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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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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锦绣篇]

    第13节第十章新人

    “你想去织造司?”还是曹植惊讶地开口了。

    织成的这个请求,实在出乎他的意外,不由得细细打量了她两眼。

    他生性放旷不羁,自诩为爱美护花之人,随手救助过的美人不在少数。

    有豪富之家的姬妾,亦有出身世家的女郎。

    她们有的是触怒了主家惶恐不安,有的是在战乱中无家可归,所以他对她们的安排,亦算是驾轻就熟。

    女子一如雀鸟,只需有美丽的羽色来悦目,其他的并不重要。

    给她们一方安然的天地,她们自然也会乖顺地呆在那里。

    所以做权贵的姬妾,对她们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至少因了他曹子建的名头,衣食无缺,甚至可以说是荣华依旧。

    这是他第一次遇见一个女子,竟然推托了这样的生活,甘愿去到织造司那样的苦役之地去,做一个卑贱的织奴!

    那地方又有什么好的?难道这也是她要博得权贵宠爱的招数?从小他见过的女子,所用手段层出不穷,行事出乎意料者也不在少数,目的无非都是为了出位争宠罢了。

    “你去那里,其实不易博得荣华富贵,”他皱了皱眉,不由得说道:“一年到头,也难得见到几个贵人。”

    “子建你错了,”

    一个冷淡的声音响起来,是曹丕。

    他一手端起茶盏,另一手随意的搁于膝上,宽大的袍袖,随意自然地垂下来。背脊笔直,不紧不慢,连眼风都不曾向她这边扫上一扫,正是典型的贵族公子那种高高在上的傲慢态度:

    “这位甄小娘子,连在你我的面前都不肯用敬语和卑称,又岂是久居人下之辈?”

    他注意到了她的用词?不再是“奴”,而是“我”。

    就是“我”,又怎样?

    织成暗里翻了一个白眼。

    他的语气里,也暗藏着不屑,还有冷淡,对于她的选择,他甚至没有曹植的好奇。

    说起来,他好歹还与她共过浴血战阵,但对他而言,似乎根本不值一提。

    他依然是高高在上的五官中郎将,而她,只是一个甄氏旁支的低微女子。

    织成对他的话充耳不闻,也没有回答的意思,只是定定地望向陆焉。

    “女郎,织造司隶属御府,御府隶属少府管辖,少府为九卿之一,过去与大司农并称。大司农执掌财政,少府执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即以山海之税,供养皇室亲贵。

    少府属官有守宫令c尚方令c御府令等。守宫令为守宫府的主官,掌御用纸c笔c墨c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如我父陆彧于灵帝中平六年即曾拜守宫令,与御府诸人也相当熟悉。尚方令为尚方府的主官,掌制御用刀剑弩机诸上好器物。

    御府令为御府的主官,掌典宫奴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到近年来因明公重视织锦一事,才在御府下分设浣衣司c纹绣司c织造司c珍饰司。分别执掌织补浣衣c绣花裁剪c纺织锦缎和打造饰物等事宜。”

    陆焉不厌其烦,缓缓地为织成解说:“御府中用人虽然都是女子,但年龄出身不一,有民间女子,有被弃的妇人,也不乏罪婢。因为人事复杂,出过几次纰漏,打杀过数百人。还有,自御府令以下,主官向来由内侍出任。”

    他给她讲了这么大一通,无非是告诉她两点:一是织造司看起来只是纺织之事,但事实上既要对内宫负责,又是朝廷所关注的军费所在,也就是曹操最关注的地方。倘是出一点纰漏,要么是欺君,要么是误了军国大事,都会带来灭顶之灾。

    二是这织造司中女子众多,身份来历又各不相同,自然为暗涛汹涌的大是非地。偏偏那些主官又多是阉人,其身体残缺,心理扭曲,又会对女子有多少怜惜之意?个中倾轧之事,不足为外人所知,倘若有个不小心,或许也是个死。

    死,这个字眼她并不陌生。当初她去报名做穿越志愿者时,已经想到了死的可能。毕竟是正当乱世的三国时代,种种变故根本无法预料。眼下她既然来了,又怎么会畏死?如果畏死,又何必来?

