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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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傻瓜
又不知过了很久,少女再度被摇醒。
“喝水了,小曦。”
这样往往复复不知过了多少次,林奕曦也不知道到底过去了多少天,只是隐约觉得时间漫长,三两日总是有的。自从有了水喝,她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虽然内腑的伤势沉重,使她昏沉恋睡。但在睡梦中,她心事一去,呼吸吐纳又开始变得跟从前一样正常有序。
浑厚的真气和内力开始恢复,即便是在睡梦中,乾坤自然习练,少女仍旧用功不辍。渐渐的,她整个人都像是晒蔫后被浇了水的植物,开始焕发出新生的状态来。
林奕曦习练乾坤已到第二层巅峰,日积月累下,连走道呼吸吃饭睡觉也无时无刻不在用功,她的功力愈益浑厚,本就只需临门一脚,便能成功突破第三重境界。只不过是因为遇到湖中暗藏的巨怪,使出乾坤的极招之一天地变,真气耗损过大,才在危急关头产生了变故。作为乾坤第二层的高手,她即便不饮不食,也能捱过许多时日,但因遭真气冲撞内腑受伤沉重,她的身体机能才不能与之前同日而语,对饥渴的感觉也越发敏锐。
但经过这几日在睡梦中静静呼吸吐纳,她心无旁骛,内力又深了一层。因此,终于在三日后的晚间,彻底苏醒过来。
那一刻,少女双眸忽睁,如梦初醒。猛然挺身从地上坐起身来。
一双清澈的眼瞳不再迷濛混沌,精光内敛,似比从前更加明亮惑人。黑曜石般的眼珠,像是困住了天上最亮的两颗星,又像是集合了天地间宝石的精华。眸光转动间,不过微微凝睇而已,便生出一种惊魂夺魄足以使人心弛神荡的魅力。
在意识回复的刹那,林奕曦心中便浮现起陈皓天的脸。她微微侧身,正欲搜索男人的所在,目光甫一转动,便已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呆住了。
——只见身旁三尺开外,陈皓天如同一只匍匐的沙蝎,姿态诡异地卧倒在地。他的脸埋在沙子里,只露出侧面瘦削苍白的颧骨,与颔下黢青的胡茬。裸露在外的手臂被日光晒成了黑沉的颜色,原本光滑的肌肤迸裂开来,裂痕处,露出了红色的血肉。他身上只穿了一件迷彩背心,肩胛上的皮肤与手臂上的一样,被日光晒裂,让人不忍卒视。所幸怪异的黄沙之地中的太阳像是没有辐射,接连几日的暴晒,都没有让人发生变异。
但最让林奕曦震惊和心痛的,却不是陈皓天卧倒在地,生死不知,被晒得皮开肉绽的惨状——而是她在醒来的瞬间,就嗅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气。
不知道这股血腥气从何而来,也不知为何,她的心跳突然间跳得失去了应有的频率。只知那股淡而弥漫的血腥之气,仿佛萦绕在她口鼻之间,盘旋不去。而当坐起身来后,那血腥气却陡然变得清晰起来。在她的目光,与身旁垂死的人交汇的那一刻。
“陈大哥”
原本沙哑的嗓音,早已因神功恢复,成功突破第三重,变得清晰圆润如初。但少女的喉中却莫名哽咽,几乎是颤抖着唤出这声。
回应她的,是静谧到可怕的黄沙与烈日。而非那躺倒在地,生死难测的男人。
下一秒,她像是疯了一般,猛地扑到他跟前。趴跪在地。
向来冷静清澈的目光,陡然泛起灼目的猩红,泪水在湿润的眼眶中转来转去,终于滴滴嗒嗒落下来,尽数砸在被她翻过身来的陈皓天脸上。
眼泪滚落在男人干燥脱水的脸庞上,印出一道道水痕。可他却像是一具失去了灵魂的布偶,一动不动。英俊的面容宛若往昔,深邃的眼眸紧闭,眼窝深陷,青峻的眉毛显得格外突出。那双干裂渗红的唇,亦紧闭着,深深粘黏在一起。
林奕曦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抱着他的身体,忍不住便心塞,鼻酸,哽咽出声。
那种颠覆了意识的震撼,从身体最深处迸发出来,激得她不断战栗。
内力,绵绵不绝朝怀中渐渐冷却的人送去。
目光,却锁死在他指上c腕上渐渐干涸的血迹,缱绻流连,不肯移动分毫。
这个男人,该有多爱她啊?
