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动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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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支金簪,我买下了!”魏宪没有丝毫犹豫,用充满柔情的目光看向绯烟。
绯烟挑眉道:“魏公子,这可不便宜。”
“既然烟儿喜欢,区区十万两算什么?这只是我送给你的小小礼物,希望你不要嫌弃才是。”
绯烟心中暗自冷笑,有些人就是贱骨头,你越是对他疏离,他就是越是想要靠近,越是费尽心机讨好,反之,那些轻易到手的,得到了就很快会弃如敝履。现在的绯月,和前世的她自己就是很好的例子。
这时,老板已经将金簪放进金丝楠木锦盒里包装好,魏宪拿过来直接递给绯烟。
绯烟垂下眼睫看着精美的锦盒,却没有立刻接受。脸上浮现出犹豫的神情。“我虽确然喜欢这支金簪,奈何实在太过贵重,我着实不敢收,魏公子一片心意,请恕绯烟不能领受。”
魏宪的双眸忽地黯淡下来,语气也变得冷淡:“你是不愿意给我这个面子?”
绯烟的唇角微扬,一脸苦恼的地道:“我怎么敢不给魏公子面子呢?只是,唉,只是我家王爷霸道得很,管我管得严,若我随意收受别人的礼,只怕会惹他不高兴。”
尉迟慕!魏宪的眼底闪过一丝寒意,一时怒火中烧。但是在绯烟面前,他很好地控制住了。
安静了片刻的绯月又不甘寂寞地开口了:“姐姐这还没有嫁给信陵王呢,就这么被他管制?来日成了婚,只怕没有好日子过吧?连收个礼都畏畏缩缩的,真是丢了丞相府的脸。”
绯烟观察到魏宪额头上的青筋在抖动,很好,绯月又一次成功地加深了魏宪对她的厌恶。
面对绯月的冷嘲热讽,绯烟轻抬手指,将锦盒接了过来。“不过嘛,王爷一向尊重我的意愿,只是一支金簪而已,他不会在意的。”
绯月的脸瞬间变得铁青,说不出话了。
虽然绯烟接受了金簪,但是绯烟开口闭口都是尉迟慕,让他产生了很大的危机感。看绯烟的样子,似乎的确对尉迟慕有好感,他得更加讨好绯烟才行。
从首饰铺里出来,绯烟把锦盒交给了身边的侍女拿着,面带笑容地向魏宪辞行。“魏公子,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告辞!”
魏宪当然不会放过与绯烟独处的好机会。“从这里到丞相府有好长一段路呢,你一个弱女子怕是不安全,不如我送你吧!”
他明知绯烟现在住在信陵王府,却故意说要送她回丞相府,这令绯烟感觉好笑。
“不用劳烦你了,我的两个侍女都会些武艺,足以护我周全,况且,我是回信陵王府,跟妹妹也不同路,魏公子还是送妹妹吧。”
魏宪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很是憋屈的样子,尽管十分不悦,但也不得不表现得有风度。
“既如此,那我就不远送了。”
绯烟眉眼带笑,福了福身,领着两个侍女走向人群,身影很快淹没。
绯月望着绯烟远去的身影,眼神怨毒至极。
要讨好的人已经走了,魏宪也不用再装模作样,即刻沉下脸,看也不看绯月一眼,转身就走。
绯月好不识趣地追上去,“太子殿下,太子殿下……你听我解释啊……”
“滚开!”魏宪愤然甩开绯月的手,眼中尽是鄙夷,“别再跟着本太子,否则,我不会留情!”
