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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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
万东阳一首歌唱完,周边掌声四起。
“再来一首!”
一名女生边拍巴掌边笑道:“万东阳,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连小仙都被比你比下去了!”
这名女生是王小仙的同学,叫孙倩莲,曾与王小仙一起去医院探视过万东阳,两人之间十分熟悉。
万东阳坐在轮椅上,对孙倩莲点了点头,随后双手抱拳向观众们表示感谢:“贻笑大方,贻笑大方,让大家见笑了!”
围观者一阵轰然,掌声再次响起,纷纷叫好。
“这是什么歌儿?”
“这歌儿好!”
“好久没有听过这么有内涵的歌曲了,是新歌吗?谁唱的?”
在如今这风云激荡的时代,个体的渺小感越强烈,也就越容易与歌中的情绪产生共鸣。
现实总有很多无奈,努力寻找,奋力拼搏,却未必能达到梦想的港湾,歌曲中“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透露出的无力感,令很多人感同身受。
即便是他们身为京东大学的天之骄子,有着光明的未来,可是在夏京这个首善之地,高人遍地的环境中,却愈发意识到自己渺小和无力来。
他们是名校的学生,可是夏京任何一个好的单位里,人家的员工在几十年前就是名校毕业的学生了!
这种情绪新生还没有太多的体会,之后经过社会洗礼的毕业生和老师们才真正的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
尤其是“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这句话,道尽了中年男子的辛酸苦楚。
你年轻时挥斥方遒,目空一切,觉得自己以后有无数种可能,可是人到中年再回头去看,原来你只有一条路,甚至已经看到了路的尽头。
你上有高堂,下有儿女,中有妻子和兄弟姐妹,你是全家人的顶梁柱,生活的重担基本上全都压在了你身上。
你不敢生病,工作上不敢有任何马虎,你比谁都努力,即便是公司或者单位的领导给你穿小鞋,故意为难你,你也不敢轻易有离职的行为。
你年轻时的尊严早就被生活的压力给消磨的没有了棱角。
你渴望着一直拥有,却担心随时离去,你每天都生活在焦虑之中,你的头发一把把的掉,你没有时间管理身体,你的身体在发福,你的头在秃顶,你的血糖在升高,你已经有了脂肪肝,生活如同一座大山,压得你喘不过气来。
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也曾考虑活着的尊严,但到了白天,你依旧是那个见到领导点头哈腰的干饭人。
人到中年,就算是想哭都找不到地方哭,你不敢软弱,故作坚强,怕父母心疼,怕妻子担心,怕孩子害怕。
你确实就像是一只小鸟,扑扇着小小的翅膀,寻找生活的方向,挣扎求存,努力过活。
“再来一首!”
孙倩莲笑着对万东阳两人叫道:“要不把刚才这一首重新唱一遍也行!”
作为声乐系的大一新生,对这首歌的内容还感受不太深,她只是单纯的觉得这首歌很不错,无论是歌词还是歌曲,都堪称上上精品,让她这个声乐系的学生都生出惊艳之感。
附近的观众也纷纷附和:“重唱!重唱!万东阳,原来是你,没想到咱们的救人英雄唱歌竟然还这么好听!”
万东阳现在大小算是一个校园名人,基本上大部分师生都认识他,此时认出唱歌的人是万东阳,都感新奇。
万东阳看向王小仙,手掌伸出:“还是这首歌吧,合唱一下?”
王小仙屈膝下蹲,右手抚左肩,对万东阳微微行礼:“乐意效劳!”
万东阳哈哈大笑,手中吉他再次弹奏起来,唱的还是刚才这首歌,但他只唱了前面一小段。
但这一小段唱出来时,嗓音与刚才相比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变化。
刚才的嗓音清朗透彻,有一种年轻人朝气磅礴的清爽之感,但此刻的嗓音却多了三分厚重,一分沧桑,有点像是烟嗓,但又不是烟嗓,只是听这嗓音就会令人生出“这人一定很有故事”的感觉来。
因此当万东阳唱出这首歌时,那种历经波折的沧桑感扑面而来,令人听的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
旁边的王小仙惊讶的看了万东阳一眼,深深的吸了口气,接上了下一段的唱词。
她的嗓音干净、清脆、纯净、如同透明的小溪一般,活泼泼的冲入听众的耳朵里,洗刷这心头的一切不适。
他们两人的声音,男的如同展翅雄鹰,充满了历尽沧桑挣扎求存,渴望冲出束缚的野性,而女的则好像是依人小鸟,清澈单纯,在感情上虽然不够饱满,但在技巧上却比男声高出了一点。
两人一个用情绪和声音在唱,另一个则在充实情绪的基础上,有点稍微的炫技,从歌唱技巧上,万东阳比王小仙差了一点。
毕竟他前世的职业是医生,副业爱好才是音乐,并没有经过系统性的专业训练,在声乐表现能力上确实有不足之处。
现在这具身体虽然在各方面都达到了人类的体能的巅峰,但如何将这种巅峰的优势发挥出来,还是需要一定的发音技巧,这是长期训练才能掌握的东西,万东阳这个野路子终究还是差了一点意思。
他与王小仙两人,就像是粗犷与细腻的结合,倒是形成了互补,现场的演唱效果奇佳。
“咦?这俩孩子唱的不错!”
