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黑水村
推荐阅读: 邪王嗜宠:神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妖孽修真弃少 我寄人间 从今天起当首富 宠妻入骨:神秘老公有点坏 重生之再铸青春 超级修真弃少 修复师 万古第一神 我在坟场画皮十五年 裂天空骑 武神主宰 神医萌宝 重生南非当警察 神道仙尊 妖夫在上
黑水村是一个偏僻的小村,村子里住着四五十户人家。
村子前方,四五里之外,有着一片与天成一线的海湾,因为海水是黑se的,故村子取名为黑水村。
黑水村通往格格里小镇的方向,是一望无际连绵起伏的大山。所以,村子里大多数的村民不但是渔民,而且也是猎人。
天刚刚亮。
一名粗布黑发青年扛着一杆通体漆黑的渔叉行走在村口小碎石路上。
在黑发青年的渔叉上,挂着一长串的猎物。有山鸡,有野兔,有狐狸,有长蛇。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他的手里还拖着一头巨大的黑熊,起码有数百斤重。
只见这头巨熊脑袋上有着一个碗口大的窟窿,血液已经停止了流动,凝成黑块,死得不能再死了。
不知是黑发青年的脚步声还是野兽身上的血腥味,引来了村子里猎狗一阵阵叫唤声。
一户户村民起早做饭,刚一打开屋门,便发现了眼前诡异的一幕。
“这这不是里丝大叔家的黑发小子吗?他起得真早。”
“天啊,他今天竟然拖回来一头大黑熊,太不可思议了”
“里丝大叔真有福气”
村民们啧啧称奇。
甚至,有的村民暗地里寻思着去向里丝大叔说媒提亲,将自家女儿嫁给这名酷酷的黑发青年。
事实证明,黑发青年是一名十分优秀的猎人。嫁给他,这辈子不愁吃穿。
一群小孩,有男有女,大约二十来名,纷纷从自家屋子里窜出,将三分敬畏夹杂着七分崇拜的目光投向了黑发青年。
他们像群跟屁虫似得,远远跟在身后。不难看出,黑发青年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之中已经留下了英雄一般的地位。
黑发青年面无表情,扛着猎物穿过村子来到了一座小院前。
听到声响,小院里走出了一名黄头发蓝眼珠红鼻子的老头子。他的腿脚有些不方便,驼着背,拄着拐杖。
老头子热情的跟黑发青年打着招呼。
在他身旁,还有一名七八岁的金发小男孩。小男孩皮肤黝黑,显得有些羞涩,只是象征xg的点了点头。
“小伙子,回来了。今天上山没有遇上危险吧?”
黑发青年将巨熊随手扔在小院里,顺手将渔叉上的猎物递给了一旁的小男孩。小男孩乖巧的接过猎物,开心的向屋子里跑去。
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黑发青年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轻笑:“谢谢大叔的关心,托你老人家的福,今天运气还不错,没有遇上危险。”
里丝大叔欣慰地点了点头,一双浑浊的双眼里尽是笑意:“小伙子,先去洗澡吧,全身都是血腥味,闻起来可不妙。饭菜都准备好了,放在灶上呢。”
“知道了,里丝大叔。”青年笑着转身进了屋。
院子外那群犹如跟屁虫似的小孩见黑发青年进屋了,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扑进小院。
