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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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反正是在诸魔兽退去之后,自己挪着如同灌了铅的双腿,一点点,一点点下意识地离开了草场。
随后的几天,他没有再出门,或者说是不敢再出门,生怕再遇到那天似的情形。即使在家里,偶尔也心有余悸地老是四下张望,生怕会不知道从哪里突然钻出一只魔兽来。
草原村的村民很快就在草场里发现了一只巨大蜈蚣魔兽的尸体,迅速将情况上报给了双石仙村。仙村派人将这尸体拖了去,又派人仔细将草原村四周搜查了一遍,暂未找到其它魔兽的踪迹。
这天,小伙伴们再度来邀晋凌去听孙先生说书。孙先生的书每旬一场,小家伙们是不忍错过的。
想起孙先生的模样,晋凌心中再度涌起一阵的亲切之意,蹭蹭蹭地跑到院子的柴房中,找到一处地窖门,拉开门,钻了下去。
母亲杨淑华急道:“别动你爹的酒窖,那是他的命根子!小心他回来揍你!”
这是父亲晋南山平时酿酒藏酒的酒窖。父亲半生酿造的好酒都存在这里。他想到了在村主府上看到孙先生听到有酒喝时的神情,那神情,与常来店里酌饮的酒鬼们,几乎就没什么两样。虽然孙先生已经房间掩饰,可那瞒不过从小就在小酒铺里帮工打杂的晋凌。
嘿嘿一笑,借着窖口的微光,摸了一坛五斤装有些年份了的蓝梅酒,随意找了块布一包,窖门也不关,就急匆匆地冲了出去,然后抽了把油纸伞,呼地便跑出了家门。
“小兔崽子,发疯啊!”刚出家门,几乎就与父亲晋南天撞了个满怀。
晋南天三十来岁,看上去比较斯文,脸色有些苍白,眼光深沉,似乎时常魂游天外,不知道总在想些什么。他身上还散着一股浓浓的酒气,显然刚才也喝了不少。
晋南天不是草原村人。草原村基本上都是杨姓,传承万年。他晋南天原是北方一个贩酒的商人,后来家道中落,流浪到双石仙村,准备去给村长做门客,谋得一条生路。他有一手造酒的手艺,但没有仙力,并不受人待见,甚至无法成为最低一级的门客。
在这时候,他结识了杨淑华,两人经过接触了解,终于定了终身,后来定居这草原村。
草原村物产不丰,村如其名,周边都是草原,村民多靠放牧牲口c马匹,出售牧草c草料生活,酿酒原料极为缺乏。即使开了这间小酒铺,也多数只是酿造些一般的便宜粗酒,这些才是村汉们买得起的。正因为如此,晋南天一手酿酒手艺无法得以完全施展。放牧度日谋生之时,也会时时购买些酿酒原料,在自家地窖里酿上坛好酒,给自己解解馋。
此时,晋南天一看晋凌怀里抱着的,正是自己也舍不得喝一口的陈酿,当初费了无数心思酿制的蓝梅酒,又惊又怒:“臭小子!把酒给我放下!”
晋凌嘿嘿一笑,哪里肯理他,只顾呼呼地向外跑,“我去送给孙先生!”
这酒自己都不舍得喝的好酒!他倒好,拿出送给别人!这败家玩意!
晋南天刚要去追回阻止,可看晋凌兴致勃勃的样子,又听得孙先生三个字,脚步停了。眼见晋凌的身影越来越远,晋南天的眼睛也越来越深沉。
“孙先生?是说书的孙意涵么?”他立在门口,喃喃地自语道,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望着天空,眼神更加空茫。
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雨,草原地带的雨季来得特别漫长。这样的天气,说书场是开不了的,小伙伴们轰然一下作鸟兽散。可是晋凌抱着那坛酒,依外是冲出了草原村村口牌坊。
风雨隐然还有增大的趋势,他浑身早已经淋得湿透,可仍是一脸的热望,兴冲冲地往双石方向跑。路上遇到了一些回家的村民,打了招呼,他也不理。
如此奔跑了半个多时辰后,终于到了双石仙村。在岗哨护卫们一脸的惊讶之中报了姓名来历进了村,晋凌便去村长府找孙先生。但是村长府的护卫把他拦下了。
“双石村仙府,不得乱闯!”护卫看他这个半大孩子,以为他在胡闹。
“我有东西要送给孙先生!”晋凌用力将酒坛高高举过头顶。
“不要胡闹,走吧。”护卫冷冰冰地不肯放行。
晋凌再三恳求无果,心中难受郁闷,大声叫道:“你们让我进去,我知道,孙先生必然会喜欢这坛酒的!这是坛好酒!”
