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还好有冷毅煊2(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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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真的只能赖,只要成功,赖也无所谓。
李梨:“二哥,你别太过分了。我们家枣儿已经想好了要去市二中念书。你不走?这是爸的家,也就是你的家,你不想走,没人能赶你。明天,枣儿就会回学校,填志愿。到时候,你再闹也没有用。”
李梨觉得,这个志愿早填早了,免得那么多的麻烦。
先是那些老师一批批地找过来,现在连她二哥都跟着闹。
等志愿写完了,枣儿成了市二中的学生,这些人总能消停了一些吧了。
李昌顺站了起来:“你敢让你女儿去念市二中,我这辈子都不原谅你,不认你这个妹妹!你可想好了,是不是真的不要我这个哥哥了!”
李梨:“别说了,不是我不要你这个二哥,是你不要我这个小妹了。我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强求。你爱怎么想怎么想,我不可能拿我女儿来讨好你的。二哥,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一点道理都不讲!
李昌顺的态度等于是往李梨的头上泼了一盆冷水。
她以为,李昌荣接受她了,李然对她的态度也不算坏。
那么家里的其他三个兄姐,应该也会原谅自己的。
可现在,李梨已经不敢这么想了。
当初那么讲道理的二哥都变得蛮不讲理了,她还能指望三哥和二姐宽容她吗?
大姐不是已经告诉她了,因为她的关系,二姐和最喜欢的男朋友分手了。
之后,二姐嫁给了一个不喜欢的男人。
二姐特别恨她,是不可能轻易原谅她的。
李昌顺气得都快想砸东西了,但看到李昌荣和沈国根后,他控制住了自己的脾气:
“行吧,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们怎么样,才肯答应让她去念市一中?”
谈不成情,没办法用零成本搞定这笔生意,李昌顺只能舍本地让沈国根一家开条件。
李外婆:“这话该是我们问你才对,你这是收了别人多少好处,非逼着你妹妹把女儿往市一中送?我看啊,这种学校是真的去不得。好好的孩子都是要被教坏的。”
李外婆才不相信,市一中要没给她二儿子什么好处,二儿子能这么热衷这件事情。
难怪说不回来,又突然回来了呢,原来是冲着这件事情来的。
李昌顺如同一头困兽一般,抓着自己的头发,蹲在地上哽咽:
“我怎么那么倒霉啊,跟你们做一家人。忙,你们帮不上,只会拖我后腿。好不容易有你们能帮忙的,我也没害你们,你们还不肯答应。我姓什么李啊,我这辈子最倒霉的就是跟你们做一家人!”
跟这些人做一家人,他只有被害的份,没有被帮助的份儿。
是,他是有个儿子,不爱读书,还喜欢逃学,又喜欢混。
就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他才更要努力赚钱。
他要不多赚点的话,以后儿子花什么,拿什么娶老婆给他生孙子?
他现在努力的不是钱,他努力的是儿子的未来和自己的孙子。
李外公:“觉得倒霉?倒霉你走啊,谁也没有留你。我说了,你不想姓李就去改姓,爱改什么改什么。记得,改的时候,把你儿子一块带上。”
要么就不回来,一回来这么大吵大闹的,老二还不如跟以前一样,就过年给他两百得了。
走?
在没有达到目的之前,李昌顺哪里舍得走啊。
不是说了,明天填志愿吗?
那么在明天之前,他就还有时间和机会让沈早早改变主意,去报市一中。
这个时候李昌顺肯走,才是犯蠢了。
李然:“二哥,你老实说吧。谁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家么起劲?”
有好处,别想着一个人独占啊。
大家都是一家人,要是二哥愿意分一点出来的话,说不准,她可以帮二哥一块儿说服李梨。
人多力量大,几个人一起劝,说不准李梨一家人就改变主意了呢?
