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56、写故事也在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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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让李玩按这个故事写感情戏的话,李玩却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往下写了。
如果继续写小唐和柳若离的故事,就只能写热恋的故事了,但是这个小情小爱他真的不如何夕,何夕已经拿捏的很好了。
那么只有写孟星魂的故事。
“孟星魂的故事该怎么写呢?该怎么设定他呢?”夜晚的台灯下,李玩咬着笔头,思考着。
“用最普通的重生定义一下?”
绯村试着写了一下,他试图以自身的经历来含沙射影孟星魂。
孟星魂本来已经死了,但是在抬棺出城的那天,在杀手韩飞刺杀孟星魂父母的那天诈尸而起,击杀了韩飞,这个所谓的金丹杀手。
没有人知道夜莺韩飞是怎么死的,除了孟星魂自己。
昔日的孟星魂的确是死了,也确实是屈辱的自杀而死。他不想拖累自己的家人,以治不好的残废躯体重活这个世界,直到后来经历了整整二千五百多年的仙魔大战,他才知道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昔日孟星魂的坟墓是他母亲特地选的一个风水宝地,就在雁荡雪山的脚下。
路过的仙人九玄道人为了炼制一把仙剑的剑灵,需要以他的残魂为引,于是他有幸被九玄道人带走,见证了仙界的万千世界。
原来世界很大,有九重天域。
仙人大多都在清虚天,自在天,灵宝天,号称仙境上三天,每一重天之间都有天壑阻挡,凡人不可见,亦不可渡,就连仙人渡天壑都是件危险的事情。
自他被九玄道人带往清虚天时,魔族强势崛起,渡过弱水,不可思议的奇袭清虚天,仙魔大战打响了。
只是区区十几年后,九玄道人就战死了,在神魔战场他以灵体的姿态惶惶不可终日,到处激荡的庞大的仙魔之力只需碰上一丝,他就灵魂消散,不复存在。他费尽心机,用了无数的方法,增强灵魂的强度,足足过了两百年,他才侥幸夺了一个神魂俱灭法力消散但又基本完好的仙人躯体,侥幸活下来。
这个仙人躯体实际已经是空壳了,等同于凡人。在神魔战场,他一个凡人想活下来很难,但他一直努力的活着,即使苟延残喘,他唯一的信念就是活着。
一直在仙魔战场躲了八百年,魔族胜利时,他装魔族,仙族反攻时,他是仙族,所以为了伪装自己,仙人的法诀,魔族的法诀他都修,对他来说只要能活下来杀死敌人的,他都不吝啬使用。
他每天都在神魔战场上装死,然后捡尸。神魔战场上死去的仙人和魔族太多了,身上多少有些遗留的“财产”,只是大多功法不全,他只能“乱修”。
费尽千辛万苦,一路杀出了一条血路,他机缘巧合的有了清虚天第一天仙和不死魔君的称号,他成为了双面间谍,游走在仙与魔之间。
不过他一直想回红尘天看望父母,只是千年后历尽千辛万苦回到红尘天时,故人早已不在,不知所踪。
神魔大战一直在持续,一千多年后,清虚天沦陷了,又过了一千多年,灵宝天也快沦陷了,仙人节节败退,最后的希望都在仙界唯一至仙女帝的身上。
至仙女帝与魔祖的决战,打的天地失色,但还是魔祖更胜一筹,受伤的女帝无奈动了仙界第一至宝昆仑镜,要回到过去杀掉魔祖。昆仑镜的神光照射之内,无仙魔敢靠近,当时他早就听说昆仑镜可以穿梭过去未来去到人最想去的地方,竟不管不顾冲向了昆仑镜神光照耀之处
