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碧草青青
推荐阅读: 邪王嗜宠:神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妖孽修真弃少 我寄人间 从今天起当首富 宠妻入骨:神秘老公有点坏 重生之再铸青春 超级修真弃少 修复师 万古第一神 我在坟场画皮十五年 裂天空骑 武神主宰 神医萌宝 重生南非当警察 神道仙尊 妖夫在上
“拒!”
“嚯——”
“进!”
“嚯——”
“攻!”
“嚯——”
白天飘荡在校场上的阵阵声浪仿佛还在两耳之间震荡。
高台上陈列了数只满装金锭银锭的大木箱子,每只木箱边框皆以铁钉铁皮加上牛皮加固,打开的箱盖使金银暴露在阳光下,更加金光闪闪。
“赏!”
成言手中捧着一卷厚厚的花名册站立在高台上,粗着嗓子向立于底下一批新兵里的勇猛之士以示封赏。
目的有奖赏勇士,激励奋勇,再者,可以顺便凝聚收买人心,可谓百利而无一害。
此处所有犒赏所用的金银,并非是朝廷特意拨下的款项,而是尉铮从家中库房搬出来的,先前由他们一路从新安城运往河口镇,这样说来,他们一行人这一路不像前去就任,倒有点像是镖局押镖的。
眼前弥漫的滚滚黄沙,也还如同那肆虐的海浪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一转眼就是天黑,新兵被自己的教头操练了一天,现在都拖着疲乏的步子结队回伙房吃饭了。再晚些,河口镇的荒郊野岭住家稀少,乡村寻常随处可见的炊烟犬吠也稀罕,连夜晚的温度都比人烟浩穰的城镇低上好一些。
账内,只有一茎灯草还浸在一汪灯油里亮着如豆的光芒,一片幽暗的黄色撒照在账内的一物一件上,时光仿佛在他身边静止,周遭显得格外安寂。
今晚不必于夜间批阅文书,这个亮度在晚上照明刚刚好,光亮不会太明亮刺眼,让一切都带着一种绰绰约约的美感,能静下心来,倒也显得闲适了些。
尉铮从铜盆里掬起一捧清水洗脸,在洗后静置片刻,盆底沉了一层细腻的沙。
但凡从校场上走过,脚步带起的尘土便会不经意间依附于布料,不必真的在沙子里来回地翻滚,在清洗衣物时往往也能洗出一盆半浑浊的黄沙水来,若此时嘴是张着的,稍后上下牙齿再咬合,就会像在吃白米饭的时候咬到沙子一样,在后槽牙磨得“沙沙”的响,那种感觉,一旦想起来就是止不住的一个激灵。
今天尉铮没下校场,但是午后沙场点兵,十分不巧的,这场人脚步踩起来的沙尘,被四处流窜的风一带,带着旋儿,卷起了覆盖于地的黄土全吹向了高处,让站在点将台上观阅的人也蒙了满头满脸的黄沙。
不过,他都已经习惯了。
尉铮刚擦干脸上手上的水坐回桌前,就听见帐外有守卫通报,不久就是撩起布帘的声响,一个小兵乐呵呵地捧着一只贴了张红纸的坛子走进帐来。
“禀四镇将军,我是在小杨副将手底下当兵的。这个是小杨副将让我给你送过来的。”
“二月二,龙抬头,在我们乡下都要喝这种药酒,禁百虫,强身健体。我们将军曾在附近村子当过差,与他们十分熟络,不久前有百姓们特意结伴送来几坛,”小兵拍了拍那只光滑的酱色的酒坛,笑着道:“这坛还没开封,小杨副将说,让你也体会一下我们河口镇这边,淳朴热情的民风。”
健谈的小兵身上也有很重的风沙,显然也是刚刚跟着小杨将军从校场那边回来,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巴巴地又跑过来送酒了。
小杨将军曾当差的村落,那些村民们若没有驾马车,步行过来也要花费些时辰,这么远就只为了送几坛酒过来。这样看来,这小杨将军和村民们关系的确是不错。
惊蛰过,百虫苏。
尉铮从小兵手里接过那坛贴的大红纸上写着“雄黄酒”的酒水,眯着眼睛和气地笑道:“回去了替我谢过小杨将军,告诉他,有心了。”