这个男人,又该是多么地痴傻!
林奕曦的泪水不停滴落,廉价地像是自来水一样。满脸的眼泪,黏着黄沙,狼狈,麻痒,她却连抬手擦拭的念头都没有。
穿越来到这里,看过很多电视剧,还有情情爱爱的小说。看过许多盟誓缠绵,看过生死相依的爱情。在故事里,她曾经见证过甘愿为了女主角以死相替的痴情男主。但却没有一个故事,如同眼前这个男人所带给她的震动与难过强烈。
他手上刺目的猩红,手臂上被割了许多刀,才保证不结痂的伤口,如同锋利的刃,刺伤了她的眼睛
当殉情已经成为现代人口中古老的传说,当为旁人牺牲自我放弃生命,已成为说书人的故事电视剧的泪点,眼前这个男人,却用他的鲜血,一天天滋养她,哺喂她,将她从阎罗殿门口拉了回来,而他自己,却因为失血过多,生气消散,濒临死亡。
沉沉的迷梦里,多少次,他抬手,十指修长,动作温柔,将她紧闭的下颔掰开,挤迫血脉,将鲜血滴滴答答灌入她的口中。
那时候,他沉哑温柔的嗓音轻轻唤:“小曦,喝水。”
风平浪静的声音,一如从前在林家递给她奶茶一样,淡漠中透着疼爱,敛藏了所有的锐利,无限平和。
多少次,她咕噜咕噜咽下那些“水”,砸巴着小嘴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刺激与鲜美。
多少次,她渴望能量的身体,在吞下他喂进的“水”之后,疯狂地吸收他阳刚之气充沛的鲜血,所带来的生气和动力。
一次次,在睡梦里,她梦见自己终于屈服在了斛律之的阴谋下,垂死边缘,狠心撕开了那头灵鹿的脖子,大口吮吸它甘美的血液。那一刻,她忽略了灵鹿水濛濛望着自己的大眼睛,并有生以来头一次,觉得活物的生血也能这样可口
可现在,当那头灵鹿变成她心中最重要的陈大哥,她的胃开始汹涌翻滚,不停干呕了几声,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他的鲜血,早已成为了她身体的一部分,被消化吸收殆尽。再也回不到原主的身体里了。
望着昏迷不醒的陈皓天,灭顶的酸楚淹没她的心,林奕曦向来强悍的神经紧绷不已,一度感觉自己快要濒临疯狂的边缘。
她想要拥着他大声尖叫,嘶吼他的姓名,喉咙却莫名哽住,仿佛突然间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变成一个哑巴,全身颤抖不已,连一声完整的“陈大哥”都叫不出来。想要将他摇醒,一掌把他打醒,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傻,狠狠给他一巴掌,诘骂他不该做这种让她承受不来的事情,抬起的掌却悬在半空,无论如何,下不去手。
她多么想用内力刺激他的穴道,将他唤醒。将自己所有的担心c感动c震动与难过一股脑向他倾诉,但他目前的状况,却真的不适合过早清醒。大脑苏醒过来,却又得不到任何能量补充,只会白白浪费他的能量,害他死得更快而已。
怀抱着渐渐冷却下去,气息越来越弱的男人,她只能咬着牙,将磅礴的内力输送到陈皓天体内。那些内力虽如石沉大海,却紧紧护住了他的要害,心脉和大脑神经。但,这些并不能弥补他失去的鲜血。以陈皓天目前的状况,即便是林奕曦割开自己的手,同样哺他鲜血,他也已经吸收不了了。何况,她服用过天心丸,她的鲜血本身就百毒不侵,同样,更是天下至毒,无法喂给陈皓天服用。
抿紧嘴,强迫自己收住眼泪的林奕曦,目光凝住在男人依旧俊美,却染满青灰色死气的脸颊,头一次感觉到一种深刻入骨的恐惧。
从醒过来,到给陈皓天运功完,她整个人都是头皮发麻,寒毛倒立的状态。斜眸瞥到一眼自己裸露在外的手臂,上头密密麻麻,全是鸡皮疙瘩。
她不知道时间过去多久,此刻隐约想起,偶尔醒来模模糊糊看到的,都是这个男人撑着衬衣给自己遮凉扇风的情景。这样糟糕的境况下,他一丁点都没有顾及自己,反而一直任劳任怨,将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她。
怪不得,陈皓天身上的皮肤都因暴晒脱水迸裂了,而她的胳膊,却只是泛红干燥而已。
皓天,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有事。
倘若你真的有事,即便是追到阎罗地狱,我也要将你从死神手中讨回!
