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四章 弄疼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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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睡就睡吧,反正以前也不是没一起睡过。
体力本就不济,再加上连日的奔波,已经很是疲惫。柔软的锦衾暖暖的,鼻间弥漫着类似柠檬的清新与花香,有点象前世喜欢的佛手柑精油的气味,这让沐九思的神经放松下来,很快便沉入了梦乡。
耳边的呼吸声渐渐平缓,南宫霄天深吸了一口气,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把小东西强行留在自己的床上。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与人同睡过——除了那天在软榻上听故事。不,还有这个月初一,在暗室里,小东西也是在自己怀里睡着的。
小小的身子软软的,没什么份量,偎在怀里,让他感觉那是一种放下所有的防备,全然的依赖与信任。
之前他不确定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所以在小东西提出想跟清涟他们一起去林城县的时候,他答应了。这一趟变数很多,即便有暗卫同行,还是能找到逃走的机会。他就是想看看,小东西会不会借机逃掉。
结果嘛差强人意,人是没跑,却在回程路上听沈修齐说了太多的废话。不过,有一点还算让人满意,那就是小东西没有被金钱所诱惑,拒绝去沈府。
至于沈修齐,想必是日子过得太清闲,居然胆敢打小东西的主意,哼!看来得给他找些正经事情做了。
身边的人睡得并不安稳,小细腿蹬了几下,不知是腿上有伤不好受,还是因为做梦,喃喃地嘀咕着什么,却又听不真切。
南宫霄天收回了心思,转身与沐九思相对而卧,犹豫了片刻,伸出手轻轻落到细削的肩,一下一下地拍着。他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只是想这样做便做了。
这种哄婴儿的方式很容易安抚人,小东西的嘴吧嗒了几下,毛绒绒的小脑袋往前拱了拱,径自钻进了他的怀里,一只胳膊居然还搭在了他的腰间。
南宫霄天不禁有些失笑,他从来没想到自己还有哄孩子的潜质。干脆把人搂进怀里,手继续轻轻地拍着。
晨曦的微光洒进幔帐,迷蒙间沐九思感觉自己抱着个暖炉,热乎乎,暖融融,舒服得让她又拱了拱,鼻尖蹭上一个小小的凸起,有点痒,伸手摸上去,抠了抠,没抠掉,怎么感觉好像比刚才大了,还硬了?
迷迷糊糊睁开眼,咦!暗红色,象蜜糕上点缀的红豆,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就是不知道甜不甜。要不然就先舔一小下尝尝?沐九思这样想着,还真伸出舌头勾了一下。
“沐九思!”
“啊?!”还没尝出味道的沐九思被吓了一跳,脑袋里阵阵轰鸣,有如雷劈一般。
其实南宫霄天早就醒了,见小东西窝在自己怀里睡得正香,顾及她多日劳累,便继续闭目养神。
胸前被拱了几下时他就睁开了眼睛,交领寝衣的前襟本就半开着,被这一拱,更是露出了大片的胸膛。小小的鼻尖蹭在胸口上也就罢了,小手还上去抠了几下。紧接着粉红色的舌头伸了出来,顺着胸前的茱萸转了一圈。
本来只是稍有些痒,被舌尖一勾,一股奇异的感觉袭上胸口,南宫霄天身子一僵,怒斥了一声。
惊慌失措的沐九思发现自己象条八爪鱼一样,手脚都缠在南宫霄天的身上,男人衣襟半敞,蜜色的胸膛上,一侧的红豆泛着水光,隐约中好像还有一圈浅浅的疤痕。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啊”手忙脚乱地往起爬,腿上却是一疼,整个人眼看着就要摔到地上。
南宫霄天迅速伸出长臂一捞,将人又带了回来。
腿上的伤不知碰在了哪里,疼得沐九思直抽凉气。
“总是如此”垂眸对上一双蕴着水雾地大眼睛,责备的话在舌尖一转,变成了“让本王看看你的伤。”
