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4章 百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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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4章 百丈
北地所谓的“修魔者”不同于东洲,中州,南州的修道者,因为某种愿意,他们更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北冥玄尊的影响力下,所有的“修魔者”全部围绕着揽月宗。
也就是说,整个北地的资源都可供苏瑾调用,她所学武技,秘法全部北冥玄尊所罗的,这个世界最顶尖的武技和秘法。
再加上苏瑾的仙灵之体,区区一个重力阵,和摆设一样,对她几乎造成不了什么影响。
轻轻松松超越所有人,达到百丈,站在山巅。
“……”何荒心肝肺激动的直颤,百丈,不对,是已经跨越了百丈的高度。
比赛前夕,何荒亲自参与调解了百丈山的重力阵法,为了节省时间,大批量的淘汰掉那些垃圾,何荒将重力场的难度调整到他所知最高的一个难度。
完事儿之后何荒也亲自经历过几次,连他都无法超越百丈的高度。
境界越高,元婴的密度越惊人,向上冲锋时,所承受的压力也就越大。何荒尝试过多次,最高的一次也就是接近百丈的一个高度。
到了那样一个高度时,何荒自己都喘不过气来,感觉心脏快要炸开了。
在他看来,五原郡能有人达到九十丈的高度,便可称之为绝顶天才,有资格进入他们共天盟,成为他们共天盟的一份子。
权士燮,糜博,顾元霸,还有穆世雄,古寒……这五个人本是何荒关注的焦点。何荒一度认为,整个五原郡如果说有人尚有资格进他们共天盟的话,那么,就只有他们五个人最有机会。
没想到大比才刚刚开始,杀出张镇天一匹黑马,这会儿居然又蹦出苏瑾一个绝世无双的女人。
怎叫何荒不惊喜。
除了惊喜外,更多的是忐忑。
他何荒屈尊降贵的去邀请张镇天进共天盟,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拒绝了……
这件事儿已经传遍了整个昆天域,不知道多少人一辈子渴求不来的机会,他轻飘飘的一句话,拒绝了。
在张辉拒绝之前,苏瑾先他开的口。
何荒这会儿有种“欲哭无泪”的悸动,什么时候共天盟这么不值钱了?说白了,绝大多数的修道者不惜殚精竭力,几度游走在死亡边缘,甚至在大比时丢了性命,所做一切不就是为了博得他们共天卫的关注,从而加入共天盟。
包括权士燮,古寒,糜博他们何尝不是削尖了脑袋,竭尽全力的表现自己,其目的不就是为了进入共天盟嘛!
古虚派虽是百宗联盟的一份子,然而以古虚派的综合实力,在百宗联盟当中是垫底的宗门,和天下第一派的共天盟,完全不是一个层面。
就好比临渊城第一宗门天行宗和古虚派之间的差距,宛若云泥之别。
张辉抬头仰望着山巅那个明眸皓齿的女孩儿,嘴角勾起一抹烂漫的笑容,“想不到我们家小苏苏也这么厉害了。”张辉心中满是自豪,替苏瑾感到高兴。
突然转过身来,冲着北冥玄尊一抱拳,说道:“这一年来多亏了前辈照顾,镇天感激涕零,定将此恩铭记于心,日后若有所需,前辈一句话,纵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张辉的言语十分诚恳,如果不是北冥玄尊照看着苏瑾,她一个女孩儿在完全陌生的世界,天知道会遭遇什么。
张辉都不敢往细了去想。
苏瑾虽然和他年纪相仿,可两人的出身截然不同,张辉是社会上最底层的农民,为人所不齿,被人瞧不起。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身边的同学,老师,没有人会瞧得起你。
一个戏子死了,再登个报,上个新闻,弄的天下人尽皆知,搞的那戏子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让全国的人去缅怀他。
却不知那戏子随随便便一个广告,随随便便拍个戏,露个脸,说上几句屁话,就能赚到绝大多数人一辈子赚不到的钱。
农民在田地里耕作,就跟那牛一样,不辞辛苦,被一点一点榨干所有,直到死,各种丧葬费用,还得从你身上剥一块皮下来。