李玩写到这里,拍了自己的脸一巴掌,将写故事的纸张握成纸团,这样写太套路了,而且毫无新意,就像已经馊掉的饭,无法下咽。
李玩本来想以仙魔大战来比喻昆仑与仙人的战争,但是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写太刻意了。
于是他重新拿出了一张纸,将故事改成了这样孟星魂本来已经死了,但是在抬棺出城的那天,在杀手韩飞刺杀孟星魂父母的那天诈尸而起,击杀了韩飞,这个所谓的金丹杀手。
没有人知道夜莺韩飞是怎么死的,除了孟星魂自己。别说金丹了,就算是真正的仙人他都杀过,因为他就是来自九重天域之外的魔族,是为了驱逐仙人为己任的魔族。
所以他很残忍的挖出了杀手韩飞的金丹,并扬言要卖一个好价钱。
“这样的设定才有意思。”李玩淡淡道。
“既然是魔族,为何来到这个地层世界,冒着危险穿过九层天域,以灵魂投影的方式化身孟星魂到底是为什么呢?”李玩思考着。
“如果要写感情戏,那么必须是为了找一个女人,为了爱情。”李玩思考着。
“这样写是不是太狗血了一点。”李玩摸着下巴,把自己都快逗笑了。
于是,他继续思考“除了为了女人,还为了找到曾经最亲密的战友,找到曾经最亲密战友的转世灵魂,而这个灵魂的化身就是小唐。”
于是他继续想“孟星魂得到了金丹,却是惹的城主南雄的觊觎,于是相约与南雄儿子南天决斗,这样太套路,不应该当做主要剧情,主要剧情应该在于孟星魂遇到小唐的方式。”
李玩边想边写孟星魂打着破烂的油纸伞,走在落满雪的大街上,每走一步都异常的艰难,越是寒冷,他的腿越是受不了,加上身子虚弱,走的很艰难。
大千城在天武国算是很贫穷的城,从这里出来,到洛城去修仙,很多人都会嘲笑他们蛮夷。
真的说大千城一无所有吧,倒也不算,大千城周边拥有丰富的矿藏,天武国修仙的一些能量精石有三分之一都出自这里,大千城城主每年都要像朝廷上供晶石的原石。
天武国的货币是一千铜板等于一个银珠,百个银珠等于一个金珠。
一千金珠等于一个六角紫晶石。紫晶之上还有更珍贵的黄晶和红晶,这些晶石是很珍贵的货币。
除了天武国朝廷,没有人有提纯晶石的方法,工艺太过复杂。
大千城城主南雄坐拥宝山而不可用,也算是悲剧。
接着孟星魂去了一家小药店,药店的老板姓汪,看到孟星魂过来,身子斜在柜台前,脸上带着笑意“哟,我说这是谁呢,这不是曾经的孟公子吗?怎么今天想起来我这里啊,真是蓬荜生辉啊恕我直言,你这腿啊,是治不好喽。”
“我不买治腿的药。”孟星魂懒得与这老板纠缠,低头望着柜台上的药细细看着。
“你莫不是想买自杀的药吧,哎哟,如果是那样你可走吧,我的药不够毒,怕是毒不死你啊。”店老板是个话痨,而且言语间颇有嘲讽的味道暗藏。
孟星魂没有理他,而是指着柜台上的草药道“风星草,白矿石,七叶花,每个一百斤,送货上门多少钱?”
店老板懒散的抬眼看了看孟星魂,伸出一只手“五个银珠!”
孟星魂听到这个回答,气笑了“这些都是最不值钱的药材,加起来五百铜板都多了,你收我五个银珠?有你这么做生意的吗?”
店老板靠在柜台边,身子一颠一颠,“这些不值什么钱,我可以送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我一个残废,能有什么为你效劳的,难道你也想要韩飞的金丹?”
“我哪敢啊,这东西整个大千城没几个人敢碰。话说你与城主儿子的比斗现在闹的满城风雨。现在城中最大的赌坊开了赔率了,现在大家都在赌你会被打死,逃出大千城,我也压了五个金珠赌你会死,你会让我赢吧?”
