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过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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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早上醒来,秦朗不知所踪,小丁在旁边的小床上呼呼。
小丁从被子里伸出两只小拳头,在床上挣扎翻了几下,才打着哈欠,懒懒地睁开眼。
他眼睛盯着屋里转了几圈,才清醒,“姐,我怎么睡这里了”?
明明睡姐姐旁边的呀,小朋友迷糊着眼,耷拉着脑袋,思维还在云里雾里。
“你本来就睡那里啊”?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只能糊弄下小朋友了。她可不能说,那是昨晚上某人,嫌这个小家伙碍事,给挪了地方啊。
“我记得睡你旁边的”?小丁揉着眼睛迷糊道。
“是你半夜尿尿,自己爬到那边去的”。
“哦,还好没走到别的病房里去啊。”终于清醒的小丁,拍拍自己胸口,一副很庆幸的样子,承认了自己莫须有的迷糊。
“正好都醒了,赶紧准备吃早饭了”。柳妈提了一壶粥过来,“少爷去公司了,一大早就吩咐我过来,简直一刻都放心不下你”。
柳妈给两人摆好餐桌,正准备吃的时候,又来了一人。
“柳妈,你也太早了”!健民也提了一壶粥,见桌上摆好的早饭,埋怨道。
“哪是我早啊,少爷一大早就打电话,让我做菠萝粥来,还必须在八点前送来,说是你喜欢吃的”,柳妈解释道。
“切,蓝天才不喜欢吃那玩意。收了,吃我的八宝粥吧”。健民把粥往桌上一放,看着柳妈,等柳妈收拾。
柳妈为难地看看健民,又看看蓝天,“这”?
“柳妈,给我盛一碗八宝粥吧,换换口味也好”。
柳妈给蓝天盛了一碗,问小丁,“小丁,你呢,要不要来一点”?
正吃得津津有味的小丁,从碗里抬起头来,“我先吃这个菠萝粥,一会再吃八宝粥”。
蓝天看一眼小丁,才开始吃。吃了两口,她问健民,“你吃过了吗”?
“吃了。你们吃吧,我有事,得走了”。
“好。再见”!
“喂,你也太没良心了,怎么也得留我一下啊”?
不是要忙吗?
留你做什么?
蓝天抬头白了健民一眼,“无聊”!
好几天没见肉味,终于在八宝粥里见着了油珠子,她确实想吃了。
蓝天不爱吃甜食,菠萝粥于她而言,就是一般的食物,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她喜欢是因为秦朗喜欢。
记得有一回,秦朗带着那个人一起喝粥,蓝天和同学一起进店时正好撞上。那个女的给秦朗舀了一碗,“秦朗,这家店味道不错,这是菠萝粥,你尝尝”。
那声音甜得能腻死人。
不就是喝稀饭嘛,有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甜蜜的戏码吗?
蓝天气不过,拉着同学从秦朗的桌子前经过,当没看见这两人。
“蓝天?蓝天被叫住,她转身。
秦朗正指着他对面的座位,“坐这”!
坐就坐,死秦朗,嘚瑟吧你。
这粥店,除了点菜,粥,米饭都是自助。蓝天给自己舀了三碗菠萝粥,摆在面前。
“蓝天,你吃得了这么多”?一旁的同学睁大眼睛惊奇道。
“我喜欢,不行吗”?蓝天拍了拍肚皮,那肚皮正气鼓鼓的。
同学低头瞧了一眼蓝天圆圆的肚皮,翘起大拇指道,“你行”!