从来没有说农民生老病死登上新闻。
张辉从小就被烙下农民标签,他的感触最深,尤其现在金钱至上的年代。农民这两个字,其实和家畜,和普通的牲口没有任何区别。
在一些人眼里,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
所以张辉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人情冷暖。
苏瑾不同,她是千金大小姐,典型的傻白甜,在华春雪的保护下,犹如温室里的花朵,从来没有经历过风雨,不知道人心险恶。
住在亿豪名邸,张辉都忍不住想,这丫头出门会不会被人拐走了?何况她孑身一人来到大世界。
万一出现了什么状况,遭受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张辉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就冲宋浩掳走苏瑾,张辉曾立誓要踏灭揽月宗,但没想到苏瑾在揽月宗受北冥玄尊的厚待,把她培养到今天这个层次。
如此天大恩情,张辉铭记于心,从立誓要踏灭揽月宗,到现在,愿为北冥玄尊赴汤蹈火。
除了北冥玄尊悉心照看着苏瑾,还有昨天他和谢万年鏖战时,北冥玄尊的指点和送出的那一团仙髓,让张辉感激不尽。
张辉虽狂傲不羁,却最是懂得感恩。
“本尊一心向道,膝下无有儿女,心如枯井,已无七情六欲,如同一截枯木,最大的心愿便是斩仙夺位,登天而去。”
“和小苏相处的这一年,她的俏皮和任性如春风和煦,便是这一截枯木也再次焕发生机,嫩了新芽。”
“说来,其实是她一直在照顾本尊,让本尊的心境得以突破。所以,你用不着感激我,本尊时日无多,日后你若能照顾好她,本尊便心存感激。”似苏瑾这种傻白甜,虽然傻乎乎的,有时候也让北冥玄尊头疼,偏偏她傻乎乎的样子,最是容易讨喜。
一年多的相处下来,北冥玄尊一直视苏瑾为自己的亲孙女,比亲孙女还亲。
百丈山上,苏瑾手执流光四溢的镇天剑刻字,也不知道在写什么。小说阅读_www.shuoshu8.com
第1104章 百丈
北地所谓的“修魔者”不同于东洲,中州,南州的修道者,因为某种愿意,他们更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北冥玄尊的影响力下,所有的“修魔者”全部围绕着揽月宗。
也就是说,整个北地的资源都可供苏瑾调用,她所学武技,秘法全部北冥玄尊所罗的,这个世界最顶尖的武技和秘法。
再加上苏瑾的仙灵之体,区区一个重力阵,和摆设一样,对她几乎造成不了什么影响。
轻轻松松超越所有人,达到百丈,站在山巅。
“……”何荒心肝肺激动的直颤,百丈,不对,是已经跨越了百丈的高度。
比赛前夕,何荒亲自参与调解了百丈山的重力阵法,为了节省时间,大批量的淘汰掉那些垃圾,何荒将重力场的难度调整到他所知最高的一个难度。
完事儿之后何荒也亲自经历过几次,连他都无法超越百丈的高度。
境界越高,元婴的密度越惊人,向上冲锋时,所承受的压力也就越大。何荒尝试过多次,最高的一次也就是接近百丈的一个高度。
到了那样一个高度时,何荒自己都喘不过气来,感觉心脏快要炸开了。
在他看来,五原郡能有人达到九十丈的高度,便可称之为绝顶天才,有资格进入他们共天盟,成为他们共天盟的一份子。
权士燮,糜博,顾元霸,还有穆世雄,古寒……这五个人本是何荒关注的焦点。何荒一度认为,整个五原郡如果说有人尚有资格进他们共天盟的话,那么,就只有他们五个人最有机会。
没想到大比才刚刚开始,杀出张镇天一匹黑马,这会儿居然又蹦出苏瑾一个绝世无双的女人。
怎叫何荒不惊喜。
除了惊喜外,更多的是忐忑。
他何荒屈尊降贵的去邀请张镇天进共天盟,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拒绝了……
这件事儿已经传遍了整个昆天域,不知道多少人一辈子渴求不来的机会,他轻飘飘的一句话,拒绝了。
在张辉拒绝之前,苏瑾先他开的口。
何荒这会儿有种“欲哭无泪”的悸动,什么时候共天盟这么不值钱了?说白了,绝大多数的修道者不惜殚精竭力,几度游走在死亡边缘,甚至在大比时丢了性命,所做一切不就是为了博得他们共天卫的关注,从而加入共天盟。
包括权士燮,古寒,糜博他们何尝不是削尖了脑袋,竭尽全力的表现自己,其目的不就是为了进入共天盟嘛!
