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笑无尘》正文 第30章 宝灵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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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呶,就这么点了,都给你”。
吴尘从腰间解下有些干瘪的水袋,递给孟晓晓。
本只是随口问问,却不料吴尘还真有些水,毫无犹豫的接过水袋,本就不多的水一饮而尽。
等喝完了,还翻过来倒倒,确定就这么一点,才想到:
“我都喝了,你呢?”
吴尘靠在树干,有气无力的说道:
“我啊?我不渴”。
孟晓晓明显看得出吴尘其实很渴,但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便没有开口,只是往吴尘的身边靠了靠。
吴尘接过水袋重新系在腰间,忽然感觉树干轻微在晃动,扭头看了看孟晓晓。
孟晓晓疑惑的问道:
“干嘛?”
“你没感觉有动静?”
吴尘说罢,手掌贴着树干停了一会,然后俯身把耳朵贴在地上听了一会。
“有动静,好像有”。
吴尘没有说完,孟晓晓用胳膊肘顶了顶吴尘,吴尘抬头顺着孟晓晓的手指方向看去。
还是很远的地方,但是已经看到尘土飞扬。
边荒的道路很是宽广,其实更可以说边荒根本没有路,因为到处都是路,没有山就是草,明明是夏季。可这里的草并不是绿油油,而是有些发黄很是低矮。
大片飞扬的尘土,离吴尘他们越来越近,直到十几丈远,虽然还是因为尘土而看不清来人的容貌,但皮鞭不断抽打在马臀的声音,还有“驾驾驾”不断吆喝的声音,都听的一清二楚,这些人肯定着急赶路。
直到几丈远,来人才被吴尘看清,至少有三十几匹骏马,一马一人,不知何种皮质做的皮夹紧紧包裹着每一个人,每人还戴着只能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铁质头盔。
“这么热的天,他们不热吗”?
孟晓晓嘟囔道。
吴尘有些奇怪,这些人明显是大汉的精锐军队,看这方向这些人应该从荒野的来的,大汉的精锐军怎么会去荒野?
“喂,小子,你们是汉人?”
正当吴尘疑惑的时候,这队士兵已经“吁”的一声停在吴尘面前。
吴尘抬头看了看这些只能看到眼睛和嘴巴的士兵说道:
“谁在说话?”
一个骑在一匹黑色马背上的男子说道:
“我问的”。
吴尘瞧了瞧这个男子,又瞧了瞧其他人,这人应该是领头的,因为其他人的马匹都是棕色的,只有这个人的马匹与众不同,是黑色的。
“哦,我们正是汉人,将军可是汉军?”
吴尘说罢,那男子却没有回答,直接在马臀上一拍,众人跟随着那人又扬长而去。
“驾,驾驾”。
声音不断的传回两人的双耳,吴尘有些发蒙,看了看孟晓晓。
孟晓晓也一脸茫然:
“别看我,我也不知道咋回事”。
“算了,我们也走吧,天黑之前尽量能到宝灵县”。
吴尘擦了擦额头的,说罢,已经走出两步。
两人脚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慢,太阳还未落山就已经到了宝灵县。
如果说关杜镇是大汉靠近荒原这边,最边境的镇,那么宝灵县就是最边境的县,都属于金阳郡,而金阳郡又隶属平南道。
平南道往北就是南和道,而南和道是大汉王朝的中心,因此南和道也称中原。
上京就在南和道中央位置,准确的名称应该叫长安城,比较特殊的是长安城只是一座城池,但因为是大汉的国都,所以十分辽阔,一座城池就自立为一郡,长安郡。
如果拿宝灵县和金阳城对此,宝灵县就是一只蚂蚁,金阳城就是一只毛虫。
如果拿金阳城和和长安城对此,金阳城还是一只毛虫,但长安城就是一只花猫。
“这太阳都快落山了,县上还有这么多人?”
孟晓晓看到县上街道还有人流涌动,有些好奇的问道。
“是有些奇怪”。
吴尘说着一直打量着来往的百姓。
“你看他们手中都拿着兵器,或斧或刀或矛”。
“为什么没有剑呢?”
孟晓晓听吴尘这么说,也仔细观察了一会,确实发现如此,但她觉得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没人拿剑?
“你的重点放在哪呢?重点是他们都拿着兵器。”
吴尘觉得孟晓晓注意的方向总是与众不同。
“可他们确实没人带剑啊?不奇怪吗”?
