,原因如下有三:一,它是一只雄虫;二、它所在族群,虽然笔者不知该将其如何称呼却也知道,它们有着和螳螂以及某些蜘蛛一样的雌雄关系,即雌雄成虫一旦完成□□,雌虫便会有如神旨般,生吞活剥整个雄虫而不带丝毫怜悯犹豫——下手比螳螂蜘蛛还狠因此致死率极高;三,笔者绝不是为了煽情催泪而凭空捏造,虽然笔者此时甚至辩识不出这种小虫是何种类,但小虫的此般命运,确实是昊天厚土间确凿无疑的存在,也因此,让人每每为之扼腕叹息的是,雌虫其实也和雄虫一样,素来不沾荤腥却唯独除了那一顿宿命的大餐例外。

    小虫永远不会知道它所在族群的世代宿命,对于孵化才没多少天,充其量只能算做虫届少年的它来说,它对未来亦充满着要继续生活下去的美好希望。因此小虫才不管眼下这虫生地不熟的陌生环境,首要的目标就是要找水,即使有生以来它从没在如此艰难的时候干过这个活计。哎!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虫比虫也不轻松,想必百里外没被大风吹离老家的其他小虫同类们,不知正潜伏在家乡哪片沙地底下,大快朵颐也好、蒙头大睡也好,总之就是悠哉悠哉、呜呼哀哉。

    应该就在前方偏西的位置,虽然空气中有关水份的气息微乎其微让小虫如坐针毡,但它却也到了非做出抉断不可的最后关头。居然是迎着烈日奔向阳光暴晒的那一侧炽热沙坡——说起来这真是有如壮士断腕般义无反顾,小虫却丝毫没有犹豫!

    居高临下,一览无余,只经过数米的攀爬,小虫登上的却是沙漠中最雄浑高耸的一方沙丘,只见:巨大的沙丘仿佛一个巨人,鹤立鸡群的它,此刻正心高气傲地恣意俯视脚下一切。不需像雄鹰,此时哪怕只拥有一双凡人般不甚锐利的眼珠,小虫也能依靠有限的目光尽情感受眼前造化的鬼斧神工。

    不过,虽然欣赏不了眼前的伟大风景,但在生死或者存亡——这个目前来说最为紧要的问题上,小虫却没有选出错误选项。只见它脚下沙丘的脚下,有一片方圆数十丈的谷地,那里有树有水,是沙漠里难得的绿洲。呼!胡杨林中那浅浅的一湾碧水,虽和广袤的大漠比起来有如沧海一粟般渺小,但对小虫来说,那和它此生还从未曾见过的汪洋大海,也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吧。

    距离着实不近…

    不过小虫却可以顺着斜坡一路往下。这毫无疑问是一段酣畅淋漓的幸福旅程——尤其如果考虑到沙丘背面的沙坡上其实已经星罗棋布散落着诸多小虫同类们的尸体——它们至死都没能翻越眼前高耸的大山,因此现在他们连各自尸体都已经被热气烤得焦干——只等下次微风再起它们也就彻底粉身碎骨、化为尘土然后和这浩瀚无垠的大漠融为一体。

    所以,快冲吧,小虫老弟,此情此景不免让铁石心肠的笔者也在内心开始为其摇旗呐喊…

    而小虫也确实不负众望,冲刺的最后阶段,小虫甚至都张开双翼开始振翅飞翔起来,只是——咚!

    又是只有一只小虫才能察觉到的细微声响。只见无比雀跃的小虫,在它眼看就要逃出生天的最后关头,不得不再一次选择嘎然而止的卑微潜伏。

    说起来真是狼狈不堪!但小虫纵使感官灵敏——能于酷热之中感知微弱水汽,然却头脑简单——一切行为但凭直觉没有记忆更加无法思考,因此碰上突然而来一阵叮咚咣啷响,小虫只有一如既往地反应如下:先装傻充愣急剧坠地佯装一场事故——无奈听天由命,再素面朝天一动不动假扮一粒石子——企图蒙混过关。

    叮咚咣啷,椌椌锵锵…

    好在胡杨林边突然响起、冷不丁给了小虫当头一棒、并且还几乎将小虫碾个粉身碎骨的铁片撞击声,不是冲着小虫而来,否则笔者绝不会像现在这般心平气和地看到如下场景:声响来自一副制作精良的鱼鳞铁甲,声响时鳞甲正被它的主人——一个身材魁梧、面容坚毅、左眉角有一道半寸长剑伤的兵哥,从身上褪下、抖动以去除附着在铠甲之上以及甲片之间的沙粒尘土。

    不过这个兵哥倒不是孤身一人深入这大漠深处,与他同行的一共有七八十骑人马,现在都在胡杨林下沙水之滨饮水休憩。

    “枫哥!”

    “枫哥!”

    不一会儿工夫,人高马大的军士便整理好了全身装束。然后,这个被同行将士们尊称为“枫哥”的骑兵头领便穿过众人径直往胡杨林对面走去。

    “殿下。”

    “枫哥”已是众人之中的长人身材,不过他口中的“殿下”却还高出其足足一头有余,这么说来,这名此时还背身站立的“殿下”身高已是足足八尺有余将近九尺。

    “哦,谢枫,你来啦。”

    殿下长相竟是如此英武不凡!当其转过身来时,只见:眉似利剑,眼似杀星,鼻高直若雪峰岿然矗立,面刚毅近天神不怒自威。更难得:好身板,身近九尺立如松,有神气,目射锋芒观者畏;肩宽可跑马,胸阔能走船,腿脚飞速日行千里,臂力无穷打虎犹易。啧啧:听声音,声如洪钟字正腔圆,必是世家子弟慧根存;观气魄,器宇轩昂义薄云天,岂非盖世英雄把名传。

    “殿下,那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怎么追?”

    谢枫开门见山的一句话就将“殿下”惹得喜笑颜开。

    “哈哈,好!谢枫,你不问‘追不追?’而问‘怎么追?’好,有这份决心就好!”

    先夸奖了一番谢枫,然后这名高个子英俊王子接着说道。

    “谢枫,你传令下去让大家都做好出发准备。人要吃粮马要吃草,还有最重要就是饮水,每个人包括各自战马,喝好、备足但切忌涨肚。最后,哨兵我们不管依旧由轩辕谷领队,其余所有将士编一队,记下了没有?”

    “记下了,殿下。”

    谢枫点头称是时,高大如青松站立、威武似天神下凡的王子已经在环视周遭,直到一名年纪略长的军士在不远处映入其眼帘,他接着说到。

    “那好,谢枫,你下去传令完毕,再到那个沙丘之巅来找我和轩辕向导。”

    高个子殿下说完便拍了拍谢枫的肩头然后独自朝绿洲对面走去。

    “殿下。”

    “殿下。”

    身为王子,“殿下”在人群中威望自然说一不二。只见穿过绿洲时,士兵们不仅纷纷郑重行礼,而且他们也不敢像谢枫路过时那样,随意称兄道弟相反毕恭毕敬不苟言笑。

    “好,好。”

    倒是“殿下”却不忘一直平易近人地抱拳回礼。

    “轩辕谷!”

    胡杨树后的军士听到有人喊他名字连忙转头,一看竟然是“殿下”,他连忙快步走近又双手抱拳请命。

    “末将轩辕谷参见五皇子,请问殿下,不知有何事指派?”

    “呵呵…”

    听轩辕谷如此一问,五皇子却并不急于下令。他微笑着从怀中摸出一方银盘日晷,装上向阳针又迎着太阳的方向测定了时辰后,接着说到。

    “现在是未时一刻半盏茶,与你之前说过的,‘未时一刻上下一盏茶’,分毫不差。轩辕谷,作为我们大夏百年向导家族的传人,你果然名不虚传,我李米佩服。对了,轩辕谷,晌午时分尘暴来的时候也很突然,你怎能判定尘暴一定会在此时过去?”

    “哈哈,殿下过奖。不过殿下,恐怕现在还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吧。”

    “…”

    确实!轩辕谷的话言之有理,李米听后不禁往尘暴远去的方向——西北方,举目远眺。

    “你说得对,的确,怎么追赶桀狄塔伦王,才是你我现在最应该讨论的话题。走,我们去那边沙丘的高处商量。”

    放眼望去天地开阔,之前说过,即使只有一双常人的眼珠,从高处瞭望沙漠的景色亦是精彩绝伦的。登上沙丘后,李米和轩辕谷只见:尘暴仿佛一幅巨幕,将天地分成泾渭分明的两片世界;西北方,尘暴依旧铺天盖地;而东南方,包括李米和轩辕谷脚下的这片宇宙却乾坤朗朗碧空如洗。

    大地如纱,尘暴过后的沙漠更是别具一番异样风情,原来:尘暴过境刚落下来的和之前经过岁月沉积的沙粒不同,旧沙色深而新沙色浅,与之前相比,地面就像新铺了一层薄幔般,如梦似幻。

    “尘暴还在继续,这样一来塔伦王他们就还深陷其中跑不了多远。不过,轩辕谷,我倒想请你目测一下,尘暴边际处离此地多远?”

