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一章 江老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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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未知。有的时候,这些未知会给你带来好运,而有些时候,这些未知可能会给你带来厄运,甚至会把你送上西天极乐去和如来这个老牛鼻子斗{地主。
但是人生的乐趣,恰恰在于对这些未知的探索,不是么?
追求未知的过程,是一个激动人心的过程,是一个动人心魄的过程。每个过程后面都有一扇门,每扇门后都有一个结果。而这些结果,是需要你亲自去打开查看的。
就像学校里的老师总是会说上了大学你们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一样,然而现实会告诉你买菜用不上微积分,老师说的并不总是正确。但是很多年后你又会发现买菜虽然用不上微积分,但是微积分可以决定你在哪里买菜。
这个买菜的地点,有可能是在华{盛顿,是在莫斯科,是柏林;有可能是在北京,是在上海,是在广东;也有可能是在一些二线城市,或者小的县城;更有可能会是在你的老家,在农村,在乡下。
一万个读者当中,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一样,他们对待这个世界的看法也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在指导后来人时,先辈们不免会带上一些自己当初走这条路时被这条路所留下的痕迹,这些痕迹或偏或颇,或中或倚。但是如果你把先辈们的“老人言”始终铭记于心,不敢越雷区一步的话,你的成就,可能连先辈都不如。
王阿贵就不是这样一个人,虽然这个先辈的阅历和经验在他听起来都是那么的大道至简,但是还无法将他留下来。
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连未知的这扇门都不敢打开的话,或许你连鸿毛都不如。
宋国,一个和大周朝比起来微不足道的小国家,一个凡人的国度,一个没有修士的国度。
宋国建国一百多年,除却开国之君外,没出过什么雄才大略的人物,但也没有什么葬送掉国家和社稷基业的昏君,一直都是依附于家大业大的大周朝。
这样一个处于大周内边缘境地的边陲小国,能存在了一百多年而未亡说不清楚是运气还是天意。宋朝的地理位置极为特殊,正是在大周朝和在野各大宗门的分界线上。
大周朝不会去对付宋国,因为传出去会丢了自己的脸面;
在野各大宗门也不会去对付宋国,因为宋国毕竟是大周朝的附属国。
就这样,一个小小的只有几十万人的小国家,在大周朝和在野宗门的夹缝中,居然就这样生存了百余年。
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
临别前的夕阳将大地给染红,一层一层的铺下来,煞是好看。池塘也变成红色,偶有鱼儿猛地一下跃起,立即就溅起一道道涟漪。
也溅在了赤子的心上。
老汉“吆喝”一声,
(本章未完,请翻页)一下提起比他人还大几倍的渔网,渔网上密密麻麻的网着数不尽的小鱼儿。老汉之一看,数目便医了然于心,这么多鱼儿够他和孙女吃很久了,不由得露出满意的微笑。
只是片刻,老汉的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只因为渔网上网着很多还未长大的小鱼苗。
老汉嘟哝一声,似是在责怪这些小鱼苗的粗心大意,伸出蒲扇般的大手,对那张渔网抖来抖去,就像变了个戏法一般。不一会儿,渔网上的鱼苗已纷纷落入水中,而那些大一点的鱼儿还挂在上面。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朝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老汉又开始嘟哝了起来,看得出来,他对于今天的收获很是高兴,那收拾渔网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老人在翩翩起舞。
王阿贵就这么静静的站在老汉的身后,默默的看着他捕鱼。
他看了很久,老汉也捕了很久,一直都没有发现。
老汉拎起了那张硕大的渔网,不知道怎么弄便将那渔网整成了一个大大的球形,一转头,正好看见了王阿贵。
只是老汉却像没看见一般,依然哼着他那不知名的歌,只管走他自己的路。
“老人家,且稍等。”王阿贵终于出了声。
老汉一把把手中的渔网丢在了地上,斜着眼睛看了过来,不满的道,“你小子一直在我身后鬼鬼祟祟的,是有什么事吗?我丑话可说在前头,有事就别来烦我老人家了,没事就更别来烦我了,我还要回去给我那可怜的孙女做饭呢,她早就饿坏了。”
老汉说着,不等王阿贵回答,又将地上的渔网提了起来,作势便走。
“且慢!”王阿贵抓住了老汉的胳膊,抓得很用力。
老汉停了下来,眼睛微眯,胡子一翘一翘的,胸膛微微起伏,显然是生气了。
“你个小子,仗着你身强体壮,便来欺负我老人家是不?
