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章 恋与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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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那西街的蔡寡妇无端惨死之后,相继又有几人遭了毒手,唯一侥幸从刀尖下面逃出生天的只有旁边米铺里头得了大脖子病的刘婶儿。
因着那杀手的技艺之精湛实在令人咋舌,那每回都拿捏得恰到好处的薄薄的一刀没能成功割破她的气管,这才死里逃生,活了下来。
看了郎中,竟无甚大碍,也算是造化了。
托那滇离先生的福——我此刻是真心诚意愿意称他一声先生了,只因我好几次能够死里逃生,险险避开了暗藏危机的去处,都是靠着他的指点。
别人都讲,能于危机化险为夷就乃运气极好了,这人更厉害,直接是三言两语就能轻描淡写地助我避开了全数的险阻去。
精准程度简直堪称是到了一种非人的境界。
也不知是他真的那般能掐会算,还是回回都走了狗屎运,不过有意也好,无心也罢,反正摆在眼前的事实是,长到这么大幸运一向为负值的我——洛樱,全然是仰仗了他远见卓识的光辉照耀才能苟活到现在。
啊呸,什么苟活不苟活,是好好地活才对!
说起来,这可是在城里头啊,完全不比那人烟稀少的荒郊野外,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毫无顾忌地,接二连三杀人的又能有几人呢?
对于此事,有些不知情的外来者胡乱估摸着死者是得罪了什么人,遭了报复;有迷信之人谣传说是妖魔作祟,厉鬼当道;还有人一本正经地推测说是可能近来有朝廷钦犯逃亡至此,为掩饰身份,见者杀之总之是各执一词,千奇百怪,什么说法都有的了。
一时间,风声四起,在以上三类作为主体的谣言的助攻下,苏州城内愈加人心惶惶c草木皆兵,局势亦是动荡不安起来。
“奇怪的是,这杀手似乎只在白天挑独自行路的单身女子下手,不知此番做法是何用意?”
“兴许,那人是受了情伤,一时报复心起,遂杀一儆百以解心头之怨恨?”
“情伤情伤,你也就知道个情伤了!”月老拿食指轻轻点了点我的脑门,叹道:“先想想办法把自己给嫁出去再说吧,还情伤,我看你是没情商!”
“我有的呀!”我不满地哼了一声,嘴巴撅得像是能挂个油壶上去,“众所周知,才貌双全的赵公子可不就是我的情伤啊!想当年,我一眼就瞅准了那厮的才情与美貌,接着便奋不顾身地潜入赵府,与那些个垂涎于他的别家的丫鬟小姐们明争暗斗c浴血厮杀起来,那场面,啧啧啧”我口中胡乱添油加醋,面上亦是现出无比自豪的神情来。
虽然我也不太清楚自己到底在自豪什么。
“行了行了,别动不动就老调重弹,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指不定那人至今都不晓得你曾倾心于他。”少年面带鄙夷,不耐地打断我,“而且我说的是那个情商”,他指了指自己的头脑,“你还情伤上了,你什么时候有过情吗!”
我两手环胸,把脑袋一昂,不依不饶:“我管你说的哪个情伤!反正赵公子就是我的情伤!”
“依我看呐,你跟那赵未安也差不多黄了,天涯何处无芳草,还是趁早另择良人吧!”少年面无表情地提出一个不怎么友好的建议。
我想也不想就果断拒绝:“不要,你当初答应我的,怎么能说话不算!”
这怎么能成呢,放着暗恋多年的梦中情人不要,愿意与你从大街小巷随便拉来的各类闲杂人等吃饭c逛街c谈人生c聊理想已经够给面子了好吗!
你还要我怎样?
我还能怎样!
真就要胡乱把自己给嫁了不成?
“当初是当初!当初的你还嫩着呢,成天满脑子都是赵未安长,赵未安短的,什么别的念头都没有,再看看你现在,哪里还提过他几次?”少年两眼紧盯着我的反应。
我被他这么一盯,登时就失了分寸:“这我是事情太多了,一时没想起来呀!”
“不用太过自责,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你以前整日闷在赵府中也未尝出过几次门,没什么见识,又怎晓得这普天之下,千千万万的人当中,才子佳人倍出,比他好的可大有人在。”
他顿了顿,又道:“如今你走出了京城,视野更广了,见识的人也多起来,自然而然就将那个触及不到的,高高在上的泡影抛在脑后,从最初的‘为他而活’,转而变为了‘为自己而活’,这是好事啊。”
我喃喃自语:“为自己而活”
确实,那些年我就像着了魔一样,心心念念都是他,甚至走火入魔到因为他而忘却了自己,根本没有考虑过倘若将来得不到他的垂怜自己又要怎么活。
现在想来,不觉莞尔,尔后又感到心中莫名抽痛了一下,真是既傻又天真的年纪啊。
“樱樱,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认真地考虑之后,如实地回答我。”少年羽睫轻掀,抬起一双好看的眸子来:“我想问你,你现在还喜欢赵未安吗?”
