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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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
一辆黑色路虎,在通往墓地的路上风驰电掣。
墓地山脚下,一抹绿色身影,和道路两旁的绿色几乎融为一体。绿色身影缓缓移动,像只绿色里的蜗牛。
这是一名穿绿色工人服的女子,正轻轻扫荡道路上的灰尘,树叶。
女子名叫蓝天,是墓地的清洁工人。
周围很静,鸟儿叽叽喳喳,扫帚在地上嗤嗤地摩擦作响。这正是一天中最清凉的时刻,空气清新。
雾气散去,在树叶上留下晶莹的露珠。露珠滴下,啪嗒啪嗒,像是下着小雨。
蓝天的动作很慢,很轻,仿佛怕打扰这里安静的亡灵一般。
她低着头,看得十分认真,扫得十分仔细,不放过任何一粒灰尘。
她的动作,很专注,只是扫地,一点也不在路上的其他事情上停留。比如过往的车辆。来往的车辆,都会向她投来好奇的目光,间或有一两声口哨。而这,与她无关,丝毫不会引起她的注意。
蓝天只是聚精会神地对待与清洁有关的一切,或者说是与墓地有关的一切。比如拔掉树林间生起的浅草,比如扶正歪斜的石块。
这应该是很喜欢这样的工作了。或者说是喜欢这样的环境。
树叶c灰尘,杂草,被蓝天扫作一团,然后再扫进垃圾袋里面。正直初秋,昨夜又下了一场雨,树叶掉得比其他时候多些。某些片负隅顽抗的叶子,被扫成一团后,又随着早晨的微风,飘到路中间,或者更远的地方。
蓝天很是好脾气地走到树叶停留的地方,弯腰,再轻轻地一挥,树叶进了垃圾袋。有些因为积水,被粘住扫不走的树叶,她干脆九十度趴下腰,直接用手捡进垃圾袋。
蓝天身体单薄,宽大的绿色外套,罩在她身上,更像一件雨衣。她的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布鞋,因为身体轻,所以她走路完全没有声音。
她就该属于这里,属于这片不被打扰的安静。
她本身很安静,安静到不存在似的,又或者她本身就是这宁静环境的一部分。没有什么可以把她和这片宁静分开。
蓝天的皮肤很白,可她总带个黑色口罩,只留了一双随时带着雾气的水灵眼睛在外面。清亮的眸子里,全是周围绿色的倒影,这里的一切都在她眼里。
一头黑发被凌乱地挽在脑后,两鬓落下的发丝,顺在脸侧。从顺下的发丝来看,她的发质应该是极好了。乌黑,顺滑,飘逸,完全垂下来,一定是极漂亮的。
黑头,蒙面,如果不是绿色,她的样子很像个忍者或者古代的侠女,只是身躯不像那些人那般精神。
她显现出来的是柔弱无力。
如果是从背后看,显然这身躯就是四十好几的妇女。缓慢的动作,迟钝的反应,一身老气横秋的装扮,遮了脸后,任谁也不会想像,这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
黑色路虎开过来,蓝天并没有回头,却能感知异物对她周围的打扰。
蓝天让到路边,再往前走,打算去将昨夜被风吹歪的路牌扶正。路虎并没有因为蓝天的让步而疾驰过去,反而打着火,停在蓝天旁边震动。
车子的轰轰声音打破周围的宁静,让蓝天有些反感。她邹了邹眉,步子快了些。
“大婶,请问上山该走那边”?车上的男子探头问道。
声音很是年轻,富有磁性,还有从容的礼貌。应该是一个有着良好修养的男人了。
蓝天因为这声音身体僵住,停下脚步。抓着扫帚杆子的手,紧了又紧。另一只手却是胡乱地揪着裤腿,在手心里捏了又捏。
光滑乌黑的刘海下面,她饱含灵气的眼睛里,雾气更浓了。眼皮撑着,始终没有眨,否则下一刻眼里的雾水就溢出来了。
她慌什么呢?