“汪老板真有钱哈,这些送到我家。”孟星魂摇摇头,嘴角抽动。
“好,我就赌你是个诚信的人。”店老板笑的阴险。
孟星魂拖着残废的腿转身已经准备走了,却现了药店的门口一个人骑着龙血马,冷冷的看着他。
这个人正是南天。
一刻钟之后,两人已经坐在茶楼中了。
“你为何请我喝茶?”孟星魂端坐在那里。
“为何买铁木?”南天冷冷的问。
“做拐。”孟星魂平静的答。
“做拐?”南天一副不信的样子。
“瘸子不做拐做什么?难道你也想要?我可以也帮你做一副?”孟星魂淡然的笑了一声。
“那你为何买风星草,白矿石,七叶花?”南天继续逼问,显然他在监视孟星魂的一举一动。
“你怕了吗?”孟星魂直视着南天的眼睛。
“我会怕你个残废?”南天哼笑一声。
“风星草可治疗风寒,白矿石可磨刀,七叶花嘛”孟星魂停顿了下,“单纯觉的好看,想买回去种种,这你也要管?”
“你跑不了,逃不掉。”南天淡淡道。
“你叫我来喝茶就是为了说这个?”孟星魂不屑的笑了一下。
“你曾经帮过我,我南天也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今日请你喝茶是最后的警告,今日之后,你我之间再也没有同窗之情,朋友之义,再见之日我必杀你。”
“我两日后,我留你一条命。”孟星魂认真着。
“就凭你?”南天拿起茶杯上的茶水泼在了孟星魂的脸上,并一掌拍碎了桌子。
伴随着桌子四分五裂,南天大声喝道“你自己撒泡尿照照,现在的你像不像一条狗啊,还是一条残废的狗!哈哈”
南天甩下这句话,临走的眼神中已经有杀意。
孟星魂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念叨着“我会让你喜欢上生不如死的滋味,我不会杀你的,开心了吧。”
此时新来的店小二才慌慌张张的跑过来收拾桌子,前任的店小二就是莫名奇妙的死在夜莺韩飞的手里,所以这个新来的很害怕。
孟星魂坐在板凳上,望着店小二笑道“人啊,都是喜欢捧高踩低,你知道你的前任店小二没有招谁惹谁为何会死吗?”
“为何?”新来的店小二抬头望向了孟星魂,令孟星魂没想到的是这个店小二的眼神非常的清澈。
“你叫什么名字?”孟星魂看到这样的眼神,灵魂巨震,他找到了。
“小唐。”
“好名字,你凑过来,我回答你刚刚的问题。”
小唐好奇的凑过来,孟星魂的声音毛骨悚然的响彻在他的耳边“因为在某些人的眼中我是一条残废的狗,而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啪嗒一声,刚捡起的茶壶,跌落在地,碎了,小唐呆愣当场。
直到孟星魂离开,小唐都没回过神来,他浑身颤抖,他能来这个茶楼,是家里托了好大的关系,找到在这里当厨子的远方亲戚,他等啊盼啊,等了许久,他才有“资格”,以替补店小二的身份在这里帮工的。
他刚刚在远处完整的听了孟星魂和南天的对话,他也知道孟星魂和南天是谁,好像都和修仙有关系。
不过修仙对于他这样连饭都吃不饱的人连想都没想过。
这是他当店小二的第一天班,他本来还高高兴兴的,他甚至有些自豪,而刚刚的人竟然说他连一条狗都不如。
为什么?小唐忽然茫然了
“这样写会不会太显刻意,让小唐有了上进心,从而脱离茶楼呢?孟星魂不属于这里,他要回到九重天域外的,那么小唐就必须有足够的实力能够跨过天域。魔族的修行仿法是来自想仙人的,但是改动很大,有自己的一套仿法,所以孟星魂会鼓动小唐修仙,从而让小唐拜师。”李玩这样想。
李玩写到这里,回头见,却见何乐在对着他笑“那么既然你推导出了孟星魂与小唐之间的关系,那么我想请问,孟星魂找的女人的名字你想好了吗?”