    “六十三里半,上下不会相差半里。”

    “…”

    轩辕谷依旧言简意赅,但李米却将信将疑问到。

    “确定能估算到如此精准?”

    轩辕谷听风辨位的本领炉火纯青,不过平时待人接物,他却是憨劲十足。听李米如此一问,他只好双手抱拳郑重说到。

    “殿下,小人敢立军令状。”

    “…,哈哈。”

    轩辕谷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禁逗得李米开怀大笑。

    “半个时辰可到丁沙洲,尘暴会在未时一刻北去,积沙应在三寸到五寸之间,具体来说,就是因为沙丘隆起的地方风势猛烈,积沙略少,而沙丘谷底,沙粒落下就再不易再被风力刮走,积沙自然会略深。”

    李米复述轩辕谷之前预判的时候一丝不苟一字不差,然后他用脚在地面划开一小方沙坑,任由蓬松的沙土中又析出多只,前文中曾提及的小虫同类,往坡下飞舞过去后,李米站起身来抽出腰间佩剑刺入沙中。

    嚯!好一柄宝剑!

    李米手中的长剑不仅利刃如雪,而且精工细作之下,剑身中脊处还有细微纹理用来刻度长短。纹理分三种,最短最密的只有芝麻粒长短标注每一寸,稍长的有米粒一般长每十寸标注一尺,最长的亦不过一粒花生米长度标注一“查”。“查”,这是个西夏独有的长短刻度,在西夏李元昊立国之初被确立下来,相当于宋尺两尺——是的,目前本书出场的这群人全都出自历史上的西夏国,笔者也是后来经过考证才弄清前因后果——包括刚刚提到的这一特殊长度计量单位“查”。至于为何李元昊要标新立异创立“査”这一刻度说法,则想必和他特立独行创制西夏文字的用意一样,就是处心积虑要把党项族人和中原汉人分化开来。总之,西夏前朝的事容后再表,只说此处来看,李米所持佩剑剑身长度有一查半也就是宋尺三尺左右。

    “果然如所你预言,刚好三寸,而我之前在谷底亦已经计量过落沙深浅,正好五寸。所以,轩辕谷,说到听风辨位,其他任何人我李米都可以不信,而你的判断我却丝毫不会怀疑。”

    说完,李米又从怀中摸出一张牛皮地图摊开接着说到。

    “不过…”

    “殿下。”

    恰巧此时谢枫也已经走上坡来,李米便招呼其一起参与商讨说到。

    “哦,谢枫,你来了,将士们都知道接下来要继续追击的任务了吧?还有粮草饮水,可否都已经照应周全?”

    “回禀殿下,都通知到了,粮草和饮水,属下也已经安排专人负责妥当。”

    听完谢枫的回话,李米朝坡下望了一眼然后接着说到。

    “好,谢枫,至于接下来该具体怎么办,我们一起商量。”

    “轩辕向导。”

    “谢兄弟。”

    难道此二人并不十分熟悉?只见正式相商前,谢枫和轩辕谷还互相郑重抱拳行礼显得礼貌有加因此不像常年耳鬓厮磨在一起的同营战友。

    “好,那我们就正式言归正传。”

    李米身份最高自然由他主导合议,他接着说到。

    “不得不说,桀狄塔伦王确实很狡猾——他没有出现在这就充分说明了这点。不过…虽然现在情况错综复杂、形势晦暗不明,但我们一定能够找到他,这个信念,我却从开始到现在没有一丝动摇。”

    先说明了大方向,李米接着把眼下的情形具体分析开来。

    “沙漠追敌本来就不易追踪,而尘暴过后,敌方人马足迹更加销声匿迹。不过,还是那句话,我们可以根据塔伦王逃跑的目的追寻他将要选择的路线。”

    说着李米从沙土中抽回长剑再指着地图说到。

    “塔伦王一定是要北上小仑口再出漠北,那么他们一行人的饮水无论如何是问题。现在,这方圆百里内的水源地不过我们脚下的丁山洲,还有正北面的棱角洲和西北面的四平洲。虽然,塔伦王生没来过这就证明了,他会担心追兵而不敢明目张胆地奔水源地而去,但现在却情况不同,尘暴让他们掉以轻心也饥渴难耐,所以我想他们现在除了奔水源地而去别无选择。”

    “…,是人就要喝水,否则没人能在这骤风疾沙中连人带马消磨半日。就是火中取栗他们也得冒险一试,棱角洲,四平洲,无非这两个地方,我们全力追赶到日落为止。当然,大家随身携带的干粮不多,新备的的饮水也支撑不了人马一个昼夜,这样吧,最后这一个下午,如果还是追上不,那我们就全军返回,当他塔伦王天命不绝。不过,要是我们真的追上了,我们一定不让塔伦王逃出生天。塔伦王,历来背信弃义,此番甚至狂妄自大到,妄想先吞并我大夏再逐鹿中原,如此行径不是狼子野心、丧心病狂又是哪般。”

    “殿下所言甚是,塔伦王暴虐无度,不仅在漠北烧杀劫虐犯下累累罪行,而且最可恨就是阴险反复,属下当年庆元戍边之时,整营的兄弟就是因为他不宣而战的偷袭导致死伤惨重,属下留着这条命到现在,就是为了等待有朝一日,为当年同营的兄弟们报仇雪恨。”

    “庆元!?谢枫,你!”

    庆元之战作为桀狄和党项之间纷争的起点在西夏可谓举国皆知,李米想不到谢枫和塔伦王之间竟还有此等宿怨,他不禁对其更加刮目相看接着说到。

    “谢枫,你竟是当年庆元三勇士之一,原来如此,久仰、幸会。那么此战我们就更加势在必得了。”

    说完,李米剑指地图上两处绿洲说到。

    “四平洲、棱角洲,我断定塔伦王必然会前往这两处绿洲其中之一,因为…他们肯定已经人困马乏至极别无选择。”

    “好在我们这边的尘暴已经过去,但塔伦王那边,却还困在前方的尘暴里吃沙子呢!”

    李米言之有理,如果说之前,他们和桀狄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在前跑一个在后追,但是由于这场尘暴的到来,处于上风向的李米一行人自然可以先行出发追赶。此点说完之后,李米接着问到。

    “至于这沙子他们还要吃多久?还得请轩辕向导再估算一下。”

    “殿下,之前避风之时,卑职已经测定过风速是每个时辰一百里。因此,假使塔伦王在我们北方某个角落避风,而中间这个距离又足够远,那么我们出发后,我们行军的速度就是我们能够更加靠近塔伦王的速度。无论如何我们也不可能跑得比风还快,对吧?”

    “好,如此说来,一两个时辰应该足够了。因为从之前我们和桀狄骑兵交手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塔伦王不会离我们太远。虽然一两个时辰也不足以让我们追赶特别远,不过有三点情况却是有利于我们争取时间。”

    “一,如果因为这场风暴,塔伦王误以为我们已经知难而退,那最好不过;二,他没来过丁山洲这里,事前来看,不失为塔伦王算计得很好的一步棋,但这场不期而遇的尘暴却无形之中帮了我们大忙,因为我们是在水源地就近补给,而塔伦王却要等风沙过后再赶往水源,因此,论速度、效力,我们要胜过他们许多;三,我们之所以一路走来,始终接近而不能追上塔伦王,就是因为塔伦王一路布置了哨兵盯梢,而现在有了这场大风,塔伦王的哨兵一是要到位得更迟一些,二是就算是已经布置到位的哨兵,他们人马自身也是要避风找水的,你们说对吧?”

    把可能的情形分析得面面俱到后,李米看了看身边两位属下接着又说出他的具体作战计划。

    “现在塔伦王就是丧家之犬,不过我估计他身边总该还会有小几百骑人马跟随。因此,我的计划是:大队人马不能分兵,分兵则导致兵力不够不足以聚歼残敌。”

    “因此只有这样,除了留下两人在丁山洲这里看护营地和守卫马匹,剩下的八十一人,我和谢枫带大队共七十骑,走四平洲和棱角洲之间的中间地带,然后轩辕谷,你把你那一路的十一骑人马分做两队各去两处绿洲打探,一有发现,立刻在地面摆好镜剑召唤战鹰再通知大队人马赶往塔伦王所在。这样安排,你们觉得如何?”

    “很好。”

    “很好。”

    见谢枫和轩辕谷两人异口同声给出肯定答复,李米便下令说到。

    “那好,既如此,谢枫、轩辕谷,你俩各自传令下去,两盏茶后各队出发。”

    “是,殿下。”

    “好,你俩先去准备,我召回白眉雕喂它吃喝后,我们出发。”

    谢枫、轩辕谷各自领命下坡去后,李米便将宝剑立于身边转而取下腰间剑鞘。然后,只见随着他双手拧动剑鞘上下的两个龙纹金钢圈,原本合在一起的剑鞘便散开而来变成四瓣。这就是李米刚才言谈中所提及的镜剑了,将四片剑鞘翻转过来朝天空摆放,雪白亮眼的钢铁十字便立刻开始向空中反射耀眼光芒——一闪一闪立刻吸引了尘暴之上一双凌厉眼珠的目不转睛,然后…

    轰!

