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4章 永恒的睡眠 {不要看“过山疯”和“驱赶神仙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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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金大妹的刘步远自此带着她以海洋为中心,驾船浪迹地球,成为那个时代这颗星球游玩最多地方的人。
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努力多年没有小孩。
更不幸的是刘步远大约十年才长一岁,而金大妹年年见老,当她五十岁时,刘步远才二十岁模样。
两个出门等于是母亲牵着儿子的手。
刘步远始终如一的爱着金大妹,对她的关爱无微不至。
金大妹起初颇多尴尬和忧虑,无奈刘步远丝毫没有嫌弃的意思,不再为年龄的事纠结。
两个人跑的地方多了,自然学会好些语言,见识许多人和事,心iog自然与常人不同。
就是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任何一个区域的人都不尽相同,没有那种“我要为你生个儿子”“男人和女人不能在公众场合牵手i吮”等等。
当金大妹由于年迈体弱时,刘步远问她要不要回家乡?
“找个偏僻的小岛住下来吧。”
刘步远带她来到一个气候适宜的无人居住的小岛,同时带来好些仆人。
他们在这个小岛住了几年,直到金大妹去世。
刘步远按照金大妹的吩咐把她埋葬在这个小岛上,为的是让她时常有机会看到刘步远在海上跑来跑去。
刘步远把她埋在小岛的最高处,请最好的工匠制造坟墓,然后建造一个类似城堡的建筑。
这个小岛位于太平洋赤道稍微偏南的海域,刘步远给它起了一个名字:
永恒的睡眠
凭着他那难以想象的聪明,他精通地球的几百种语言,所受的文化影响极其丰富和繁杂,以至于无法确认自己的归属。
但他永远记得金大妹,记得自己最初成长的地方。
金大妹去逝后不久,他开始了无拘无束的游玩,这种游玩方式没有气候限制,没有地域限制,没有文化限制。
这时的他,看起来二十六七岁,银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白里透红的皮肤。但与白种人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脸庞更接近黄种人。
相遇的女子无数,相爱无数,但从不留恋。
永远有下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与他相遇,相爱,然后相处几天几个月不等。
他告诉对方自己不会呆很久,随时会离去。
离去时这些女子会富甲一方,即便原来已经富甲一方了,这下就富甲二方吧。
所有的女子都以为他是神仙。
事实上他的能力确实与神仙没两样。
在金大妹即将离开人间的那几年,他已经可以在距离海面五米的高度飞行了,只要让他能感受到海洋的力量,海洋磅礴的气势,那隐约的水气,他就能飘浮,就能随心意飞行。
“我不是神仙。”所有的时候,他都会对怀中的女孩说。
女孩在他的怀里正飘浮在海面上,脚底下,海浪翻滚,而他们丝毫不受那可怕的海浪的影响,卿卿我我。
女孩幸福得满脸通红,眼睛里全是由于过分激动而洋溢的泪水。
“别,我不要听。”女孩的脸庞贴在他的皮肤上,真好闻,永远闻不够。带着海水的气息,带着难以辨识的令人兴奋的男人的气味。
天哪,神啊,你能赐予我永远的幸福么?
“我们不是已经说好了吗?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我不能抗拒,因为你会衰老,而我永远年轻,这就是我不能和你永远在一起的原因啊。”
我知道,我知道,我要你好好爱我,我好好爱你。而我,会在你离去的日子日夜思念你,但我经受得住对你的思念,我更会因为与你有这一段爱的缘份而永远骄傲,永远幸福。
每一次他带着女孩在海洋在陆地上飞行时都由于激动要飞得更高,飞得更快。往往因为有这些愿望而真的飞得更高,飞得更快。
直到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和金大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
地球那么大,地球那么多人,他又活得那么久,遇到两个以上相貌一模一样的人没什么奇怪。
确实一模一样!
甚至声音也一模一样!