这位小杨将军差不多跟他同岁,是杨将军的亲儿子,他们父子俩同在这河口营当差,有时底下的人都叫“杨将军”,于是军中为了区别开两位,就给杨将军的儿子“杨副将”前加了个“小”字,称呼为“小杨副将”。
“将军说了,同僚和同僚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哦,他还说过他很喜欢你。”
尉铮表情倒无甚大的意外,甚至还笑着对他说:“好,我知道了。”
军中的汉子一向粗犷,更加不拘小节,在这种情况下说喜欢一个男人,多半就是说喜欢这个人的为人。
果真,那小杨副将的的原话就是:我比较喜欢这尉铮的性子,欣赏他的处世风格,生在这满眼繁华锦绣的帝都,将来注定会享世袭官职俸禄,却无半点心浮气躁,还能如此尽心尽力为主谋事,着实是难得。
偏偏他遣派来送酒的小兵说时记不全了,只囫囵说了个大概,而这个大概还带着点歧义。
那小兵左脸颊处有一块青枣大小的白斑,边缘凹凸不平,像沾了一块白漆,应该是从前生病留下的,他不笑的时候表情有些凶,一笑起来眉眼协调了,就让人觉得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这样的人在这里好像有很多,以前肯定也有不少。
偏头看了一眼那酒,尉铮知道这酒是喝不成的了:军中有法纪明令,若非非常时期,禁止将士在帐中私自饮酒。为上者,明知故犯者,皆罪加一等。
小兵走后,尉铮随手将手中的酒坛放在桌子上,看了他一会儿,拿起架在架子上的长剑就走出了帐,在空地上酣畅淋漓地舞起剑来。
近日来公务繁忙,被文书,被演习缠住了手脚,等到拿起了剑,这副束缚许久的身体好像终于能放开了一样。
一整套繁复高明的剑法,在他手下行云流水一般。
尉铮自小外出离家拜师学艺,跟着师父习得剑术精湛,他的招式变化多端却也花哨,江湖上安身立命,出出风头可属上乘,但带着这十足的江湖气,这样的打法在沙场上难免会吃亏。于是后来从了军,将所学两相糅合,就成了现在所看到的尉铮。
长剑剑身闪着白光势如破竹,气势如虹,轻薄的三尺青锋生生舞出了刀棍凶狠夺命的气势来,令人闻风丧胆,胆颤心惊。
几次剑气直指她藏身的那棵大树,使葱葱茏茏的树叶纷纷无风晃动,发出沙沙的声响来,躲藏在树冠上的一条人影却一动不也敢动。
她曾放眼要随尉铮入营,此时此刻,藏在暗处的自然不是流光自己,而是她先前煞费苦心用蛇骨草做出来的傀儡。
但看着别人拿着剑在眼前晃来晃去,流光一度慌乱以为是自己已经暴露人前,后来发现只不过是虚惊一场。流光忍不住往肚子里咽了好几口口水,可是着实瘆人得慌,好在现下天色足够暗沉。
流光提心吊胆了一阵子,尉铮许是累了,一个收势就停了下来,让她的心又好好地放回肚子里——如果说,这副傀儡也能和人一样有心的话。
乡下地方格外安静,是就算城里夜间无人走过的街巷也无法比拟的。堆起的火堆烧得竹子噼啪作响,但感觉也仍旧是静的。此刻天尚未黑透,显得篝火不这么明亮,仿佛可有可无一般。
尉铮持着长剑缓缓向着树下背光走近,看来没有十分防备,却还是离了树干有十步之远。
他只奇怪地“咦”了一声,好像是突然间看到了什么,就又走开了。流光被这一声引得心中好奇,也侧身偏头透过繁密的枝叶往下看,她只看到了一张小矮桌摆在了树后,刚刚尉铮舞剑的时候,正好被树挡住了。
桌子是用就地取材砍伐下来的树劈成木板拼接而成,木质粗糙松散,木芯的纹路清晰可见。看磨损程度已经有些年头了,上面还有几道被刀斧砍过,深深浅浅的砍痕也被用得光滑。
现在看来,这些刀砍斧凿的痕迹也不知是它作为木头的时候留下来的,还是已经作了桌子的时候留下来的。
它摆在这里,若是日头正猛,树荫会为桌边围坐的人遮蔽烈日,可是,流光望了一眼十余丈以外的军帐,若真是这种天气,谁会放着帐子不进,坐在室外遭这份罪?
