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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谁才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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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西南面边境的一个原始森林。

    任务目标:待定

    先要任务:锁定地族所在位置

    没有地图,没有指示,没有线索。

    沈立初接到这么一个坑爹的任务,小组队员还有胖子和光头,队长宋范妮莎。

    胖子悄悄跟沈立初说:「那婆娘原来是欧洲分部的负责人,因为擅自离开岗位回到华夏,欧洲部门收到冲击,损失惨重。这不,她现在沦落到只能当个小队的头儿了。」

    闻言,沈立初又多打量了几眼宋范妮莎,在她意识到什么转头的时候,先一步移开视线。

    他们一行人穿着的都是a异数字局特质的制服,式样有点像战前德国海军士兵的那种墨绿色的老式制服,外套和雨帽都是用防水橡胶制成的,里面紧身衣外头还有一件放置装备的夹克,裤子也是防水的,却是皮制的,有一定的重量,并不方便大幅度的动作。

    几个人里面就数光头对这身衣服最不满意,束手束脚的感觉确实不好受,故而他用武力威胁司机跟他交换了一条略微宽松的黑色西裤,一路上的吐槽这才消停下来。

    宋范妮莎见状也不制止,只淡淡说一句:你会后悔的。

    他们带着的行装见光死。为了不引起两地政府的注意,他们一路专挑人烟稀少c犄角旮旯的地方走,越靠近边境地区,地面完好平整的土地几乎都难以看见,蜿蜒崎岖c坑坑洼洼的小径小道可没少折腾车上几人。

    沈立初向来不晕车,途中也得下车吐个畅快淋漓。

    车开了两天,接近边境线的时候,车轮子上的坑洞早已经被泥沙填平。再往前已经不可能开车过去了,接下来六十多公里路,他们只能舍弃越野,背着装备躲开哨兵,徒步走进森林山地,穿过边境线。

    这边的空气潮湿,山路泥泞不堪,走踏在上面踩出一个个坑坑洼洼的脚印。他们每走一步都要故意掩饰脚印,同时还要小心翼翼避开可能有军兵镇守的哨点,这么一路走下来,大伙都累得不像话。

    晚上守夜,光头和胖子一组,沈立初和宋范妮莎一组。沈立初不大乐意,问为什么这么分配,胖子乐呵呵的说:「这里最弱的是你,最强的是她。这叫合理分配战力。」

    沈立初挑眉:「她很强?」

    光头白了他一眼:「废话。」

    说罢,两人钻进帐篷。

    沈立初安安静静的坐了一个小时,整个人倦怠到不行,见宋范妮莎毫无睡意,决定跟她聊聊天

    沈立初问了一个问题:「你干这行多少年了?」

    涉及隐私的东西,原本以为她不会说,结果她说了:「八年零四个月。」

    「为什么干这行?」沈立初认真地问。

    宋范妮莎直视他探究的目光,左边嘴角歪歪斜斜地勾起,涂着暗红色唇膏的嘴在火光中显得格外的妖异惑人:「你怎么就好奇我的私事呢?不问问关于这件事情的内幕吗?」

    沈立初觉得自己心底的秘密被看透了,倔强地别过头去,粗声粗气地说:「爱说不说,没人强迫你。」

    宋范妮莎倒是继续说了,声音变得平淡带着些许的无奈:「家族传承吧,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对将来的发展和人生观都有很大的影响。我爷爷是干这个的,我奶奶是我爷爷的助手,我爸爸也是干这个的,我妈妈也一样,我从小在这个环境中长大,耳濡目染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行异固者?」

    宋范妮莎没有立即回答,两人静默许久,宋范妮莎再次开口打破沉默:「不是,是生物学家。」

    「什么?」沈立初惊讶的转过头去盯着她,正要问个仔细,突然旁边草丛传来极轻微的声响,宋范妮莎和沈立初对视一眼,互相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以最快的速度走过去,却见一个黑影飞快地在林间穿梭,奔向他们未曾探索的地方。

    宋范妮莎体力和速度都比他好,沈立初落后她两米左右,他放缓脚步,从后腰拿出枪,扭上□□,止步瞄准前方几乎要被林木淹没的身影。

    咻——

    身影肩膀中枪,身形一济,紧追其后的宋范妮莎马上就制住了那个人。

    沈立初上前打开照明装备,那是个瘦小的外国男人,啡发碧眼,此时口中咬着宋范妮莎塞进去的衣服,半点声音也没发出来。

    宋范妮莎脸色铁青:「了结他。我们必须要走了。」

    沈立初给外国男人的太阳穴来了一枪,然后跟着宋范妮莎回到扎营的地方,唤醒光头和胖子启程。

    这一次,沈立初还没开口问,宋范妮莎率先说:「是雇佣军,欧洲分部就是折在他们手里,我们没有胜算。」

    宋范妮莎表情仍然冷静自持,然而手下的动作却半点不慢。

    因为解决了一个后患,几人虽然着急离开,但没有到慌不择路的急切,四个人一边走一遍掩埋路过的痕迹,前进的速度并不快,但跟他们刚进入丛林的时候相比,因为更熟悉这里的气候和环境,始终有所优胜。