吴尘哎了一声说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习武之人确实常用剑,光剑法教派就占武林的二分之一,但在百姓眼中,剑,其实华而不实,刀枪才是实战的最好兵刃”。
“怎么就华而不实了,剑是兵中王者,百兵之首,别以为我不懂。”
“你这么爱抬杠,我没说剑不是兵中王者,我只是说百姓的眼中,剑华而不实,因为剑需要很多技巧,这些技巧演化后就是招式,招式的组合就是简单的剑法,加上不同的内功就是高深的剑决,但百姓又不是习武之人,谁会天天去研究揣摩修炼,不如刀枪来的简单,刀我就砍,枪我就刺。”
“哼!反正我就喜欢剑”。
“大小姐,没人说你,也没人说剑不好。”
“你刚不是说华而不实。”
两人一路争辩,一路争吵,转眼便来到一座酒楼。
这酒楼才叫酒楼,和关杜镇的那家酒楼相比,可完全不同,单大厅的桌子,吴尘打眼一看就有十几桌的样子。
客房就有三层,门口有专门的小二招呼。
做这种活的小二都是眼尖嘴甜的主,吴尘刚一朝店中撇了一眼,这小二就连忙迎了上来:
“两位公子c小姐是要歇歇脚呢,还是打个尖,本店有上等好酒哦。”
说着还不时的给吴尘使眼色。
吴尘不太懂小二的眼色,但也如实回答:
“填饱肚子先,至于住店待会再看。”
本是如实的回答,可停在小二耳中就不是那个意思,所以这小二在把两人领到店中后,偷偷的对着另一个前来招呼的小二附耳说道:
“上点烈酒”。
当然,这个声音只有两人能听到,说罢,那小二还对吴尘使了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吴尘倒不明白这小二什么意思,觉得有些无聊,也没当回事。
主要是二人确实又饿又渴。
只因二人又饿又渴,把小二拿上来的两碗烈酒,直接灌进口肚子,这一入口,才发现竟然是酒,可已下肚,这能如何。
“啊,噗”。
两人都不善饮酒,更别提这么浓烈的酒,虽然喝进去一些,但还有一些及时发现,不由自主的一口吐出。
“小二,你找死不成,谁让你上的酒”
孟晓晓有些发飙,这酒真是太难喝,呛人不说,这一口酒下肚,瞬间感觉浑身燥热无比,肚子还有些发烫。
店中的客人,都被这情景吸引,朝着两人望来。
吴尘这时倒是有些明智,没有骂小二,也没阻止孟晓晓,只是对着说道:
“快去上些茶”。
小二连忙下去倒茶,不想与孟晓晓争辩。
“两个小娃娃,不会吃酒就别吃,真是浪费。”
一边的一个蓝衫青年轻蔑的说道。
“就是,浪费这么好的烈酒,瞎叫唤个什么劲,自己不让上酒,小二还能自己请你喝酒?”
同桌的一位粗狂大汉说道。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似乎都在挤兑孟晓晓和吴尘。
(本章完)
吴尘从腰间解下有些干瘪的水袋,递给孟晓晓。
本只是随口问问,却不料吴尘还真有些水,毫无犹豫的接过水袋,本就不多的水一饮而尽。
等喝完了,还翻过来倒倒,确定就这么一点,才想到:
“我都喝了,你呢?”
吴尘靠在树干,有气无力的说道:
“我啊?我不渴”。
孟晓晓明显看得出吴尘其实很渴,但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便没有开口,只是往吴尘的身边靠了靠。
吴尘接过水袋重新系在腰间,忽然感觉树干轻微在晃动,扭头看了看孟晓晓。
孟晓晓疑惑的问道:
“干嘛?”
“你没感觉有动静?”
吴尘说罢,手掌贴着树干停了一会,然后俯身把耳朵贴在地上听了一会。
“有动静,好像有”。
吴尘没有说完,孟晓晓用胳膊肘顶了顶吴尘,吴尘抬头顺着孟晓晓的手指方向看去。
还是很远的地方,但是已经看到尘土飞扬。
边荒的道路很是宽广,其实更可以说边荒根本没有路,因为到处都是路,没有山就是草,明明是夏季。可这里的草并不是绿油油,而是有些发黄很是低矮。
大片飞扬的尘土,离吴尘他们越来越近,直到十几丈远,虽然还是因为尘土而看不清来人的容貌,但皮鞭不断抽打在马臀的声音,还有“驾驾驾”不断吆喝的声音,都听的一清二楚,这些人肯定着急赶路。
直到几丈远,来人才被吴尘看清,至少有三十几匹骏马,一马一人,不知何种皮质做的皮夹紧紧包裹着每一个人,每人还戴着只能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铁质头盔。
“这么热的天,他们不热吗”?
孟晓晓嘟囔道。
吴尘有些奇怪,这些人明显是大汉的精锐军队,看这方向这些人应该从荒野的来的,大汉的精锐军怎么会去荒野?
“喂,小子,你们是汉人?”
正当吴尘疑惑的时候,这队士兵已经“吁”的一声停在吴尘面前。
吴尘抬头看了看这些只能看到眼睛和嘴巴的士兵说道:
“谁在说话?”
一个骑在一匹黑色马背上的男子说道:
“我问的”。
吴尘瞧了瞧这个男子,又瞧了瞧其他人,这人应该是领头的,因为其他人的马匹都是棕色的,只有这个人的马匹与众不同,是黑色的。
“哦,我们正是汉人,将军可是汉军?”