“女孩子唱的倒还罢了,技巧上是有一点,但与这首歌所表达的情绪不太相符,不过东阳这孩子的情绪可真不一般,他竟然真的能将情绪融入了进去,就好像这首歌唱的就是他的想法一样!”
白龙湖边,每天都有大批的师生从这里散步,其中不乏有艺术系的老师,声乐专业的老师也有不少。
尤其是几个老人,那都是夏国顶尖的声乐大师,在他们眼中,王小仙的演唱技巧根本算不得什么,声乐系里的学生,随便拽出来一个,都不会比王小仙差多少。
真正难得的还是万东阳在歌声中附着的沧桑感,那才是这一首歌的灵魂所在。
唱歌,实质上是技巧、音色和情绪的统一。
技巧过度会让人感觉脱离歌曲,太过于炫技,不利于听众沉浸。
感情太过也容易过于做作,反而有些伤感的歌曲就静静的表达就刚好,如果自己的感动的不行,反而影响发声,至于音色那是个人天赋所限,很难做出大的改变,所以才出现有的歌手适合唱什么歌的状况发生。
万东阳在这三方面都算不得太强,但也都不算弱,尤其是音色和他表达的感情相结合之下,对于这首歌有着极大的加强作用,令人听了之后,觉得这首歌就应该这么唱。
再多的技巧放在这首歌里,反而显得多余。
“老张,你是搞这个的,门生弟子可是有不少,要我看,这俩孩子唱的不错,你应该向你的弟子们推荐一下。”
一名身材胖胖的白发老者看向身边的一个面容清隽同样鬓角花白的老人:“这算不算是唱歌的好苗子?”
那清隽老人笑道:“先看着再说,要我看啊,这俩孩子未必就需要我帮忙。”
他伸手指了指湖边拍摄的观众:“有这些人的宣传,估计想不火都难。”</p>说说520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万东阳一首歌唱完,周边掌声四起。
“再来一首!”
一名女生边拍巴掌边笑道:“万东阳,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连小仙都被比你比下去了!”
这名女生是王小仙的同学,叫孙倩莲,曾与王小仙一起去医院探视过万东阳,两人之间十分熟悉。
万东阳坐在轮椅上,对孙倩莲点了点头,随后双手抱拳向观众们表示感谢:“贻笑大方,贻笑大方,让大家见笑了!”
围观者一阵轰然,掌声再次响起,纷纷叫好。
“这是什么歌儿?”
“这歌儿好!”
“好久没有听过这么有内涵的歌曲了,是新歌吗?谁唱的?”
在如今这风云激荡的时代,个体的渺小感越强烈,也就越容易与歌中的情绪产生共鸣。
现实总有很多无奈,努力寻找,奋力拼搏,却未必能达到梦想的港湾,歌曲中“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透露出的无力感,令很多人感同身受。
即便是他们身为京东大学的天之骄子,有着光明的未来,可是在夏京这个首善之地,高人遍地的环境中,却愈发意识到自己渺小和无力来。
他们是名校的学生,可是夏京任何一个好的单位里,人家的员工在几十年前就是名校毕业的学生了!
这种情绪新生还没有太多的体会,之后经过社会洗礼的毕业生和老师们才真正的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
尤其是“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这句话,道尽了中年男子的辛酸苦楚。
你年轻时挥斥方遒,目空一切,觉得自己以后有无数种可能,可是人到中年再回头去看,原来你只有一条路,甚至已经看到了路的尽头。
你上有高堂,下有儿女,中有妻子和兄弟姐妹,你是全家人的顶梁柱,生活的重担基本上全都压在了你身上。
你不敢生病,工作上不敢有任何马虎,你比谁都努力,即便是公司或者单位的领导给你穿小鞋,故意为难你,你也不敢轻易有离职的行为。
你年轻时的尊严早就被生活的压力给消磨的没有了棱角。
你渴望着一直拥有,却担心随时离去,你每天都生活在焦虑之中,你的头发一把把的掉,你没有时间管理身体,你的身体在发福,你的头在秃顶,你的血糖在升高,你已经有了脂肪肝,生活如同一座大山,压得你喘不过气来。
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也曾考虑活着的尊严,但到了白天,你依旧是那个见到领导点头哈腰的干饭人。
人到中年,就算是想哭都找不到地方哭,你不敢软弱,故作坚强,怕父母心疼,怕妻子担心,怕孩子害怕。
你确实就像是一只小鸟,扑扇着小小的翅膀,寻找生活的方向,挣扎求存,努力过活。
“再来一首!”