“林二冬!”李玩道“这个女人排行老二,冬天出生,朴实无华。”
“女主的名字怎么能这么难听,二冬,别名双寒,就叫双寒如何?”何乐朝李玩笑道。
“你不说你不写这个故事了吗?你管孟星魂和哪个女人生感情戏呢?”李玩好笑的问。
“你既然要写孟星魂的感情戏,先补设定是对的,但是这个故事不单单是你的,所以我要监督你完成孟星魂的感情戏。”何乐抱着肩膀哼道“我觉得你不能浪费写故事的才华,我将这个故事放到上了,很想看看有人怎么喷你,免得你不知所谓的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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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继续写小唐和柳若离的故事,就只能写热恋的故事了,但是这个小情小爱他真的不如何夕,何夕已经拿捏的很好了。
那么只有写孟星魂的故事。
“孟星魂的故事该怎么写呢?该怎么设定他呢?”夜晚的台灯下,李玩咬着笔头,思考着。
“用最普通的重生定义一下?”
绯村试着写了一下,他试图以自身的经历来含沙射影孟星魂。
孟星魂本来已经死了,但是在抬棺出城的那天,在杀手韩飞刺杀孟星魂父母的那天诈尸而起,击杀了韩飞,这个所谓的金丹杀手。
没有人知道夜莺韩飞是怎么死的,除了孟星魂自己。
昔日的孟星魂的确是死了,也确实是屈辱的自杀而死。他不想拖累自己的家人,以治不好的残废躯体重活这个世界,直到后来经历了整整二千五百多年的仙魔大战,他才知道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昔日孟星魂的坟墓是他母亲特地选的一个风水宝地,就在雁荡雪山的脚下。
路过的仙人九玄道人为了炼制一把仙剑的剑灵,需要以他的残魂为引,于是他有幸被九玄道人带走,见证了仙界的万千世界。
原来世界很大,有九重天域。
仙人大多都在清虚天,自在天,灵宝天,号称仙境上三天,每一重天之间都有天壑阻挡,凡人不可见,亦不可渡,就连仙人渡天壑都是件危险的事情。
自他被九玄道人带往清虚天时,魔族强势崛起,渡过弱水,不可思议的奇袭清虚天,仙魔大战打响了。
只是区区十几年后,九玄道人就战死了,在神魔战场他以灵体的姿态惶惶不可终日,到处激荡的庞大的仙魔之力只需碰上一丝,他就灵魂消散,不复存在。他费尽心机,用了无数的方法,增强灵魂的强度,足足过了两百年,他才侥幸夺了一个神魂俱灭法力消散但又基本完好的仙人躯体,侥幸活下来。
这个仙人躯体实际已经是空壳了,等同于凡人。在神魔战场,他一个凡人想活下来很难,但他一直努力的活着,即使苟延残喘,他唯一的信念就是活着。
一直在仙魔战场躲了八百年,魔族胜利时,他装魔族,仙族反攻时,他是仙族,所以为了伪装自己,仙人的法诀,魔族的法诀他都修,对他来说只要能活下来杀死敌人的,他都不吝啬使用。
他每天都在神魔战场上装死,然后捡尸。神魔战场上死去的仙人和魔族太多了,身上多少有些遗留的“财产”,只是大多功法不全,他只能“乱修”。
费尽千辛万苦,一路杀出了一条血路,他机缘巧合的有了清虚天第一天仙和不死魔君的称号,他成为了双面间谍,游走在仙与魔之间。
不过他一直想回红尘天看望父母,只是千年后历尽千辛万苦回到红尘天时,故人早已不在,不知所踪。
神魔大战一直在持续,一千多年后,清虚天沦陷了,又过了一千多年,灵宝天也快沦陷了,仙人节节败退,最后的希望都在仙界唯一至仙女帝的身上。
至仙女帝与魔祖的决战,打的天地失色,但还是魔祖更胜一筹,受伤的女帝无奈动了仙界第一至宝昆仑镜,要回到过去杀掉魔祖。昆仑镜的神光照射之内,无仙魔敢靠近,当时他早就听说昆仑镜可以穿梭过去未来去到人最想去的地方,竟不管不顾冲向了昆仑镜神光照耀之处
李玩写到这里,拍了自己的脸一巴掌,将写故事的纸张握成纸团,这样写太套路了,而且毫无新意,就像已经馊掉的饭,无法下咽。
李玩本来想以仙魔大战来比喻昆仑与仙人的战争,但是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写太刻意了。
于是他重新拿出了一张纸,将故事改成了这样孟星魂本来已经死了,但是在抬棺出城的那天,在杀手韩飞刺杀孟星魂父母的那天诈尸而起,击杀了韩飞,这个所谓的金丹杀手。