一道青紫色的淤痕如果放在别人身上,并不算重。可被细瓷般的肌肤一衬,就显得有些狰狞。
南宫霄天取过昨晚放在小几上的药膏,挖了一块,还没等涂,那条细腿就缩了回去。
“我自己来吧。”沐九思可不敢让堂堂的王爷上药。
“别动!”南宫霄天想做的事情,哪里容得别人制止。一只手将纤细的脚踝固定住,沾着药膏的手指在淤痕上细细地涂着。
清凉的药膏让疼痛得以缓解,那修长的手指滑过皮肤的触感却让沐九思心尖一颤。面前的男人眸眼低垂,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一向冷冽的红瞳被掩住,整个人都显得柔和了许多。
他的皮肤不是特别白的那种,却很是光滑细腻。薄厚适中的唇轻轻抿着,居然是淡淡的粉红色。未束的墨发披散在肩头,有几缕顺着敞开的衣襟垂在胸前。喉结c锁骨c胸肌隐隐约约,半掩半现。
看在沐九思的眼里,每一处都带着男人特有的性感!让她有一种想摸一摸的冲动。这个念头在脑海中划过,让她顿时觉得脸颊发烫。想她前世连男朋友都没谈过,不管是对异性还是同性都没产生什么旖旎的想法。一定是现在整天混在男人堆里,思想变污了。
南宫霄天涂完药膏抬头看到她咬着下唇,脸颊和细白的颈子都染了一层桃色,十分不解,半弯下腰,对上她的眼睛:“怎么,本王弄疼你了?”
这句话听起来太有岐意,他还问得那么认真,让刚刚还在鄙视自己的沐九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周围没有缝隙让她钻,只能紧咬着唇摇了摇头。
南宫霄天以为她在强忍着疼不肯出声,不由得轻笑着伸手揉上她的唇:“松开,再咬就破了。”
小东西象触了电一样向后缩了缩,一双大眼睛带着惊慌,被咬过的唇泛着潋艳的润泽,就象饱满的樱桃一般,引人采撷,那味道一定不错
指尖上还残留着柔软的触感,南宫霄天只是片刻的凝神,便收回了目光。他虽不近女色,却也不喜男风,刚才一闪而过的念头被他归结为对某种事物的喜爱,就象当年的老十让他爱不释手一样。
体力本就不济,再加上连日的奔波,已经很是疲惫。柔软的锦衾暖暖的,鼻间弥漫着类似柠檬的清新与花香,有点象前世喜欢的佛手柑精油的气味,这让沐九思的神经放松下来,很快便沉入了梦乡。
耳边的呼吸声渐渐平缓,南宫霄天深吸了一口气,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把小东西强行留在自己的床上。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与人同睡过——除了那天在软榻上听故事。不,还有这个月初一,在暗室里,小东西也是在自己怀里睡着的。
小小的身子软软的,没什么份量,偎在怀里,让他感觉那是一种放下所有的防备,全然的依赖与信任。
之前他不确定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所以在小东西提出想跟清涟他们一起去林城县的时候,他答应了。这一趟变数很多,即便有暗卫同行,还是能找到逃走的机会。他就是想看看,小东西会不会借机逃掉。
结果嘛差强人意,人是没跑,却在回程路上听沈修齐说了太多的废话。不过,有一点还算让人满意,那就是小东西没有被金钱所诱惑,拒绝去沈府。
至于沈修齐,想必是日子过得太清闲,居然胆敢打小东西的主意,哼!看来得给他找些正经事情做了。
身边的人睡得并不安稳,小细腿蹬了几下,不知是腿上有伤不好受,还是因为做梦,喃喃地嘀咕着什么,却又听不真切。
南宫霄天收回了心思,转身与沐九思相对而卧,犹豫了片刻,伸出手轻轻落到细削的肩,一下一下地拍着。他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只是想这样做便做了。
这种哄婴儿的方式很容易安抚人,小东西的嘴吧嗒了几下,毛绒绒的小脑袋往前拱了拱,径自钻进了他的怀里,一只胳膊居然还搭在了他的腰间。
南宫霄天不禁有些失笑,他从来没想到自己还有哄孩子的潜质。干脆把人搂进怀里,手继续轻轻地拍着。
晨曦的微光洒进幔帐,迷蒙间沐九思感觉自己抱着个暖炉,热乎乎,暖融融,舒服得让她又拱了拱,鼻尖蹭上一个小小的凸起,有点痒,伸手摸上去,抠了抠,没抠掉,怎么感觉好像比刚才大了,还硬了?