蓝天端碗喝了一口,立即把碗放在桌上,“难吃死了,走了”。
蓝天拉起同学头也不回地离开,完全不知道后面两人,一个脸色阴郁,一个涨红。
后来,蓝天经常吃菠萝粥,是在秦朗家。秦母说秦朗突然喜欢喝这粥,而且隔三差五地让她做。最要命的是,秦朗每次都叫蓝天过来一起。
蓝天想,你喜欢就喜欢呗,还非得拉上我一起吃。这男人有时候脑子发抽,正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思考。
最了解蓝天的是健民,秦朗只知道她喜欢一些东西,却不知道她为何喜欢。
闷闷的,吃到嘴里的八宝粥也成了索然无味。
蓝天勉强喝了几口便放下。
离开墓园两个多月了,蓝天怎么也没想到,黄达居然找到了医院。秦朗没收了她原来的电话,给她新电话的时候,里面就只有秦朗的号码。健民的号码是后来存进去的。
蓝天问秦朗要过原来的手机,秦朗沉着脸道,“扔了”!
“扔哪里了”?她跺脚问道。
秦朗不耐烦地挣脱,瞧着她,目光探究,半天才说,“垃圾桶”。
那时候蓝天刚从墓园回来不久,对秦朗畏畏缩缩。秦朗说扔了,她不敢有多余的怨言,只啪嗒啪嗒地跑到垃圾桶前,围着垃圾桶找了半天。
屋里的垃圾桶找了,院子里,院子外面路上的垃圾桶都找了,蓝天没找到原来手机。蓝天只好放弃,打算改天去墓园看黄达。
期间发生这么多事,时间一耽搁,就到了现在。
“你怎么来了”?蓝天撑起肩膀,想坐起来。
“你别动”,黄达赶忙上前按下蓝天,“你好好躺着”。
蓝天躺下,“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还说你,新闻上都报道了,又联系不上你,可急死我了,离开墓园这么久,你也不给个电话”。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蓝天的照片,黄达想终于知道蓝天的下落了。可转眼,新闻里的消息吓了他一身冷汗,蓝天正被人欺负,还晕倒了。想起蓝天弱弱的样子,他一阵心疼。几经打听,才知道,原来蓝天进了这家医院。他这才找到了这里。
“哦,我手机掉了。对不起啊,让你们担心了”。
黄达给蓝天削苹果,“我就说嘛,每次拨你原来的号码,总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就纳闷,你的手机怎么会在一个男人手里,而且每次我说找你,那个男人就说我打错了。那人好像被打扰,很生气的样子。接了几次,后来那个人就直接挂我电话不接。再后来,手机关机了。”
黄达抱怨,蓝天听着忍不住发笑。
死晴朗居然留着她的电话,不让她跟黄达联系。那家伙还像以前一样霸道。
以前秦朗管她很严,他说她分不清好人坏人,他是为她好。他只要发现她和男生走得太近,就逼着她答应和那男生保持距离,要是不答应,准会打她屁股板子,直到她求饶,要是她固执,那他准还有别的法子治她。
黄达见蓝天笑,以为蓝天是觉得这事好笑,便跟着笑。他发现蓝天变了,跟墓园时的样子变了许多。开朗了,整个人精神了。原来在墓园的蓝天,见人总是低着头,不爱说话。谁跟她说话,她就听着,问她,她就简单地嗯啊地回答。蓝天有双漂亮水灵的眼睛,原来消沉的蓝天,眼睛里总是雾蒙蒙的。现在的蓝天,眼睛里的雾气散去,里面特别明亮,像阳光下的泉水一样,清澈见底。
黄达瞧着,这样可爱漂亮的蓝天,不需要他的照顾,不需要他安慰。他这心里不是滋味了,说不上来的失落。他希望蓝天过得好,可是真变好的时候,他忽然就觉得,陌生了。这样的蓝天,太美好了,他有种伸手够不着的感觉。