没有人知道夜莺韩飞是怎么死的,除了孟星魂自己。别说金丹了,就算是真正的仙人他都杀过,因为他就是来自九重天域之外的魔族,是为了驱逐仙人为己任的魔族。
所以他很残忍的挖出了杀手韩飞的金丹,并扬言要卖一个好价钱。
“这样的设定才有意思。”李玩淡淡道。
“既然是魔族,为何来到这个地层世界,冒着危险穿过九层天域,以灵魂投影的方式化身孟星魂到底是为什么呢?”李玩思考着。
“如果要写感情戏,那么必须是为了找一个女人,为了爱情。”李玩思考着。
“这样写是不是太狗血了一点。”李玩摸着下巴,把自己都快逗笑了。
于是,他继续思考“除了为了女人,还为了找到曾经最亲密的战友,找到曾经最亲密战友的转世灵魂,而这个灵魂的化身就是小唐。”
于是他继续想“孟星魂得到了金丹,却是惹的城主南雄的觊觎,于是相约与南雄儿子南天决斗,这样太套路,不应该当做主要剧情,主要剧情应该在于孟星魂遇到小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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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武国的货币是一千铜板等于一个银珠,百个银珠等于一个金珠。
一千金珠等于一个六角紫晶石。紫晶之上还有更珍贵的黄晶和红晶,这些晶石是很珍贵的货币。
除了天武国朝廷,没有人有提纯晶石的方法,工艺太过复杂。
大千城城主南雄坐拥宝山而不可用,也算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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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莫不是想买自杀的药吧,哎哟,如果是那样你可走吧,我的药不够毒,怕是毒不死你啊。”店老板是个话痨,而且言语间颇有嘲讽的味道暗藏。
孟星魂没有理他,而是指着柜台上的草药道“风星草,白矿石,七叶花,每个一百斤,送货上门多少钱?”
店老板懒散的抬眼看了看孟星魂,伸出一只手“五个银珠!”
孟星魂听到这个回答,气笑了“这些都是最不值钱的药材,加起来五百铜板都多了,你收我五个银珠?有你这么做生意的吗?”
店老板靠在柜台边,身子一颠一颠,“这些不值什么钱,我可以送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我一个残废,能有什么为你效劳的,难道你也想要韩飞的金丹?”
“我哪敢啊,这东西整个大千城没几个人敢碰。话说你与城主儿子的比斗现在闹的满城风雨。现在城中最大的赌坊开了赔率了,现在大家都在赌你会被打死,逃出大千城,我也压了五个金珠赌你会死,你会让我赢吧?”
“汪老板真有钱哈,这些送到我家。”孟星魂摇摇头,嘴角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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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星魂拖着残废的腿转身已经准备走了,却现了药店的门口一个人骑着龙血马,冷冷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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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钟之后,两人已经坐在茶楼中了。
“你为何请我喝茶?”孟星魂端坐在那里。
“为何买铁木?”南天冷冷的问。
“做拐。”孟星魂平静的答。
“做拐?”南天一副不信的样子。
“瘸子不做拐做什么?难道你也想要?我可以也帮你做一副?”孟星魂淡然的笑了一声。
“那你为何买风星草,白矿石,七叶花?”南天继续逼问,显然他在监视孟星魂的一举一动。
“你怕了吗?”孟星魂直视着南天的眼睛。
“我会怕你个残废?”南天哼笑一声。
“风星草可治疗风寒,白矿石可磨刀,七叶花嘛”孟星魂停顿了下,“单纯觉的好看,想买回去种种,这你也要管?”
