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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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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满怀心事的石韬,早早起了床。

    他并不打算惊扰旁人,无论雨荷还是石中玉,乃至昨日刚刚入住庭院的青衣,按照心里年龄来算比他都小,被人伺候的生活虽然舒爽,却也磨人意志,他知道现在绝非享福的时候。

    这个时代,就连穿衣服都是一件特别麻烦的事,宽袖长袍外加灯笼裤,甚至还有各种装饰品,这是士大夫们的标配,尽管刚入束发之年,但已经算是士大夫的一员了,重生后的大半个月,穿衣打扮一直都是雨荷的职责,可每日穿衣都要靠别人服侍的石韬不止一次骂娘,作为一个男人,居然比后世妹子出门化妆还要来得繁琐,穿那么麻烦,士大夫成天不出门的么?

    士大夫也是人,自然也是要出门的,但士大夫们出门从来不靠腿,就连上马c坐车也是由随从一手包办;西晋算是历朝历代士大夫们的天堂,各种豪奢c各种攀比,各种炫耀,重生半个多月以来,石韬对此深有体会。

    在他看来,这种生活大概就叫最后的疯狂吧!

    宽袖长泡随意套在身上,至于灯笼裤,他只好用巾带将裤腿处扎了一圈,弄成后世某军队绑腿的样子;至于各种头饰c衣饰统统被他仍在了一旁。

    自认穿戴妥当后,石韬轻手轻脚下了阁楼,朝一楼偏房瞄了一眼,雨荷的房门紧闭,小丫头果然还没起床。

    也没有吵醒的必要,甚至连石中玉他也不准备带上,而是打算独自一人去马厩牵马,然后再去跑马场练习骑马射箭,他相信,只要一直这么坚持下去,迟早会有收获,后世有一种说法,一件事只要坚持七年以上,都会成为那一领域的专家,对此石韬深信不已。

    临出院门时,忍不住朝青衣居住的厢房看去,不想却是让他一愣。

    仍是一身青衣打扮,秀发还是那么随意挽着,苍白而消瘦的脸颊在白天似乎也没有那么难看了。

    此际,依门而望的女子同样感到意外。

    忍不住瞄了一眼对方的大长腿,石韬对青衣招手。

    “会骑马吧?”

    瞧着一身怪异打扮的小主人,青衣点点头。

    “射箭会不会?”

    青衣继续点头,仿佛想到了什么,青衣又摇头。

    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到底几个意思?

    见小主人表情疑惑,青衣不得不解释道:“以前跟大首领学过射箭,但技艺不精,后来几乎没怎么施展过。”

    “走吧,陪我去马场练练!”

    不知为何,这位新主人似乎跟她以前见过的男子都不同,至于哪里不同,一时又说不上来,青衣点了点头。

    二人正待出门,石中玉拧着一只水桶走了过来。

    石韬明显有些意外:“我不是让你不用做这些粗苯活儿么?”

    石中玉腼腆一笑,“庭院的下人就我一名男子,这些活自然应当由小人来做,再说中玉早已习惯,一天不做身子还不舒坦呢!”

    没那多讲究,石韬点头道:“我和青衣先去马场,你放下水桶,随后赶来!”

    “好咧!”石中玉急忙点头。

    刚走了几步,石韬又是一愣,雨荷小丫头抱着一只木盆迎面走来。

    原以为自己起来得够早,感情却是最晚的一个!

    “少爷今日起来得好早,这是要去哪呐?”

    “去马场遛马,等回来再用早点,哦,对了,你让厨房熬一锅肉糜,顺便在里面加点菘菜,以后的早点,就吃这个!”

    说完,石韬目光看向了青衣。

    青衣身体微微一颤,昨夜,小主人曾提过,若要治好自己的恶疾最重要的便是补身子,他吩咐丫鬟准备肉糜,难道是为了我吗?

    石韬表情平情,内心却早已笑翻了过去,前世网络上的各种心灵鸡汤,其中一条,却让作为单身狗的他记忆深刻。

    清晨的粥比深夜的酒好喝,骗你的人比爱你的人会说。

    此刻,这清晨的粥,用在青衣身上,效果显而易见。

    院子外的马厩一共拴着两匹马,一匹是石韬的专用座驾,另一匹则是备用马匹,之前马厩一直空着,这两匹马还是前两天才让人送来的。

    牵出那匹专属座驾,又将之前准备好的马具套在马上,在石韬的示意下,青衣只好骑剩下那匹备用马匹。

    一撩裙摆,青衣翻身上马,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让人赏心悦目。

    青衣上马的姿势直让石韬大跌眼镜,好在青衣发现隐藏在布袋下面的双马镫之后露出一脸吃惊的表情,才总算让他好受一点。

    嘀嗒c嘀嗒!

    石韬在前,青衣紧随其后,二人当真是在遛马。

    走了没几步,石韬勒住马绳,似乎在等青衣,但青衣明显没能体会到他的意思,也跟着勒住了马绳。

    石韬一脸尴尬,“靠近点,方便我们说话!”

    苍白的脸颊划过一抹粉色,这下青衣总算懂了,并依言靠近过去。

    “像你这样为我父亲卖命的人,一共多少?”

    昨夜就打算询问青衣,却被雨荷打断,从昨夜到现在,石韬可是一直惦记着这件事的。

    历朝历代,所谓的官匪一家,并非完全空穴来风,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豪门贵族家中蓄养死士,已然成风;到了唐朝,这种风气依然存在;直到宋朝,文人掌权,从而收刀入库,这种风气才逐渐消失。

    但实际上,圈养死士这一做法,从来没有断绝过,不过是藏得更隐秘罢了。

    石家能拥有如此恐怖的财富,一方面或许因为石崇经商之才了得,史书中记载,石崇将中原的铁器c丝绸等物运到南洋,又从南洋带回珍珠c珊瑚c以及香料等物,这才积累了大量财富。

    但另一方面,野史中还记载,石崇任荆州刺史时竟抢劫远行商客,取得巨额财物,以此致富,青衣及她身后“大首领”的出现,让石韬意识到,野史中的这一记载八成是真的。

    对于这一类游离于生死边缘的人,石韬很早就充满了好奇,现在有机会见证这类人的存在,他多少有些激动。

    这也是他改变初衷,对青衣的态度,从无私变成了有所图的原因所在。

    沉默良久,青衣终究还是告诉了新主人。

    “算上大首领,思归一共三十六人,十二青衣离开后,剩下三十五人!”

    “你们的组织叫思归?”石韬问道。

    发现自己的言辞似乎不妥,石韬换了一种说法问道:“我的意思是,你们这一旬人,叫思归?”

    “是,这是主人是家主取的名字!”

    “呵呵,思归,思归吟,我这位父亲,还真是文人中的一朵奇葩呐!”

    “少主这是何意?”青衣不解道。

    摇摇头,石韬并不愿过多解释,说起自己那位老爹,就连石韬都不得不承认的确是个人物,不但进过史书中的富豪排行榜,官也做得足够大,同时还是这个时代较为出名的文人,金谷二十四友就是他一手创立的,“思归吟”正是石崇所著的其中一首诗词。

    此刻想来,这位便宜老爹居然是一个如此另类的文人,石韬不禁莞尔。

    和青衣又聊了一阵,石韬从中知道了不少信息。

    像思归这样的组织,永远是暗黑的代名词,他们活得就像茅厕里的蛆虫,而且永远只能趋附于豪门贵族的羽翼之下,利益属于他们的主人,就连性命都属于他们的主人,一旦流落在外,便会成为过街老鼠,甚至地位还不如出生干净的贱民。

    但青衣明显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她看来,这一切似乎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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