他们的目的单纯而朴素,帮忙清理那头死去的巨熊,顺便带那么一点熊肉回家。见到每天都是如此丰富的收获,一个个小孩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
“别急,人人都有份。真是一群贪心的小家伙”里丝大叔走上前,笑骂着加入了清理巨熊的行列。
对于这样的工作,他们已经熟练的不能再熟练了。烧水,剥皮,清理内脏,然后分肉。
面对这样一份来之不易的食物,里丝大叔总是心存感激。要知道,三个月前的他,生活可不是如此舒适,惬意。
三个月前,里丝大叔穷得已经揭不开锅了。不愿受村里乡亲们施舍的他,带着孙子偷偷坐着自家的小渔船去海湾里撒网。
三天下来,鱼没有捕到,却网上了一名黑发青年。见他昏迷不醒,额头上血肉模糊,貌似受了伤,好心的里丝大叔收留了他。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理,黑发青年苏醒了。
然而,里丝大叔却惊奇的发现。这个不知名的黑发青年,双眼无神,情绪十分低落,整个人身上感觉不到一丝年轻人的朝气。
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屋子里,静静的发呆。不出门,不说话,也没有任何的表情。
“唉这小伙子真命苦。”因为语言不同,无法沟通,里丝大叔也不知应该怎么安慰黑发青年。
里丝大叔猜测,他肯定是一名落水的青年,或许他的亲人已经遇害了吧。
一个月之后,黑发青年渐渐变得开朗起来。他学会了当地大多数语言,开始懂得与人沟通。
令里丝大叔惊喜的是,这名黑头发的小伙子十分勤劳,懂事,而且有着一身令人吃惊的好本事。
黑发青年每天总是天不见亮就上山了。
第一天,当他徒手拖着一只三百多斤的野猪回到村子时,整个村子都震动了。
太震憾了。
对于黑水村的村民来说,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非人一般的存在。
随着时间推移,青年带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村子里,几乎每家每户都分过猎物,受过好处。
于是,里丝大叔在海里救了一个黑发青年的事迹在整个村子里都传开了。许多人都认为,这是里丝大叔善有善报的结果。
这名黑发青年,今年十七岁,名叫破刀。
那天,他突破天牢的封印,推开石门后,一股无法抵挡的海水将他卷向了半空。紧接着,他便失去了知觉。
经过一段时间调息,破刀康复了。
“默默无闻,只因壮志未愁;从头再来,一切都会改变”破刀决定调整心态,告别天牢的生活,从头开始。
“里丝大叔,这里是什么地方?”刚学会当地语言的破刀,迫不及待询问着。
“这里是魂师帝国。小伙子,你来自于哪里?”
破刀感到十分意外,这里竟然不是他的家乡。他一直以为,走出天牢便是他的家乡。
几个师父都说了,战魂天牢位于刀源帝国境内。越狱之后,怎么身在魂师帝国了?
破刀不敢告诉里丝大叔,他是从战魂天牢越狱而出。对于一个普通的老人来说,这未免有些过于惊世骇俗。
听到里丝大叔的询问,破刀一脸的骄傲之se:“我的家乡在刀源帝国。帝国的图腾是刀,而我的名字叫破刀”
“呵呵怪不得你是黑头发黑眼珠黄皮肤,原来来自于遥远的东方。”
“大叔,魂师帝国有多大?离刀源帝国有多远?”
“小伙子,魂师帝国位于大陆的西方,方圆数万万里,由无数个公国组成。而刀源帝国呢。刚好相反,位于神秘的东方。不过,听说一般的人不敢前往”
“为什么?”