    也就是李米刚摆好剑镜没过多久,只见突然一道飞影如闪电般,从天空划落然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落到李米肩头。

    “白眉!”

    能看出来李米一定非常喜欢这只战鹰,只见大鸟一落下,他先叫了一声大鸟的名字然后又伸手轻抚战鹰羽背显得亲昵无比。

    “飞这么久,饿了吧?”

    说着,李米便从挂在腰间的皮囊中取干肉递到大鸟嘴边。而“白眉”雕也不客气,大鸟狼吞虎咽时脖子鼓起足足有平时三倍大小。

    “吃饱了?”

    不消一会,“白眉”便将一斤左右的肉干狼吞虎咽吞而下,而当再取出干肉大鸟也不再继续啄食时,李米便解下腰间另一侧的鹿皮水囊。

    “来,喝水。”

    咚咚…咚咚…

    只是不曾想李米却故意和大鹏鸟玩起了恶作剧,清水流出时,李米反倒抢先一步将水接入自己口中再大口咽下。

    …

    实诚的大鸟却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习惯闭目喝水的它依然张嘴缩喉做出吞咽动作。

    咚咚…咚咚…

    直到好几下了大鸟才终于反应过来,不依不饶的它立刻跳起往李米手上去抢。

    只有金雕大鹏鸟充分振翅之时才能一览无余其个头究竟大小几许,只见白眉”雕在李米身上上窜下跳时,双翅舒展的长度甚至比李米的臂展还要长出不少。

    “哈哈,好…好…给你,给你。”

    李米当然不可能当真不给“白眉”雕水喝,不过这样的打闹虽看似无关痛痒的玩耍,但对培养人鹰之间的默契来说,其实大有裨益。当然,只有全副武装如李米此时,才好和战鹰如此嬉戏,否则鹰爪锋利,一蹦一跳,可不似拿锯条在身上一拉一扯,莫说想保持衣着光鲜,就是皮开肉绽那也是理所当然。

    …

    渐渐抚平大鸟的情绪再将其放定站稳,李米此时是认真举起水囊将清水倒向“白眉”雕鼻嘴。

    嗞…

    吃一堑长一智,这回“白眉”雕倒学得高明了起来。只见它先等舌尖确切无疑品尝到清水甘咧的滋味后,大鸟这才张开尖嘴将水流接入肚中。着实也是久旱逢甘霖,李米一个劲地倒水,“白眉”雕便一个劲地喝水。没一会儿,等到“白眉”雕喝饱并摇头表示不再要水时,李米手中的水囊已是瘪瘪啷啷空空如也了。

    哗…

    相比狼狈装死的小虫和身陷沙海的塔伦王,清水的意义,对于手握一整片绿洲的李米来说,实在过太不值一提。水囊渐空,李米索性将水囊中剩余的清水全部朝“白眉”雕眉眼泼洒过去。呼啦啦!只见金雕立时抖落水滴然后眼珠一瞪变得精神抖擞。

    “殿下。”

    “辛苦了,谢枫。”

    下得坡来又从谢枫手中接过战马缰绳后,李米翻身上马然后跑马向前。

    “轩辕谷,你这儿都准备好了吧?可以的话现在出发,一有发现就用镜剑召唤战鹰和我联系。”

    “那好,殿下,那属下和兄弟们现在出发。”

    “去吧,一旦有所发现,等大队人马到了再行动,切忌不可打草惊蛇,知道吗?”

    “属下得令,殿下。”

    “那好,出发!”

    李米一声令下,轩辕谷也翻身上马然后扭头对他自己的一班亲兵说道。

    “二帐的兄弟们听令,一队的跟陈宇,二队的跟我,出发。”

    “是,谷队。”

    然后就再没有更多言语,冲李米一个抱拳示意,轩辕谷一行人,每人身骑、又各多牵一匹战马在手,分两队出绿洲往大漠深处鱼贯而去。

    “谢枫,我们也集合吧。”

    “是,殿下。”

    “殿下有令,全员集合!殿下有令,全员集合!”

    原本李米路过之时,所有人马便已肃立待命,而此时只等谢枫正式一声令下,众将士立刻前后分列三排集结待令。

    “启禀殿下,全员到齐,请殿下号令。”

    “好。”

    看着整装待发的一班将士,李米坐在马上双拳行礼大声说到。

    “大家辛苦了,我李米谢谢大家!”

    “殿下!”

    诸将士也郑重行回礼,李米连忙示意众人不必拘礼然后接着说到。

    “好,好…诸位,要知道此时言谢,我一不以皇子的身份,二个,甚至也不代表皇上…为何?因为我等一干兄弟千里追敌至此,此时此地,可不就已经是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吗?”

    李米所言虽有些夸张但细想下来又确实不虚。的确,不管西夏王朝,之前、现在以及将来会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何种印象,总之此时此刻,西夏王朝的所有荣光,就由李米以及其麾下的八十二骑人马全权代表。他接着说到。

    “不过,我们却不能不尊重我们脚下这片大漠,诸位!毕竟你我是马队行军而不是驼队走商。因此,即使你我大家再有心杀敌,我们至多也只能再追赶塔伦王一个昼夜而不能不计后果无限穷追猛打下去。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塔伦王为什么大势已去还在垂死挣扎是这个道理,而我们之所以要争取速战速决也是这个道理。”

    “可是,毕竟是桀狄塔伦王呀,各位!如果走脱了他岂不太过可惜?!”

    “塔伦王,暴戾恣睢、罪恶滔天,他的斑斑劣迹相信就不需我再过多赘述了。因此,今次只要一丝可能,我们一定不放过塔伦王而要他恶有恶报、血债血偿,大家说是不是?”

    “恶有恶报、血债血偿!恶有恶报、血债血偿!”

    “…”

    李米一番说话激得将士们群情激愤,他一边抬手让大家回复平静一边接着说道。

    “好!好!大家有这个决心就好。现在,众将士听我号令!”

    “是,殿下。”

    天地间最振奋人心的声音无过于热血男儿们众志成城之呐喊,即使要在眼前广袤无垠的沙漠里将桀狄塔伦王找到犹如大海捞针、制服亦绝非易事,但目睹了众将士的昂扬斗志,李米对自己想要毕其功于一役的计划信心十足起来,他接着说到。

    “刚刚说了,我们还有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昼夜可以追赶桀狄塔伦王,所以这次我们出发,追击的时间宜短不宜久,行军的速度宜速不宜缓,为何?越快,塔伦王跑得越近则逃脱机会越小;而越慢,塔轮王跑得越远则所生变数越大,何况,我之前说过,甚至我们自己还有被这大漠埋葬的危险,不可不防。”

    “不过,我虽不敢断定塔伦王究竟去到哪里,但是我们毕竟穷追猛打了这么多天…各位,不知道你们有所察觉没有,总之我是觉得,我们最近遇到的阻拦,不仅力度渐大、本事渐涨,而且我们还可明显察觉,敌人的闪避和躲藏亦变化得越加灵敏,这说明什么?”

    “除了说明我们越加靠近敌人中枢,也就是塔伦王自身所在的位置,否则,没有其他理由能解释得通了。因此,我判断,我们离塔伦王已经很近,到什么地步?就是再跑马一两个时辰也许就能迎头赶上了这么近!”

    一听说仇敌近在咫尺,面前众将士竟各自面露摩拳擦掌之意,李米看了内心亦相深受鼓舞接着说到。

    “诸位,既然这次出发,就近不就远,宜速不宜缓。因此,这次出战,我们每人带两匹战马出战即可。至于多余的马匹,我的意思是,权且就留在此处,待我们凯旋,或者万一空手而归那也没有大不了的。总之,留下来的马就是我们事后退出沙漠的后手。大家明白我的意思没有?”

    “明白,殿下。”

    “好!…谢枫…”

    说完李米又细声将谢枫叫到身边。

    “覃奉、严羽。”

    “是,殿下。”

    虽然有些不明就以,但被李米点名的两人还是依令走上前来。

    “好,二位,正如我刚刚所说,大队出征之后多出来的战马留在此处,因此,我的意思是让你们留守照看。”

    “殿下,这是为何?小人虽之前为流矢伤到右手,但只是皮外伤而已,绝不妨碍小人上阵杀敌。”

    “殿下…”

    覃奉一争辩,右腿膝盖处亦有明显伤势的严羽也双手抱拳欲据理力争。

    “好,好,你们的心意我明白,不过二位,我并没有半点小看你们的意思,但是身体要紧,你们现在毕竟有伤在身不宜过多劳损。另外,我把你们两个留下来,何尝不是有重任交给你们两个。你们想,这茫茫大漠渺无人烟,说不定我们大伙最后还要靠这八十三匹战马撤回大夏。何况,这一路情况错综复杂,虽可能性不大,但谁又能断定,塔伦王一定不会来这里?所以,之所以留下你们两个,也是让你们在这里轮换戒备。如果有什么情况,你们一要保全自己,这最重要,二还要设法和大队取得联系,至于丁山洲这里的营地和战马,一旦有意外发生,你们两个则无需保全只须躲避。只一点,等自身绝对安全后再设法通知大队人马,明白没有?还有,剑镜你们会用吧?”