望着怀中男人尽失血色的俊颜,林奕曦心中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尔后,她俯下身去,将脸贴上男人粗砺干燥长了刺刺胡茬的脸,如同久违了主人的小猫,轻轻蹭了蹭。
这一刻,她心中填满的,竟都是皓天这个人,这个名字。却再不是从前那个如孩童眷恋长者,小鸟孺慕大鸟一般的称谓,陈大哥。
在她的意识里,再没有比让自己活下去更重要的。
但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男人,却可以为自己做到这种地步。他以一腔热血饲喂于她,用无比真挚的感情对待她,这一切,都已经将少女固有的经验和价值观念颠覆。
这样一个人,她如何能不为之感动,如何能不为之动心?如何,能不为了他付出同样对等的情义。
皓天,你真是个傻瓜。
彻头彻尾的傻瓜。
可是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个傻瓜,已经像他的血液一样,彻底融入她心里。成为她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此生此世,再难分割?
也许,她活了两世,穿越到这样不一样的时空,就是注定为了要让她遇见他吧。毕竟,来到这里的第一眼,她见到的人,就是他呵。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少女狠狠抽噎了一下,不待眼泪滚落,却紧咬了下唇,尔后猛然抬头,捏起袖口,狠狠擦干了眼泪。
作者的话:
晚饭的时候,会一边看电视,在看忠奸人,很不错的连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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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知过了很久,少女再度被摇醒。
“喝水了,小曦。”
这样往往复复不知过了多少次,林奕曦也不知道到底过去了多少天,只是隐约觉得时间漫长,三两日总是有的。自从有了水喝,她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虽然内腑的伤势沉重,使她昏沉恋睡。但在睡梦中,她心事一去,呼吸吐纳又开始变得跟从前一样正常有序。
浑厚的真气和内力开始恢复,即便是在睡梦中,乾坤自然习练,少女仍旧用功不辍。渐渐的,她整个人都像是晒蔫后被浇了水的植物,开始焕发出新生的状态来。
林奕曦习练乾坤已到第二层巅峰,日积月累下,连走道呼吸吃饭睡觉也无时无刻不在用功,她的功力愈益浑厚,本就只需临门一脚,便能成功突破第三重境界。只不过是因为遇到湖中暗藏的巨怪,使出乾坤的极招之一天地变,真气耗损过大,才在危急关头产生了变故。作为乾坤第二层的高手,她即便不饮不食,也能捱过许多时日,但因遭真气冲撞内腑受伤沉重,她的身体机能才不能与之前同日而语,对饥渴的感觉也越发敏锐。
但经过这几日在睡梦中静静呼吸吐纳,她心无旁骛,内力又深了一层。因此,终于在三日后的晚间,彻底苏醒过来。
那一刻,少女双眸忽睁,如梦初醒。猛然挺身从地上坐起身来。
一双清澈的眼瞳不再迷濛混沌,精光内敛,似比从前更加明亮惑人。黑曜石般的眼珠,像是困住了天上最亮的两颗星,又像是集合了天地间宝石的精华。眸光转动间,不过微微凝睇而已,便生出一种惊魂夺魄足以使人心弛神荡的魅力。
在意识回复的刹那,林奕曦心中便浮现起陈皓天的脸。她微微侧身,正欲搜索男人的所在,目光甫一转动,便已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呆住了。
——只见身旁三尺开外,陈皓天如同一只匍匐的沙蝎,姿态诡异地卧倒在地。他的脸埋在沙子里,只露出侧面瘦削苍白的颧骨,与颔下黢青的胡茬。裸露在外的手臂被日光晒成了黑沉的颜色,原本光滑的肌肤迸裂开来,裂痕处,露出了红色的血肉。他身上只穿了一件迷彩背心,肩胛上的皮肤与手臂上的一样,被日光晒裂,让人不忍卒视。所幸怪异的黄沙之地中的太阳像是没有辐射,接连几日的暴晒,都没有让人发生变异。