是了,蛇骨草汁液香甜,又一路上翻山越岭抄近路,走的都是人迹罕至的地方,于是除了沙石败叶蛛网,也吸引了无数虫蚁攀爬到了身上,有各个品种,而且数量颇多。
到了尉铮的这荒郊野外,招得就更多了,好在见此场面的不是阿右。
思索间,通过傀儡的感官,她见尉铮已反手背剑进了帐,耐着心候了一会儿,待他再出来时手上的剑没了,怀里多了只寻常尺寸的酒坛徐徐走过来。其实她也不确定那究竟是不是坛酒,只不过,此时此情此景,他总不会是把军中伙房里腌制的榨菜给抱出来了吧?
距此处大约三百里之外,尉府中一座僻静小院里,流光紧闭双目,全神贯注地用师父传授的古术操纵着远离自己的傀儡,有阿右在门外替她守着门,这让她大可尽力去放手一试。
河口营中,不负所望,尉铮于桌前坐下。
不久之后,他倒了几口酒进粗瓷碗里,将久置于此蒙的尘和酒倒掉。如同驿站或是于行路中途设置的小茶铺,露天摆放的茶碗即使是刚摆出来的,不久也会蒙上一层薄尘,想要喝到干净的茶水,这时候就要先斟上小半碗茶水,然后和着水倒掉里面的沙尘。
可见尉铮少年时就混迹江湖,十分了解这些门门道道。
区别于在尉府时,尉铮身上的衣服料子比往前下了一个档次,看着没了当帝都公子哥时的富贵气,倒是多了几分混迹江湖的潇洒不羁。
流光松开搭在腰上的手,放弃用阿右为此次出行特意准备的毒。虽然用上了暗杀就不会是单打独斗的公平,但用毒还是为他们这些习武之人所不齿。
无暇顾及其它,流光趁机翻手念咒,风中的傀儡大胆的向前探步,单脚踩在树枝上,只是未曾留意树冠上久积的灰尘轻飘飘飞下,纷纷落到尉铮刚刚新倾入碗的雄黄酒里。
而树下,几粒尘漂浮在酒水上,却污了整碗的酒,觉察到此的尉铮立刻蹙起剑眉不悦地抬头往上看去。
流光的心紧随着咯噔跳了一下。
这时,头顶上却是一只很大的乌鸦,扑棱着一双漆黑翅膀离开树冠。这黑鸟在民间是将要见噩运的前兆,但在这附近却有很多的乌鸦,常常是一棵树上站了乌压压满树的乌鸦,鸟叫声聒噪震耳,树脚下也是满地的鸟粪。
话说,这只大乌鸦堪堪在他头顶笔直飞过,又发出一串怪叫,才慢慢隐入了头顶的漫漫长夜。
流光也不知道树上有这么只乌鸦,能正好解了她的困境,于是心中念到,天助我也!