一名护卫眯着眼睛,“好酒?”一把将那坛蓝梅酒抢过去,打开泥封,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顿时扑鼻而来。那护卫也是喝过不少好酒的,偏偏这酒香气虽然不浓郁,却经久让人回味,清香不绝。心知果如这孩子所说,是坛好酒,于是将酒坛盖上,准备揣入怀中。
“这是我的!”心知这名护卫要贪了自己的酒,晋凌大急。
“你的?”那护卫冷笑道,“你喊它一声,看它答应不答应!赶紧滚,否则我就把你扔出去!”
那护卫恫吓着。在他看来,这么一个面生的孩子,在这下雨天气乱闯,不过是胡闹而已。
“你这样强抢一个孩子的东西,就不怕村主知道了,重重地责罚你!”晋凌不惧。
那护卫冷然一笑。他叫王东,是护卫队的副队长。而村主王冲,就是他的表舅。因此,来这村护卫队不久,自己就被推举为副队长,毕竟大家都想巴结村主。王冲虽然没有说话,可也默认了这个结果。一个小小的毛孩,也敢口出狂言。
“还给我!”晋凌高声道。
“就不给。”被那好酒酒气一冲,王东知道这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哪里肯放,“小家伙,我给你一个银元,你不亏了,拿去玩吧。”真的往地上扔了一枚晶亮的银元,一个银元,在市面上倒也能买上两三坛好酒了。
“我不要,把酒还我!”晋凌十分生气,爹爹费心酿出的好酒,给你们喝糟蹋了。他没有捡钱,只是吵闹着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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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几天,他没有再出门,或者说是不敢再出门,生怕再遇到那天似的情形。即使在家里,偶尔也心有余悸地老是四下张望,生怕会不知道从哪里突然钻出一只魔兽来。
草原村的村民很快就在草场里发现了一只巨大蜈蚣魔兽的尸体,迅速将情况上报给了双石仙村。仙村派人将这尸体拖了去,又派人仔细将草原村四周搜查了一遍,暂未找到其它魔兽的踪迹。
这天,小伙伴们再度来邀晋凌去听孙先生说书。孙先生的书每旬一场,小家伙们是不忍错过的。
想起孙先生的模样,晋凌心中再度涌起一阵的亲切之意,蹭蹭蹭地跑到院子的柴房中,找到一处地窖门,拉开门,钻了下去。
母亲杨淑华急道:“别动你爹的酒窖,那是他的命根子!小心他回来揍你!”
这是父亲晋南山平时酿酒藏酒的酒窖。父亲半生酿造的好酒都存在这里。他想到了在村主府上看到孙先生听到有酒喝时的神情,那神情,与常来店里酌饮的酒鬼们,几乎就没什么两样。虽然孙先生已经房间掩饰,可那瞒不过从小就在小酒铺里帮工打杂的晋凌。
嘿嘿一笑,借着窖口的微光,摸了一坛五斤装有些年份了的蓝梅酒,随意找了块布一包,窖门也不关,就急匆匆地冲了出去,然后抽了把油纸伞,呼地便跑出了家门。
“小兔崽子,发疯啊!”刚出家门,几乎就与父亲晋南天撞了个满怀。
晋南天三十来岁,看上去比较斯文,脸色有些苍白,眼光深沉,似乎时常魂游天外,不知道总在想些什么。他身上还散着一股浓浓的酒气,显然刚才也喝了不少。
晋南天不是草原村人。草原村基本上都是杨姓,传承万年。他晋南天原是北方一个贩酒的商人,后来家道中落,流浪到双石仙村,准备去给村长做门客,谋得一条生路。他有一手造酒的手艺,但没有仙力,并不受人待见,甚至无法成为最低一级的门客。
在这时候,他结识了杨淑华,两人经过接触了解,终于定了终身,后来定居这草原村。
草原村物产不丰,村如其名,周边都是草原,村民多靠放牧牲口c马匹,出售牧草c草料生活,酿酒原料极为缺乏。即使开了这间小酒铺,也多数只是酿造些一般的便宜粗酒,这些才是村汉们买得起的。正因为如此,晋南天一手酿酒手艺无法得以完全施展。放牧度日谋生之时,也会时时购买些酿酒原料,在自家地窖里酿上坛好酒,给自己解解馋。
此时,晋南天一看晋凌怀里抱着的,正是自己也舍不得喝一口的陈酿,当初费了无数心思酿制的蓝梅酒,又惊又怒:“臭小子!把酒给我放下!”