孙倩莲笑着对万东阳两人叫道:“要不把刚才这一首重新唱一遍也行!”
作为声乐系的大一新生,对这首歌的内容还感受不太深,她只是单纯的觉得这首歌很不错,无论是歌词还是歌曲,都堪称上上精品,让她这个声乐系的学生都生出惊艳之感。
附近的观众也纷纷附和:“重唱!重唱!万东阳,原来是你,没想到咱们的救人英雄唱歌竟然还这么好听!”
万东阳现在大小算是一个校园名人,基本上大部分师生都认识他,此时认出唱歌的人是万东阳,都感新奇。
万东阳看向王小仙,手掌伸出:“还是这首歌吧,合唱一下?”
王小仙屈膝下蹲,右手抚左肩,对万东阳微微行礼:“乐意效劳!”
万东阳哈哈大笑,手中吉他再次弹奏起来,唱的还是刚才这首歌,但他只唱了前面一小段。
但这一小段唱出来时,嗓音与刚才相比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变化。
刚才的嗓音清朗透彻,有一种年轻人朝气磅礴的清爽之感,但此刻的嗓音却多了三分厚重,一分沧桑,有点像是烟嗓,但又不是烟嗓,只是听这嗓音就会令人生出“这人一定很有故事”的感觉来。
因此当万东阳唱出这首歌时,那种历经波折的沧桑感扑面而来,令人听的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
旁边的王小仙惊讶的看了万东阳一眼,深深的吸了口气,接上了下一段的唱词。
她的嗓音干净、清脆、纯净、如同透明的小溪一般,活泼泼的冲入听众的耳朵里,洗刷这心头的一切不适。
他们两人的声音,男的如同展翅雄鹰,充满了历尽沧桑挣扎求存,渴望冲出束缚的野性,而女的则好像是依人小鸟,清澈单纯,在感情上虽然不够饱满,但在技巧上却比男声高出了一点。
两人一个用情绪和声音在唱,另一个则在充实情绪的基础上,有点稍微的炫技,从歌唱技巧上,万东阳比王小仙差了一点。
毕竟他前世的职业是医生,副业爱好才是音乐,并没有经过系统性的专业训练,在声乐表现能力上确实有不足之处。
现在这具身体虽然在各方面都达到了人类的体能的巅峰,但如何将这种巅峰的优势发挥出来,还是需要一定的发音技巧,这是长期训练才能掌握的东西,万东阳这个野路子终究还是差了一点意思。
他与王小仙两人,就像是粗犷与细腻的结合,倒是形成了互补,现场的演唱效果奇佳。
“咦?这俩孩子唱的不错!”
“女孩子唱的倒还罢了,技巧上是有一点,但与这首歌所表达的情绪不太相符,不过东阳这孩子的情绪可真不一般,他竟然真的能将情绪融入了进去,就好像这首歌唱的就是他的想法一样!”
白龙湖边,每天都有大批的师生从这里散步,其中不乏有艺术系的老师,声乐专业的老师也有不少。
尤其是几个老人,那都是夏国顶尖的声乐大师,在他们眼中,王小仙的演唱技巧根本算不得什么,声乐系里的学生,随便拽出来一个,都不会比王小仙差多少。
真正难得的还是万东阳在歌声中附着的沧桑感,那才是这一首歌的灵魂所在。
唱歌,实质上是技巧、音色和情绪的统一。
技巧过度会让人感觉脱离歌曲,太过于炫技,不利于听众沉浸。
感情太过也容易过于做作,反而有些伤感的歌曲就静静的表达就刚好,如果自己的感动的不行,反而影响发声,至于音色那是个人天赋所限,很难做出大的改变,所以才出现有的歌手适合唱什么歌的状况发生。
万东阳在这三方面都算不得太强,但也都不算弱,尤其是音色和他表达的感情相结合之下,对于这首歌有着极大的加强作用,令人听了之后,觉得这首歌就应该这么唱。
再多的技巧放在这首歌里,反而显得多余。
“老张,你是搞这个的,门生弟子可是有不少,要我看,这俩孩子唱的不错,你应该向你的弟子们推荐一下。”
一名身材胖胖的白发老者看向身边的一个面容清隽同样鬓角花白的老人:“这算不算是唱歌的好苗子?”
那清隽老人笑道:“先看着再说,要我看啊,这俩孩子未必就需要我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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