    兜兜转转地,宋范妮莎领着他们走到三棵树中间的草皮,宋范妮莎趴在地上伸手摸索着地面的触感,然后下铲子将一个看起来完全没有异样的地方挖了一个小小的深坑,直到整只手臂没入泥地里,咔哒一声,大约十五米远的地方一块厚一立方米的植被翻了上来。

    宋范妮莎用泥土将挖出来的深孔填埋,将三个不知所以的傻大个踹进那个一平方米大小坑口里。

    这里似乎是个旧遗址,树根几乎和建筑物底部持平,原本应该是地面建筑,后来大概因为地壳移动或者是其他外力影响,整个地面往下陷,被人用泥土和植物有意地掩盖起来。

    三个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之下被踢进来,都摔个七零八落,但都是敢怒不敢言,只能转移注意力。

    几人在这里发现了医疗的器具,看起来有些年头,设备也是苏联款。

    沈立初联想到之前精鬼的那套宅子的手术台。

    一个上锁的铁箱子里找到电台收发装置,众人以为是冷战留下的谍战工具。

    沈立初发现了木板床那块木板向着地板的那一面刻了一些年份和名字,所有名字无一例外都是景字开头,似乎上面刻着的都是景氏族人的名字:

    其中沈立初看见一个熟悉的名字——

    05景赫

    沈立初不懂这个1975是什么意思。

    他一开始以为前面是生日日期,但景赫最多只有二十来岁,不可能是1975年出生的

    沈立初被巨型红眼老鼠吓到,开枪射击,打中了电台。电台里面放满了试管,(精子卵子)

    「欸!」胖子忽然指着被弹头打穿的电台叫唤道:「你们来这里瞅瞅,这电台内有乾坤啊。」

    胖子用脚将红颜老鼠的尸体远远踢开,将倒在地上的电台盒子摆正,伸手探进去摸出来一本褐色的牛皮本子。本上上面布满了白色粘稠的液体,像浆糊一般糊住胖子的手,他抖了抖手将牛皮本子远远甩开,在夹克上用力地擦拭着那只肥胖的爪子:「哟!恶心死爷我了。这什么玩意儿啊?黏乎乎的。」他抬起擦干净的手到鼻子前一嗅,马上将手挪得远远的,同时做出一个反胃干呕的动作:「他娘的,又腥又臭,什么恶心玩意儿啊!」

    宋范妮莎走过去用布块将本子上的液体擦拭干净,拿在手里慢慢的翻看,听到胖子的话淡淡的说:「精子和卵子的结合体。」

    沈立初看了宋范妮莎一眼,他们在篝火前的对话仍在他脑海盘旋。

    「不是吧!」胖子听到她说的话脸色都青了,直接蹲下来用手跟地板摩擦,想要就着沙泥把脏东西带走。

    沈立初学胖子的语气调侃:「哟!胖爷高招啊,一把抓死千百万条人命啊!」

    光头凑过去宋范妮莎身边,好奇地问:「这鬼地方怎么会有那玩意儿的结合体?」

    宋范妮莎全神贯注的看着本子,没有搭理他,脸色却越来越僵硬。

    胖子和沈立初都意识到不对劲,也凑上去看。

    这是一本工作日志。

    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人体实验失败,胚胎实验再次失败。胎儿成型与否并不是成功的关键。

    一九九零年一月二日

    胚胎实验成功,进入观察期。

    一九九零年一月二十四日

    情况很不乐观,实验体出现排斥反应,需立即进行紧急手术。

    一九九零年一月三十日

    根据前一个失败品基因进行检测,选定两个新实验体。

    一九九零年二月四日

    注入过程失误,实验体130a死亡。

    一九九〇年三月十日

    胚胎出现异常,实验体130a在母体存活。

    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二日

    实验再次失败。看来性别并不是成功的关键。最后那个实验体距离成熟还有六个月。已经没有时间了。

    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九日

    外面的局势越来越不明朗,一直纠缠于我们的组织终于消停下来了,统治者面临下台危机,那个势力暂时不能给我们带来阻力。距离试验完成还有五个月,但是我们没有时间了,这一次必须成功。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九日

