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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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主题的烧烤聚会在小镇上相当常见, 不论是春夏秋冬,人们总会想出各种各样的花样来组织聚会。

    林觅前两天跟着参加了一次,这第二次倒是轻车熟路了,作为客人他不需要去的太早,几乎不需要干什么活儿, 只用到进餐时间准时过去动手烧烤开吃就行。

    但是去之前还是得稍作准备,比如说穿一身轻松的服装, 如果是以跳舞为主题的聚会还得换上休闲西服, 然后带上一个小礼物就好。

    礼物不需要多复杂, 跟主家关系近的可以是贺卡、或者是小甜品, 关系远点的话就是红酒之类的, 但相对来说小镇上并没有太多讲究。

    吉姆刚才没细说, 大概就是一般的烧烤聚会了。

    林觅只需要穿着一身常服过去就行, 最后临走时林觅又从冰箱掏了一盒鱼丸。

    上次在泰科家牧场聚会的时候大家说起钓鱼,接着没多久话题就歪到吃上面了, 林觅也跟着聊了两句, 说他吃鲤鱼, 引起了大家广泛好奇。

    毕竟中西部的饮食相对来说非常简单, 比较复杂的他们根本不愿意弄,像是鲤鱼这样刺多的,即便是肉质再嫩他们都不愿意,但是听起林觅说用破壁机打成蓉做鱼丸时, 大家伙儿都纷纷表示之前完全不知道居然还有这种吃法。

    吉姆这次强烈邀请林觅过去, 也不无存着想吃鱼丸的念头。

    走时林觅特意喂好了乖巧听话, 并安抚它们自己在院子里玩,它们现在体型更大了,都长到林觅膝盖高,而且看样子还要继续长下去。

    再加上一副凶模样,牧场里除了林觅几乎没人敢招惹它们,像是刚才吉姆过来看见林觅在跟乖巧听话玩飞盘,他就只能站了老远然后打电话叫林觅过去谈话。

    到了时间,林觅便骑着英俊往吉姆他们家牧场去了。

    英俊原本是个骄傲的性子,但上次被教训一通后似乎有所收敛,它最怕的就是越长大越凶的听话两兄弟,有它俩在英俊老实得简直不像话!

    等它脚上的伤口好了之后,林觅带它出去撒了两天欢儿,林觅他自己都有些心痒痒了,循序渐进的给英俊带上马绳,装上马鞍

    这一系列的动作让英俊颇为不爽,最后林觅突然翻身上马更是让它差点跳脚。

    但让它老实下来的是不远处口中呜呜威胁着叫的乖巧和听话。

    林觅记得很清楚,当时它俩就在不远处死死盯着英俊,身子潜着,似乎英俊稍微一挣扎它们就要子弹一般冲上来教训它。

    林觅甚至觉得英俊一定是后悔了。

    回来后,前有乖巧和听话压制着它,隔壁住着的马赛克还是个慢性子,根本不爱搭理它,甚至林觅还觉得马赛克似乎对它颇是有些看不起?

    不过,总之一句话,林觅顺利的骑上了英俊,特里本以为怎么也得需要几周时间磨合,却没想到乖巧它俩是个神助攻。

    经过几次适应,英俊似乎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甚至后来还经常自己开锁大清早跑到林觅楼下又跳又叫的喊林觅起床。

    林觅起床就代表着林觅会给它清理一晚上的马厩,最重要的是会给它一个脆甜的红萝卜!

    而且如果当天它要是表现好的话,晚上回来洗澡之后还会另外得到两根!

    林觅现在觉得英俊的马生目标就只有红萝卜了。

    为了喂英俊和马赛克,林觅特意在暖房清了一大片地专门种植红萝卜,加上空间水的浇灌,不仅是它俩爱吃,林觅又是半晌也会随手拎出来一根洗洗直接啃着吃。

    现在喂红萝卜时林觅可再说不出来“多吃红萝卜,长脑子”之类的话了。

    似乎在暖房种下的上一批植株接了种子之后,再种下时基因收到空间水的作用而更加优秀,林觅还是施一样的空间水,但二代确实比一代种出来的口感要好上不少。

    这个发现要是搁在精明的生意人手里肯定立马会再买下一大片农场来给自己创收,钱不够想方设法也要贷款去搞。

    林觅再次想到了买块农场来搞搞,但又想想自己兜里的钱,只得作罢。说到底林觅还不是个合格的帝国生意人,他的思想更加偏向于保守。

    摇摇头,驱散脑中无聊的想法,林觅再次把注意力放在延路的景色上。

    脚下是宽阔的柏油路,四周则是凌乱中又不乏齐整的牧场区域划分,沿街的牧场多用各色的栅栏围着,偶尔还能看到一两个各有滋味的牧场大门。

    耳边风是和煦的,太阳是温柔的,就连风中稀碎的声音都显得那么静好。

    中部各大牧场各有自己一番风情。

    李维斯的牧场门上挂着一个巨大的公鹿鹿头,上面七拐八拐的分了好多个岔,科尔家的牧场就是纯棕红色大门,显得很是气派。

    这是英俊第一次出牧场,周遭的一切,包括柏油路以及路边的路灯都让它新奇,更甚于接近吉姆家牧场时还见到了它的同类。

    “嘿!林觅。”

