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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少年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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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芜戈壁,风沙横亘。

    烈日之下,一个身形瘦弱的褴褛少年狼狈地逃窜着。

    他不知已经逃了多长时间,咽喉如火,呼哧声中冒着连空气都能够灼穿的热气。

    风沙遮蔽的百万里戈壁无边无际,就连那些仙人都飞不过去。

    他却要在累死之前逃入这戈壁深处的那座活死城。

    只有活着抵达那里,他才能活着。

    不然,无论他是否死在路上,他都要死。

    少年十四五岁,只是这瘦弱的模样,让他徒减几岁,不少人都以为他才十一二岁。

    像他们这种如野草般生长于路边沟渠的乞丐,年龄从来不是包括他们自己关注的焦点。

    比如这个少年,他自从在路边坐下时起,数年来,他只关心自己的肚子。

    清晨逃出城时,他反倒是吃了四五个白花花的大馒头,一个个比他的拳头还要大不少。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吃的唯一一顿饱餐。

    然而,这多么像那些死刑犯的最后午餐啊。

    自己不就是死刑犯么?短短来路上,少年不止一次自嘲。

    他只跑了大半个上午,身后远处,那座雄城的身影依旧那么壮丽。少年十分确信,就是在那个被称作活死城的地方,也能远眺到此城的雄姿。

    在他心里,这座自己生活了近五年的大城武威,犹如一头荒冥巨兽,就连天地都敢吞吃,仙人也需惧服。

    少年从未来过这片戈壁,不过也十分清楚,一旦入夜,若他还未能抵达那座活死城,必将死无葬身之地。

    在城内生存了这么久,每天都不知道到听闻多少夜丧于此的惨事。

    这片巨大的戈壁之中,吃人不吐骨头的各种凶兽沙鬼,就连仙人都不放过,更何况是像他这样半死不活的凡人。

    但是,他现在又无法回头,否则的话,那位逼他逃往活死城的仙人,同样不会放过自己。

    何为仙人?那可是一念便可颠山倒海的恐怖存在。惹怒他们,通常连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还活着,真应该多谢那位仙人的不杀之恩。

    只是他不但不谢,心中还充满了难以遏制的愤怒,这种感觉,唯有杀之,方能后快!

    “凭什么仙人就可以随便断人生死?我不过是多看了城主的女儿一眼而已,你就要如此害我!我路尘,总有一日,也要让你尝一尝逃入这片戈壁的痛苦!”

    名叫路尘的少年,小脸扭曲,心中咆哮,指甲攥入双掌掌心中,刺出浓稠的鲜血来。

    他轮番将这血吮吸干净,舔了舔依旧干涸而新添了血腥的双唇,咬牙加快脚下的速度,朝着戈壁深处走去。

    他不是没有想过出了城门后就逃往别处,然而,那个该死的仙人曾在他背后拍了一下,并且言明他只要敢离开这片戈壁,就会顷刻殒命。

    仙人手段通天,他不得不信。

    且无论真假,他都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冒险。

    他苟延残喘活了这么多年,断然不会让自己就此不明不白地死掉。

    哪怕是仙人要他死,他也要活着!

    一定要活着!

    为了那份执念,亦为了那个承诺!

    “小茶儿,我一定会活下去的!”

    一想到那双茶色的大眼睛,还有弯弯的羊角辫儿,路尘内心便一阵揪痛,但是这让他更加清醒,更加坚定。

    “你们都该死,你们都要死!”

    烈日烧灼下的泪水苦涩得连眼睛都刺痛,路尘用肮脏破烂的碎步衣角将它们拭去,怒吼一声,抽出怀中的檀黑色短匕,向着前方突然冒出来的两头沙蝎冲了过去。

    愤怒使他勇猛,痛苦让他清醒。路尘握着断匕,将这两头半人高的沙蝎一捅一个穿。

    从商国的楚地,横跨万里来到这西部边陲的凉州,路尘一路上,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才活下来。以致于他手中的匕首,都变了颜色。