“因为,那一片不知尽头的大海阻隔了许多探险人士的脚步。听说,海里有无数吃人的妖兽。它们犹如恶魔一般,身体有一座山那么庞大,连镇上的武装人员都闻之变se。”
听到这话,破刀显得神se黯然。在他内心深处,回家一直是最神圣的目标。
在天牢之中被关押了整整十年。十年没有回家了,他能不想家吗?换了任何一个人也会恨不得长了翅膀飞回家。
“大叔,我打算回家,应该怎么做?”破刀皱着眉头询问。
“去找佣兵工会吧。在我年轻的时候,遇上了一名像你这样黑头发黑眼珠黄皮肤的东方人士。他是一名商人。据说,就是跟着佣兵团渡海过来的”
这个信息无疑增添了破刀一丝回家的信心。
其实,破刀很想询问一下魂师帝国战技有哪些?而图腾又是什么?身为一名图腾为刀的东方武者,知已知彼,百战不殆。
随即,破刀放弃了这个想法。里丝大叔只是一个平凡人,相信他也不太清楚。
随着时间推移,破刀渐渐了解到魂师帝国的一些基本情况。
村子前方,四五里之外,有着一片与天成一线的海湾,因为海水是黑se的,故村子取名为黑水村。
黑水村通往格格里小镇的方向,是一望无际连绵起伏的大山。所以,村子里大多数的村民不但是渔民,而且也是猎人。
天刚刚亮。
一名粗布黑发青年扛着一杆通体漆黑的渔叉行走在村口小碎石路上。
在黑发青年的渔叉上,挂着一长串的猎物。有山鸡,有野兔,有狐狸,有长蛇。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他的手里还拖着一头巨大的黑熊,起码有数百斤重。
只见这头巨熊脑袋上有着一个碗口大的窟窿,血液已经停止了流动,凝成黑块,死得不能再死了。
不知是黑发青年的脚步声还是野兽身上的血腥味,引来了村子里猎狗一阵阵叫唤声。
一户户村民起早做饭,刚一打开屋门,便发现了眼前诡异的一幕。
“这这不是里丝大叔家的黑发小子吗?他起得真早。”
“天啊,他今天竟然拖回来一头大黑熊,太不可思议了”
“里丝大叔真有福气”
村民们啧啧称奇。
甚至,有的村民暗地里寻思着去向里丝大叔说媒提亲,将自家女儿嫁给这名酷酷的黑发青年。
事实证明,黑发青年是一名十分优秀的猎人。嫁给他,这辈子不愁吃穿。
一群小孩,有男有女,大约二十来名,纷纷从自家屋子里窜出,将三分敬畏夹杂着七分崇拜的目光投向了黑发青年。
他们像群跟屁虫似得,远远跟在身后。不难看出,黑发青年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之中已经留下了英雄一般的地位。
黑发青年面无表情,扛着猎物穿过村子来到了一座小院前。
听到声响,小院里走出了一名黄头发蓝眼珠红鼻子的老头子。他的腿脚有些不方便,驼着背,拄着拐杖。
老头子热情的跟黑发青年打着招呼。
在他身旁,还有一名七八岁的金发小男孩。小男孩皮肤黝黑,显得有些羞涩,只是象征xg的点了点头。
“小伙子,回来了。今天上山没有遇上危险吧?”
黑发青年将巨熊随手扔在小院里,顺手将渔叉上的猎物递给了一旁的小男孩。小男孩乖巧的接过猎物,开心的向屋子里跑去。
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黑发青年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轻笑:“谢谢大叔的关心,托你老人家的福,今天运气还不错,没有遇上危险。”
里丝大叔欣慰地点了点头,一双浑浊的双眼里尽是笑意:“小伙子,先去洗澡吧,全身都是血腥味,闻起来可不妙。饭菜都准备好了,放在灶上呢。”
“知道了,里丝大叔。”青年笑着转身进了屋。
院子外那群犹如跟屁虫似的小孩见黑发青年进屋了,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扑进小院。
他们的目的单纯而朴素,帮忙清理那头死去的巨熊,顺便带那么一点熊肉回家。见到每天都是如此丰富的收获,一个个小孩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
“别急,人人都有份。真是一群贪心的小家伙”里丝大叔走上前,笑骂着加入了清理巨熊的行列。