夜风乍起,吹过草木沙石,扫过人的身上和桌前的酒碗,瞬间酒气弥漫,雄黄的味道让周围的虫蚁都不敢靠近,都远远地绕开。
见他竟丝毫也不介意酒已经沾了灰,一手端起酒碗到鼻前浅浅嗅了嗅,盯着桌上的酒低声慷慨唱到: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是一首慷慨激昂的古老战歌,抑扬顿挫的音调在夜里高高低低地响起,心中愤慨,歌声在夜空中如夜枭般飘荡了很久。这首歌经千百年烽火繁华的年月洗礼,依然为如今的将士们所吟唱,果然激昂士气。
待一曲歌唱罢,尉铮方举起酒碗欲饮尽碗中所盛。
流光手上渐渐放开腰间的药粉,探手摸向缠着亚麻布布条的刀柄。
她自小跟随师父学文习武,只偏偏不通音律,欣赏不了它的美感,况现在也没有这个心境,之所以耐着性子听完,只为预备着趁他喝酒的时候,视线受阻,再从埋伏的地方一跃而下,挥刀斩断他露出来的那一截脖颈。
于是流光低头四下张望,在树上找了个更适合的位置。
正待下一步动作,命运的猛虎又出其不意地跳出来作乱,扰清宁,打乱了一切原本的顺序。
有一个女子说话的嘈杂声音传入她耳中,似乎是在很靠近她的地方,那声音在脑内回荡,久久不去,但没有一次听得清在说些什么。她心中正疑惑,是哪里来的女子?明明军中禁止女子出入其内,流光四下一望也没能见到有除了尉铮以外的其他人。
可是,好像,混在一起的好像还有阿右的嗓音。
“一定是阿右在府里遇到了什么事了!”
作法期间最忌分神,得知事有异变,已经超出了掌控范围,就很可能会有危险,流光马上强制按下心神,稳定神思,却无奈,终究还是不由地分神扰了神志。
霎时间不由分说就是一口鲜血从嘴里吐出来,发觉刹那已然为时已晚,自顾不暇。
屋漏偏逢连夜雨,才稍稍稳住被打乱的气息,傀儡也不受控制的从树上跌落在地,她隐隐有感觉下落时不知被什么硬物猛地打中两眼之间,虽然不痛不痒,但和软绵绵的傀儡相碰发出一声闷响,若是真人,被这样重打中了鼻梁,必定要晕厥过去。
傀儡没有多少重量,以稻草为四肢,以蛇骨为主心,辅之以蛊术,五体投地地摔了一个大马趴,也只是一声似衣服从屏风顶上滑落的轻响,不注意还以为是哪里的一只夜飞的鸟翅膀碰到了什么东西。
一通的手忙脚乱,流光真正反应过来,能再次控制傀儡,掌握它五感的时候,她带着点点侥幸地微微抬起头,却发现两人的目光穿透一丈半的夜色,于那一刻,双双触碰。
尉铮已经看见她了。
真可谓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今日她的黄历应是不宜出门,不,应该写的是诸事不宜。
此时对于她已是避无可避,要么硬着头皮硬碰硬,与之恶斗上一场,趁其不备用淬过毒的刀刃割破他的皮肤,她就赢了。
尉铮面无表情,依旧冷静自持,似没有防备的模样,手边没有刚刚那把长剑,他却也不甚在意。
只不过他下意识稍微动了动右腿,因在那里绑了一柄削铁如泥的短刀,用以防身。不过,现在估摸着还用不到它。
夜风吹得衣衫尽贴向身体簌簌轻响,见眼下情形,流光已然红了眼,轻挑着两条浅淡的长眉,嘴里冷笑一声,心中只想着不顾一切大干一场。
只有一个念头在头脑里愈来愈强烈,已呼之欲出:“哼!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木桌上的条条道道刀斧痕迹在月光和火把照应下,依旧明显,尉铮就坐在这样一张桌子摆开的酒碗前,一手半握成拳扣在桌上,另一只手随意搭在一条大腿上,双目静静地平视着她的眼睛,说话的声音依旧那样平淡。
现在想来的,当时的他,比之当夜的月光,两者不分伯仲。
“你,过来。”尉铮如是对她说道。
莫非,事有转机?