    异卵胚胎实验成功,130a为女性,130b为男性,进入观察期。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实验体130b突发性排斥,抢救无效异化,送入焚化炉火化。

    记录到这里就中断了,按照本子里记述的,从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开始,一直到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这个地方曾经进行过试管婴儿实验。最后一条是写在最后一页上的,不知道是换了一本新的继续往下写还是到这里就终结了实验。

    他们统计了实验体总数,又去比对床板上的日期,本子上的日期一模一样。

    按照本子的记载,百余个实验体只存活了三个,一个是一九七五年的景赫,一个是一九九零年的景桑桑,一个是一九九一年的景赤赤。

    「这怎么可能呢?」胖子不解地说:「按照这本子说的,一九九一年只活了一个,如果那个男婴死了,那么景亦是谁?难道他没有经历过实验?不可能啊床板上都写着呢。」

    床板上最后两行字——

    19911209 景亦

    19911209 景赤赤

    看到婴儿试验后,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那个拥有着奇怪治愈力的少年,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有正常人是绝对不可能有这么逆天的能力,所以他们主观认定景亦是从这里出去的。然而,不管是床板还是牛皮本子都在告诉他们一个事实——景亦死了。

    那么他们看见的那个景亦究竟是谁呢?

    这里面的东西并不多,有价值的东西他们都一一小心查看,确定再也没有别的线索。离开那个地下基地后,他们没再能找到其他基地,宋范妮莎却发现了那群佣兵正在追踪他们的行踪。

    于是,带着那些资料,他们开始了游击战。

    因为他们人数比较少,加上丛林藏匿的方法很多,一时间佣兵奈何不了他们,倒是他们稳稳地占据了上风。

    但百密还是有一疏,胖子小解的时候心情好唱了首走调走到天边儿去的歌,那些佣兵察觉了他们所在的方位,双方开始了一场交火,沈立初等人以武器的优势幸存下来,远远地逃开。

    很快,他们察觉不对劲的地方——这里是湿热气候,一路走来四处都是蛇虫鼠蚁,这片土地却干净得惊人,宋范妮莎站在了一棵大树下。

    大树没有什么特别,相较起周围的树木,树干显得略微细一些。

    宋范妮莎说:这书树龄比较小,有点奇怪。

    几个人在树的附近仔细地查找其他异样之处,光头突然用脚踩着一个地方喊道:「这里。」

    众人走过去一看,他脚下踩着的小草和周围的颜色不大一样,颜色泛白,有点像枯萎的青草。

    宋范妮莎用军刀沿着泛白的草皮一划,脸色顿异:「这是植被,地下有东西。」

    几人瞬间联想到之前那个埋在地下的遗址。

    他们把植被扯开,露出了一道圆形的铁门,有点像城市里的地下水道的盖子,足有两米直径的大小,表面并没有任何把手。

    胖子用军刀塞进裂缝了撬开铁门,沈立初紧握枪支,枪口对准铁门,严阵以待。

    铁门打开,并没有预期中的威胁,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条笔直向下的楼梯,是直接以水泥倒膜造的,看着有些年头,每一个阶梯都有一长两短的木板围着,也不知道是倒膜用的还是后来加固用的。

    这里很潮湿,两边墙身和楼梯都有浅浅的水迹。

    宋范妮莎吩咐众人小心脚滑,光头率先走下去。

    他们顺着楼梯往下走,拐了三个弯儿,就到达了一个宽大的空间,在这里被掏空了,好些二人合抱粗细的柱子支撑着天花,顶部是拱形的,似乎也用了水泥,有些地方能看到锈迹斑斑的外露钢筋。

    他们抵达这个空间以后,同时止住了前进的脚步。

    没有想到这个环境恶劣的森林内部,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地下空间。

    ——地族生活在植被之下。

    似乎没有什么悬念。

    这是他们共同的念头。

    这里是一座地下城,只有不到五十人,高矮肥瘦c任何年龄层都有,在他们之间,胖子等人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他们没有想到找到地族人后,居然会见到桑玛。

    对沈立初而言,桑玛也是个神秘的存在,基于他们从工作日志上看到的记录和地下基地透露的那些线索,桑玛似乎就是其中一个实验婴儿,虽然被判断为失败体,但几人都没从她身上看出与众不同的地方——也许,跟寻常人一样就是实验最大的失败。

    总的来说,桑玛的存在对在场所有人都构不成威胁,自然能够友好相处。

    桑玛看见他们几人也是一脸的兴奋,以主人家的姿态招呼着几人随意,看得出来桑玛在这里似乎混得不错,地族人看起来对她很友好,互动间甚至带了些敬畏的意味。

    地族人里头有个大妹子抱着个一岁多的小孩子,头上戴着手工编织的彩色羊角帽,胖嘟嘟的手虚握着拳头,拇指被含在满是口水的嘴里,看着他们这些外来客的眼睛又大又亮,完全不怕生人。