    “…,回禀殿下,会用。”

    一番话下来,李米已经把具体的任务以及意义解释清楚。麾下二人心服口服,他们终于欣然领命。

    “好,诸位,一盏茶后全员出发,记住,每人留下一匹战马带两匹战马出发,留下的战马要自寻找树桩拴好,听明白没有?”

    “是,殿下。”

    “好,那就各人分头行事,一盏茶后西头出口出发,解散。”

    人群散去后,李米又将覃奉特意叫到身边。

    “覃奉,之前带过战鹰没有?”

    “这个,以前在军营的时候,千夫长教过一天,不过我从没一个人带过。”

    “…”

    听覃奉如此一说,李米想了想然后笑着说到。

    “哈哈,那也够用了。”

    说完,李米从怀中取出一个鹿皮鹰帽罩住“白眉”雕双眼再交于覃奉说道。

    “覃奉,我暂时把战马和雄鹰都交于你托管。记得,饮水和喂食刚刚都已经你无需重复,唯一你要做的就是,一个时辰之后,也就是…”

    说着李米又取出日晷先测定了目前时刻再接着说到。

    “申时一刻把战鹰往西北方放飞,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请殿下放心!”

    李米所令简单明了,待覃奉答应下来后,李米又把手中的计时晷一并交于然后说到。

    “那好,你和严羽就留在这里,待功成之后我们再见。”

    黑马、金鹰、银晷一并交接完毕,李米便骑回黑马又牵着另一匹红马来到绿洲西头出口处。

    “殿下,都到齐了。”

    “诸位,想象过如果塔伦王看到我们将会是什么想法吗?”

    临出发一刻,李米却突然转头问到众人,然后亦不等众将士中冒出一人回答,他又接着说到。

    “他会以为我们是神兵天降腾云驾雾而来。”

    自说自话时,李米语气竟是如此沉醉,就好像此时他并不是身处危机四伏的战场而是在品评葡萄果酒一般——这个神情笔者也是在之后才回味理解过来。

    “出发,驾!”

    大吼一声然后跃马扬鞭,李米身跨飞驰的骏马一边骑行一边说到。

    “诸位,一个半时辰跑马一百里,能做到吗?棱角洲、四平洲,非此即彼,不出意外天黑前就能解决战斗。对了,尘暴之前轮到谁打头了?我们还是按回之前的次序不变。”

    “殿下,到我了,属下先走一步。”

    说话时队列中闪出一名鳞甲少年,把备用马交于同伴代为牵引后,他三下五除二便飞快冲上前路一侧高耸沙丘。

    这就是大漠行军时西夏骑兵常用的渐进法了,是为:一旦大队人马置身险地,队伍中会依次有人抢占高地为大队人马指明方向。

    “走左边那道沙脊。”

    好小伙!远远只见:起先骑姿飒爽的少年人又使了一手好枪语,李米先朗声宣告了行军方向接着又细声问到谢枫。

    “谢枫,这个兵叫什么?”

    “启禀殿下,他叫黎鹏,黎明的黎、大鹏的鹏。”

    “不错,是个好骑手,枪语也用得熟练,我看他年纪很小呀…”

    “殿下猜的不错,小伙子未满十八,用汉人的话来说就是‘弱冠之年’,不过有道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小伙子身手不凡又能文能武。”

    “…”

    看来这个叫黎鹏的少年注定将来大有前途,只见问过姓名后,李米不禁对其又远望一眼眼神中满是期许赞赏之情。

    ……

    “驾。”

    “驾。”

    “好,这次到我,谢枫,帮我牵马,我去去就来。”

    “好的,殿下小心。”

    登高者换过三回轮到李米后亦不例外,此时大队人马的身影终于一点一点完全消失在丁山洲留守者——覃奉和严羽二人的视野之中。

    呼…

    丁山洲总算回归风平浪静。

    呼…

    也不禁让人为开篇的小虫松一口气,只见:叭、叭、叭,小虫终于得以小步快走迅速潜入树林消失不见。

    哎!只可惜指望李米从沙中无意间释放而出的那数十只小虫都是雄虫不切实际,何况笔者也希望小虫能传宗接代而不是断子绝孙,因此笔者最后只能希望而不能编造:不久的将来,当小虫一旦完成生儿育女,沙漠里依然能突然刮起之前那样一场旋风,吹散小虫和它的配偶然后从此天各一方任它活个寿终正寝。

    “殿下。”

    “嗯,我也看到了,是‘白眉’。那我们就在前面的谷地停下来等吧,等有了明确的情报,我们再出发。”

    “白眉”雕临空飞过足有千丈之高、万丈之遥,不过谢枫和李却不用怀疑是别的的什么大鸟或者野鹰飞过,因为:此处已是深入大漠两百里的荒凉之地,除非受人驱使,否则绝不会有什么别的飞鸟会飞临此地。

    受人驱使,具体来说就是受李米驱使,如此说来,桀塔伦王和战鹰,两者倒有些境况相似只是待遇天差地别。前者,李米吃喝全包,而后者,李米却要将其斩尽杀绝。

    不过好在尘暴终于过去了,而塔伦王亦保持其一贯的阴险狡诈,只见:看准尘暴即将过境的当口,塔伦王先趁人不备将随身水囊喝去十之七八,然后等风暴真的散尽而众人也回过神来之后,他又将其实已经所剩无几的水囊拿出递给身边一员士兵然后动情说到。

    “宣不花,怎么?水喝完了?来,本王这里虽然水也不多但好歹还剩下一些,来,你把它全喝了吧。”

    “大王,这怎么使得?属下…”

    “好啦,别说了,这次是本王连累了你,连累了大家…”

    塔伦王虚情假意的把戏张口就来,只见一句话还没说完,他已是换了一副情真意切的表情,又语重心长对众人夸口许愿。

    “不过事已至此,现在我们也只有同舟共济返回桀狄才有出路。众位兄弟,本王答应各位,回去之后,本王不仅一定会重赏各位,这是起码。而且日后重建王师,本王亦会倚仗、重用各位。总之一句话,本王绝不会亏待、有负你们在场每一位,大家以后都是本王的生死弟兄。”

    场面话抖落干净,塔伦王才接着言归正传说到。

    “好了,话不多说,大家快些准备出发。新多尔特!”

    最后叫到名字的才是塔伦王的心腹亲信,只见随着他一声叫唤,一个满脸横肉又留一脸络腮胡的大胖子从人群之中走上前来。

    “大哥。”

    此人正是人称“胖面虎”的桀狄二号头目,塔伦王、他以及另外三人,早年结拜后称雄桀狄号称“桀狄五虎”。

    “二弟,唉…”

    只有走到一边和心腹弟兄单独合计时,塔伦王才将失败的情绪展露无遗,他长叹一声后竟一时有些六神无主。

    “大哥,看开一些,你是当家的,如果你都这样,那底下的人该怎么办?”

    胖面虎倒是颇为大度地宽慰塔伦王。

    “是,是,为兄何尝不懂这个道理。只是二弟,不知三弟、四弟、五弟,他们三个现在怎么样了?愚兄惭愧呀。”

    “吉人自有天相,再说他们三个又都是能征惯战之人,为今之计,我们只有各自先撤再等他们脱险相会。”

    “诶,也只能这样了,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现在这样,兄弟们也只有自求多福了…”

    感慨得发,但对策却更要商讨,塔伦王话锋一转然后问到。

    “二弟,如今尘暴刚过,你说东夏人(桀狄人地盘在西域东临西夏,故汉人所谓的“西夏”他们则称之为“东夏”。当然,无所谓“西夏”还是“东夏”,夏国人历来称呼自己国家“大夏”。)还会继续追来吗?”

    问完此时最关注的问题后,塔伦王便情不自禁往南方远眺。

    是啊,西夏人还会来吗?

    此时塔伦王恨不得能他那鹰嘴一样的鼻梁两旁,长的是一双千里眼。因为这样的话,他就能清楚看到追兵是否已经因为尘暴的阻隔知难而退。

    “大哥,我也希望西夏人知难而退。”

    “…”

    塔伦王一下就听出胖面虎言下之意不禁面露苦涩,但是胖面虎却是不为所动而是坚持己见继续说到。

    “不过,他们却肯定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们,为何?大哥,你想,既然他们已经从狐儿丘、兔儿岭、密林峡一路追到此处,那么他们又有什么理由现在半途而废?”

    是呀,虽然到目前为止,桀狄塔伦王还能勉强算作九死一生,但一场十多天就让其失去一切的大战,让塔伦王此刻丝毫没有大难不死过后的轻松释然。何况胖面虎的话又是有理有据、一针见血…

    回首过去,时不我予的惆怅从塔伦王心头爬上眉头。十五岁第一次杀人,二十一岁投奔死敌罗鋝,三十岁时又弑主自立,一切的一切来之不易却覆水难收。忆往昔在小仑山以北的广阔草场,塔伦王是草原上不世出的霸主,凶残、暴躁、甚至好色,都是他从前无往不利的杀人利器。为了加入帮派、占有女人、霸占地盘、登上王位,塔伦王残杀过太多太多人命,但是他怎么都预想不到,为什么当他第一次有了正经理想,要做一个一统天下的君主时,却失败了。西夏,塔伦王从群山谷地出击的第一个对手,就击败了他。西夏,难道不就是那个跟着汉人屁股瞎学的小国吗?