就是说的语言与金大妹不同。
虽然距离金大妹去逝已经一百多年,他依然泪水纵横,躲在人qu中哭得稀里哗啦。
此时的他一身乞丐打扮。
对于一个在地球活了一百多年,绝顶聪明,掌握无数语言文字,熟悉全球土人情的人来说,除了困惑自己的身份,来历之外,便是做各种各样的游戏,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玩了,如果不这样玩,简直太无聊。
神仙也无聊啊,对的,神仙的日子不是总那么好过。
主要是没有其他和他一样能力的人作伴。
全球各地有许多宣称自己是神仙的人,经他验证,没有一个不是假的。
先不说别的吧,先看他哭的时候是在哪里的吧。
在当时明朝沿海的一个小镇里。
那个时候,明朝快没了,但动荡的波浪还没影响到东南沿海一带,人们有饭照吃,有街照赶,有架照打。
刘步远进入这个小镇前把自己的头发染黑,皮肤涂黄。染料来源于中东地区,至于他的化装手艺真的没法形容,还是形容一下吧:已经达到化装成人家的儿子,妈妈辨认不出的程度。
形态,举止,语言,脾气,与真实的儿子没两样。
当然,得扮演体型和自己几乎没差别的才行。
现在,这个乞丐正在人来人往的街道的一角趴着,浑身脏兮兮,这不够夸张,可恶的是左脚绷得直直的,右手扭曲的无力的耷拉在背后,右腿也无法使用,难以想象搭在左边的屁.股上。
只有左手四根手指用得。
那就是四根手指用力扣着地面往前拖行。
有时,也许四根手指太累了,竟然用下巴像公鸡吃米一般点在地面,硬生生把地面扣出一个小坑把自己往前拖。
这个奇特的乞丐当即引来了一帮小子无聊的关注。
那些在街上忙着的人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特的乞丐,但他们本着“见多不怪,少惹麻烦”的精神只瞄了乞丐一眼便各自做各自的事了。
“嘻嘻,你要爬去哪里呀?”一个小子蹲在乞丐身边问。
一个胖小子故意在乞丐一侧五步远的地方放了一只粽子,满怀同情的道:
“大哥,你不远万里不辞劳苦来到本地,这里有一只本地特色粽子,请你移步就坐,品尝本地大名鼎鼎的粽子,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请。”胖子做了个店小二热情的手势。
其他小子跟着起哄,乞丐连看都不看。
胖小子面子受损,控制怒气,严肃道:
“有客自远方来,不亦乐呼,待客之道,本镇自古有之。今天,你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
那乞丐满是泥巴的左手四只手指颤抖的向前扣住地面,把自己又往前拉了一尺。
“把他拖过去。”
“不,太脏了,怕得病。”
“找根绳子来,把他拉过去吃粽子。”
“吃粽子,吃粽子!吃粽子!”
十来个小子同声起哄,胖小子跑去卖猪的摊位那里找来几条竹篾子,从乞丐身下穿过,然后四个小子一人一头把乞丐往粽子那边拉。
想不到拉不动。
又加入四个小子,还是拉不动。
胖小子气得跳起老高,气愤的踩向乞丐那条绷直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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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努力多年没有小孩。
更不幸的是刘步远大约十年才长一岁,而金大妹年年见老,当她五十岁时,刘步远才二十岁模样。
两个出门等于是母亲牵着儿子的手。
刘步远始终如一的爱着金大妹,对她的关爱无微不至。
金大妹起初颇多尴尬和忧虑,无奈刘步远丝毫没有嫌弃的意思,不再为年龄的事纠结。
两个人跑的地方多了,自然学会好些语言,见识许多人和事,心iog自然与常人不同。
就是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任何一个区域的人都不尽相同,没有那种“我要为你生个儿子”“男人和女人不能在公众场合牵手i吮”等等。
当金大妹由于年迈体弱时,刘步远问她要不要回家乡?
“找个偏僻的小岛住下来吧。”
刘步远带她来到一个气候适宜的无人居住的小岛,同时带来好些仆人。
他们在这个小岛住了几年,直到金大妹去世。
刘步远按照金大妹的吩咐把她埋葬在这个小岛上,为的是让她时常有机会看到刘步远在海上跑来跑去。
刘步远把她埋在小岛的最高处,请最好的工匠制造坟墓,然后建造一个类似城堡的建筑。
这个小岛位于太平洋赤道稍微偏南的海域,刘步远给它起了一个名字:
永恒的睡眠
凭着他那难以想象的聪明,他精通地球的几百种语言,所受的文化影响极其丰富和繁杂,以至于无法确认自己的归属。
但他永远记得金大妹,记得自己最初成长的地方。
金大妹去逝后不久,他开始了无拘无束的游玩,这种游玩方式没有气候限制,没有地域限制,没有文化限制。
这时的他,看起来二十六七岁,银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白里透红的皮肤。但与白种人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脸庞更接近黄种人。
相遇的女子无数,相爱无数,但从不留恋。
永远有下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与他相遇,相爱,然后相处几天几个月不等。
他告诉对方自己不会呆很久,随时会离去。
离去时这些女子会富甲一方,即便原来已经富甲一方了,这下就富甲二方吧。
所有的女子都以为他是神仙。
事实上他的能力确实与神仙没两样。
在金大妹即将离开人间的那几年,他已经可以在距离海面五米的高度飞行了,只要让他能感受到海洋的力量,海洋磅礴的气势,那隐约的水气,他就能飘浮,就能随心意飞行。
“我不是神仙。”所有的时候,他都会对怀中的女孩说。
女孩在他的怀里正飘浮在海面上,脚底下,海浪翻滚,而他们丝毫不受那可怕的海浪的影响,卿卿我我。
女孩幸福得满脸通红,眼睛里全是由于过分激动而洋溢的泪水。
“别,我不要听。”女孩的脸庞贴在他的皮肤上,真好闻,永远闻不够。带着海水的气息,带着难以辨识的令人兴奋的男人的气味。
天哪,神啊,你能赐予我永远的幸福么?