魏宪扬长而去,绯月愣在原地,方才魏宪的那个眼神,充满了杀气,令她心生惧意,不敢再继续纠缠。
绯烟离开首饰铺之后,就准备回信陵王府去了。经过湖边时,她忽然停了下来,吩咐侍女道:“这东西,扔了吧!”魏宪送的东西,多看一眼,她都觉得脏。
侍女果真听话地把锦盒扔进了湖水中。只听见咕咚一声,平静的湖水激起一道水花。绯烟望着一圈圈的涟漪,脸上的笑意愈加寒冷。
回到王府时已经是黄昏时分,尉迟慕办完公务回到府中已有多时,晚膳也早就准备好,就等着绯烟回来一起用膳。
侍女们将膳食一一摆上桌,然后默默地退了出去,屋里就只剩下了尉迟慕和绯烟二人。
尉迟慕见绯烟心情还不错的样子,好奇地问道:“今日出去一趟,可是见到什么有趣的事了?”
绯烟莞尔一笑,“你猜我今天遇到谁了?”
“魏宪,嗯,还有绯月。”尉迟慕的语气是肯定的,一点也不迟疑。
绯烟点头:“没错,而且,魏宪还送给我一支金簪。”
簪子这东西可不是随随便便送的,它传达着男方对女方的追求之意,是以自古以来,很多男子就会送簪子给心爱的女子以作定情信物。
尉迟慕心里突然就很不爽,眯了眯眼睛,蓦然扣住绯烟的手腕,不悦地问道:“你收了?”
“收了。”绯烟一脸天真地点点头,见尉迟慕两眼就要喷火的样子,急忙道:“不过,之后就被我扔到湖里去了。”
怒气一下子从尉迟慕俊美的脸庞消散,尉迟慕揽住绯烟的腰,强行将她带入怀中,满意地在她的红唇上亲了一下,悦耳的声音说道:“这还差不多。”
绯烟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心跳加速,脸颊也在发烫,赶忙推开尉迟慕的胸膛,低头喝汤。
“魏宪送的东西,我才不会留着。”
尉迟慕没有察觉绯烟的异常,只是很中意她说的这句话,心情不由自主地就变得好起来。
两人一边吃着饭,一边聊天,忽然绯烟想起了宫中中了蛊毒的贵妃,随口一问:“对了,贵妃娘娘的情况如何了?”
贵妃中的是迷心蛊,得不到救治的话,用不了多久就会一命呜呼,其他的绯烟倒也不在乎,只是这贵妃一旦死了,他背后的家族恐怕会有异动。毕竟,魏安那套借刀杀人的把戏,绯烟都能看得出来,贵妃的娘家人会看不出来?
尉迟慕回答道:“宫中的太医们束手无策,贵妃的病情恶化得越来越快,恐怕是撑不了多久了。”
绯烟蹙眉思索片刻,又问:“那么最近京城可有什么异动么?”
“你是说张家?”尉迟慕了然,很清楚绯烟心里在担心什么。张家也就是贵妃的娘家。
“对,我在想,张家势力巨大,近年来嚣张跋扈,但一直隐忍不发,或许是因为贵妃在后宫的缘故,如今贵妃性命垂危,贵妃的父亲意识到皇帝迟早有一天会铲除张家,倒不如先下手为强。”
尉迟慕看了绯烟一眼,道:“你说得不错,贵妃病危,张家的确会有所行动,不过张青此人行事向来缜密,不会给人留下把柄,即便是要做什么,也绝对不会露出丝毫痕迹。”
这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发现张家有什么异常。这种事情关系重大,在有确凿证据之前,是万不可轻举妄动的,虽要事先做好防备,但也不可太过明显,以免打草惊蛇。
沉默须臾,尉迟慕说道:“且再看看吧,相信我们能想到的,陛下早就已经想到,他定然会做好部署的。”魏安如果连这点心思都没有,他这皇位也坐不了这么长久。
尉迟慕是信陵王,是征战沙场的将军,他的职责是保家卫国,守护黎民百姓,倘若张青造反,他领命平叛便是,而这些君臣之间的勾心斗角,能不沾手,则尽量不沾手。
这段时间,京城依旧是风平浪静。
绯烟多数时间待在信陵王府中,偶尔看看书拨弄拨弄花草打发时间,或者跟尉迟慕讨论一下朝中局势,偶尔也会暗自沉思,算计着怎么对付魏宪和绯月。