------题外话------
文中涉及诗词出自《先秦·邶风·击鼓》
看文愉快~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嚯——”
“进!”
“嚯——”
“攻!”
“嚯——”
白天飘荡在校场上的阵阵声浪仿佛还在两耳之间震荡。
高台上陈列了数只满装金锭银锭的大木箱子,每只木箱边框皆以铁钉铁皮加上牛皮加固,打开的箱盖使金银暴露在阳光下,更加金光闪闪。
“赏!”
成言手中捧着一卷厚厚的花名册站立在高台上,粗着嗓子向立于底下一批新兵里的勇猛之士以示封赏。
目的有奖赏勇士,激励奋勇,再者,可以顺便凝聚收买人心,可谓百利而无一害。
此处所有犒赏所用的金银,并非是朝廷特意拨下的款项,而是尉铮从家中库房搬出来的,先前由他们一路从新安城运往河口镇,这样说来,他们一行人这一路不像前去就任,倒有点像是镖局押镖的。
眼前弥漫的滚滚黄沙,也还如同那肆虐的海浪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一转眼就是天黑,新兵被自己的教头操练了一天,现在都拖着疲乏的步子结队回伙房吃饭了。再晚些,河口镇的荒郊野岭住家稀少,乡村寻常随处可见的炊烟犬吠也稀罕,连夜晚的温度都比人烟浩穰的城镇低上好一些。
账内,只有一茎灯草还浸在一汪灯油里亮着如豆的光芒,一片幽暗的黄色撒照在账内的一物一件上,时光仿佛在他身边静止,周遭显得格外安寂。
今晚不必于夜间批阅文书,这个亮度在晚上照明刚刚好,光亮不会太明亮刺眼,让一切都带着一种绰绰约约的美感,能静下心来,倒也显得闲适了些。
尉铮从铜盆里掬起一捧清水洗脸,在洗后静置片刻,盆底沉了一层细腻的沙。
但凡从校场上走过,脚步带起的尘土便会不经意间依附于布料,不必真的在沙子里来回地翻滚,在清洗衣物时往往也能洗出一盆半浑浊的黄沙水来,若此时嘴是张着的,稍后上下牙齿再咬合,就会像在吃白米饭的时候咬到沙子一样,在后槽牙磨得“沙沙”的响,那种感觉,一旦想起来就是止不住的一个激灵。
今天尉铮没下校场,但是午后沙场点兵,十分不巧的,这场人脚步踩起来的沙尘,被四处流窜的风一带,带着旋儿,卷起了覆盖于地的黄土全吹向了高处,让站在点将台上观阅的人也蒙了满头满脸的黄沙。
不过,他都已经习惯了。
尉铮刚擦干脸上手上的水坐回桌前,就听见帐外有守卫通报,不久就是撩起布帘的声响,一个小兵乐呵呵地捧着一只贴了张红纸的坛子走进帐来。
“禀四镇将军,我是在小杨副将手底下当兵的。这个是小杨副将让我给你送过来的。”
“二月二,龙抬头,在我们乡下都要喝这种药酒,禁百虫,强身健体。我们将军曾在附近村子当过差,与他们十分熟络,不久前有百姓们特意结伴送来几坛,”小兵拍了拍那只光滑的酱色的酒坛,笑着道:“这坛还没开封,小杨副将说,让你也体会一下我们河口镇这边,淳朴热情的民风。”
健谈的小兵身上也有很重的风沙,显然也是刚刚跟着小杨将军从校场那边回来,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巴巴地又跑过来送酒了。
小杨将军曾当差的村落,那些村民们若没有驾马车,步行过来也要花费些时辰,这么远就只为了送几坛酒过来。这样看来,这小杨将军和村民们关系的确是不错。
惊蛰过,百虫苏。
尉铮从小兵手里接过那坛贴的大红纸上写着“雄黄酒”的酒水,眯着眼睛和气地笑道:“回去了替我谢过小杨将军,告诉他,有心了。”
这位小杨将军差不多跟他同岁,是杨将军的亲儿子,他们父子俩同在这河口营当差,有时底下的人都叫“杨将军”,于是军中为了区别开两位,就给杨将军的儿子“杨副将”前加了个“小”字,称呼为“小杨副将”。