为什么会突然问这个问题呢?我有些不确定地斟酌着答道:“喜欢吧?”
“你确定那是喜欢,而不是单纯的仰慕吗?”
“”
我怔住了。
七年了,时间如流水一般匆匆而过,属于少女的最美好的年华在日复一日的,一厢情愿的付出中转瞬即逝,如江水东流,再不回头。
整整七年的时光里,我都如一日地,心甘情愿且尽心尽力地随侍在那人身边,任劳任怨,乖巧懂事,毫无怨言。
我一直都觉得,那人在我眼中耀眼夺目,无人能及,有如天上星辰。他有着令人望尘莫及的出众的才华,脱俗的姿容,随意往那儿一站,玉树临风,竟跟谪仙似的。
这是我陪伴了七年的人啊!
经月老这么一提,我认真地想了一想,我对他的所谓的感情,兴许真的是昙花一现,只是这昙花开时璀璨夺目的动人模样,在我心头映了整整七年。
那么,七年之后呢?
我不再是当初孤身一人为了自以为是爱的奇妙情愫闯荡的洛樱,而是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碰上了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也结识了一群有趣的人。
这样的我,已经不再孤独的我,还会那么在意他吗?
大概有些人,离得再近也够不着,永远也只能默默地看着,永远也得不到。
又或许,你心里本就是再清楚不过的,那人终究不会属于你,你嘴上说着想要,其实心里,也从未想过得到。
但他在我的生命中出现之后,就再也抹不去了,那浓墨重彩的一笔,永远停留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无法忘怀。
不管我对他的感情到底是爱慕,还是仰慕,亦或是二者都已不是了,他对于我,终究是个重要的人,从任何方面来讲都是。
他在我的生命中出现一次,就是永恒,胜过万千,念之恋之,尝尽百般折磨,始终遥不可及。
赵公子就是这一类的人。
明明近得离谱,却又远得可怕。
因着那杀手的技艺之精湛实在令人咋舌,那每回都拿捏得恰到好处的薄薄的一刀没能成功割破她的气管,这才死里逃生,活了下来。
看了郎中,竟无甚大碍,也算是造化了。
托那滇离先生的福——我此刻是真心诚意愿意称他一声先生了,只因我好几次能够死里逃生,险险避开了暗藏危机的去处,都是靠着他的指点。
别人都讲,能于危机化险为夷就乃运气极好了,这人更厉害,直接是三言两语就能轻描淡写地助我避开了全数的险阻去。
精准程度简直堪称是到了一种非人的境界。
也不知是他真的那般能掐会算,还是回回都走了狗屎运,不过有意也好,无心也罢,反正摆在眼前的事实是,长到这么大幸运一向为负值的我——洛樱,全然是仰仗了他远见卓识的光辉照耀才能苟活到现在。
啊呸,什么苟活不苟活,是好好地活才对!
说起来,这可是在城里头啊,完全不比那人烟稀少的荒郊野外,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毫无顾忌地,接二连三杀人的又能有几人呢?
对于此事,有些不知情的外来者胡乱估摸着死者是得罪了什么人,遭了报复;有迷信之人谣传说是妖魔作祟,厉鬼当道;还有人一本正经地推测说是可能近来有朝廷钦犯逃亡至此,为掩饰身份,见者杀之总之是各执一词,千奇百怪,什么说法都有的了。
一时间,风声四起,在以上三类作为主体的谣言的助攻下,苏州城内愈加人心惶惶c草木皆兵,局势亦是动荡不安起来。
“奇怪的是,这杀手似乎只在白天挑独自行路的单身女子下手,不知此番做法是何用意?”
“兴许,那人是受了情伤,一时报复心起,遂杀一儆百以解心头之怨恨?”
“情伤情伤,你也就知道个情伤了!”月老拿食指轻轻点了点我的脑门,叹道:“先想想办法把自己给嫁出去再说吧,还情伤,我看你是没情商!”