李昌顺没吭声,哪怕这是所有人都能想得到的事,他还是不想明确地说出来。
他也担心,自己真说出来了,事情会有变动。
一页一页的,冷毅煊真的是给沈早早发了好多的内容啊。
翻完所有的内容,沈早早叹了一口气。
这一次,不想领冷毅煊的情都不行了,这个人情,欠定了。
收好bb机,沈早早走到李昌顺的面前,把李昌顺扶了起来。
换作是别人,李昌顺早把对方的手给甩开了,但知道沈早早是今天自己要求的那一个人,所以他没甩。
“二舅,你坐。”
李昌顺:“你要认我这个二舅,你就得听我的,去念市一中。二舅是为你好,市一中可是咱们这片最好的高中,你为什么不去?”
这才是李昌顺最想不明白的。
沈早早:“二舅,我叫早早,早上的早。”
“早c早早”李昌顺不自在地喊了一句。
刚才说话,李昌顺之所以顿了两顿,的确是因为不知道沈早早的名字。
让孩子自己说出来了,哪怕李昌顺因为做生意的关系,脸皮变厚了,这会儿也挺不好意思的。
沈早早:“二舅,如果我说跟你联系的那个人在骗你,你信不信?市一中根本就不可能把食堂让你承包的。”
李昌顺:“你怎么知道不是,他们怎么可能骗我?他们说了,只要你答应,你一边写志愿,他们一边跟我签合同。白纸黑字的,他们怎么可能骗我?”
沈早早:“”
一听这话,就知道,她二舅是生意场上的新手菜鸟。
“二舅,你这还是第一次跟人以签合同的方式谈生意吧?”
“是啊,怎么了?”
沈早早:“二舅,签合同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可能有点复杂,合同有甲方和乙方,甲方是大老爷,乙方就像小媳妇儿。有什么情况,甲方随时都可以更改合同条款,乙方不接受也只能接受。还有一点,你要不懂法律的话,甲方在合同上做手脚,你很容易吃亏的。”
第一次做生意需要签合同的人,往往因为对合同和法律的不了解,上亏吃大亏的人,比比皆是。
李梨:“二哥,你别太过分了。我们家枣儿已经想好了要去市二中念书。你不走?这是爸的家,也就是你的家,你不想走,没人能赶你。明天,枣儿就会回学校,填志愿。到时候,你再闹也没有用。”
李梨觉得,这个志愿早填早了,免得那么多的麻烦。
先是那些老师一批批地找过来,现在连她二哥都跟着闹。
等志愿写完了,枣儿成了市二中的学生,这些人总能消停了一些吧了。
李昌顺站了起来:“你敢让你女儿去念市二中,我这辈子都不原谅你,不认你这个妹妹!你可想好了,是不是真的不要我这个哥哥了!”
李梨:“别说了,不是我不要你这个二哥,是你不要我这个小妹了。我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强求。你爱怎么想怎么想,我不可能拿我女儿来讨好你的。二哥,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一点道理都不讲!
李昌顺的态度等于是往李梨的头上泼了一盆冷水。
她以为,李昌荣接受她了,李然对她的态度也不算坏。
那么家里的其他三个兄姐,应该也会原谅自己的。
可现在,李梨已经不敢这么想了。
当初那么讲道理的二哥都变得蛮不讲理了,她还能指望三哥和二姐宽容她吗?
大姐不是已经告诉她了,因为她的关系,二姐和最喜欢的男朋友分手了。
之后,二姐嫁给了一个不喜欢的男人。
二姐特别恨她,是不可能轻易原谅她的。
李昌顺气得都快想砸东西了,但看到李昌荣和沈国根后,他控制住了自己的脾气:
“行吧,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们怎么样,才肯答应让她去念市一中?”