迷迷糊糊睁开眼,咦!暗红色,象蜜糕上点缀的红豆,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就是不知道甜不甜。要不然就先舔一小下尝尝?沐九思这样想着,还真伸出舌头勾了一下。
“沐九思!”
“啊?!”还没尝出味道的沐九思被吓了一跳,脑袋里阵阵轰鸣,有如雷劈一般。
其实南宫霄天早就醒了,见小东西窝在自己怀里睡得正香,顾及她多日劳累,便继续闭目养神。
胸前被拱了几下时他就睁开了眼睛,交领寝衣的前襟本就半开着,被这一拱,更是露出了大片的胸膛。小小的鼻尖蹭在胸口上也就罢了,小手还上去抠了几下。紧接着粉红色的舌头伸了出来,顺着胸前的茱萸转了一圈。
本来只是稍有些痒,被舌尖一勾,一股奇异的感觉袭上胸口,南宫霄天身子一僵,怒斥了一声。
惊慌失措的沐九思发现自己象条八爪鱼一样,手脚都缠在南宫霄天的身上,男人衣襟半敞,蜜色的胸膛上,一侧的红豆泛着水光,隐约中好像还有一圈浅浅的疤痕。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啊”手忙脚乱地往起爬,腿上却是一疼,整个人眼看着就要摔到地上。
南宫霄天迅速伸出长臂一捞,将人又带了回来。
腿上的伤不知碰在了哪里,疼得沐九思直抽凉气。
“总是如此”垂眸对上一双蕴着水雾地大眼睛,责备的话在舌尖一转,变成了“让本王看看你的伤。”
一道青紫色的淤痕如果放在别人身上,并不算重。可被细瓷般的肌肤一衬,就显得有些狰狞。
南宫霄天取过昨晚放在小几上的药膏,挖了一块,还没等涂,那条细腿就缩了回去。
“我自己来吧。”沐九思可不敢让堂堂的王爷上药。
“别动!”南宫霄天想做的事情,哪里容得别人制止。一只手将纤细的脚踝固定住,沾着药膏的手指在淤痕上细细地涂着。
清凉的药膏让疼痛得以缓解,那修长的手指滑过皮肤的触感却让沐九思心尖一颤。面前的男人眸眼低垂,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一向冷冽的红瞳被掩住,整个人都显得柔和了许多。
他的皮肤不是特别白的那种,却很是光滑细腻。薄厚适中的唇轻轻抿着,居然是淡淡的粉红色。未束的墨发披散在肩头,有几缕顺着敞开的衣襟垂在胸前。喉结c锁骨c胸肌隐隐约约,半掩半现。
看在沐九思的眼里,每一处都带着男人特有的性感!让她有一种想摸一摸的冲动。这个念头在脑海中划过,让她顿时觉得脸颊发烫。想她前世连男朋友都没谈过,不管是对异性还是同性都没产生什么旖旎的想法。一定是现在整天混在男人堆里,思想变污了。
南宫霄天涂完药膏抬头看到她咬着下唇,脸颊和细白的颈子都染了一层桃色,十分不解,半弯下腰,对上她的眼睛:“怎么,本王弄疼你了?”
这句话听起来太有岐意,他还问得那么认真,让刚刚还在鄙视自己的沐九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周围没有缝隙让她钻,只能紧咬着唇摇了摇头。
南宫霄天以为她在强忍着疼不肯出声,不由得轻笑着伸手揉上她的唇:“松开,再咬就破了。”
小东西象触了电一样向后缩了缩,一双大眼睛带着惊慌,被咬过的唇泛着潋艳的润泽,就象饱满的樱桃一般,引人采撷,那味道一定不错
指尖上还残留着柔软的触感,南宫霄天只是片刻的凝神,便收回了目光。他虽不近女色,却也不喜男风,刚才一闪而过的念头被他归结为对某种事物的喜爱,就象当年的老十让他爱不释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