“我有的呀!”我不满地哼了一声,嘴巴撅得像是能挂个油壶上去,“众所周知,才貌双全的赵公子可不就是我的情伤啊!想当年,我一眼就瞅准了那厮的才情与美貌,接着便奋不顾身地潜入赵府,与那些个垂涎于他的别家的丫鬟小姐们明争暗斗c浴血厮杀起来,那场面,啧啧啧”我口中胡乱添油加醋,面上亦是现出无比自豪的神情来。
虽然我也不太清楚自己到底在自豪什么。
“行了行了,别动不动就老调重弹,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指不定那人至今都不晓得你曾倾心于他。”少年面带鄙夷,不耐地打断我,“而且我说的是那个情商”,他指了指自己的头脑,“你还情伤上了,你什么时候有过情吗!”
我两手环胸,把脑袋一昂,不依不饶:“我管你说的哪个情伤!反正赵公子就是我的情伤!”
“依我看呐,你跟那赵未安也差不多黄了,天涯何处无芳草,还是趁早另择良人吧!”少年面无表情地提出一个不怎么友好的建议。
我想也不想就果断拒绝:“不要,你当初答应我的,怎么能说话不算!”
这怎么能成呢,放着暗恋多年的梦中情人不要,愿意与你从大街小巷随便拉来的各类闲杂人等吃饭c逛街c谈人生c聊理想已经够给面子了好吗!
你还要我怎样?
我还能怎样!
真就要胡乱把自己给嫁了不成?
“当初是当初!当初的你还嫩着呢,成天满脑子都是赵未安长,赵未安短的,什么别的念头都没有,再看看你现在,哪里还提过他几次?”少年两眼紧盯着我的反应。
我被他这么一盯,登时就失了分寸:“这我是事情太多了,一时没想起来呀!”
“不用太过自责,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你以前整日闷在赵府中也未尝出过几次门,没什么见识,又怎晓得这普天之下,千千万万的人当中,才子佳人倍出,比他好的可大有人在。”
他顿了顿,又道:“如今你走出了京城,视野更广了,见识的人也多起来,自然而然就将那个触及不到的,高高在上的泡影抛在脑后,从最初的‘为他而活’,转而变为了‘为自己而活’,这是好事啊。”
我喃喃自语:“为自己而活”
确实,那些年我就像着了魔一样,心心念念都是他,甚至走火入魔到因为他而忘却了自己,根本没有考虑过倘若将来得不到他的垂怜自己又要怎么活。
现在想来,不觉莞尔,尔后又感到心中莫名抽痛了一下,真是既傻又天真的年纪啊。
“樱樱,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认真地考虑之后,如实地回答我。”少年羽睫轻掀,抬起一双好看的眸子来:“我想问你,你现在还喜欢赵未安吗?”
为什么会突然问这个问题呢?我有些不确定地斟酌着答道:“喜欢吧?”
“你确定那是喜欢,而不是单纯的仰慕吗?”
“”
我怔住了。
七年了,时间如流水一般匆匆而过,属于少女的最美好的年华在日复一日的,一厢情愿的付出中转瞬即逝,如江水东流,再不回头。
整整七年的时光里,我都如一日地,心甘情愿且尽心尽力地随侍在那人身边,任劳任怨,乖巧懂事,毫无怨言。
我一直都觉得,那人在我眼中耀眼夺目,无人能及,有如天上星辰。他有着令人望尘莫及的出众的才华,脱俗的姿容,随意往那儿一站,玉树临风,竟跟谪仙似的。
这是我陪伴了七年的人啊!
经月老这么一提,我认真地想了一想,我对他的所谓的感情,兴许真的是昙花一现,只是这昙花开时璀璨夺目的动人模样,在我心头映了整整七年。
那么,七年之后呢?
我不再是当初孤身一人为了自以为是爱的奇妙情愫闯荡的洛樱,而是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碰上了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也结识了一群有趣的人。
这样的我,已经不再孤独的我,还会那么在意他吗?
大概有些人,离得再近也够不着,永远也只能默默地看着,永远也得不到。
又或许,你心里本就是再清楚不过的,那人终究不会属于你,你嘴上说着想要,其实心里,也从未想过得到。
但他在我的生命中出现之后,就再也抹不去了,那浓墨重彩的一笔,永远停留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无法忘怀。
不管我对他的感情到底是爱慕,还是仰慕,亦或是二者都已不是了,他对于我,终究是个重要的人,从任何方面来讲都是。
他在我的生命中出现一次,就是永恒,胜过万千,念之恋之,尝尽百般折磨,始终遥不可及。
赵公子就是这一类的人。
明明近得离谱,却又远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