这日,尉迟慕难得休沐,一整天都不用处理公务,他便想着带绯烟出去逛一逛。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听说城南郊外有一处好地方,景色甚美,适合踏青游览,他欲跟绯烟去走走。
绯烟为了躲避魏宪,这几天都没有出去,着实有些闷了,倒是蛮有兴致。
打着过两人世界的小心思,尉迟慕并没有带随从,来到马厩,准备骑马出城。
绯烟不太好意思地说道:“王爷,我不会骑马。”
尉迟慕牵住她的手笑道:“你不用会骑马,我会就行。”
话音一落,绯烟整个人便被抱起,天旋地转间,还未弄清楚状况,人就上了马背。尉迟慕紧接着也翻身上马,坚实的胸膛紧贴在绯烟的后背,两人靠近得呼吸可闻。
绯烟并不抗拒与尉迟慕亲近,这一点就连她自己也不明白是为什么,明明就认识还不超过一个月,怎么就感觉相识很久了呢?
春天的风已经温暖,刮在身上并不觉得寒冷,只是骏马疾驰,狂风灌入鼻子嘴巴,令绯烟有些呼吸不顺畅。到了目的地之后,脸颊泛红,衣裳微乱,头发也乱了,有点狼狈。
绯烟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舒心地欣赏起美景来。这里是一个小小的山谷,因为风景好,吸引了不少人来踏青,从山上到谷底,长满了花草,团团簇簇的,延绵不绝。
尉迟慕非要牵着绯烟的手到处走,绯烟拗不过,只好顺从。前世活了这么多年,竟然都不知道京城还有这么一处好地方,绯烟觉得自己的前生真的白活了。
山谷虽景致万千,但是并不大,游走了将近一个时辰,就已经走完一圈。绯烟也感到有些累了,尉迟慕便带着她回到城内。
绯烟挑眉道:“魏公子,这可不便宜。”
“既然烟儿喜欢,区区十万两算什么?这只是我送给你的小小礼物,希望你不要嫌弃才是。”
绯烟心中暗自冷笑,有些人就是贱骨头,你越是对他疏离,他就是越是想要靠近,越是费尽心机讨好,反之,那些轻易到手的,得到了就很快会弃如敝履。现在的绯月,和前世的她自己就是很好的例子。
这时,老板已经将金簪放进金丝楠木锦盒里包装好,魏宪拿过来直接递给绯烟。
绯烟垂下眼睫看着精美的锦盒,却没有立刻接受。脸上浮现出犹豫的神情。“我虽确然喜欢这支金簪,奈何实在太过贵重,我着实不敢收,魏公子一片心意,请恕绯烟不能领受。”
魏宪的双眸忽地黯淡下来,语气也变得冷淡:“你是不愿意给我这个面子?”
绯烟的唇角微扬,一脸苦恼的地道:“我怎么敢不给魏公子面子呢?只是,唉,只是我家王爷霸道得很,管我管得严,若我随意收受别人的礼,只怕会惹他不高兴。”
尉迟慕!魏宪的眼底闪过一丝寒意,一时怒火中烧。但是在绯烟面前,他很好地控制住了。
安静了片刻的绯月又不甘寂寞地开口了:“姐姐这还没有嫁给信陵王呢,就这么被他管制?来日成了婚,只怕没有好日子过吧?连收个礼都畏畏缩缩的,真是丢了丞相府的脸。”
绯烟观察到魏宪额头上的青筋在抖动,很好,绯月又一次成功地加深了魏宪对她的厌恶。
面对绯月的冷嘲热讽,绯烟轻抬手指,将锦盒接了过来。“不过嘛,王爷一向尊重我的意愿,只是一支金簪而已,他不会在意的。”
绯月的脸瞬间变得铁青,说不出话了。
虽然绯烟接受了金簪,但是绯烟开口闭口都是尉迟慕,让他产生了很大的危机感。看绯烟的样子,似乎的确对尉迟慕有好感,他得更加讨好绯烟才行。
从首饰铺里出来,绯烟把锦盒交给了身边的侍女拿着,面带笑容地向魏宪辞行。“魏公子,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告辞!”