古虚派虽是百宗联盟的一份子,然而以古虚派的综合实力,在百宗联盟当中是垫底的宗门,和天下第一派的共天盟,完全不是一个层面。
就好比临渊城第一宗门天行宗和古虚派之间的差距,宛若云泥之别。
张辉抬头仰望着山巅那个明眸皓齿的女孩儿,嘴角勾起一抹烂漫的笑容,“想不到我们家小苏苏也这么厉害了。”张辉心中满是自豪,替苏瑾感到高兴。
突然转过身来,冲着北冥玄尊一抱拳,说道:“这一年来多亏了前辈照顾,镇天感激涕零,定将此恩铭记于心,日后若有所需,前辈一句话,纵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张辉的言语十分诚恳,如果不是北冥玄尊照看着苏瑾,她一个女孩儿在完全陌生的世界,天知道会遭遇什么。
张辉都不敢往细了去想。
苏瑾虽然和他年纪相仿,可两人的出身截然不同,张辉是社会上最底层的农民,为人所不齿,被人瞧不起。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身边的同学,老师,没有人会瞧得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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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知那戏子随随便便一个广告,随随便便拍个戏,露个脸,说上几句屁话,就能赚到绝大多数人一辈子赚不到的钱。
农民在田地里耕作,就跟那牛一样,不辞辛苦,被一点一点榨干所有,直到死,各种丧葬费用,还得从你身上剥一块皮下来。
从来没有说农民生老病死登上新闻。
张辉从小就被烙下农民标签,他的感触最深,尤其现在金钱至上的年代。农民这两个字,其实和家畜,和普通的牲口没有任何区别。
在一些人眼里,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
所以张辉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人情冷暖。
苏瑾不同,她是千金大小姐,典型的傻白甜,在华春雪的保护下,犹如温室里的花朵,从来没有经历过风雨,不知道人心险恶。
住在亿豪名邸,张辉都忍不住想,这丫头出门会不会被人拐走了?何况她孑身一人来到大世界。
万一出现了什么状况,遭受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张辉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就冲宋浩掳走苏瑾,张辉曾立誓要踏灭揽月宗,但没想到苏瑾在揽月宗受北冥玄尊的厚待,把她培养到今天这个层次。
如此天大恩情,张辉铭记于心,从立誓要踏灭揽月宗,到现在,愿为北冥玄尊赴汤蹈火。
除了北冥玄尊悉心照看着苏瑾,还有昨天他和谢万年鏖战时,北冥玄尊的指点和送出的那一团仙髓,让张辉感激不尽。
张辉虽狂傲不羁,却最是懂得感恩。
“本尊一心向道,膝下无有儿女,心如枯井,已无七情六欲,如同一截枯木,最大的心愿便是斩仙夺位,登天而去。”
“和小苏相处的这一年,她的俏皮和任性如春风和煦,便是这一截枯木也再次焕发生机,嫩了新芽。”
“说来,其实是她一直在照顾本尊,让本尊的心境得以突破。所以,你用不着感激我,本尊时日无多,日后你若能照顾好她,本尊便心存感激。”似苏瑾这种傻白甜,虽然傻乎乎的,有时候也让北冥玄尊头疼,偏偏她傻乎乎的样子,最是容易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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