这病房在贵宾区,他来的时候瞧见区域的标识了。心里那点忐忑就冒了出来,能在医院贵病房的单人间,不是一般的家庭啊。两个月不见蓝天,他有点想念蓝天的,可这眼前,他沉默了,竟然找不到想说的东西。他两只手在兜里,自己捏手指头。
“你记我新号码吧”。黄达的不自在,蓝天看出来了。
黄达抬头打量病房四周的时候,蓝天也跟着他看。
这变化确实大了。
原本为三餐发愁的人,转眼住贵宾病房,这差距,任何人都会奇怪。
蓝天把电话号码报给黄达,黄达存下。
“过得好吗”?尽管猜到结果,黄达还是问了出来,这是这两个月,他一直牵挂的事。
蓝天点点头,“还好,从墓园出来一直住干妈家里,她们都很照顾我”。
“难怪我去你家,房东说你早搬走了。”黄达叹息,愧疚道,“工作的事对不起,我没帮上忙。上回你找我,结果我临时出差,手机没电”。
“没关系,你看我好好的不是。上回也没怎么样,我就是看你没来,有点着急,担心你出事。我等了一个小时,估计你来不了了,就回了”。
事情早就过去,没必要纠结,何况她不想让黄达知道自己等了一天,更不想黄达知道自己走投无路。
黄达是这两年,蓝天最熟悉的人,开朗许多的蓝天,话也多了许多。两人聊了一阵,黄达才离开。
秦朗每天白天几乎都不在,偶尔过来也是在她旁边小憩一会,或者在饭点的时候,逼着她喝大补的汤。但是晚上,秦朗都会来,有时候早,有时候晚。
秦朗总是挤在她的床上,没完没了地亲吻她。她的伤口不疼了,他还是依然如故。蓝天气呼呼地赶人,心里却是泡泡一阵一阵地冒。连睡着的时候,嘴角都是弯的。
每天早上,蓝天醒来,秦朗都不在。习惯了就好了,当是秦朗脑子发抽了,蓝天想。
健民会隔三差五地来看她,每次来都会抱一束花。但每次插的花,第二天都是同样的结果,失踪。对此健民也不在意。
蓝天觉得秦朗和健民还是挺有默契。比如,一个白天来看她,一个晚上来看她,不对盘的两人,从不会撞上。健民买花,秦朗扔花,这不是默契是什么。
蓝天问秦朗为何要扔掉健民的花,秦朗理直气壮,“我花粉过敏”。
好吧,他什么时候又多了这么个毛病。看来几年的时光,改变的不只是她一个人而已。
小丁从被子里伸出两只小拳头,在床上挣扎翻了几下,才打着哈欠,懒懒地睁开眼。
他眼睛盯着屋里转了几圈,才清醒,“姐,我怎么睡这里了”?
明明睡姐姐旁边的呀,小朋友迷糊着眼,耷拉着脑袋,思维还在云里雾里。
“你本来就睡那里啊”?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只能糊弄下小朋友了。她可不能说,那是昨晚上某人,嫌这个小家伙碍事,给挪了地方啊。
“我记得睡你旁边的”?小丁揉着眼睛迷糊道。
“是你半夜尿尿,自己爬到那边去的”。
“哦,还好没走到别的病房里去啊。”终于清醒的小丁,拍拍自己胸口,一副很庆幸的样子,承认了自己莫须有的迷糊。
“正好都醒了,赶紧准备吃早饭了”。柳妈提了一壶粥过来,“少爷去公司了,一大早就吩咐我过来,简直一刻都放心不下你”。
柳妈给两人摆好餐桌,正准备吃的时候,又来了一人。
“柳妈,你也太早了”!健民也提了一壶粥,见桌上摆好的早饭,埋怨道。
“哪是我早啊,少爷一大早就打电话,让我做菠萝粥来,还必须在八点前送来,说是你喜欢吃的”,柳妈解释道。
“切,蓝天才不喜欢吃那玩意。收了,吃我的八宝粥吧”。健民把粥往桌上一放,看着柳妈,等柳妈收拾。
柳妈为难地看看健民,又看看蓝天,“这”?
“柳妈,给我盛一碗八宝粥吧,换换口味也好”。
柳妈给蓝天盛了一碗,问小丁,“小丁,你呢,要不要来一点”?
正吃得津津有味的小丁,从碗里抬起头来,“我先吃这个菠萝粥,一会再吃八宝粥”。
蓝天看一眼小丁,才开始吃。吃了两口,她问健民,“你吃过了吗”?