    织成真心实意地对陆焉再行一礼:“还请陆君成全。”

    他父亲做过守宫令,这掌管笔砚之类的官职,其实相当于现代社会的机要秘书,有机会接近中枢秘事,并不只是个简简单单的小官。灵帝中平六年,距今时间太久,他父亲自然早升了大官,然在御府中的人际关系还是在的。陆焉如果出面将她弄入织坊去,自是不费吹灰之力。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他一定会弄好她所有的文书身籍证明,不至于惹人怀疑。

    后世没有这方面的资料借鉴,也无法给织成伪造。本来她是打算说父母亲族整个村子都死在战乱中的,但毕竟这个借口也不是那么保险。

    而陆焉既然当着曹氏兄弟的面,开口编说她是甄氏女郎,自然会让所有人相信她这个身份。

    织成与陆焉相处的时间并不久长,二人之间还隔着一个阳平印,她想进入织坊,也是有避开陆焉之意。陆焉这样聪明的人,心中不会没有计较。但他待人接物之间,自有一种皎皎明月般的光辉,一旦明白她坚持进入织坊的心意,在这种小事上必不会为难她。

    何况她多少还有个“被谪贬的仙子”的名号,他又亲眼见到她“飞”的能耐,在这信奉鬼神的时代,多少还是会让他有所顾忌。

    更何况他若真的起了加害她的胆子,也犯不着费这样多的心机啊。

    陆焉果然不再多言,只是微一沉吟,道:“女郎心意既决,虽不必象那些罪婢一般入贱籍,但亦不宜再用甄姓”

    织坊中的罪婢,那是一早便上了贱籍的。还有一些类似后世打工妹的织工,却是良家子的身份。织成要去织坊做工,当然不能说出甄姓来。以时下的风气,人人都以声名为荣。世家女操此贱役,不但不惹人同情,若是甄氏族人知道,只怕还会想办法将她暗暗干掉,以保全家族清贵的名声。

    “我母亲姓董,我的小名叫做织成。陆君,不如我就就用董织成这个名字吧。”

    什么就用,我明明就叫这个名字好不好

    “原来你叫织成啊?”曹植来了兴致:“‘何人衣章彩,公卿皆织成。’织成,这也是由锦分化出来的一种丝织品呢,你有这个名字,果然与织坊有缘。”

    “这件事派个人去处理就完了。”曹丕放下茶盏,看了一眼陆焉:“打发了这小娘子去织坊罢。”

    陆焉应了一声,带织成出去,交给门口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鸣镝,你送这位女郎去织造司。另外我先前交待你的事”织成只扫了一眼,便发现门外这小小的院子里,戒备森严,刀枪林立,少说也有五十余名护卫。外围恐怕护卫人数就更多了。显然刚才那场剌杀,让所有人都心有余悸。

    鸣镝长手长脚,有着古铜色的皮肤,看上去颇为精干。

    他俯身行礼,双手呈上一只长方形的锦包:“公子,都准备好了。董氏女郎的黄册在此。”

    “唔,好生送女郎去吧。”

    陆焉本欲转身,却还是看了织成一眼,叹了口气:“女郎一切小心。既入织坊,苦且累多,那些人都肉眼凡胎,恐怕我也不能明着庇护你”

    “如果不行,你就想办法去找鸣镝,他会设法将你送走。以你原来的身份,原不能为奴为婢。”陆焉轻声道:“如果呆在织坊,有机会的话我也会去看你的。”

    “多谢陆君。”她向着那个清逸出尘的雪色背影,行了一礼。

    他能说这几句话,不管真心还是假意,她已足感盛情。

    织坊不是净土,此去危机重重。可是为了“流风回雪锦”,她什么都愿意。

    只要知道了织造它的秘密,她就能回到她的世界,与以轩双宿双(和谐)飞,做一对神仙眷侣。与此相比,一些些的苦累,又算得了什么?

    她从来就是一个坚韧的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坐在陆家一辆不起眼的青幔小车中,忍受着地面颠簸带来的不适,织成握紧了手中的包袱,暗暗下了决心。

    这包袱也是陆焉令人为她准备的。简单的葛布袱皮,四个角一系,就可以松垮垮地挽在手里。

    这个时代还没有后世女子人手一个的提包,出门时无论达官贵人还是普通百姓,用的都是包袱或褡裢。总的来说原理差不多,只是形状和缝制方法不同罢了。装东西虽然多,但是挽着的确也是太没有型了!