男子看到蓝天的反应,眉头一耸,脸上有些好奇,索性伸出头来等着。
蓝天的手忽地放开,身体松了下来,把头往背对车子的一面转了一点,用手指指左边路口。动作很是机械,像个没有思想的机器人。
“谢谢,大婶”!
男子抿唇一笑,虽然被问路的女人并不看他。
男子升起车窗,车子很快滑了出去。
周围又恢复了宁静。
她们本就是路人。
车子渐渐消失在树林中,只在墨绿的树林中隐约露出些黑色。这时,蓝天才慢慢地转身,向着车子的方向,一动不动地望着,像个虔诚的基督徒,对着前方的耶稣一样。被撑得难受的眼皮,眨了几下。无法再抑制的泪水,终于滑落下来,侵入黑色的口罩。
路虎,是她原来喜欢的车子类型呢。他的第一辆车子是她帮他选得呢,她说就要这样的大车子,开着才气派。那时候他还笑她爆发户呢。
一切都还像在昨天,却又好遥远。
五年了。
他终于回来了。
可他已经不认得自己,而她早已没有勇气跳到他的面前,笑呵呵地捶捶他的胸脯,问他“嗨,你怎么才滚回来?”。
尽管没亲眼看到,她却能知道他的样子。
他的声音,陪伴她渡过整个青春年少时期,她一听便知。他的样子,在她二十几年的梦里从未缺失,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是很酷很帅了。
秦朗,她追随十几年的美好,却始终没有追上他的脚步。
现在,更追不上了。
他来做什么呢?
他不会关心她的,她能认出他,而他似乎早就忘了她的样子。
大婶,呵呵!
自己变得这样难以入目了吗?心头涌起苦涩,嘴里好苦,连口水都咽不下了。
转身,扶正路牌,蓝天没再继续扫地,她跟主管黄达打了个电话,请了假立刻去换了衣服回家。
蓝天走得很快,因为步子匆忙,她的脸色变得微红,嘴里也喘着小气。
这和她平常静若止水的样子相差很大。路过的几个同事跟蓝天打招呼,她只是轻轻嗯一声,头也不回。脚下的步子越来越快,最后成了飞奔,一直到她挤上公车。
公车上,投完币,直接走到最后一排,瘫软地坐在靠窗口的位置上,她已经没力气了。
从墓地到公交车站,已经耗费了她所有的力气。闭上眼,脑子里全是秦朗的样子,秦朗的声音。
秦朗到山顶的停车场泊好车,才让人领着去了山顶的墓地。
山顶这片墓地,依山傍水,风水极好。只有身份地位高或者是特别有钱的人,才能被葬在这里。
秦朗站在墓碑前,低头似沉思。
碑上蓝劲松的肖像十分清晰,笑容和煦温暖。黑白相片下面,碑文结尾,不孝女蓝天赫然醒目。
秦c蓝两家关系一直不错。蓝天的父亲蓝劲松疼蓝天,也很疼秦朗。
蓝天是女孩子,蓝劲松的照顾自然是细腻一些。所以蓝劲松对秦朗的关爱,自然比秦父要温和许多。
对秦朗而言,蓝劲松是半个父亲的存在。
没想到出国几年,变故竟是这样大,秦朗长呼一口气。
碑前,黄色的菊花还很鲜嫩,只是因为昨夜下雨,花瓣已经掉落不少。菊花旁边是一小半瓶二锅头,还有一只小酒杯。杯里液体明净,不知是酒还是昨夜的雨水。
这应该是蓝天的杰作了。
小丫头还知道给老爷子提酒,心思变细腻了不少。
应该懂事了不少吧。
秦朗端起酒杯,把酒倒在地上,打开酒瓶,接连倒了三杯,算是对亡人的纪念。
二锅头是蓝劲松生前的最爱。以前蓝劲松就喜欢让蓝天或者秦朗放学带瓶二锅头回家。蓝天不允许蓝劲松喝酒,所以家里是没有存酒的。蓝劲松极听蓝天的话,每次想喝,必然要得到蓝天的同意。特别想喝的时候,只要蓝天撅一下嘴,跺一下脚,表现出一点不高兴的样子,蓝劲松便立刻举手投降 。
那时候,蓝劲松也会给秦朗倒一杯。蓝劲松说,男孩子应该学着喝一点,将来要打天下的人,必须大气。某种意义上,秦朗喝酒还是蓝劲松教会的。
放下酒杯,秦朗坐在碑前的石板上,两手支撑在身后,修长的腿交叉伸直,放眼望着前方。山下正是刚才问路的地方,此时那抹绿色身影已经不在。
蓝天,你在哪儿呢。
你也像那个大婶一样的打扮,像她那样劳累的工作么?