“将军说了,同僚和同僚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哦,他还说过他很喜欢你。”
尉铮表情倒无甚大的意外,甚至还笑着对他说:“好,我知道了。”
军中的汉子一向粗犷,更加不拘小节,在这种情况下说喜欢一个男人,多半就是说喜欢这个人的为人。
果真,那小杨副将的的原话就是:我比较喜欢这尉铮的性子,欣赏他的处世风格,生在这满眼繁华锦绣的帝都,将来注定会享世袭官职俸禄,却无半点心浮气躁,还能如此尽心尽力为主谋事,着实是难得。
偏偏他遣派来送酒的小兵说时记不全了,只囫囵说了个大概,而这个大概还带着点歧义。
那小兵左脸颊处有一块青枣大小的白斑,边缘凹凸不平,像沾了一块白漆,应该是从前生病留下的,他不笑的时候表情有些凶,一笑起来眉眼协调了,就让人觉得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这样的人在这里好像有很多,以前肯定也有不少。
偏头看了一眼那酒,尉铮知道这酒是喝不成的了:军中有法纪明令,若非非常时期,禁止将士在帐中私自饮酒。为上者,明知故犯者,皆罪加一等。
小兵走后,尉铮随手将手中的酒坛放在桌子上,看了他一会儿,拿起架在架子上的长剑就走出了帐,在空地上酣畅淋漓地舞起剑来。
近日来公务繁忙,被文书,被演习缠住了手脚,等到拿起了剑,这副束缚许久的身体好像终于能放开了一样。
一整套繁复高明的剑法,在他手下行云流水一般。
尉铮自小外出离家拜师学艺,跟着师父习得剑术精湛,他的招式变化多端却也花哨,江湖上安身立命,出出风头可属上乘,但带着这十足的江湖气,这样的打法在沙场上难免会吃亏。于是后来从了军,将所学两相糅合,就成了现在所看到的尉铮。
长剑剑身闪着白光势如破竹,气势如虹,轻薄的三尺青锋生生舞出了刀棍凶狠夺命的气势来,令人闻风丧胆,胆颤心惊。
几次剑气直指她藏身的那棵大树,使葱葱茏茏的树叶纷纷无风晃动,发出沙沙的声响来,躲藏在树冠上的一条人影却一动不也敢动。
她曾放眼要随尉铮入营,此时此刻,藏在暗处的自然不是流光自己,而是她先前煞费苦心用蛇骨草做出来的傀儡。
但看着别人拿着剑在眼前晃来晃去,流光一度慌乱以为是自己已经暴露人前,后来发现只不过是虚惊一场。流光忍不住往肚子里咽了好几口口水,可是着实瘆人得慌,好在现下天色足够暗沉。
流光提心吊胆了一阵子,尉铮许是累了,一个收势就停了下来,让她的心又好好地放回肚子里——如果说,这副傀儡也能和人一样有心的话。
乡下地方格外安静,是就算城里夜间无人走过的街巷也无法比拟的。堆起的火堆烧得竹子噼啪作响,但感觉也仍旧是静的。此刻天尚未黑透,显得篝火不这么明亮,仿佛可有可无一般。
尉铮持着长剑缓缓向着树下背光走近,看来没有十分防备,却还是离了树干有十步之远。
他只奇怪地“咦”了一声,好像是突然间看到了什么,就又走开了。流光被这一声引得心中好奇,也侧身偏头透过繁密的枝叶往下看,她只看到了一张小矮桌摆在了树后,刚刚尉铮舞剑的时候,正好被树挡住了。
桌子是用就地取材砍伐下来的树劈成木板拼接而成,木质粗糙松散,木芯的纹路清晰可见。看磨损程度已经有些年头了,上面还有几道被刀斧砍过,深深浅浅的砍痕也被用得光滑。
现在看来,这些刀砍斧凿的痕迹也不知是它作为木头的时候留下来的,还是已经作了桌子的时候留下来的。
它摆在这里,若是日头正猛,树荫会为桌边围坐的人遮蔽烈日,可是,流光望了一眼十余丈以外的军帐,若真是这种天气,谁会放着帐子不进,坐在室外遭这份罪?