    光头凑过去咕咕咕地逗着小孩儿,小孩乐了,裂开水润的嘴巴,露出上牙床两棵乳齿门牙,憨态尽显。

    沈立初走过去也朝小孩笑了笑,用手肘撞了撞光头的手臂:「想不到你还喜欢小孩儿啊。」

    光头被他一撞,反射性地看向他,听到他接下来的话,满不在意地转过去继续逗弄小孩,还不时发出阵阵的笑声。

    旁边的胖子清了清嗓子,吸引了沈立初的注意力,只见前者皱着眉看了眼光头,又皱着眉朝神力吃摇了摇头。沈立思索片刻,又忽地想起光头别开视线时刹那的僵硬,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什么。

    宋范妮莎显然不怎么喜欢孩子,光头等人在逗弄孩子的的时候,她就站得远远的,不一会儿更是直接观察起这篇广阔的空间。

    桑玛已经不是那个单纯的小姑娘了。

    这段日子,她似乎经历了很多,观言察色的本事见涨,彼此寒暄几句,待几人休整了一会儿,就动身把他们带到一个空间,里面整齐地放着一整套实木的家具,长椅上坐了一个老太太,老太太脸上都是褶子,头发已经花白,斜斜的绑了一条辫子垂落在胸前。

    桑玛给双方介绍:「阿婆是守山人,这些日子我从阿婆这里了解了很多。」

    她顿了顿又说:「我猜你们肯定也是为了这件事情来的。我可以告诉你们所有你们想知道的事情,可是我有个条件。」

    宋范妮莎问:「什么条件?」

    桑玛说:「让我跟着你们。我要见景亦,可是我没有办法找到他,我知道你们可以。」

    宋范妮莎根本没有考虑,立马就答应了。

    桑玛给他们说了她从阿婆口中了解到的她的身世。

    她从旁边一本字典里面拿出一张黑白照片,照片边沿是半厘米粗细的白色框架,如今已经泛黄,右下角被撕走,照片上一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怀里抱着一个用布层层包裹着的婴儿。婴儿以坐姿靠在男人的胸膛前,头上戴着一顶羊角帽,眼睛闭合,似是拍照的时候睡着了。

    胖子等人一看照片,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

    桑玛指着婴儿说:「这个是我。」

    「他是谁?」沈立初伸手指着照片上抱着婴儿的那个男人。

    年轻男人鬓角的头发被削去,前额有着短短的齐刘海,距离眉毛还有两根手指的距离,他头微微地侧向婴儿,笑得很开心,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桑玛摇头说:「不清楚那人是谁,只知道是我的其中一个族人。」

    照片上那个年轻的男人赫然就是祝显。

    一个困扰了沈立初一段时间的谜题解开了。

    根据这张照片来推断,祝显今年确实已经四十多岁,不可能是祝小虹的儿子。

    「那么祝小虹的儿子哪里去了?」

    新疑团。

    「这这这怎么可能?」胖子太过于吃惊,以至于说话都不利索了:「10376还真的已经半百的人啦?这保养得也太好了点吧?估计他当首长那份薪水都拿去整脸了,难怪人那么讲究打扮。」

    胖子顿了顿,像是还没有发泄完内心的激动,伸出胖爪子摸了摸自己的胖脸,自言自语地说:「等我这次了事,我也拿薪水去养养胖爷我这张脸。」

    宋范妮莎从桑玛手中接过那张黑白照片,前后仔细看了一遍,问道:「照片的拍摄日期是什么时候?」

    桑玛摇摇头:「并不清楚确切的日期,应该在一九九一年七月。」

    一个绑着长辫子的女人跑进来,大口大口喘着气:「你们必须走了。外边有人在找你们的行踪,这个地方已经不能提供庇护,我们也必须要离开。」

    阿婆叹息一声,吩咐所有人收拾东西,轻装上阵。

    他们离开之前,阿婆用小刀划开了自己睡觉用的那个藤枕,露出中间的那个通体青绿的玉枕,将其珍而重之交到桑玛手上:「这是阿婆守在这里的唯一目的,临近几个国家都对这片林子查得很严密,我们已经经历过无数次的转移,只要你们将它带走,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转移。」

    阿婆摸摸旁边一个小孩剃光的脑袋:「还有孩子,不能不为他们着想。」

    桑玛点点头也伸出手去摸摸小孩的脸颊:「这个要给谁?」

    阿婆摇摇头:「命定中人,能到感知它的存在,你只要带着上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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