蓝天在这片墓园上班,来之前秦朗打听到的。听健民说蓝天在这里上班的时候,他诧异了好半天,也心疼了。
那个整天跟在他身边转的小丫头,那个曾今缠了他十几年,烦了他十几年,他视她如亲妹妹一样的丫头,落魄到如此田地,他自然会心疼,更舍不得。
两年前,听父亲说蓝家倒了。
秦朗以为,蓝家以前何等的风光 ,即使倒闭,应该也留了足够蓝天生存的经济。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蓝家再不济,生活总不会有问题。
以前被蓝天烦得凶,秦朗想,蓝天那样依赖他,等到她走投无路的时候,她一定会来求他的,到时候他再帮她好了。
小丫头太任性,总该让她吃点苦头,磨磨她的耐性。
然而,时间一等就是两年,小丫头从没联系他。想必日子过得很自在,没想到一周前回国,才知道蓝天竟遭到如此大的变故。
如果要用这样的惨重代价,换取蓝天的懂事,他不愿。
他许她吃苦,却不许她受苦。
一辆黑色路虎,在通往墓地的路上风驰电掣。
墓地山脚下,一抹绿色身影,和道路两旁的绿色几乎融为一体。绿色身影缓缓移动,像只绿色里的蜗牛。
这是一名穿绿色工人服的女子,正轻轻扫荡道路上的灰尘,树叶。
女子名叫蓝天,是墓地的清洁工人。
周围很静,鸟儿叽叽喳喳,扫帚在地上嗤嗤地摩擦作响。这正是一天中最清凉的时刻,空气清新。
雾气散去,在树叶上留下晶莹的露珠。露珠滴下,啪嗒啪嗒,像是下着小雨。
蓝天的动作很慢,很轻,仿佛怕打扰这里安静的亡灵一般。
她低着头,看得十分认真,扫得十分仔细,不放过任何一粒灰尘。
她的动作,很专注,只是扫地,一点也不在路上的其他事情上停留。比如过往的车辆。来往的车辆,都会向她投来好奇的目光,间或有一两声口哨。而这,与她无关,丝毫不会引起她的注意。
蓝天只是聚精会神地对待与清洁有关的一切,或者说是与墓地有关的一切。比如拔掉树林间生起的浅草,比如扶正歪斜的石块。
这应该是很喜欢这样的工作了。或者说是喜欢这样的环境。
树叶c灰尘,杂草,被蓝天扫作一团,然后再扫进垃圾袋里面。正直初秋,昨夜又下了一场雨,树叶掉得比其他时候多些。某些片负隅顽抗的叶子,被扫成一团后,又随着早晨的微风,飘到路中间,或者更远的地方。
蓝天很是好脾气地走到树叶停留的地方,弯腰,再轻轻地一挥,树叶进了垃圾袋。有些因为积水,被粘住扫不走的树叶,她干脆九十度趴下腰,直接用手捡进垃圾袋。
蓝天身体单薄,宽大的绿色外套,罩在她身上,更像一件雨衣。她的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布鞋,因为身体轻,所以她走路完全没有声音。
她就该属于这里,属于这片不被打扰的安静。
她本身很安静,安静到不存在似的,又或者她本身就是这宁静环境的一部分。没有什么可以把她和这片宁静分开。