“你跑不了,逃不掉。”南天淡淡道。
“你叫我来喝茶就是为了说这个?”孟星魂不屑的笑了一下。
“你曾经帮过我,我南天也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今日请你喝茶是最后的警告,今日之后,你我之间再也没有同窗之情,朋友之义,再见之日我必杀你。”
“我两日后,我留你一条命。”孟星魂认真着。
“就凭你?”南天拿起茶杯上的茶水泼在了孟星魂的脸上,并一掌拍碎了桌子。
伴随着桌子四分五裂,南天大声喝道“你自己撒泡尿照照,现在的你像不像一条狗啊,还是一条残废的狗!哈哈”
南天甩下这句话,临走的眼神中已经有杀意。
孟星魂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念叨着“我会让你喜欢上生不如死的滋味,我不会杀你的,开心了吧。”
此时新来的店小二才慌慌张张的跑过来收拾桌子,前任的店小二就是莫名奇妙的死在夜莺韩飞的手里,所以这个新来的很害怕。
孟星魂坐在板凳上,望着店小二笑道“人啊,都是喜欢捧高踩低,你知道你的前任店小二没有招谁惹谁为何会死吗?”
“为何?”新来的店小二抬头望向了孟星魂,令孟星魂没想到的是这个店小二的眼神非常的清澈。
“你叫什么名字?”孟星魂看到这样的眼神,灵魂巨震,他找到了。
“小唐。”
“好名字,你凑过来,我回答你刚刚的问题。”
小唐好奇的凑过来,孟星魂的声音毛骨悚然的响彻在他的耳边“因为在某些人的眼中我是一条残废的狗,而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啪嗒一声,刚捡起的茶壶,跌落在地,碎了,小唐呆愣当场。
直到孟星魂离开,小唐都没回过神来,他浑身颤抖,他能来这个茶楼,是家里托了好大的关系,找到在这里当厨子的远方亲戚,他等啊盼啊,等了许久,他才有“资格”,以替补店小二的身份在这里帮工的。
他刚刚在远处完整的听了孟星魂和南天的对话,他也知道孟星魂和南天是谁,好像都和修仙有关系。
不过修仙对于他这样连饭都吃不饱的人连想都没想过。
这是他当店小二的第一天班,他本来还高高兴兴的,他甚至有些自豪,而刚刚的人竟然说他连一条狗都不如。
为什么?小唐忽然茫然了
“这样写会不会太显刻意,让小唐有了上进心,从而脱离茶楼呢?孟星魂不属于这里,他要回到九重天域外的,那么小唐就必须有足够的实力能够跨过天域。魔族的修行仿法是来自想仙人的,但是改动很大,有自己的一套仿法,所以孟星魂会鼓动小唐修仙,从而让小唐拜师。”李玩这样想。
李玩写到这里,回头见,却见何乐在对着他笑“那么既然你推导出了孟星魂与小唐之间的关系,那么我想请问,孟星魂找的女人的名字你想好了吗?”
“林二冬!”李玩道“这个女人排行老二,冬天出生,朴实无华。”
“女主的名字怎么能这么难听,二冬,别名双寒,就叫双寒如何?”何乐朝李玩笑道。
“你不说你不写这个故事了吗?你管孟星魂和哪个女人生感情戏呢?”李玩好笑的问。
“你既然要写孟星魂的感情戏,先补设定是对的,但是这个故事不单单是你的,所以我要监督你完成孟星魂的感情戏。”何乐抱着肩膀哼道“我觉得你不能浪费写故事的才华,我将这个故事放到上了,很想看看有人怎么喷你,免得你不知所谓的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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