但最让林奕曦震惊和心痛的,却不是陈皓天卧倒在地,生死不知,被晒得皮开肉绽的惨状——而是她在醒来的瞬间,就嗅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气。
不知道这股血腥气从何而来,也不知为何,她的心跳突然间跳得失去了应有的频率。只知那股淡而弥漫的血腥之气,仿佛萦绕在她口鼻之间,盘旋不去。而当坐起身来后,那血腥气却陡然变得清晰起来。在她的目光,与身旁垂死的人交汇的那一刻。
“陈大哥”
原本沙哑的嗓音,早已因神功恢复,成功突破第三重,变得清晰圆润如初。但少女的喉中却莫名哽咽,几乎是颤抖着唤出这声。
回应她的,是静谧到可怕的黄沙与烈日。而非那躺倒在地,生死难测的男人。
下一秒,她像是疯了一般,猛地扑到他跟前。趴跪在地。
向来冷静清澈的目光,陡然泛起灼目的猩红,泪水在湿润的眼眶中转来转去,终于滴滴嗒嗒落下来,尽数砸在被她翻过身来的陈皓天脸上。
眼泪滚落在男人干燥脱水的脸庞上,印出一道道水痕。可他却像是一具失去了灵魂的布偶,一动不动。英俊的面容宛若往昔,深邃的眼眸紧闭,眼窝深陷,青峻的眉毛显得格外突出。那双干裂渗红的唇,亦紧闭着,深深粘黏在一起。
林奕曦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抱着他的身体,忍不住便心塞,鼻酸,哽咽出声。
那种颠覆了意识的震撼,从身体最深处迸发出来,激得她不断战栗。
内力,绵绵不绝朝怀中渐渐冷却的人送去。
目光,却锁死在他指上c腕上渐渐干涸的血迹,缱绻流连,不肯移动分毫。
这个男人,该有多爱她啊?
这个男人,又该是多么地痴傻!
林奕曦的泪水不停滴落,廉价地像是自来水一样。满脸的眼泪,黏着黄沙,狼狈,麻痒,她却连抬手擦拭的念头都没有。
穿越来到这里,看过很多电视剧,还有情情爱爱的小说。看过许多盟誓缠绵,看过生死相依的爱情。在故事里,她曾经见证过甘愿为了女主角以死相替的痴情男主。但却没有一个故事,如同眼前这个男人所带给她的震动与难过强烈。
他手上刺目的猩红,手臂上被割了许多刀,才保证不结痂的伤口,如同锋利的刃,刺伤了她的眼睛
当殉情已经成为现代人口中古老的传说,当为旁人牺牲自我放弃生命,已成为说书人的故事电视剧的泪点,眼前这个男人,却用他的鲜血,一天天滋养她,哺喂她,将她从阎罗殿门口拉了回来,而他自己,却因为失血过多,生气消散,濒临死亡。
沉沉的迷梦里,多少次,他抬手,十指修长,动作温柔,将她紧闭的下颔掰开,挤迫血脉,将鲜血滴滴答答灌入她的口中。
那时候,他沉哑温柔的嗓音轻轻唤:“小曦,喝水。”
风平浪静的声音,一如从前在林家递给她奶茶一样,淡漠中透着疼爱,敛藏了所有的锐利,无限平和。
多少次,她咕噜咕噜咽下那些“水”,砸巴着小嘴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刺激与鲜美。
多少次,她渴望能量的身体,在吞下他喂进的“水”之后,疯狂地吸收他阳刚之气充沛的鲜血,所带来的生气和动力。
一次次,在睡梦里,她梦见自己终于屈服在了斛律之的阴谋下,垂死边缘,狠心撕开了那头灵鹿的脖子,大口吮吸它甘美的血液。那一刻,她忽略了灵鹿水濛濛望着自己的大眼睛,并有生以来头一次,觉得活物的生血也能这样可口
可现在,当那头灵鹿变成她心中最重要的陈大哥,她的胃开始汹涌翻滚,不停干呕了几声,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他的鲜血,早已成为了她身体的一部分,被消化吸收殆尽。再也回不到原主的身体里了。
望着昏迷不醒的陈皓天,灭顶的酸楚淹没她的心,林奕曦向来强悍的神经紧绷不已,一度感觉自己快要濒临疯狂的边缘。
她想要拥着他大声尖叫,嘶吼他的姓名,喉咙却莫名哽住,仿佛突然间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变成一个哑巴,全身颤抖不已,连一声完整的“陈大哥”都叫不出来。想要将他摇醒,一掌把他打醒,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傻,狠狠给他一巴掌,诘骂他不该做这种让她承受不来的事情,抬起的掌却悬在半空,无论如何,下不去手。