谈不成情,没办法用零成本搞定这笔生意,李昌顺只能舍本地让沈国根一家开条件。
李外婆:“这话该是我们问你才对,你这是收了别人多少好处,非逼着你妹妹把女儿往市一中送?我看啊,这种学校是真的去不得。好好的孩子都是要被教坏的。”
李外婆才不相信,市一中要没给她二儿子什么好处,二儿子能这么热衷这件事情。
难怪说不回来,又突然回来了呢,原来是冲着这件事情来的。
李昌顺如同一头困兽一般,抓着自己的头发,蹲在地上哽咽:
“我怎么那么倒霉啊,跟你们做一家人。忙,你们帮不上,只会拖我后腿。好不容易有你们能帮忙的,我也没害你们,你们还不肯答应。我姓什么李啊,我这辈子最倒霉的就是跟你们做一家人!”
跟这些人做一家人,他只有被害的份,没有被帮助的份儿。
是,他是有个儿子,不爱读书,还喜欢逃学,又喜欢混。
就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他才更要努力赚钱。
他要不多赚点的话,以后儿子花什么,拿什么娶老婆给他生孙子?
他现在努力的不是钱,他努力的是儿子的未来和自己的孙子。
李外公:“觉得倒霉?倒霉你走啊,谁也没有留你。我说了,你不想姓李就去改姓,爱改什么改什么。记得,改的时候,把你儿子一块带上。”
要么就不回来,一回来这么大吵大闹的,老二还不如跟以前一样,就过年给他两百得了。
走?
在没有达到目的之前,李昌顺哪里舍得走啊。
不是说了,明天填志愿吗?
那么在明天之前,他就还有时间和机会让沈早早改变主意,去报市一中。
这个时候李昌顺肯走,才是犯蠢了。
李然:“二哥,你老实说吧。谁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家么起劲?”
有好处,别想着一个人独占啊。
大家都是一家人,要是二哥愿意分一点出来的话,说不准,她可以帮二哥一块儿说服李梨。
人多力量大,几个人一起劝,说不准李梨一家人就改变主意了呢?
李昌顺没吭声,哪怕这是所有人都能想得到的事,他还是不想明确地说出来。
他也担心,自己真说出来了,事情会有变动。
一页一页的,冷毅煊真的是给沈早早发了好多的内容啊。
翻完所有的内容,沈早早叹了一口气。
这一次,不想领冷毅煊的情都不行了,这个人情,欠定了。
收好bb机,沈早早走到李昌顺的面前,把李昌顺扶了起来。
换作是别人,李昌顺早把对方的手给甩开了,但知道沈早早是今天自己要求的那一个人,所以他没甩。
“二舅,你坐。”
李昌顺:“你要认我这个二舅,你就得听我的,去念市一中。二舅是为你好,市一中可是咱们这片最好的高中,你为什么不去?”
这才是李昌顺最想不明白的。
沈早早:“二舅,我叫早早,早上的早。”
“早c早早”李昌顺不自在地喊了一句。
刚才说话,李昌顺之所以顿了两顿,的确是因为不知道沈早早的名字。
让孩子自己说出来了,哪怕李昌顺因为做生意的关系,脸皮变厚了,这会儿也挺不好意思的。
沈早早:“二舅,如果我说跟你联系的那个人在骗你,你信不信?市一中根本就不可能把食堂让你承包的。”
李昌顺:“你怎么知道不是,他们怎么可能骗我?他们说了,只要你答应,你一边写志愿,他们一边跟我签合同。白纸黑字的,他们怎么可能骗我?”
沈早早:“”
一听这话,就知道,她二舅是生意场上的新手菜鸟。
“二舅,你这还是第一次跟人以签合同的方式谈生意吧?”
“是啊,怎么了?”
沈早早:“二舅,签合同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可能有点复杂,合同有甲方和乙方,甲方是大老爷,乙方就像小媳妇儿。有什么情况,甲方随时都可以更改合同条款,乙方不接受也只能接受。还有一点,你要不懂法律的话,甲方在合同上做手脚,你很容易吃亏的。”
第一次做生意需要签合同的人,往往因为对合同和法律的不了解,上亏吃大亏的人,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