王阿贵凝视着面前那有些苍老的面孔,完全白了的胡须,还有那眼神,登时,一个熟悉的名字浮现在了他的心头。
老巫祝。
太像了,简直是太像了。
两人的外表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除却老汉说话时的语气和身上的装束。
若是换个地方换个背景,他甚至是会百分之百的以为这就是老巫祝,那个曾经在黄帝时代死在了体验者枪下的老巫祝。
只是唯一令他举棋不定的却是这老汉的眼神,老巫祝的眼神中带着精芒,那是一种看破一切望穿红尘的目光,而这老汉,只是一个半只脚踏入了棺材眼神已经浑浊了的老者。
老汉见王阿贵不说话,想要摆脱王阿贵抓住他的那只手却发现那手跟个铁钳一样死死的箍住了自己的胳膊,不由的恨恨道,“你个小子,抓住我老汉是个啥子意思,我老汉要钱没钱,要东西没东西。哦?我明白了,敢情你是朝着我那孙女来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老汉自己给王阿贵找了个借口,越想越有道理,当下嘴巴就像机关枪一样的开始了扫射。
“我告诉你,你小子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我孙女天生丽质,是看不上你这样的穷小子的的。”
“听懂了吗你?还不放手?”
“我说你小子倒是放手啊,老汉我还急着回家呢,天都黑了。”
王阿贵无奈的摸摸鼻子,颇为尴尬,别说他孙女再怎么天生丽质,就算他孙女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不食人间烟火,恐怕也很难让王阿贵的心境起一丝一毫的波动。
原因无他,排除他是个体验者这个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职业之外,他还有个和叶天鹏的三年之约以及杀了泰皇的儿子,现在王阿贵自己都不知道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一命呜呼了,哪有心思去看这老汉的什么孙女。
美色虽好,也是要有命才能够享受的。
“这个,老人家,我在躲避仇家,这里又是人生地不熟的,您看,嗯,可不可以让我去你家躲一段时间,我伤好了立刻就走。”王阿贵话本来就少,这说起求人的事情来更是心口不一,看起来没有一丝一毫的说服力。
老汉立刻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蹦了起来,声音陡然提高,刺的王阿贵耳朵生疼,“不行,你要去我家?我要是带你去了我一个老头子到时候还不是任你揉捏,我倒是没什么,可万一你要对我那孙女做什么我孙女一世清白岂不毁在你的手上?”
王阿贵说出这样的话,一是确实另有打算,二则是身不由己。
从悬崖上跳了下来,他没死,只是昏了过去。
醒来后,早已不见了红双喜,同时不见的还有一身的修为。
若是说原来王阿贵体内的真气像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那么现在只能算作是一两滴小水滴罢了,并且这小水滴还有随时蒸发的可能性。
他知道,这是重伤至极的缘故,当时若是一个不幸,老天不眷顾,别说他是肉身境九重,就是出窍境九重也已摔作一坛肉泥了。
现在他唯一剩下的依靠就是强横的肉身,和不知道究竟靠不靠谱的蚀骨古卷,毕竟这玩意儿是个半吊子,谁也说不准会不会在关键时候掉链子。
更重要的是,他心里还有以一个猜测,一个更重要的猜测。
眼见这老汉死活不同意,王阿贵索性直接耍起了无赖,板起了脸,“这附近我走了这许多路也没见过一户人家,显然是个荒无人烟的所在,你不让我去你家修养那就等于是让我死在这里,既然这样,你也别回去了,干脆留在这里陪我好了。”
顿了顿,又道,“你要是放心你孙女一个人在家的话那也就算了,万一遇到个什么强盗土匪的,嘿嘿”
王阿贵没有说完,只是那话里的意思却是不言而喻了。
老汉的气势瞬间瘪了下去,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一下瘫坐在地上,摆摆手道,“好了好了,你小子赢了,老汉我带你去便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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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生的乐趣,恰恰在于对这些未知的探索,不是么?