吴尘说罢,那男子却没有回答,直接在马臀上一拍,众人跟随着那人又扬长而去。
“驾,驾驾”。
声音不断的传回两人的双耳,吴尘有些发蒙,看了看孟晓晓。
孟晓晓也一脸茫然:
“别看我,我也不知道咋回事”。
“算了,我们也走吧,天黑之前尽量能到宝灵县”。
吴尘擦了擦额头的,说罢,已经走出两步。
两人脚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慢,太阳还未落山就已经到了宝灵县。
如果说关杜镇是大汉靠近荒原这边,最边境的镇,那么宝灵县就是最边境的县,都属于金阳郡,而金阳郡又隶属平南道。
平南道往北就是南和道,而南和道是大汉王朝的中心,因此南和道也称中原。
上京就在南和道中央位置,准确的名称应该叫长安城,比较特殊的是长安城只是一座城池,但因为是大汉的国都,所以十分辽阔,一座城池就自立为一郡,长安郡。
如果拿宝灵县和金阳城对此,宝灵县就是一只蚂蚁,金阳城就是一只毛虫。
如果拿金阳城和和长安城对此,金阳城还是一只毛虫,但长安城就是一只花猫。
“这太阳都快落山了,县上还有这么多人?”
孟晓晓看到县上街道还有人流涌动,有些好奇的问道。
“是有些奇怪”。
吴尘说着一直打量着来往的百姓。
“你看他们手中都拿着兵器,或斧或刀或矛”。
“为什么没有剑呢?”
孟晓晓听吴尘这么说,也仔细观察了一会,确实发现如此,但她觉得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没人拿剑?
“你的重点放在哪呢?重点是他们都拿着兵器。”
吴尘觉得孟晓晓注意的方向总是与众不同。
“可他们确实没人带剑啊?不奇怪吗”?
吴尘哎了一声说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习武之人确实常用剑,光剑法教派就占武林的二分之一,但在百姓眼中,剑,其实华而不实,刀枪才是实战的最好兵刃”。
“怎么就华而不实了,剑是兵中王者,百兵之首,别以为我不懂。”
“你这么爱抬杠,我没说剑不是兵中王者,我只是说百姓的眼中,剑华而不实,因为剑需要很多技巧,这些技巧演化后就是招式,招式的组合就是简单的剑法,加上不同的内功就是高深的剑决,但百姓又不是习武之人,谁会天天去研究揣摩修炼,不如刀枪来的简单,刀我就砍,枪我就刺。”
“哼!反正我就喜欢剑”。
“大小姐,没人说你,也没人说剑不好。”
“你刚不是说华而不实。”
两人一路争辩,一路争吵,转眼便来到一座酒楼。
这酒楼才叫酒楼,和关杜镇的那家酒楼相比,可完全不同,单大厅的桌子,吴尘打眼一看就有十几桌的样子。
客房就有三层,门口有专门的小二招呼。
做这种活的小二都是眼尖嘴甜的主,吴尘刚一朝店中撇了一眼,这小二就连忙迎了上来:
“两位公子c小姐是要歇歇脚呢,还是打个尖,本店有上等好酒哦。”
说着还不时的给吴尘使眼色。
吴尘不太懂小二的眼色,但也如实回答:
“填饱肚子先,至于住店待会再看。”
本是如实的回答,可停在小二耳中就不是那个意思,所以这小二在把两人领到店中后,偷偷的对着另一个前来招呼的小二附耳说道:
“上点烈酒”。
当然,这个声音只有两人能听到,说罢,那小二还对吴尘使了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吴尘倒不明白这小二什么意思,觉得有些无聊,也没当回事。
主要是二人确实又饿又渴。
只因二人又饿又渴,把小二拿上来的两碗烈酒,直接灌进口肚子,这一入口,才发现竟然是酒,可已下肚,这能如何。
“啊,噗”。
两人都不善饮酒,更别提这么浓烈的酒,虽然喝进去一些,但还有一些及时发现,不由自主的一口吐出。
“小二,你找死不成,谁让你上的酒”
孟晓晓有些发飙,这酒真是太难喝,呛人不说,这一口酒下肚,瞬间感觉浑身燥热无比,肚子还有些发烫。
店中的客人,都被这情景吸引,朝着两人望来。
吴尘这时倒是有些明智,没有骂小二,也没阻止孟晓晓,只是对着说道:
“快去上些茶”。
小二连忙下去倒茶,不想与孟晓晓争辩。
“两个小娃娃,不会吃酒就别吃,真是浪费。”
一边的一个蓝衫青年轻蔑的说道。
“就是,浪费这么好的烈酒,瞎叫唤个什么劲,自己不让上酒,小二还能自己请你喝酒?”
同桌的一位粗狂大汉说道。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似乎都在挤兑孟晓晓和吴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