魏宪当然不会放过与绯烟独处的好机会。“从这里到丞相府有好长一段路呢,你一个弱女子怕是不安全,不如我送你吧!”
他明知绯烟现在住在信陵王府,却故意说要送她回丞相府,这令绯烟感觉好笑。
“不用劳烦你了,我的两个侍女都会些武艺,足以护我周全,况且,我是回信陵王府,跟妹妹也不同路,魏公子还是送妹妹吧。”
魏宪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很是憋屈的样子,尽管十分不悦,但也不得不表现得有风度。
“既如此,那我就不远送了。”
绯烟眉眼带笑,福了福身,领着两个侍女走向人群,身影很快淹没。
绯月望着绯烟远去的身影,眼神怨毒至极。
要讨好的人已经走了,魏宪也不用再装模作样,即刻沉下脸,看也不看绯月一眼,转身就走。
绯月好不识趣地追上去,“太子殿下,太子殿下……你听我解释啊……”
“滚开!”魏宪愤然甩开绯月的手,眼中尽是鄙夷,“别再跟着本太子,否则,我不会留情!”
魏宪扬长而去,绯月愣在原地,方才魏宪的那个眼神,充满了杀气,令她心生惧意,不敢再继续纠缠。
绯烟离开首饰铺之后,就准备回信陵王府去了。经过湖边时,她忽然停了下来,吩咐侍女道:“这东西,扔了吧!”魏宪送的东西,多看一眼,她都觉得脏。
侍女果真听话地把锦盒扔进了湖水中。只听见咕咚一声,平静的湖水激起一道水花。绯烟望着一圈圈的涟漪,脸上的笑意愈加寒冷。
回到王府时已经是黄昏时分,尉迟慕办完公务回到府中已有多时,晚膳也早就准备好,就等着绯烟回来一起用膳。
侍女们将膳食一一摆上桌,然后默默地退了出去,屋里就只剩下了尉迟慕和绯烟二人。
尉迟慕见绯烟心情还不错的样子,好奇地问道:“今日出去一趟,可是见到什么有趣的事了?”
绯烟莞尔一笑,“你猜我今天遇到谁了?”
“魏宪,嗯,还有绯月。”尉迟慕的语气是肯定的,一点也不迟疑。
绯烟点头:“没错,而且,魏宪还送给我一支金簪。”
簪子这东西可不是随随便便送的,它传达着男方对女方的追求之意,是以自古以来,很多男子就会送簪子给心爱的女子以作定情信物。
尉迟慕心里突然就很不爽,眯了眯眼睛,蓦然扣住绯烟的手腕,不悦地问道:“你收了?”
“收了。”绯烟一脸天真地点点头,见尉迟慕两眼就要喷火的样子,急忙道:“不过,之后就被我扔到湖里去了。”
怒气一下子从尉迟慕俊美的脸庞消散,尉迟慕揽住绯烟的腰,强行将她带入怀中,满意地在她的红唇上亲了一下,悦耳的声音说道:“这还差不多。”
绯烟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心跳加速,脸颊也在发烫,赶忙推开尉迟慕的胸膛,低头喝汤。
“魏宪送的东西,我才不会留着。”
尉迟慕没有察觉绯烟的异常,只是很中意她说的这句话,心情不由自主地就变得好起来。
两人一边吃着饭,一边聊天,忽然绯烟想起了宫中中了蛊毒的贵妃,随口一问:“对了,贵妃娘娘的情况如何了?”