追求未知的过程,是一个激动人心的过程,是一个动人心魄的过程。每个过程后面都有一扇门,每扇门后都有一个结果。而这些结果,是需要你亲自去打开查看的。
就像学校里的老师总是会说上了大学你们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一样,然而现实会告诉你买菜用不上微积分,老师说的并不总是正确。但是很多年后你又会发现买菜虽然用不上微积分,但是微积分可以决定你在哪里买菜。
这个买菜的地点,有可能是在华{盛顿,是在莫斯科,是柏林;有可能是在北京,是在上海,是在广东;也有可能是在一些二线城市,或者小的县城;更有可能会是在你的老家,在农村,在乡下。
一万个读者当中,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一样,他们对待这个世界的看法也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在指导后来人时,先辈们不免会带上一些自己当初走这条路时被这条路所留下的痕迹,这些痕迹或偏或颇,或中或倚。但是如果你把先辈们的“老人言”始终铭记于心,不敢越雷区一步的话,你的成就,可能连先辈都不如。
王阿贵就不是这样一个人,虽然这个先辈的阅历和经验在他听起来都是那么的大道至简,但是还无法将他留下来。
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连未知的这扇门都不敢打开的话,或许你连鸿毛都不如。
宋国,一个和大周朝比起来微不足道的小国家,一个凡人的国度,一个没有修士的国度。
宋国建国一百多年,除却开国之君外,没出过什么雄才大略的人物,但也没有什么葬送掉国家和社稷基业的昏君,一直都是依附于家大业大的大周朝。
这样一个处于大周内边缘境地的边陲小国,能存在了一百多年而未亡说不清楚是运气还是天意。宋朝的地理位置极为特殊,正是在大周朝和在野各大宗门的分界线上。
大周朝不会去对付宋国,因为传出去会丢了自己的脸面;
在野各大宗门也不会去对付宋国,因为宋国毕竟是大周朝的附属国。
就这样,一个小小的只有几十万人的小国家,在大周朝和在野宗门的夹缝中,居然就这样生存了百余年。
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
临别前的夕阳将大地给染红,一层一层的铺下来,煞是好看。池塘也变成红色,偶有鱼儿猛地一下跃起,立即就溅起一道道涟漪。
也溅在了赤子的心上。
老汉“吆喝”一声,
(本章未完,请翻页)一下提起比他人还大几倍的渔网,渔网上密密麻麻的网着数不尽的小鱼儿。老汉之一看,数目便医了然于心,这么多鱼儿够他和孙女吃很久了,不由得露出满意的微笑。
只是片刻,老汉的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只因为渔网上网着很多还未长大的小鱼苗。
老汉嘟哝一声,似是在责怪这些小鱼苗的粗心大意,伸出蒲扇般的大手,对那张渔网抖来抖去,就像变了个戏法一般。不一会儿,渔网上的鱼苗已纷纷落入水中,而那些大一点的鱼儿还挂在上面。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朝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老汉又开始嘟哝了起来,看得出来,他对于今天的收获很是高兴,那收拾渔网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老人在翩翩起舞。
王阿贵就这么静静的站在老汉的身后,默默的看着他捕鱼。
他看了很久,老汉也捕了很久,一直都没有发现。
老汉拎起了那张硕大的渔网,不知道怎么弄便将那渔网整成了一个大大的球形,一转头,正好看见了王阿贵。
只是老汉却像没看见一般,依然哼着他那不知名的歌,只管走他自己的路。
“老人家,且稍等。”王阿贵终于出了声。
老汉一把把手中的渔网丢在了地上,斜着眼睛看了过来,不满的道,“你小子一直在我身后鬼鬼祟祟的,是有什么事吗?我丑话可说在前头,有事就别来烦我老人家了,没事就更别来烦我了,我还要回去给我那可怜的孙女做饭呢,她早就饿坏了。”
老汉说着,不等王阿贵回答,又将地上的渔网提了起来,作势便走。
“且慢!”王阿贵抓住了老汉的胳膊,抓得很用力。
老汉停了下来,眼睛微眯,胡子一翘一翘的,胸膛微微起伏,显然是生气了。
“你个小子,仗着你身强体壮,便来欺负我老人家是不?