“吃了。你们吃吧,我有事,得走了”。
“好。再见”!
“喂,你也太没良心了,怎么也得留我一下啊”?
不是要忙吗?
留你做什么?
蓝天抬头白了健民一眼,“无聊”!
好几天没见肉味,终于在八宝粥里见着了油珠子,她确实想吃了。
蓝天不爱吃甜食,菠萝粥于她而言,就是一般的食物,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她喜欢是因为秦朗喜欢。
记得有一回,秦朗带着那个人一起喝粥,蓝天和同学一起进店时正好撞上。那个女的给秦朗舀了一碗,“秦朗,这家店味道不错,这是菠萝粥,你尝尝”。
那声音甜得能腻死人。
不就是喝稀饭嘛,有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甜蜜的戏码吗?
蓝天气不过,拉着同学从秦朗的桌子前经过,当没看见这两人。
“蓝天?蓝天被叫住,她转身。
秦朗正指着他对面的座位,“坐这”!
坐就坐,死秦朗,嘚瑟吧你。
这粥店,除了点菜,粥,米饭都是自助。蓝天给自己舀了三碗菠萝粥,摆在面前。
“蓝天,你吃得了这么多”?一旁的同学睁大眼睛惊奇道。
“我喜欢,不行吗”?蓝天拍了拍肚皮,那肚皮正气鼓鼓的。
同学低头瞧了一眼蓝天圆圆的肚皮,翘起大拇指道,“你行”!
蓝天端碗喝了一口,立即把碗放在桌上,“难吃死了,走了”。
蓝天拉起同学头也不回地离开,完全不知道后面两人,一个脸色阴郁,一个涨红。
后来,蓝天经常吃菠萝粥,是在秦朗家。秦母说秦朗突然喜欢喝这粥,而且隔三差五地让她做。最要命的是,秦朗每次都叫蓝天过来一起。
蓝天想,你喜欢就喜欢呗,还非得拉上我一起吃。这男人有时候脑子发抽,正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思考。
最了解蓝天的是健民,秦朗只知道她喜欢一些东西,却不知道她为何喜欢。
闷闷的,吃到嘴里的八宝粥也成了索然无味。
蓝天勉强喝了几口便放下。
离开墓园两个多月了,蓝天怎么也没想到,黄达居然找到了医院。秦朗没收了她原来的电话,给她新电话的时候,里面就只有秦朗的号码。健民的号码是后来存进去的。
蓝天问秦朗要过原来的手机,秦朗沉着脸道,“扔了”!
“扔哪里了”?她跺脚问道。
秦朗不耐烦地挣脱,瞧着她,目光探究,半天才说,“垃圾桶”。
那时候蓝天刚从墓园回来不久,对秦朗畏畏缩缩。秦朗说扔了,她不敢有多余的怨言,只啪嗒啪嗒地跑到垃圾桶前,围着垃圾桶找了半天。
屋里的垃圾桶找了,院子里,院子外面路上的垃圾桶都找了,蓝天没找到原来手机。蓝天只好放弃,打算改天去墓园看黄达。
期间发生这么多事,时间一耽搁,就到了现在。
“你怎么来了”?蓝天撑起肩膀,想坐起来。
“你别动”,黄达赶忙上前按下蓝天,“你好好躺着”。
蓝天躺下,“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还说你,新闻上都报道了,又联系不上你,可急死我了,离开墓园这么久,你也不给个电话”。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蓝天的照片,黄达想终于知道蓝天的下落了。可转眼,新闻里的消息吓了他一身冷汗,蓝天正被人欺负,还晕倒了。想起蓝天弱弱的样子,他一阵心疼。几经打听,才知道,原来蓝天进了这家医院。他这才找到了这里。
“哦,我手机掉了。对不起啊,让你们担心了”。