贵妃中的是迷心蛊,得不到救治的话,用不了多久就会一命呜呼,其他的绯烟倒也不在乎,只是这贵妃一旦死了,他背后的家族恐怕会有异动。毕竟,魏安那套借刀杀人的把戏,绯烟都能看得出来,贵妃的娘家人会看不出来?
尉迟慕回答道:“宫中的太医们束手无策,贵妃的病情恶化得越来越快,恐怕是撑不了多久了。”
绯烟蹙眉思索片刻,又问:“那么最近京城可有什么异动么?”
“你是说张家?”尉迟慕了然,很清楚绯烟心里在担心什么。张家也就是贵妃的娘家。
“对,我在想,张家势力巨大,近年来嚣张跋扈,但一直隐忍不发,或许是因为贵妃在后宫的缘故,如今贵妃性命垂危,贵妃的父亲意识到皇帝迟早有一天会铲除张家,倒不如先下手为强。”
尉迟慕看了绯烟一眼,道:“你说得不错,贵妃病危,张家的确会有所行动,不过张青此人行事向来缜密,不会给人留下把柄,即便是要做什么,也绝对不会露出丝毫痕迹。”
这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发现张家有什么异常。这种事情关系重大,在有确凿证据之前,是万不可轻举妄动的,虽要事先做好防备,但也不可太过明显,以免打草惊蛇。
沉默须臾,尉迟慕说道:“且再看看吧,相信我们能想到的,陛下早就已经想到,他定然会做好部署的。”魏安如果连这点心思都没有,他这皇位也坐不了这么长久。
尉迟慕是信陵王,是征战沙场的将军,他的职责是保家卫国,守护黎民百姓,倘若张青造反,他领命平叛便是,而这些君臣之间的勾心斗角,能不沾手,则尽量不沾手。
这段时间,京城依旧是风平浪静。
绯烟多数时间待在信陵王府中,偶尔看看书拨弄拨弄花草打发时间,或者跟尉迟慕讨论一下朝中局势,偶尔也会暗自沉思,算计着怎么对付魏宪和绯月。
这日,尉迟慕难得休沐,一整天都不用处理公务,他便想着带绯烟出去逛一逛。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听说城南郊外有一处好地方,景色甚美,适合踏青游览,他欲跟绯烟去走走。
绯烟为了躲避魏宪,这几天都没有出去,着实有些闷了,倒是蛮有兴致。
打着过两人世界的小心思,尉迟慕并没有带随从,来到马厩,准备骑马出城。
绯烟不太好意思地说道:“王爷,我不会骑马。”
尉迟慕牵住她的手笑道:“你不用会骑马,我会就行。”
话音一落,绯烟整个人便被抱起,天旋地转间,还未弄清楚状况,人就上了马背。尉迟慕紧接着也翻身上马,坚实的胸膛紧贴在绯烟的后背,两人靠近得呼吸可闻。
绯烟并不抗拒与尉迟慕亲近,这一点就连她自己也不明白是为什么,明明就认识还不超过一个月,怎么就感觉相识很久了呢?
春天的风已经温暖,刮在身上并不觉得寒冷,只是骏马疾驰,狂风灌入鼻子嘴巴,令绯烟有些呼吸不顺畅。到了目的地之后,脸颊泛红,衣裳微乱,头发也乱了,有点狼狈。
绯烟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舒心地欣赏起美景来。这里是一个小小的山谷,因为风景好,吸引了不少人来踏青,从山上到谷底,长满了花草,团团簇簇的,延绵不绝。
尉迟慕非要牵着绯烟的手到处走,绯烟拗不过,只好顺从。前世活了这么多年,竟然都不知道京城还有这么一处好地方,绯烟觉得自己的前生真的白活了。
山谷虽景致万千,但是并不大,游走了将近一个时辰,就已经走完一圈。绯烟也感到有些累了,尉迟慕便带着她回到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