王阿贵凝视着面前那有些苍老的面孔,完全白了的胡须,还有那眼神,登时,一个熟悉的名字浮现在了他的心头。
老巫祝。
太像了,简直是太像了。
两人的外表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除却老汉说话时的语气和身上的装束。
若是换个地方换个背景,他甚至是会百分之百的以为这就是老巫祝,那个曾经在黄帝时代死在了体验者枪下的老巫祝。
只是唯一令他举棋不定的却是这老汉的眼神,老巫祝的眼神中带着精芒,那是一种看破一切望穿红尘的目光,而这老汉,只是一个半只脚踏入了棺材眼神已经浑浊了的老者。
老汉见王阿贵不说话,想要摆脱王阿贵抓住他的那只手却发现那手跟个铁钳一样死死的箍住了自己的胳膊,不由的恨恨道,“你个小子,抓住我老汉是个啥子意思,我老汉要钱没钱,要东西没东西。哦?我明白了,敢情你是朝着我那孙女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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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你小子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我孙女天生丽质,是看不上你这样的穷小子的的。”
“听懂了吗你?还不放手?”
“我说你小子倒是放手啊,老汉我还急着回家呢,天都黑了。”
王阿贵无奈的摸摸鼻子,颇为尴尬,别说他孙女再怎么天生丽质,就算他孙女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不食人间烟火,恐怕也很难让王阿贵的心境起一丝一毫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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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人家,我在躲避仇家,这里又是人生地不熟的,您看,嗯,可不可以让我去你家躲一段时间,我伤好了立刻就走。”王阿贵话本来就少,这说起求人的事情来更是心口不一,看起来没有一丝一毫的说服力。
老汉立刻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蹦了起来,声音陡然提高,刺的王阿贵耳朵生疼,“不行,你要去我家?我要是带你去了我一个老头子到时候还不是任你揉捏,我倒是没什么,可万一你要对我那孙女做什么我孙女一世清白岂不毁在你的手上?”
王阿贵说出这样的话,一是确实另有打算,二则是身不由己。
从悬崖上跳了下来,他没死,只是昏了过去。
醒来后,早已不见了红双喜,同时不见的还有一身的修为。
若是说原来王阿贵体内的真气像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那么现在只能算作是一两滴小水滴罢了,并且这小水滴还有随时蒸发的可能性。
他知道,这是重伤至极的缘故,当时若是一个不幸,老天不眷顾,别说他是肉身境九重,就是出窍境九重也已摔作一坛肉泥了。
现在他唯一剩下的依靠就是强横的肉身,和不知道究竟靠不靠谱的蚀骨古卷,毕竟这玩意儿是个半吊子,谁也说不准会不会在关键时候掉链子。
更重要的是,他心里还有以一个猜测,一个更重要的猜测。
眼见这老汉死活不同意,王阿贵索性直接耍起了无赖,板起了脸,“这附近我走了这许多路也没见过一户人家,显然是个荒无人烟的所在,你不让我去你家修养那就等于是让我死在这里,既然这样,你也别回去了,干脆留在这里陪我好了。”
顿了顿,又道,“你要是放心你孙女一个人在家的话那也就算了,万一遇到个什么强盗土匪的,嘿嘿”
王阿贵没有说完,只是那话里的意思却是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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