晋凌嘿嘿一笑,哪里肯理他,只顾呼呼地向外跑,“我去送给孙先生!”
这酒自己都不舍得喝的好酒!他倒好,拿出送给别人!这败家玩意!
晋南天刚要去追回阻止,可看晋凌兴致勃勃的样子,又听得孙先生三个字,脚步停了。眼见晋凌的身影越来越远,晋南天的眼睛也越来越深沉。
“孙先生?是说书的孙意涵么?”他立在门口,喃喃地自语道,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望着天空,眼神更加空茫。
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雨,草原地带的雨季来得特别漫长。这样的天气,说书场是开不了的,小伙伴们轰然一下作鸟兽散。可是晋凌抱着那坛酒,依外是冲出了草原村村口牌坊。
风雨隐然还有增大的趋势,他浑身早已经淋得湿透,可仍是一脸的热望,兴冲冲地往双石方向跑。路上遇到了一些回家的村民,打了招呼,他也不理。
如此奔跑了半个多时辰后,终于到了双石仙村。在岗哨护卫们一脸的惊讶之中报了姓名来历进了村,晋凌便去村长府找孙先生。但是村长府的护卫把他拦下了。
“双石村仙府,不得乱闯!”护卫看他这个半大孩子,以为他在胡闹。
“我有东西要送给孙先生!”晋凌用力将酒坛高高举过头顶。
“不要胡闹,走吧。”护卫冷冰冰地不肯放行。
晋凌再三恳求无果,心中难受郁闷,大声叫道:“你们让我进去,我知道,孙先生必然会喜欢这坛酒的!这是坛好酒!”
一名护卫眯着眼睛,“好酒?”一把将那坛蓝梅酒抢过去,打开泥封,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顿时扑鼻而来。那护卫也是喝过不少好酒的,偏偏这酒香气虽然不浓郁,却经久让人回味,清香不绝。心知果如这孩子所说,是坛好酒,于是将酒坛盖上,准备揣入怀中。
“这是我的!”心知这名护卫要贪了自己的酒,晋凌大急。
“你的?”那护卫冷笑道,“你喊它一声,看它答应不答应!赶紧滚,否则我就把你扔出去!”
那护卫恫吓着。在他看来,这么一个面生的孩子,在这下雨天气乱闯,不过是胡闹而已。
“你这样强抢一个孩子的东西,就不怕村主知道了,重重地责罚你!”晋凌不惧。
那护卫冷然一笑。他叫王东,是护卫队的副队长。而村主王冲,就是他的表舅。因此,来这村护卫队不久,自己就被推举为副队长,毕竟大家都想巴结村主。王冲虽然没有说话,可也默认了这个结果。一个小小的毛孩,也敢口出狂言。
“还给我!”晋凌高声道。
“就不给。”被那好酒酒气一冲,王东知道这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哪里肯放,“小家伙,我给你一个银元,你不亏了,拿去玩吧。”真的往地上扔了一枚晶亮的银元,一个银元,在市面上倒也能买上两三坛好酒了。
“我不要,把酒还我!”晋凌十分生气,爹爹费心酿出的好酒,给你们喝糟蹋了。他没有捡钱,只是吵闹着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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