“我们不是已经说好了吗?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我不能抗拒,因为你会衰老,而我永远年轻,这就是我不能和你永远在一起的原因啊。”
我知道,我知道,我要你好好爱我,我好好爱你。而我,会在你离去的日子日夜思念你,但我经受得住对你的思念,我更会因为与你有这一段爱的缘份而永远骄傲,永远幸福。
每一次他带着女孩在海洋在陆地上飞行时都由于激动要飞得更高,飞得更快。往往因为有这些愿望而真的飞得更高,飞得更快。
直到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和金大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
地球那么大,地球那么多人,他又活得那么久,遇到两个以上相貌一模一样的人没什么奇怪。
确实一模一样!
甚至声音也一模一样!
就是说的语言与金大妹不同。
虽然距离金大妹去逝已经一百多年,他依然泪水纵横,躲在人qu中哭得稀里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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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在地球活了一百多年,绝顶聪明,掌握无数语言文字,熟悉全球土人情的人来说,除了困惑自己的身份,来历之外,便是做各种各样的游戏,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玩了,如果不这样玩,简直太无聊。
神仙也无聊啊,对的,神仙的日子不是总那么好过。
主要是没有其他和他一样能力的人作伴。
全球各地有许多宣称自己是神仙的人,经他验证,没有一个不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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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明朝沿海的一个小镇里。
那个时候,明朝快没了,但动荡的波浪还没影响到东南沿海一带,人们有饭照吃,有街照赶,有架照打。
刘步远进入这个小镇前把自己的头发染黑,皮肤涂黄。染料来源于中东地区,至于他的化装手艺真的没法形容,还是形容一下吧:已经达到化装成人家的儿子,妈妈辨认不出的程度。
形态,举止,语言,脾气,与真实的儿子没两样。
当然,得扮演体型和自己几乎没差别的才行。
现在,这个乞丐正在人来人往的街道的一角趴着,浑身脏兮兮,这不够夸张,可恶的是左脚绷得直直的,右手扭曲的无力的耷拉在背后,右腿也无法使用,难以想象搭在左边的屁.股上。
只有左手四根手指用得。
那就是四根手指用力扣着地面往前拖行。
有时,也许四根手指太累了,竟然用下巴像公鸡吃米一般点在地面,硬生生把地面扣出一个小坑把自己往前拖。
这个奇特的乞丐当即引来了一帮小子无聊的关注。
那些在街上忙着的人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特的乞丐,但他们本着“见多不怪,少惹麻烦”的精神只瞄了乞丐一眼便各自做各自的事了。
“嘻嘻,你要爬去哪里呀?”一个小子蹲在乞丐身边问。
一个胖小子故意在乞丐一侧五步远的地方放了一只粽子,满怀同情的道:
“大哥,你不远万里不辞劳苦来到本地,这里有一只本地特色粽子,请你移步就坐,品尝本地大名鼎鼎的粽子,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请。”胖子做了个店小二热情的手势。
其他小子跟着起哄,乞丐连看都不看。
胖小子面子受损,控制怒气,严肃道:
“有客自远方来,不亦乐呼,待客之道,本镇自古有之。今天,你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
那乞丐满是泥巴的左手四只手指颤抖的向前扣住地面,把自己又往前拉了一尺。
“把他拖过去。”
“不,太脏了,怕得病。”
“找根绳子来,把他拉过去吃粽子。”
“吃粽子,吃粽子!吃粽子!”
十来个小子同声起哄,胖小子跑去卖猪的摊位那里找来几条竹篾子,从乞丐身下穿过,然后四个小子一人一头把乞丐往粽子那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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