蓝天的皮肤很白,可她总带个黑色口罩,只留了一双随时带着雾气的水灵眼睛在外面。清亮的眸子里,全是周围绿色的倒影,这里的一切都在她眼里。
一头黑发被凌乱地挽在脑后,两鬓落下的发丝,顺在脸侧。从顺下的发丝来看,她的发质应该是极好了。乌黑,顺滑,飘逸,完全垂下来,一定是极漂亮的。
黑头,蒙面,如果不是绿色,她的样子很像个忍者或者古代的侠女,只是身躯不像那些人那般精神。
她显现出来的是柔弱无力。
如果是从背后看,显然这身躯就是四十好几的妇女。缓慢的动作,迟钝的反应,一身老气横秋的装扮,遮了脸后,任谁也不会想像,这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
黑色路虎开过来,蓝天并没有回头,却能感知异物对她周围的打扰。
蓝天让到路边,再往前走,打算去将昨夜被风吹歪的路牌扶正。路虎并没有因为蓝天的让步而疾驰过去,反而打着火,停在蓝天旁边震动。
车子的轰轰声音打破周围的宁静,让蓝天有些反感。她邹了邹眉,步子快了些。
“大婶,请问上山该走那边”?车上的男子探头问道。
声音很是年轻,富有磁性,还有从容的礼貌。应该是一个有着良好修养的男人了。
蓝天因为这声音身体僵住,停下脚步。抓着扫帚杆子的手,紧了又紧。另一只手却是胡乱地揪着裤腿,在手心里捏了又捏。
光滑乌黑的刘海下面,她饱含灵气的眼睛里,雾气更浓了。眼皮撑着,始终没有眨,否则下一刻眼里的雾水就溢出来了。
她慌什么呢?
男子看到蓝天的反应,眉头一耸,脸上有些好奇,索性伸出头来等着。
蓝天的手忽地放开,身体松了下来,把头往背对车子的一面转了一点,用手指指左边路口。动作很是机械,像个没有思想的机器人。
“谢谢,大婶”!
男子抿唇一笑,虽然被问路的女人并不看他。
男子升起车窗,车子很快滑了出去。
周围又恢复了宁静。
她们本就是路人。
车子渐渐消失在树林中,只在墨绿的树林中隐约露出些黑色。这时,蓝天才慢慢地转身,向着车子的方向,一动不动地望着,像个虔诚的基督徒,对着前方的耶稣一样。被撑得难受的眼皮,眨了几下。无法再抑制的泪水,终于滑落下来,侵入黑色的口罩。
路虎,是她原来喜欢的车子类型呢。他的第一辆车子是她帮他选得呢,她说就要这样的大车子,开着才气派。那时候他还笑她爆发户呢。
一切都还像在昨天,却又好遥远。
五年了。
他终于回来了。
可他已经不认得自己,而她早已没有勇气跳到他的面前,笑呵呵地捶捶他的胸脯,问他“嗨,你怎么才滚回来?”。
尽管没亲眼看到,她却能知道他的样子。
他的声音,陪伴她渡过整个青春年少时期,她一听便知。他的样子,在她二十几年的梦里从未缺失,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是很酷很帅了。
秦朗,她追随十几年的美好,却始终没有追上他的脚步。
现在,更追不上了。
他来做什么呢?
他不会关心她的,她能认出他,而他似乎早就忘了她的样子。
大婶,呵呵!