是了,蛇骨草汁液香甜,又一路上翻山越岭抄近路,走的都是人迹罕至的地方,于是除了沙石败叶蛛网,也吸引了无数虫蚁攀爬到了身上,有各个品种,而且数量颇多。
到了尉铮的这荒郊野外,招得就更多了,好在见此场面的不是阿右。
思索间,通过傀儡的感官,她见尉铮已反手背剑进了帐,耐着心候了一会儿,待他再出来时手上的剑没了,怀里多了只寻常尺寸的酒坛徐徐走过来。其实她也不确定那究竟是不是坛酒,只不过,此时此情此景,他总不会是把军中伙房里腌制的榨菜给抱出来了吧?
距此处大约三百里之外,尉府中一座僻静小院里,流光紧闭双目,全神贯注地用师父传授的古术操纵着远离自己的傀儡,有阿右在门外替她守着门,这让她大可尽力去放手一试。
河口营中,不负所望,尉铮于桌前坐下。
不久之后,他倒了几口酒进粗瓷碗里,将久置于此蒙的尘和酒倒掉。如同驿站或是于行路中途设置的小茶铺,露天摆放的茶碗即使是刚摆出来的,不久也会蒙上一层薄尘,想要喝到干净的茶水,这时候就要先斟上小半碗茶水,然后和着水倒掉里面的沙尘。
可见尉铮少年时就混迹江湖,十分了解这些门门道道。
区别于在尉府时,尉铮身上的衣服料子比往前下了一个档次,看着没了当帝都公子哥时的富贵气,倒是多了几分混迹江湖的潇洒不羁。
流光松开搭在腰上的手,放弃用阿右为此次出行特意准备的毒。虽然用上了暗杀就不会是单打独斗的公平,但用毒还是为他们这些习武之人所不齿。
无暇顾及其它,流光趁机翻手念咒,风中的傀儡大胆的向前探步,单脚踩在树枝上,只是未曾留意树冠上久积的灰尘轻飘飘飞下,纷纷落到尉铮刚刚新倾入碗的雄黄酒里。
而树下,几粒尘漂浮在酒水上,却污了整碗的酒,觉察到此的尉铮立刻蹙起剑眉不悦地抬头往上看去。
流光的心紧随着咯噔跳了一下。
这时,头顶上却是一只很大的乌鸦,扑棱着一双漆黑翅膀离开树冠。这黑鸟在民间是将要见噩运的前兆,但在这附近却有很多的乌鸦,常常是一棵树上站了乌压压满树的乌鸦,鸟叫声聒噪震耳,树脚下也是满地的鸟粪。
话说,这只大乌鸦堪堪在他头顶笔直飞过,又发出一串怪叫,才慢慢隐入了头顶的漫漫长夜。
流光也不知道树上有这么只乌鸦,能正好解了她的困境,于是心中念到,天助我也!