她多么想用内力刺激他的穴道,将他唤醒。将自己所有的担心c感动c震动与难过一股脑向他倾诉,但他目前的状况,却真的不适合过早清醒。大脑苏醒过来,却又得不到任何能量补充,只会白白浪费他的能量,害他死得更快而已。
怀抱着渐渐冷却下去,气息越来越弱的男人,她只能咬着牙,将磅礴的内力输送到陈皓天体内。那些内力虽如石沉大海,却紧紧护住了他的要害,心脉和大脑神经。但,这些并不能弥补他失去的鲜血。以陈皓天目前的状况,即便是林奕曦割开自己的手,同样哺他鲜血,他也已经吸收不了了。何况,她服用过天心丸,她的鲜血本身就百毒不侵,同样,更是天下至毒,无法喂给陈皓天服用。
抿紧嘴,强迫自己收住眼泪的林奕曦,目光凝住在男人依旧俊美,却染满青灰色死气的脸颊,头一次感觉到一种深刻入骨的恐惧。
从醒过来,到给陈皓天运功完,她整个人都是头皮发麻,寒毛倒立的状态。斜眸瞥到一眼自己裸露在外的手臂,上头密密麻麻,全是鸡皮疙瘩。
她不知道时间过去多久,此刻隐约想起,偶尔醒来模模糊糊看到的,都是这个男人撑着衬衣给自己遮凉扇风的情景。这样糟糕的境况下,他一丁点都没有顾及自己,反而一直任劳任怨,将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她。
怪不得,陈皓天身上的皮肤都因暴晒脱水迸裂了,而她的胳膊,却只是泛红干燥而已。
皓天,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有事。
倘若你真的有事,即便是追到阎罗地狱,我也要将你从死神手中讨回!
望着怀中男人尽失血色的俊颜,林奕曦心中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尔后,她俯下身去,将脸贴上男人粗砺干燥长了刺刺胡茬的脸,如同久违了主人的小猫,轻轻蹭了蹭。
这一刻,她心中填满的,竟都是皓天这个人,这个名字。却再不是从前那个如孩童眷恋长者,小鸟孺慕大鸟一般的称谓,陈大哥。
在她的意识里,再没有比让自己活下去更重要的。
但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男人,却可以为自己做到这种地步。他以一腔热血饲喂于她,用无比真挚的感情对待她,这一切,都已经将少女固有的经验和价值观念颠覆。
这样一个人,她如何能不为之感动,如何能不为之动心?如何,能不为了他付出同样对等的情义。
皓天,你真是个傻瓜。
彻头彻尾的傻瓜。
可是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个傻瓜,已经像他的血液一样,彻底融入她心里。成为她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此生此世,再难分割?
也许,她活了两世,穿越到这样不一样的时空,就是注定为了要让她遇见他吧。毕竟,来到这里的第一眼,她见到的人,就是他呵。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少女狠狠抽噎了一下,不待眼泪滚落,却紧咬了下唇,尔后猛然抬头,捏起袖口,狠狠擦干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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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的时候,会一边看电视,在看忠奸人,很不错的连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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