自己变得这样难以入目了吗?心头涌起苦涩,嘴里好苦,连口水都咽不下了。
转身,扶正路牌,蓝天没再继续扫地,她跟主管黄达打了个电话,请了假立刻去换了衣服回家。
蓝天走得很快,因为步子匆忙,她的脸色变得微红,嘴里也喘着小气。
这和她平常静若止水的样子相差很大。路过的几个同事跟蓝天打招呼,她只是轻轻嗯一声,头也不回。脚下的步子越来越快,最后成了飞奔,一直到她挤上公车。
公车上,投完币,直接走到最后一排,瘫软地坐在靠窗口的位置上,她已经没力气了。
从墓地到公交车站,已经耗费了她所有的力气。闭上眼,脑子里全是秦朗的样子,秦朗的声音。
秦朗到山顶的停车场泊好车,才让人领着去了山顶的墓地。
山顶这片墓地,依山傍水,风水极好。只有身份地位高或者是特别有钱的人,才能被葬在这里。
秦朗站在墓碑前,低头似沉思。
碑上蓝劲松的肖像十分清晰,笑容和煦温暖。黑白相片下面,碑文结尾,不孝女蓝天赫然醒目。
秦c蓝两家关系一直不错。蓝天的父亲蓝劲松疼蓝天,也很疼秦朗。
蓝天是女孩子,蓝劲松的照顾自然是细腻一些。所以蓝劲松对秦朗的关爱,自然比秦父要温和许多。
对秦朗而言,蓝劲松是半个父亲的存在。
没想到出国几年,变故竟是这样大,秦朗长呼一口气。
碑前,黄色的菊花还很鲜嫩,只是因为昨夜下雨,花瓣已经掉落不少。菊花旁边是一小半瓶二锅头,还有一只小酒杯。杯里液体明净,不知是酒还是昨夜的雨水。
这应该是蓝天的杰作了。
小丫头还知道给老爷子提酒,心思变细腻了不少。
应该懂事了不少吧。
秦朗端起酒杯,把酒倒在地上,打开酒瓶,接连倒了三杯,算是对亡人的纪念。
二锅头是蓝劲松生前的最爱。以前蓝劲松就喜欢让蓝天或者秦朗放学带瓶二锅头回家。蓝天不允许蓝劲松喝酒,所以家里是没有存酒的。蓝劲松极听蓝天的话,每次想喝,必然要得到蓝天的同意。特别想喝的时候,只要蓝天撅一下嘴,跺一下脚,表现出一点不高兴的样子,蓝劲松便立刻举手投降 。
那时候,蓝劲松也会给秦朗倒一杯。蓝劲松说,男孩子应该学着喝一点,将来要打天下的人,必须大气。某种意义上,秦朗喝酒还是蓝劲松教会的。
放下酒杯,秦朗坐在碑前的石板上,两手支撑在身后,修长的腿交叉伸直,放眼望着前方。山下正是刚才问路的地方,此时那抹绿色身影已经不在。
蓝天,你在哪儿呢。
你也像那个大婶一样的打扮,像她那样劳累的工作么?
蓝天在这片墓园上班,来之前秦朗打听到的。听健民说蓝天在这里上班的时候,他诧异了好半天,也心疼了。
那个整天跟在他身边转的小丫头,那个曾今缠了他十几年,烦了他十几年,他视她如亲妹妹一样的丫头,落魄到如此田地,他自然会心疼,更舍不得。
两年前,听父亲说蓝家倒了。
秦朗以为,蓝家以前何等的风光 ,即使倒闭,应该也留了足够蓝天生存的经济。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蓝家再不济,生活总不会有问题。
以前被蓝天烦得凶,秦朗想,蓝天那样依赖他,等到她走投无路的时候,她一定会来求他的,到时候他再帮她好了。
小丫头太任性,总该让她吃点苦头,磨磨她的耐性。
然而,时间一等就是两年,小丫头从没联系他。想必日子过得很自在,没想到一周前回国,才知道蓝天竟遭到如此大的变故。
如果要用这样的惨重代价,换取蓝天的懂事,他不愿。
他许她吃苦,却不许她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