    但战场上的西夏不像在学汉人,至少不是现在汉人那个样子。西夏人作战迅捷异常又勇猛无比,即使以骑兵与塔伦王引以为傲的桀狄铁骑正面对抗,西夏人也丝毫不落下风。西夏人还似乎会神仙魔法,他们只有占据黄河中游的狭小国土,但却能供给一支十数万的大军千里北上。委实太过凶猛可怕,西夏皇帝率领一群猛将一路穷追猛打,而其中好几个,竟就是皇帝本人的亲子。狐儿丘、兔儿岭甚至密林峡,都不是西夏皇帝的最后底线,看来只有斩草除根才是他的最终目的。这…现在才知道这个答案太迟也太恐怖了,如今大军在握时的豪气云天已于他没有丝毫关系。仰天长叹,从前像这样的午后,他都是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然后大玩女人。还能再拥有曾经作威作福的快乐日子吗?那太遥远也太不现实,还是先逃回回老家保住性命,才能再做盘算。

    “是啊,为兄太小看西夏了,不光小看了他们的实力也低估了他们的斗志…为今之计,只有三十六计走为上,走得越远、越快、越好。二弟,你看。”

    说着塔轮王也取出一大张绢布地图然后摊开说到。

    “我们现在大概在这一带,丁山洲之北、四平洲与棱角洲之南。先前我们因为担心西追击而故意绕过丁山洲不去,事先来看,不失为一步好棋。可惜怎耐人算不如天算,突然遇到一场尘暴。早知如此,如果我们先去到丁山洲,尘暴过去我们便能第一时间补给再出发。那么西夏人真是插翅也难追到我们。不过,西夏人现在也应该在去找水的路上,我们还有时间。”

    …,一般而言,此时塔伦王的这番言语肯定没有多大漏洞,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塔伦王却显然已经有了两点致命误判,一是他小瞧了西夏人马的脚力,什么叫早到了丁山洲就好,好像尘暴肆虐了西夏人就找不到北到不了丁山洲似的;然后误判第二点自然就是西夏追兵的位置,现下西夏骑兵不是在找水而是在找他,不是在远处而是已经出发了大半个时辰瞬息将至。

    “大哥,还是万分小心为好,尤其现在我们连个探子都还没派出去。”

    胖面虎的话颇有道理,不过他并没有就西夏兵的位置提出半点异议,所以看不明这点,说明其见识不过也就一脑满肠肥的狗头军师而已。依仗这样的庸人作心腹还妄想问鼎天下,塔伦王焉有不败之理。

    “诶!是呀!主要是现在饮水都消耗得差不多了,没有水,不光马跑不动,就连人也口干舌燥连干粮都无法下咽。二弟,当务之急,就是趁着西夏人还没有追上来,我们就近去四平洲补给才是。到时人马吃饱喝足,我们再先派出哨兵警戒然后连夜往莨菪山、小仑山一线撤退。”

    “好,大哥,那么事不宜迟,我这就集结大家出发。”

    “好,尽快。”

    主意一定,胖面虎便迅速召集全员发号施令。

    “路线有变,大王命令,全员前往四平洲。”

    作为草原骑兵,桀狄骑兵行军作战时也是每人配备三匹战马以备轮换轮换作战。只可惜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由于塔伦王和“胖面虎”自以为他们已经采取了目前的最佳方案,因此三匹马的脚力优势实际上已经成为劣势还浑然不知:论冲刺自然两匹马效率更高。何况,李米手中的行军地图相对详尽,使用司南定位更是比塔伦王立杆观影更加精确…

    “谷哥。”

    “我也看到了,兰佑。”

    “白眉”高空飞过时,棱角洲的轩辕谷和兰佑却一无所获。失望之情可想而知,因为从事前把陈宇派往四平洲、自己却来棱角洲的布署就能看出,轩辕谷其实更倾向于在棱角洲,这个更靠近沙漠边缘的绿洲,有所发现。

    “宇哥,你看!”

    哪想塔伦王其实是去了更加靠近沙漠深处的四平洲。因此虽然轩辕谷白跑了一趟,但四平洲的陈宇和兰佐却有了重大发现,只见:地平线上鱼贯东来大队人马数量还异常可观。

    “…”

    陈宇见了不禁喜出望外却又异常冷静。

    “兰佐,我现在就去召唤战鹰通知殿下。你留在这里继续盯着。如果可以,数一数来了多少人,带了多少马。”

    “是,宇哥”

    召唤战鹰,既然陈宇用的是和李米一样手法,在此就不再赘述了。至于陈宇又是如何让战鹰带回军情的,只见:战鹰落地后,陈宇先在地面摊开一面白底黑圈的鼓皮后便将“白眉”雕再次放飞天际。

    而鼓皮,除了陈宇处摊开的白底黑圈,还有一幅白底黑方,两者李米都已经在地面铺好静候佳音。

    “四平洲?”

    当看到“白眉”雕落地从白底黑圈而不是白底黑方的鼓皮下找出肉干啄食,李米不禁惊讶不已,原来:在李米内心深处他的判断其实和轩辕谷一样,他更加偏向于棱角洲而不是四平洲有所发现。毕竟,棱角洲相对靠近沙漠边缘的位置:一来更加便于往大山里逃跑,二来也更加易于大队人马生存。五支:四平洲附近已是孤悬大漠深处两百里的生命禁区,塔伦王难道自寻死路。

    “谢枫,竟然是更加靠近西北的四平洲!”

    “是呀,殿下,可这不合常理呀!”

    李米和谢枫连忙下马摊开地图开始分析。

    “确实是不合常理…”

    一边说着,李米又抓起一把黄沙在地图之上描绘出塔伦王可能路线。

    “不过既然敌人是确切无疑出现在更加靠近沙漠内侧的四平洲,难道又是疑兵?”

    “原来如此!谢枫你看。”

    突然灵光一现如醍醐灌顶,李米洞察了塔伦王的意图后不禁惊呼道。

    “你看,谢枫,原来一开始他们就选择走了一条更加靠近沙漠内侧的路。他们不仅没抄近路,而是走了一条更远的路。是啊,此路如此不合常理,以至于我们也的确未曾料到。”

    黄沙勾勒、一览无遗,李米终于得以还原出塔伦王真实的逃跑路线:塔伦王一行人,自从密林峡转襄垣口进入沙漠后,表面上看,他们是一行人贴着沙漠边缘放开腿脚往前狂奔,而实际情形却是,塔伦王一行从进入沙漠开始,他们实际上是先金蝉脱壳往沙漠深处深入一段距离后,再企图通过绕道沙漠更深处寻机逃脱。

    “对,就是这样,一定是这样,这样的路程,虽然乍看之下极不合理,不过却是瞒天过海的险招。说起来,若不是因为这场出其不意的尘暴拖住了他们的脚步,说不定塔伦王还真的能够浑水摸鱼逃出生天,这真是…”

    李米一边用黄沙再三重复勾勒一边又接着说到。

    “你看,谢枫。桀狄人素来也是三马轮换,日行三百,现在绝境求生,塔伦王一行更是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因此,就算路途远一点,但是如果塔伦王立足的是绝境,那么这一片沙海倒并非真的那么不可逾越…除了这突如其来大风,而这个季节本来就是沙漠相对平静鲜有尘暴的季节。如此说来,塔伦王是失算于天,而非失算于你我。”

    说完,李米翻身上马决然说到。

    “既然是天意,那我们就更加不能辜负。那好,我们出发,去四平洲!”

    呼呼,呼呼…

    沙海行军耳边风声低鸣,可想而知西夏将士们此时心中是何等万丈豪情。西夏皇帝第五子——李米之骁勇善战让随行将士无不自信满满。

    呼呼,呼呼……

    清风亦同样拂过李米面庞,只见飒爽英姿美少年,简直有如大汉冠军候霍去病重生!呵…这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比喻却绝非笔者信口开河——相信诸位看官如果像笔者一样知晓其中原委,肯定也定会像笔者这般情不自禁!

    到了,四平洲!

    李米率领大队人马终于到达之时,塔伦王一行人全部还在没走脱一兵一卒。

    “浣喇奇,你们一定要万分小心,一有情况迅速上报。如果这次安然脱险回到桀狄,本王自然会重重有赏…”

    “党项人,大王,党项人!”

    “呃…”

    就在塔伦王即将派出哨兵的当口,西夏兵的神兵天降吓得桀狄所有人几乎魂飞魄散。

    ……

    李米此刻距离谷底尚有百丈之遥,坦白来讲,他并不能确定塔伦王是否真的就在坡下。不过,现在的李米就像一名即将打道回府的钓鱼翁,那么临末的这最后一尾收杆鱼,他自然希望越大越好。

    呜!