    檀黑,那是无数鲜血风干后的颜色。

    即使在这个肉弱强食的世界上,他这样的年纪,杀戮也非常见。

    握刀的瘦小手臂准而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穿透它们的心室,就像是机括之术。

    来到武威城后,路尘已经很少杀人。

    追杀他而来的那些人早已止步大河彼岸,他自然少了很多杀人的机会。

    在此城近五年的时间里,他将自己隐藏在乞丐群中。甚至就连身份,都是以假乱真代替来的。

    简单的说,他帮一个快死的小乞丐杀了仇人,然后换来了现在的身份。

    小乞丐无名,凉州人士,无亲无故,无人认识。正正合路尘。

    他可不会天真地认为,那些人真的完全放弃了。

    只不过是忌惮凉州的紫云仙宗罢了。

    凉州虽然在商国境内,实际上真正的主人却是四大仙宗之一的紫云仙宗,就连凉州州牧,都是其宗内弟子。

    这里,就是商国的朝廷都无法染指,路尘的那些敌人虽然势力强大,也比不上可以跟四大仙宗分庭抗礼的商国朝廷。

    所以,宁辰才会不远万里,跨过宛若天水的大河,藏身于武威城中。

    奈何贼老天弄人,他又落入了今天的这步田地。

    “我路尘,当年好歹也是襄阳第一的修仙天才,怎么可能会这么窝囊就死掉!”路尘掏空两头杀蝎的脏腑,挤出咸涩腥臭的蝎子血,囫囵吞下。

    沙蝎内脏是不错的补药,凡人泡酒喝了,能强健身体,但若是像路尘这般直接挤血吞下,很容易就会由于过补,七窍流血而亡。

    要知道,这杀蝎虽然不是凶兽,却是有着凶兽血脉的戈壁沙兽,不是那些普通的野兽可以相提并论的。

    也只有像路尘这样体质特殊的怪胎,才能无事。

    自然,如果换成了其他身体,路尘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十年前,路尘还不到五岁,体内灵根觉醒,惊动了空灵殿,襄阳分殿的大长老马道元亲自出手检测,发现了其灵根之异常,便要夺之。

    夺窃灵根的唯一办法,就是将拥有此灵根的身体炼化,换而言之,就是把人生炼成药!

    路尘虽然还不到五岁,可也知道生死之大事,趁着那位看管的执事不注意,连忙逃跑。

    他千不该万不该,在逃跑之前去看了一眼小茶儿。

    那天夜里,天下着大雨。

    城北的贫民居里,小茶儿为了给路尘制造逃跑的机会,拦在了那个成仙数十年的大长老身前。

    路尘亲眼看着小茶儿被一掌拍成肉末,唯剩残魂,孤零零地飘着,随时烟消云散。

    他强忍着悲痛的泪水,从狗洞里爬出,夺命而逃。

    这一逃,就是五年。

    路尘是个孤儿。

    在他三岁的时候,从狗嘴里救下他的茶奶奶去世,从此,他就跟茶奶奶捡来的另一个小家伙,也就是小茶儿相依为命。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吃着百家饭,勉强活着。

    五岁那年,一日,他替某位掌柜的跑腿送信,赚点儿铜板,路过了空灵殿,似乎是感受到了殿内充沛的玄元之气,他体内的灵根兀然觉醒!

    唯有体内拥有灵根且成功觉醒者,才拥有修仙资质。灵根觉醒的年龄越小,资质越是上乘。

    一般的市井凡人,灵根觉醒,多是在十二岁以后,即使是凡间的修仙家族,也极少出现十岁前觉醒灵根的情况。

    然而,路尘,当时只有五岁而已!

    而且,灵根的觉醒过程非常玄妙,必须要有强大的修仙者在一旁护法,并且设下玄元大阵,凝聚浓郁元气,才能保证安然。这就是空灵殿存在的价值。

    反观路尘,竟只是路过,就莫名其妙觉醒了灵根。

    事出反常必有妖。

    马道元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才不惜放下身段,亲自出手测试这个乞儿小孩的灵根。

    至于是什么灵根,马道元并未向路尘提及过。

    但是,路尘到现在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时马道元那双古井一般的眼睛里闪烁着的贪婪光芒,疯狂得几乎令天地都变色。

    那是一头饥渴无数天的野兽看到食物才会出现的目光。

    每次记起这目光,路尘便觉得心中涌起一股窒息的恐惧之感,犹如梦魇,摆脱不掉。

    数年之后,当他来到凉州大地上时,他终于知道了摆脱这个梦魇的唯一方法。

    那就是杀了马道元!

    这就是他的执念。

    日已晌午。

    路尘身后那头匍匐在地平线处的巨大荒兽的身影终于模糊了不少。

    在杀了两头杀蝎,吞掉夹杂着内脏的腥血之后,他奄奄一息的生命之火再度盛燃。

    那个将他逼入这片戈壁的仙人曾笑着说:活死城深入戈壁一千里,他御剑飞行,小半日就能抵达。

    然后他还说,声音是那么的冷酷和不屑:小乞儿,你只要活着到那里,你就能活,十天也行,十年也行。

    路尘犹记得对方在说这话时,看着自己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少年脸上愤怒,却目光平静,心中更是镇定。

    他自然没有安全抵达活死城的办法,只不过,这么多年的逃亡生涯,早已将他的内心锤炼得极为强大。在人前,他一切的喜怒,都是伪装。

    唯有此时,面对着风沙戈壁,他才露出了须臾的真我。

    遥遥生存路,尚有九百余里。

    再过三个时辰,天,就要黑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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