夜风乍起,吹过草木沙石,扫过人的身上和桌前的酒碗,瞬间酒气弥漫,雄黄的味道让周围的虫蚁都不敢靠近,都远远地绕开。
见他竟丝毫也不介意酒已经沾了灰,一手端起酒碗到鼻前浅浅嗅了嗅,盯着桌上的酒低声慷慨唱到: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是一首慷慨激昂的古老战歌,抑扬顿挫的音调在夜里高高低低地响起,心中愤慨,歌声在夜空中如夜枭般飘荡了很久。这首歌经千百年烽火繁华的年月洗礼,依然为如今的将士们所吟唱,果然激昂士气。
待一曲歌唱罢,尉铮方举起酒碗欲饮尽碗中所盛。
流光手上渐渐放开腰间的药粉,探手摸向缠着亚麻布布条的刀柄。
她自小跟随师父学文习武,只偏偏不通音律,欣赏不了它的美感,况现在也没有这个心境,之所以耐着性子听完,只为预备着趁他喝酒的时候,视线受阻,再从埋伏的地方一跃而下,挥刀斩断他露出来的那一截脖颈。
于是流光低头四下张望,在树上找了个更适合的位置。
正待下一步动作,命运的猛虎又出其不意地跳出来作乱,扰清宁,打乱了一切原本的顺序。
有一个女子说话的嘈杂声音传入她耳中,似乎是在很靠近她的地方,那声音在脑内回荡,久久不去,但没有一次听得清在说些什么。她心中正疑惑,是哪里来的女子?明明军中禁止女子出入其内,流光四下一望也没能见到有除了尉铮以外的其他人。
可是,好像,混在一起的好像还有阿右的嗓音。
“一定是阿右在府里遇到了什么事了!”
作法期间最忌分神,得知事有异变,已经超出了掌控范围,就很可能会有危险,流光马上强制按下心神,稳定神思,却无奈,终究还是不由地分神扰了神志。
霎时间不由分说就是一口鲜血从嘴里吐出来,发觉刹那已然为时已晚,自顾不暇。
屋漏偏逢连夜雨,才稍稍稳住被打乱的气息,傀儡也不受控制的从树上跌落在地,她隐隐有感觉下落时不知被什么硬物猛地打中两眼之间,虽然不痛不痒,但和软绵绵的傀儡相碰发出一声闷响,若是真人,被这样重打中了鼻梁,必定要晕厥过去。
傀儡没有多少重量,以稻草为四肢,以蛇骨为主心,辅之以蛊术,五体投地地摔了一个大马趴,也只是一声似衣服从屏风顶上滑落的轻响,不注意还以为是哪里的一只夜飞的鸟翅膀碰到了什么东西。
一通的手忙脚乱,流光真正反应过来,能再次控制傀儡,掌握它五感的时候,她带着点点侥幸地微微抬起头,却发现两人的目光穿透一丈半的夜色,于那一刻,双双触碰。
尉铮已经看见她了。
真可谓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今日她的黄历应是不宜出门,不,应该写的是诸事不宜。
此时对于她已是避无可避,要么硬着头皮硬碰硬,与之恶斗上一场,趁其不备用淬过毒的刀刃割破他的皮肤,她就赢了。
尉铮面无表情,依旧冷静自持,似没有防备的模样,手边没有刚刚那把长剑,他却也不甚在意。
只不过他下意识稍微动了动右腿,因在那里绑了一柄削铁如泥的短刀,用以防身。不过,现在估摸着还用不到它。
夜风吹得衣衫尽贴向身体簌簌轻响,见眼下情形,流光已然红了眼,轻挑着两条浅淡的长眉,嘴里冷笑一声,心中只想着不顾一切大干一场。
只有一个念头在头脑里愈来愈强烈,已呼之欲出:“哼!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木桌上的条条道道刀斧痕迹在月光和火把照应下,依旧明显,尉铮就坐在这样一张桌子摆开的酒碗前,一手半握成拳扣在桌上,另一只手随意搭在一条大腿上,双目静静地平视着她的眼睛,说话的声音依旧那样平淡。
现在想来的,当时的他,比之当夜的月光,两者不分伯仲。
“你,过来。”尉铮如是对她说道。
莫非,事有转机?
------题外话------
文中涉及诗词出自《先秦·邶风·击鼓》
看文愉快~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