    号角争鸣传到坡下则代表着冷酷肃杀,塔伦王甚至额头开始直冒冷汗。噩梦,始于兵败的那天然后一直持续着直到现在。什么人在亡命追击,塔伦王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在他眼里,所谓人嘛,如若对照他以往百试不爽的世俗经验:始终不过是一群争权夺利的贪婪动物,他们的算计争斗统统都不过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进行的、彼此间势分生死的尔虞我诈。不过有个大前提,自身的性命是一切放纵享乐的前提,因此哪里会有人为了建功立业而真正豁出命来干呢?但是,此番他却真正碰到了这样的煞星,就算此时他已深入大漠腹地两百里,那追魂的魅影依然有来自如炼狱里的厉鬼,阴魂不散、如影随形。

    塔伦王一行数百人立即乱成一团,只见四散奔逃时,牵马的牵马、奔逃的奔逃,衣衫不整的甚至丢盔弃甲就开始抱头鼠窜。

    只是可怜了宣不花,他并没有逃,而之所以不逃,很小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没有看出,尘暴散去时塔伦王的“滴水”之恩实乃装腔作势;而更大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宣不花历来就是草原部落响当当、狭肝义胆的一名率性青年,他的英雄事迹,在草原上早已人尽皆知惹得众草原酋长无不想招其为婿。

    可惜,真是可惜!塔伦王跑马上前堵截逃兵的时候,宣不花本来是不离不弃追随左右,但只见塔伦王为了杀鸡儆猴,竟然乘宣不花稍不留神,一把从身后抓过宣不花将其一刀割喉。天可怜见,好几个酋长之女还在盼君早归,但——古有“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今有“草原英雄美少年,命丧恶主死犹冤。”

    塔伦王,就是心机如此歹毒的冷血枭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他又一路带着宣不花的尸体跑马上堵住逃兵去路。而这一招也的确奏效,只见随着塔伦王手起刀落割下宣不花头颅将其丢在地上血溅三尺,杀鸡儆猴的效用立现,众逃兵全都停下脚步。

    “都不许跑!谁还跑,就是这个下场。所有人,全都给我列阵迎敌,列阵迎敌!”

    一代枭雄疯狂地大吼,无论如何是该到结束的时候了,就算不是背水一战吧,那么至少也该困兽犹斗。此时塔伦王甚至回想起年少时被仇家追杀时的情景,当时的他也曾在如惊弓之鸟一般亡逃命的时候,反戈一击绝地逢生!

    西夏兵人马其实不多!

    塔伦王渐渐看清其实自己才是兵力占优的一方,己方队伍虽然溃不成军,但至少在人数上还是比西夏兵多出三四倍。而且西夏人还在犯致命的错误,他们没有发起突然的冲锋一槌定音,直至现在,西夏人还停留在沙丘山顶固步不前。

    “…”

    高处的李米始终按兵不动,拿着惯用的长矛,他只是冷眼旁观谷地里的人马任由他们散聚。

    “看来他们准备好了。”

    沙丘脚下的阵仗渐渐聚拢,李米说着猛抽了一记马鞭。

    呜呃呃!

    黑马应声振蹄嘶鸣。

    “那好,大家跟着我冲下坡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说完李米一牵马首义无反顾冲下坡去。

    “…”

    此情此景瞬间震撼异常,只见沙坡上骏马奔腾宛若海□□涌。

    “…”

    而反观塔伦王一方阵脚,即使众人早已知晓迎马阵迎敌要领而阵法亦已驾轻就熟,但防线却仍在战栗退后仿佛摇摇欲坠。

    “驾,驾。”

    眨眼之间李米就要马踏山谷,只见:他再一次快马加鞭变得独一人一马当先。

    一马当先而又一往无前,什么长□□马弯刀斩蹄,李米才不管迎马阵所谓的克敌制胜之道,只见:近在咫尺,眼看就要和桀狄人短兵相接,李米一拉马头又狠挥一鞭——啪!人马竟应声一起高高跃起。

    不是天马行空胜似天马行空!

    只见:李米人马径直从空中跃过桀狄步兵头顶,而桀狄众人全部舞刀弄枪竟纷纷鞭长莫及触摸不到。

    轰!

    落地时李米已经飞马踏阵深入敌军中央。

    当当…当当…

    深入——却不是深陷,马铃清脆马蹄急,桀狄人还在瞠目结舌,而英雄的传说却不问青红皂白继续上演:李米拍马冲出几步后又是一跃。

    嗖…

    凌厉的身影一闪而过,李米居然在跃起的最高点顺势落马然后翻腾落地枪劈一线。

    咚!

    短兵相接,李米寡击桀狄众,不过应声倒下的,却是一片桀狄步兵、骑兵而李米毫发无伤,巨大的声响更是犹如晴天霹雳般在宣告:任何抵挡都是徒劳,雷霆万钧的力量必将击碎一切防御就像风卷残云。

    李米中心开花,随后杀到的西夏骑兵更是如水银泻地般齐头并进杀入桀狄阵列,瞬间只见:西夏骑兵们纷纷马刀起利刃落,桀狄人顿时人马翻、血肉飞。

    “塔伦王!”

    横扫千军又万夫莫敌,而李米竟还能用眼角余光看到塔伦王就在当场,他□□突刺挑落掀翻一圈敌军后,突然枪头直指又用桀狄话喊到塔伦王名号。

    ……

    随着李米一声大喊,原本嘈杂的战场渐渐平歇变作两方对立。

    “塔伦王!”

    双方人马从犬牙交错变成相互对峙后,李米又在己方中央冲对面喊了一声。

    “…”

    塔伦王自然也被手下们簇拥着立马正中却内心却肝胆俱裂叫苦不迭:莫非对方认得自己!

    但无论如何隐瞒自身的身份更加有利于逃生,想明白了这点,他便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对李米的喊话置若罔闻。

    “新多尔特!”

    “……”

    仿佛李米每点到一人名字,在场的气氛就会更加死静一些,只见此刻桀狄塔伦王麾下的二号人物也和他的带头大哥一样,装傻充愣拒不认账。

    “怎么?霞浦草原上人尽皆知的胖面虎、笑面虎,竟然双双死不认账了?”

    李米所说一字一句都是地道桀狄方言准确无误,然而,塔伦王却就是拒绝正面应答而是话锋一转说到。

    “年轻人,你桀狄话倒是说得不错。可是你知道吗,在我们桀狄,问他人姓名是用刀剑而不是用言语。刚刚你一口气就要问两个人的名字,怎么,你要以一敌二?男子汉一言既出,你可别后悔。”

    塔伦王极其狡黠奸诈,不消一瞬他就已经在心里盘算清楚,如果能以激将法使得对手意气用事以一敌二,他的胜算无疑会大大增加。至于身为首领,他这样做是否有以多欺少之嫌,历来寡廉鲜耻的他,压根想都没想过这个问题。

    “以一敌三又如何?塔伦王,不如我以一敌三吧!”

    李米果真还是太年轻气盛?须知和对塔伦王这样的恶人打交道,千万个心眼小心尚且不够哪还能丝毫好强逞能?

    “噢?!年轻人,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简直是喜从天降啊,对塔伦王来说,想到如果能以三打一击杀对面头领,那么再一鼓作气全歼西夏追兵岂不就将绝处逢生。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塔伦王生怕李米反悔立刻脱口而出点到麾下一员勇士名字。

    “恰奇尔雅巴辛图…”

    “诶,慢着,塔伦王,按道理是由我问到一人名字而不是你说,不是吗?”

    李米并未中计,不过因为他从始至终是用桀狄话在和塔伦王周旋,因此他麾下将士难免不有些担忧。谢枫和轩辕谷先后用西夏话朝李米喊道。

    “殿下小心,不用和他们多费口舌。”

    “是呀,殿下,塔伦王诡计多端、毫无信义,小心他使诈。”

    “我心里有底,你们放心,我不会中计的。”

    在毋需理会塔伦王是否能听懂的情况下,李米先用西夏话答复了自己人才接着又用桀狄话质问塔伦王。

    “塔伦王,你不要弄错,归根结底,是我问你答不是吗?”

    “…”

    自然,一旦出现涉及自身真正名号的问题,塔伦王一律是装聋作哑避而不答的。

    “罢了,塔伦王,关于你之前的所做所为,我李米就暂且不提了。不过我现在只想知道,他的名字!”

    说完,李米□□一指地上身首异处的宣不花尸首。

    “…”

    头断血流、腥红一片,顺着李米枪头所指,在场所有人又将目光重新投向宣不花尸首。可怜的年轻人,凋零于生如夏花的年纪,他的战马甚至直到现在还守在一旁不离不弃。

    …

    听李米如此一说,塔伦王更是不禁心头一颤:地上尸体这么多沙水也被鲜血染红,为何对手偏偏问到宣不花?

    …

    李米这么问当然是有的放矢,他接着朗声说到。

    “以前的累累罪行,你都可以死不认账,塔伦王!甚至你自己姓甚名谁,你也可以不用回答。不过,你必须得告诉我,这位勇士,这位并没有逃跑却反倒被你冤杀的,真正的勇士的名字。塔伦王,方才我在坡上看的一清二楚,这位勇士并没有逃跑,而你之所以乘人不备冤杀了他,仅仅只是为了阻止逃兵杀鸡儆猴如此而已。”

    “真的吗?这位壮士!”

    真相一旦大白天下,桀狄阵中立刻有人义愤填膺问到。

    “诸位,你们什么时候见过逃兵还能如此紧握兵器的?”