黄达给蓝天削苹果,“我就说嘛,每次拨你原来的号码,总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就纳闷,你的手机怎么会在一个男人手里,而且每次我说找你,那个男人就说我打错了。那人好像被打扰,很生气的样子。接了几次,后来那个人就直接挂我电话不接。再后来,手机关机了。”
黄达抱怨,蓝天听着忍不住发笑。
死晴朗居然留着她的电话,不让她跟黄达联系。那家伙还像以前一样霸道。
以前秦朗管她很严,他说她分不清好人坏人,他是为她好。他只要发现她和男生走得太近,就逼着她答应和那男生保持距离,要是不答应,准会打她屁股板子,直到她求饶,要是她固执,那他准还有别的法子治她。
黄达见蓝天笑,以为蓝天是觉得这事好笑,便跟着笑。他发现蓝天变了,跟墓园时的样子变了许多。开朗了,整个人精神了。原来在墓园的蓝天,见人总是低着头,不爱说话。谁跟她说话,她就听着,问她,她就简单地嗯啊地回答。蓝天有双漂亮水灵的眼睛,原来消沉的蓝天,眼睛里总是雾蒙蒙的。现在的蓝天,眼睛里的雾气散去,里面特别明亮,像阳光下的泉水一样,清澈见底。
黄达瞧着,这样可爱漂亮的蓝天,不需要他的照顾,不需要他安慰。他这心里不是滋味了,说不上来的失落。他希望蓝天过得好,可是真变好的时候,他忽然就觉得,陌生了。这样的蓝天,太美好了,他有种伸手够不着的感觉。
这病房在贵宾区,他来的时候瞧见区域的标识了。心里那点忐忑就冒了出来,能在医院贵病房的单人间,不是一般的家庭啊。两个月不见蓝天,他有点想念蓝天的,可这眼前,他沉默了,竟然找不到想说的东西。他两只手在兜里,自己捏手指头。
“你记我新号码吧”。黄达的不自在,蓝天看出来了。
黄达抬头打量病房四周的时候,蓝天也跟着他看。
这变化确实大了。
原本为三餐发愁的人,转眼住贵宾病房,这差距,任何人都会奇怪。
蓝天把电话号码报给黄达,黄达存下。
“过得好吗”?尽管猜到结果,黄达还是问了出来,这是这两个月,他一直牵挂的事。
蓝天点点头,“还好,从墓园出来一直住干妈家里,她们都很照顾我”。
“难怪我去你家,房东说你早搬走了。”黄达叹息,愧疚道,“工作的事对不起,我没帮上忙。上回你找我,结果我临时出差,手机没电”。
“没关系,你看我好好的不是。上回也没怎么样,我就是看你没来,有点着急,担心你出事。我等了一个小时,估计你来不了了,就回了”。
事情早就过去,没必要纠结,何况她不想让黄达知道自己等了一天,更不想黄达知道自己走投无路。
黄达是这两年,蓝天最熟悉的人,开朗许多的蓝天,话也多了许多。两人聊了一阵,黄达才离开。
秦朗每天白天几乎都不在,偶尔过来也是在她旁边小憩一会,或者在饭点的时候,逼着她喝大补的汤。但是晚上,秦朗都会来,有时候早,有时候晚。
秦朗总是挤在她的床上,没完没了地亲吻她。她的伤口不疼了,他还是依然如故。蓝天气呼呼地赶人,心里却是泡泡一阵一阵地冒。连睡着的时候,嘴角都是弯的。
每天早上,蓝天醒来,秦朗都不在。习惯了就好了,当是秦朗脑子发抽了,蓝天想。
健民会隔三差五地来看她,每次来都会抱一束花。但每次插的花,第二天都是同样的结果,失踪。对此健民也不在意。
蓝天觉得秦朗和健民还是挺有默契。比如,一个白天来看她,一个晚上来看她,不对盘的两人,从不会撞上。健民买花,秦朗扔花,这不是默契是什么。
蓝天问秦朗为何要扔掉健民的花,秦朗理直气壮,“我花粉过敏”。
好吧,他什么时候又多了这么个毛病。看来几年的时光,改变的不只是她一个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