对于这样的工作,他们已经熟练的不能再熟练了。烧水,剥皮,清理内脏,然后分肉。
面对这样一份来之不易的食物,里丝大叔总是心存感激。要知道,三个月前的他,生活可不是如此舒适,惬意。
三个月前,里丝大叔穷得已经揭不开锅了。不愿受村里乡亲们施舍的他,带着孙子偷偷坐着自家的小渔船去海湾里撒网。
三天下来,鱼没有捕到,却网上了一名黑发青年。见他昏迷不醒,额头上血肉模糊,貌似受了伤,好心的里丝大叔收留了他。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理,黑发青年苏醒了。
然而,里丝大叔却惊奇的发现。这个不知名的黑发青年,双眼无神,情绪十分低落,整个人身上感觉不到一丝年轻人的朝气。
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屋子里,静静的发呆。不出门,不说话,也没有任何的表情。
“唉这小伙子真命苦。”因为语言不同,无法沟通,里丝大叔也不知应该怎么安慰黑发青年。
里丝大叔猜测,他肯定是一名落水的青年,或许他的亲人已经遇害了吧。
一个月之后,黑发青年渐渐变得开朗起来。他学会了当地大多数语言,开始懂得与人沟通。
令里丝大叔惊喜的是,这名黑头发的小伙子十分勤劳,懂事,而且有着一身令人吃惊的好本事。
黑发青年每天总是天不见亮就上山了。
第一天,当他徒手拖着一只三百多斤的野猪回到村子时,整个村子都震动了。
太震憾了。
对于黑水村的村民来说,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非人一般的存在。
随着时间推移,青年带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村子里,几乎每家每户都分过猎物,受过好处。
于是,里丝大叔在海里救了一个黑发青年的事迹在整个村子里都传开了。许多人都认为,这是里丝大叔善有善报的结果。
这名黑发青年,今年十七岁,名叫破刀。
那天,他突破天牢的封印,推开石门后,一股无法抵挡的海水将他卷向了半空。紧接着,他便失去了知觉。
经过一段时间调息,破刀康复了。
“默默无闻,只因壮志未愁;从头再来,一切都会改变”破刀决定调整心态,告别天牢的生活,从头开始。
“里丝大叔,这里是什么地方?”刚学会当地语言的破刀,迫不及待询问着。
“这里是魂师帝国。小伙子,你来自于哪里?”
破刀感到十分意外,这里竟然不是他的家乡。他一直以为,走出天牢便是他的家乡。
几个师父都说了,战魂天牢位于刀源帝国境内。越狱之后,怎么身在魂师帝国了?
破刀不敢告诉里丝大叔,他是从战魂天牢越狱而出。对于一个普通的老人来说,这未免有些过于惊世骇俗。
听到里丝大叔的询问,破刀一脸的骄傲之se:“我的家乡在刀源帝国。帝国的图腾是刀,而我的名字叫破刀”
“呵呵怪不得你是黑头发黑眼珠黄皮肤,原来来自于遥远的东方。”
“大叔,魂师帝国有多大?离刀源帝国有多远?”
“小伙子,魂师帝国位于大陆的西方,方圆数万万里,由无数个公国组成。而刀源帝国呢。刚好相反,位于神秘的东方。不过,听说一般的人不敢前往”
“为什么?”
“因为,那一片不知尽头的大海阻隔了许多探险人士的脚步。听说,海里有无数吃人的妖兽。它们犹如恶魔一般,身体有一座山那么庞大,连镇上的武装人员都闻之变se。”
听到这话,破刀显得神se黯然。在他内心深处,回家一直是最神圣的目标。
在天牢之中被关押了整整十年。十年没有回家了,他能不想家吗?换了任何一个人也会恨不得长了翅膀飞回家。
“大叔,我打算回家,应该怎么做?”破刀皱着眉头询问。
“去找佣兵工会吧。在我年轻的时候,遇上了一名像你这样黑头发黑眼珠黄皮肤的东方人士。他是一名商人。据说,就是跟着佣兵团渡海过来的”
这个信息无疑增添了破刀一丝回家的信心。
其实,破刀很想询问一下魂师帝国战技有哪些?而图腾又是什么?身为一名图腾为刀的东方武者,知已知彼,百战不殆。
随即,破刀放弃了这个想法。里丝大叔只是一个平凡人,相信他也不太清楚。
随着时间推移,破刀渐渐了解到魂师帝国的一些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