    李米说着伸出□□挑起地上宣不花手臂,白日昭昭之下,其分明至死亦右手紧握弯刀。

    “宣不花兄弟!”

    刚刚开口问话的桀狄骑士立刻大喊一声跳下马来。

    “殿下,小心!”

    桀狄士兵走向宣不花尸即是他不断接近李米的过程,虽然他已经将主手兵器弃之不用,但他的副手武器,短兵匕首却还依然系在腰间。一旁注视的谢枫一直就唯恐生变,何况他自始至终听不懂李米和桀狄人之间的说些什么。见此情景,他连忙大声提醒李米。

    “…”

    只是桀狄兵就那么神情悲怆地一路走来没有显露任何攻击意图。

    “壮士,我不愿意手刃故主…但我宣不花兄弟的血海深仇不可不报…那么就请阁下用这把匕首也将凶手的首级割下来,还我兄弟一个公道。”

    将宣不花头颅重新安放又用黄沙掩盖骇人血迹后,桀狄兵冲李米单膝跪地再双手奉上随身匕首。

    “好,举手之劳而已,我答应你。”

    接过匕首,李米再转头对早已气急败坏的塔伦王说到。

    “塔伦王,人生于世,已有父母,同生共死,皇天后土……不知道这些道理你懂是不懂…无耻也好,无知也罢,塔伦王,总之你的丑事实在太多了!不过,我知道,让你自裁以谢天下是断无可能的,而你内心现在最想做的一定就是杀人灭口了吧,塔伦王,那我就给你这样一个机会,只是…你敢来吗?!”

    说完李米放马走入两军对峙的中场只等塔伦王一决高低。

    “…”

    李米所言句句点到塔伦王内心丑痛处,尤其手下人临阵倒戈的境况更是气得他狼狈不堪。

    “废话少说,先赢得过我手中弯刀再来理论。”

    终于,塔伦王也只得硬着头皮走上前来迎接挑战。

    大战一触即发,李米和塔伦王在两军中间横向拉开约莫三十丈的距离,两人各自一牵马首打马向对方发起冲锋。

    铛铛…铛铛…

    沙土绵软,马踏无声,李米和塔伦王各自战马的马铃反倒比马蹄落地的声响更加明显。不过那也只是双方未交手的时候…

    当!

    随着一声巨响,李米和塔伦王短兵相接,双方便你来我往缠斗在一起杀得难解难分。作为一方豪强,塔伦王固然有些本事,但血气方刚的李米却更是骁勇善战使得好枪法,只见:从接招的第一枪,李米便丝毫不落下风;然后又几个回合,塔伦王的攻势更是在电光火石间便被化解于无形;最后李米攻势渐起、凶狠霸道,塔伦王渐渐被压制得只得高接低档、应接不暇。

    “嗵,哗,嘶,嗞。”

    塔伦王的突然发力并不是因为他在和李米的交手中突然发现了什么致胜之道,相反,他的突然发力恰恰是因为招架不住急于抽身离去。

    “呼…呼…”

    好歹和李米分开后,塔伦王才能乘机气喘吁吁却也满头大汗。这一轮打斗是塔伦王第一次和李米交手,而一番亲身感受后,他终于清楚是怎样一股强大力量在对他穷追不舍。

    “呼…呼…”

    塔伦王气喘吁吁不假,只是气喘吁吁之时,他也丝毫不改鹰视狼顾之相、祸水深藏之心。

    “呼…呼…”

    塔伦王依旧喘着大气,只是乘李米不备,他却收起左手朝身后的胖面虎打起暗语起来。

    ……,!

    别以为塔伦王左手叉腰是因为腰酸背痛,其实最主要就是为了把手势暗号向胖面虎传递出去。

    手势很简单,背在身后握拳三次,意思很明了,就是趁对方不备一起上。

    毕竟事关生死啊,不容有失。

    动手前,塔伦王特意调转马头后退几步,至于用意嘛:一者,他要望向胖面确认指令是否已经传达到位;二者,他亦要为冲杀李米多准备一点冲刺距离。塔伦王历来狡诈,面对危局,即使内心叫苦不迭,但他内心却格外清醒,眼下这迫在眉睫的放手一搏,是无论如何也搪塞不过去的一场生死考验。押上性命,孤注一掷了,塔伦王!作为在战场上屡赌屡胜继而搏回一世浮华的老赌徒,一旦下了决心倒也一点都不含糊。

    “新多尔特!”

    冲出几步到了自己预先算计好的距离,塔伦王大喊一声让“胖面虎”一起出击。

    “是,大哥,驾!”

    胖面虎听到召唤立刻也从阵中冲锋而出。

    李米!局势瞬间变得凶险万分,只见:塔轮王、胖面虎策马奔向李米的同时,李米也是迎头冲杀过来而且不见他有丝毫闪避。不好,李米很快就会陷入以寡击众的境地,意识到这点后,谢枫连忙也从阵中拍马而出。

    “…”

    从第一轮交手过后,塔伦王心里立刻意识到,若论真刀真枪的比武决斗,他肯定不是李米的对手。而此番再次发起冲锋,他除了安排了帮手,殊不知又还留有后手,就是:塔伦王跨下战马不停在跑,不过速度却神不知鬼不觉被塔伦王放慢下来导致,后来者胖面虎居然后来居上。

    “二弟,用连环棒打他。”

    看来这正是塔伦王早就盘算好了的局面,看准胖面虎和李米即将交手的电光火石之际,塔伦王大声地在胖面虎身后大喊。

    “咚。”

    胖面虎用的是一柄势大力沉的黑铁狼牙棒,当大棒□□一交手立刻发出骇人声响。不过塔伦王心里清楚,胖面虎最多也就只能和李米对接三五招。所以只等胖面虎出第一招,他便按他所盘算的那样,卸下刀具。卸下刀具?!是的,卸下刀具却不是放弃武装。原来,塔伦王手持的马刀竟内有乾坤:将两边护手用力向内一压,塔伦王手中的马刀便整个刀刃脱落只剩内里一柄尖锥。

    “二弟让开。”

    所以这就是事实的真相了,包括“二弟让开”这句欺骗胖面虎回头、引诱李米分心的假话。手持锥刺对准胖面虎左腰软肋,塔伦王就是心狠手辣、丧心病狂的一记深捅直接贯通前后。这同时也是塔伦王一世为人的谜底大白于天下了,什么“二弟”不“二弟”,为达到目的将李米击杀,“二弟”一条性命其实也无足轻重。

    然后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更加耸人听闻了,只见塔伦王手持的尖锥同时还是一件可以发射锥头的暗器。

    “噌。”

    随着塔伦王在胖面虎背后往回一抠刀柄启动机关,尖锥的顶端立刻似一支无羽小箭般径直射向前方。只是一发便已经足够可怕!但可更可怕的是,塔伦王手中这把无弦弓无羽箭,竟还能和传说中的诸葛连弩一样,居然能连发!

    只是苦了胖面虎,虽说罪有应得吧,但总不该是其结义兄弟痛下杀手。可惜这就是现实,将椎管抽回并用力向下一甩使新的锥头上位之后,塔伦王不假思索地又开始重复之前的攻击流程。

    真是惨不忍睹,但见:塔伦王的暗器一共有三发箭头,因此胖面虎身体就被对穿了三次——分别是左肋、右肋、左胸。

    次次都是软肋,招招都是杀手!真真

    锥心刺骨而且连续来了三回。

    说起来简直骇人听闻,须知:塔伦王的所有攻击流程都完成于极其短暂的一小段时间内,这么说来,李米危矣,三箭一锤,其中任何一招都是杀招。然而李米威矣,三箭一锤,但其中没有一招能伤到李米分毫。危矣,威矣,却看李米如何在白马过隙的瞬间转危为安。

    原来:虽然李米确实不曾料到——又有谁能想到——塔伦王会以这样的方式发难,但塔伦王的三箭袭来时,李米却有足够的反应和身手躲过这要命的三连击,只见:第一击,李米是单手拉住马鞍跳到马身一侧然后□□一点旋身躲过;第二击,虽说塔伦王的暗器能连发亦出乎了李米的意料,但塔伦王故技重施时,李米一个键子侧身再躲暗箭已是手到擒来;第三击,由于塔伦王选位相对较高,李米应对起来就更轻松自如,只须后仰放由箭头从头顶飞过,李米挺起身来正好用枪身直面塔伦王。

    不过最后这一箭可把谢枫吓得不轻,因为第三发箭头越过李米后正好不偏不倚朝其迎面射来,他只能下意识用□□一挡弹再回头,正好看到胖面虎落马以及塔伦王抢过胖面虎手中重锤不由分说砸向李米。

    不好!谢枫马上察觉到李米是因为躲避暗算才导致不得不以下向上劣势迎敌,他不禁心头一紧。

    当!又是一声大棒□□火并时的剧烈声响。

    “…”

    塔伦王不曾想过有人——包括李米,能躲过他苦心准备的三发暗器,所以当他挥舞狼牙大棒落下之时,察觉李米还能持枪抵挡,他不禁大吃一惊。

    哐铛!