    “你好啊,托马斯。”偶尔遇见人,林觅也会跟他们打招呼,镇上居民都很热情。

    “这是你的马儿吗?真是年轻呢!”托马斯指着英俊问道。

    “是呢,它今年才两岁。”林觅爱怜的摸摸它的头,英俊也回之。

    “你可真厉害!这样的混血马性子很高傲,你可以征服它们,很棒!”托马斯冲林觅比了个大拇指。

    林觅轻轻拉了些马绳,让英俊抑制一些。

    “没有呢,我才开始学骑马,还有些不熟练。”林觅生巴巴的努力控制英俊,它则是不爽的打了个响鼻,身子仍是超越托马斯身下的枣红马半个身位。

    托马斯的枣红马倒是个脾气好的,任由英俊超它也没有不满。

    没了乖巧和听话的耽耽虎视,英俊感觉自在极了,总想撒开蹄子就跟周围的马比起跑来。

    有的牛仔勒着马绳保持中立,但大多则是看林觅身下的英俊是匹好马,跃跃欲试鼓励林觅,想跟他赛一场。

    林觅倒是有些犹豫,他才学会骑马呢,虽然可以在家里牧场上放马乱跑,但这到底是在街上,而且还有这么多人和马。

    撞到了怎么办?

    “嘿!林觅,你不是害怕了吧?或者你的马儿只是空架子?”科尔在前面大声的喊着,还挑衅似的吹了个口哨,配以他满头张牙舞爪的彩色头发,那模样、那语气简直欠扁极了!

    被看不起的英俊瞬间恼了,冲着龇牙科尔乱叫。

    “瞧!这个小家伙生气了呢!”科尔戏谑的笑。

    “这家伙在挑衅你呢!”托马斯凑近了些,低低说道:“他身下的马是他的骄傲,去年花了大价钱在邻省一个大型马场买回来的,纯种农用马,但是奔跑起来连很多混血马都追不上。”

    “难怪这么骄傲呢。”林觅懂了。

    “他上个月在镇上赛马上拿了第一名,就是他那匹名叫驰风的马。”

    托马斯这么一解释,林觅更加懂了,他弯了弯腰,摸着英俊的耳朵:“你不是想跑起来吗?那我就迎接挑战了。”

    英俊则是期待的刨了刨蹄子,似乎有点迫不及待了。

    一听到林觅接受比赛,剩下没两个中间立场的也不再多说。

    大家伙儿终于一致了意见,直接就在原地当做起点起点,又指着前方不远处挨着吉姆家牧场的溪水牧场门口作为这次比赛的终点。

    林觅可没赛过马,但身下的英俊怎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超越,落在后面的英俊立马长嘶一声,撒开蹄子在马路上狂奔起来,当然被激起斗志的英俊并没有忘记身上的林觅,在速度中居然也不乏平稳。

    原本和煦的微风瞬间便有了力量感,在林觅耳边呼啸着,林觅只得压低身位好在高速奔跑的英俊身上尽量保持平衡。

    在低低的视角下,林觅可以清晰的看着后面一个又一个被他超越的人,在身后越落越远,人影和马匹也渐渐变小。

    人越来越少,英俊的速度确实越来越快了,林觅小幅度的抬头左右看了两眼,吃惊的发现自己居然跑在最前面!

    眼看着近在咫尺的溪水牧场大门,他们是第一!

    不过短短两分钟,英俊就完成了从最后反超众马,并脱颖而出获得第一,座上的林觅自然也超越前面所有人,一马当先,拔得头筹!

    “好样的!”到了比赛重点,林觅轻轻勒了马绳,示意英俊慢下来,并摸着它背上的鬓毛。

    “嘿!你的马儿可真是漂亮!”科尔紧随其二,也追了上来,跟林觅打招呼,他的语气中有些不甘,又有些羡慕。

    他是刺棘牧场的小子,今年才刚刚十八岁,就是那天载着妮可那小姑娘的那个头发五颜六色的男孩,他热爱一切刺激人心脏的活动,比如说飙车,或者是赛马。

    他原本只是看着林觅的马好看,但是完全瞧不起他,毕竟林觅可是才学会骑马没多久,他懂得赛马吗?更何况这样的混血马多是脾气暴躁却半点都不实用。

    这场比赛就是在他倡导之下展开的,科尔本以为自己身下的驰风一定可以和往常一样拿到第一名,但这次,一个他看不起的人,一匹他根本没放在心上的马,超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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