    织成是做时装设计的,当然不可避免也要关注搭配的各种单品,箱包就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她知道汉c三国c魏晋南北朝,大件物品用木箱,随身物品一直都用的包袱或褡裢,更小的东西如银锭铜钱之类的,就会用织物缝成的荷包c锦袋之类的盛着并随身系在腰带上。只到了唐朝,才开始出现可以背的背笼c手提的藤箱之类的东西,将负重物的重心从单肩移到了双肩或是单臂c手腕。

    所以陆焉为她准备的包袱,当然是眼下必不可少的东西。刚才她已打开看过,里面放有两双鞋子c两套春衣c两套夏衣c两件夹衣并一件冬衣,加上她身上走前刚换的一身衣服,应该是最普通不过的行装。

    不过,在一个小布包里,她发现还有三套内衣裤及膝袜之类。

    虽然她并不是迂腐的古人,但对这个异性古人想得到给她准备内衣裤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转念一想,说不准他只是吩咐下去,由婢女们准备而已,也就释然了。

    当代女性们的汉服主要有袍c襜褕c襦c裙等,这在包袱里的衣物中是齐全的。但因为她只是个织工身份,所以这些衣物全部是用的八成新的葛布,没有一丝锦缎的影子,甚至还有一套贫穷人家穿的短褐,即方便劳作时穿着的粗布短衣。

    另外就是些平时的洗漱用具,比如一只装有青盐的小瓶,以及被划成一束细丝的小竹管——牙膏牙刷?宋朝人经常会有柳枝刷牙,形状与这竹管倒有异曲同工之妙。还有些面脂水粉之类的东西,盒子普通,也没有很香的味道,但用手捻一捻,很细腻,质量似乎还不错。

    摸了摸仍然被系在颈中,藏在衣下的那枚红宝石戒指——她回去的依恃,织成长吸一口气:

    邺城,我来了!

    织造司,我来了!

    流风回雪锦,我来了!

    暮色渐渐落下,地面平坦,一望无际。但此时正前方的水平线上,却矗立起一座大城,透过城门城墙看过去,隐隐绰绰有无数亭台楼阁的顶,象层层叠叠的荷叶,浮在暮色聚成的水面上;又仿佛无数爪牙怪型的鱼龙,半潜半浮在深不可测的渊中。

    然而,有一股无可抵当的繁华喧闹气息,却终是穿越城墙,扑面而来!

    那是邺城。

    东汉原来的都城在洛阳,建安元年时,汉帝被曹操迎到许县,名义上的都城就变成了许(今河南许昌东)。

    建安九年,曹操以秋风扫落叶的势头,一举铲除了盘踞在邺城的袁氏残馀势力,领冀州牧,即以邺城一带为根据地,经营河北大后方。

    建安十三年,曹操被封为丞相后,索性就将邺城做为了大本营。皇宫虽然还在许都,但这对曹操来说不成问题,他在邺城又为汉帝建了一座别宫。将大部分宗亲贵室以及朝廷机构相关的人员都搬了过来,渐渐的府第如云,园林汇聚。而这些官宦权贵们又带动了如蝇附骥的商贾百姓们来此定居,邺城人烟越来越是繁盛,堪称车马辐辏,热闹非凡。正经的国都许县,倒冷清得多了。

    后来曹操被封为魏王后,邺城就成了魏都。

    而在十多年后,曹丕建立了魏朝后,虽然定都洛阳,以洛阳为京师,但却将长安c谯c许昌c邺城c洛阳并称为“五都”,足见邺之重要。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在还没有魏国,连权倾一时的曹操还只是丞相,没有成为魏王。

    当织成所乘坐的青幔小车,以及护送她的鸣镝一起,正好赶在城门落下前入了邺城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力,便被放行。

    此时无论是织成还是鸣镝,无论是城门口的士卒还是街道上如织的人流,他们谁也不会想到,眼前的这辆青幔小车,以及车中的人,都将在邺城的历史上留下怎样浓墨重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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