    塔伦王挥舞狼牙棒时已做足了一击致命的准备自然抡得不轻,李米持枪格挡亦发力不小,两股强力狭路相逢,塔伦王一下就被千钧之力震得手臂发酸、头皮发麻继而胆破心惊。即便——塔伦王本人是进攻发起方,而李米——是被迫防守方——然而艺高人胆大:抵挡下来即刻紧接着就是□□突刺反戈一击直指塔伦王面门。

    “啊…”

    塔伦王躲闪不及,虽说由于生死关头下意识的一扭头不至于被一击毙命,但头盔却“咣当”一声被李米打落以致披头散发狼狈不堪。

    差半寸就头破血流、魂飞魄散,深入骨髓的恐惧立刻侵染了塔伦王全身上下每一处细微的毛孔惊出他一身冷汗。怎么办?没有怎么办——撒手锏都没用,塔伦王真正黔驴技穷到了穷途末路。胡乱挥舞几下然后瞅准一个空当,塔伦王推落手中兵器夺路而逃。

    “所有桀狄官兵,缴械不杀,胆敢再顽抗者,杀无赦。”

    李米一声令喝,在场桀狄残兵们无不跪地降伏。

    “谢枫,塔伦王交给我,他跑不掉。这里的桀狄人,所有军容不整者,你都收押起来,之后遣散为民。而所有军容齐整者,以礼相待,小心甄别。这些人此时此地还有心一战,即使其中最后只有一人两人能为我所用,也实乃我大夏幸事。”

    李米对赶到自己身边的谢枫交待完毕后,又回头看了看身后那个依然在宣不花尸首旁悲伤不起的桀狄兵。

    “谢枫,那我去了。”

    说完李米便策马追向朝塔伦王逃亡的方向。

    轰轰…

    奔跑一阵后,如丧家之犬一般的塔伦王偏又撞上东方新到的大队西夏人马,他立刻被千余人的阵仗和铺天盖地的架势吓得魂飞魄散并只得再次改变逃亡方向。

    不能让追逐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塔伦王突然的改道也给了李米致命一击的机会。

    嘘!

    李米单手含于口中发出一声嘹亮的口哨,天空中的站鹰闻声而动,它急剧地坠地然后如一道闪电般迎面扑向塔伦王人马。

    “呃呃…”

    塔伦王及身下战马,人头马面都被雄鹰钩般的利爪撕扯得头破血流。而塔伦王身下的惊马更是尤为惊慌失措,它仰起马身便惊声嘶鸣。

    “吁!吁…”

    作为桀狄首领,塔伦王江山都是马背上打下来的骑术自不用说。不过有道是穷途末路老命要丢,就算此时塔伦王竭尽全力拉紧缰绳,他不仅不能控制得了惊马,而且自身还反倒身不由己从马背跌落。

    “嗖!咚!”

    空气中冰冷而又迅速的一声枪响,不等塔伦王身体落地,李米已经从坡下掷出凶狠的铁□□穿他的胸膛。

    客走茶凉,人死也是这道理,虽然塔伦王临死的一刻脑海万般情景浮现,但对于现实的世界,他已不过只是一具连体温都在渐渐消散的尸体而已。

    嘶…

    流沙滑落,然而塔伦王尸首却不能奉陪到底只能停在半道,正是:别看生前浪滔天,哪知死时黄沙敛。塔伦王在世时,是草原上人见人怕的煞星,人们都传说他鹰钩一样的鼻子能闻见埋地三尺的财宝,而唇黑齿黄的大嘴则敢于生吃人肉;但死则死矣,料想塔伦王生前也定不曾想过,他最后会落得如此一个曝尸荒野的凄惨模样。

    然而惨样归惨样,但对于东面而来的千人马队——西夏铁鹞子军来说,塔伦王即使已经命丧黄泉也没让他们掉以轻心,只见:一小队骑兵鱼贯而来到了坡下,然后十五名骑手按部就班兵分三路——五人警戒、五人靠近塔伦王尸首再五人执马握鞭随时待机而动。

    “队长(从头到尾无名),他确实死了。”

    手按颈脉确认无疑后,坡上的士兵才对坡下的领头郑重报告。

    “好的,知道了,你们在这守着,我先回去报告。”

    队长说完轻骑返回,而这一回不打紧,当他把消息带回上报时,听说人已是直抵西夏皇帝天听——何以见得,因为他是这样说到。

    “启禀陛下,前方发现桀狄敌军尸首一具。”

    “好,知道了。流孝先,走,随朕前去看看。”

    “是,陛下。”

    被点将之人是大名鼎鼎、人送外号“鹞之眼”的铁鹞子军斥候总管流孝先,这名厉眼细须、面皮黄瘦的将领虽看上去不似一般战将那般魁梧壮硕,但作为铁鹞子军偏将领斥候总管,他却是铁鹞子军里除了主将以外最有话语权的二号人物。除了主将,铁鹞子军另外两名偏将以及前中后军各三员总长,在事实上,都得听命于他。

    至于点将之皇帝就更不简单了,不是别个,正是后世庙号崇宗的李乾顺是也,却说皇帝生得何等模样,但见:龙脊虎骨金刚臂,虬髯麟睛英雄气,年过不惑阅不凡,神鬼难测无人敌。英武不凡、贵气凛然,虽说身穿金丝锁子甲、头带盘龙精钢盔,这套穿着本就将满满王者之气不言自表,但李乾顺周身上下,气派和架势却远不止寻常帝王般那么简单。魁梧、睿智、勇猛,仿佛一切用来形容大智大勇的字眼很可以用来描述眼前李乾顺而无丝毫过誉。李乾顺身上超凡俊逸的气象直有如巍巍大山般仪态万千。

    身后尾随着半百侍卫警戒,李乾顺出了铁鹞子军主阵便往塔伦王殒命之处骑行而来——这么说来,此番西征,对于西夏来说是真正的“御驾亲征”就一点都不为过了。

    “陛下。”

    “好,大家平身。流孝先,你上去看看究竟桀狄哪号人物。”

    “是,陛下。”

    只下马远远一看,流孝先就已知道死者在桀狄地位很不一般,因为虽五官面目尚看不仔细,但仅穿着的铠甲就已非同一般。

    鹰鼻猴腮、黄须尖耳,一走近看清死者容貌,流孝先立刻就意识十有八九桀狄塔伦王本人已经命丧于此。不过为了稳妥起见——毕竟是皇帝在等他回话,因此流孝先还是有条不紊地从怀中摸出画像当场开始比对。这样一看,不得不让人叹服西夏人的情报搜集功夫,两军交战,西夏真是将桀狄上上下下打探得一清二楚:先前李米能说桀狄话就不说了,而此刻流孝先手中的画卷摊开之后,除了桀狄五虎的身形容貌已经分毫不差绘于绢卷之上,而且塔伦王画像右下角还有三行文字记载其身体三处体貌特征!分别是:右耳根有米粒大小黑痣、左前臂有弓箭贯通伤以及左胸口有嗜血狼头花绣。当此三处比对下来又是分毫不差,流孝先这才向坡下李乾顺大声报喜。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此人正是桀狄匪首塔伦王,微臣恭喜陛下大功告成。”

    远远看到流孝先摊开画时内心已有强烈预感,不过当战报确切无疑传来的一刻,李乾顺却没有表露出过多欣喜若狂的表情。

    “厚葬他吧。”

    尽管塔伦王身前恶贯满盈,不过李乾顺此时却不过多为难。

    “…”

    皇帝了有明旨,士兵们自然不敢怠慢立刻上前开始收拾塔伦王尸首。

    “等等,把那根铁枪拿给朕看看。”

    士兵小心翼翼将枪从塔伦王尸首取出时,李乾顺却突然有所意识连忙下令。

    “米儿?”

    手拿□□李乾顺更加确信无疑,他朝坡上的士兵喊到。

    “上面的,坡那边还有我们的人吗?”

    哨兵还在左右为难,一直在沙丘另一侧默不作声的李米不禁跃马而出。

    “父皇!”

    原来在沙丘之巅警戒的哨兵一早就发现李米踪影,不过因为李米用枪语示意其不要通报自己行踪,哨兵才没有通报李米踪迹。

    “哈哈,好小子,果然是你。这次立下头功,父皇肯定要好好赏你。说吧,你想要什么赏赐?”

    说完,李乾顺便将手中□□掷还李米。

    嗖…

    只见皇帝出手也相当了得!话说这坡下和坡顶之间怎么也间隔了二三十丈之远,皇帝掷出的□□却径直飞向李米凌厉得很——即使和李米击杀塔伦王的那一枪相比也丝毫不遑多让。啧啧!亏得接的人是李米,否则换了没李米这般身手的普通人,飞枪势必要飞过沙丘难以掌控。

    “哈哈,父皇,儿臣想要什么,难道您还不清楚吗?”

    “没问题,米儿。最近紫泉宫有新酒回又有老酒开,新酒老酒你都挑一些,朕一并照准。”

    “好,父皇,到时您可别心疼,哈哈。”

    “哈哈!”

    皇帝大笑,众人也都会心一笑,而头功在握的李米,更是笑傲沙丘山顶仿佛纵横世界之巅。说说520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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