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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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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冬完全没把黄文尧那句话放在心上。

    他觉得比起黄文尧,原殷之对他说这种话还更可信一些。

    唐真以前就对他说过,程冬你不是迟钝,你其实是没心吧。

    那时候他们高中毕业,乐队在凌晨四点结束了最后一场演出,成员各奔东西前吃一顿散伙饭,唐真酒量不好,很早就倒了,仰面歪在椅子上,盛夏夜里只穿了工字背心,两条花臂绵软无力地垂着。

    程冬过去架他胳膊,被他迎面抱住,在他耳边呼着酒气和隐约的哽咽,问出了那句话。

    程冬呆了呆。

    旁边的一个小姑娘突然扒着桌沿吐起来,一边吐一边哭,清醒点的就过去安慰她。

    那个小姑娘是他们乐队的忠实粉丝,虽然都是些不成气候的小打小闹,却一路跟随他们至解散,也就是在今天,她跟程冬告了白,程冬很惊讶,但看大家都一脸心知肚明。

    程冬顺势思维跑偏,以为唐真是指这个,却也在脑中过了一遍。大家都说他感情迟钝,但仔细想来,却也不是这样的,玩音乐的其实大多感性,情歌程冬也写过唱过不少,他的想象力和感知神经其实挺发达,但就是对生活的关注,确实有些懒怠。

    所以他没尝过动心,也懒于动心。

    黄文尧的那句似真似假的“喜欢你”,跟当年那个小姑娘借着酒劲对他的告白,冲击力是一样的,就是没有多少冲击力。何况他也能看出一点,黄文尧那句话更多的是撩拨,他看自己的眼神更像是看一个有兴趣的物件。

    录制结束后大家互相道别,小纪一边叽叽喳喳在程冬旁边说他唱得好,跟夏因同台足够扬眉吐气,一边掏出手机准备给他叫出租车。

    “这边不好叫车,不如跟我一起吧,我的车就在停车场。”

    程冬和小纪一起转过身,看到了笑着的的夏因,但那笑容一看就是挤出来的。

    小纪做了个讶异的表情,也不知道刚刚说夏因坏话有没有被听到。

    “程冬。”

    没想到黄文尧也要凑过来掺一脚,程冬觉得这个晚上好像一直被这两个人粘着。

    黄文尧朝程冬走过来,经过夏因的时候说:“夏因你最近话题度高,估计早就有狗仔蹲点了,安全起见,程冬还是跟我一起吧。”

    “黄文尧你什么意思?”夏因憋了一晚上,终于发作了。

    “没什么意思啊。”黄文尧耸耸肩,“那间赌场距离这里也就百来米,我是狗仔也肯定会来蹲。程冬他是新人,不懂事,还是安分点好。”

    两人莫名其妙就剑拔弩张起来了,而且好像还是因为自己,程冬举了举手:“我还是自己叫车好了,再见。”

    拜托,就算他傻,也看得出这两个人不是善茬。

    “程先生。”

    程冬觉得头疼:“我自己叫车就好,谢了。”

    “程先生,是原总叫我来接你的。”

    程冬本来埋头竞走,这才反应过来,抬起头发现堵住自己去路的是个身材高大的大叔,面无表情,摆开手臂示意程冬上路边那辆迈巴赫。

    那车子通体漆黑,在晚间不好辨认,程冬眯起眼啊,就是那辆用氙气灯把他闪瞎了的迈巴赫!

    三路围堵,就算有阴影,也数迈巴赫要亲切些,何况小纪在旁边一直戳他的背脊:“好赞啊好赞啊这车。”

    两人毫无气质地钻进了后车厢,那车就以急速的起步开走了。

    黄文尧饶有兴致地笑笑,搭上外套准备离开,夏因叫住了他。

    “见风使舵,你以为抱程冬大腿就有用?就算原殷之捧他,也不会带上你。”

    黄文尧好笑地转过身来:“夏因,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副惨相吗?要在这个圈子里混,可不是依附别人就够了。”

    他不是抱程冬的大腿,只不过觉得这也许是一块很有意思的跳板而已。

    夏因站在原地,瞪着黄文尧的背影,气得几乎发抖,他的助理站在旁边,也不出言安抚,比起去触夏因霉头,还是赶紧联系下家比较好。

    夏因因为那天晚上被原殷之抛下,总算脑袋清楚些了,去打探清楚了原殷之的近况,他过去也是原殷之身旁红人,还留着几个线索来源。原殷之这次包人很低调,事实上他一直都很低调,更何况这次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歌手。

    但那个歌手是程冬,夏因根本没有放在心c把人撞伤后连道歉都没有一句的程冬。再回想当晚原殷之是为了他的哪一句话而冷下脸,夏因才惊觉自己是因为得罪新欢,而成为了悲惨的旧爱。

    赌场的□□本来并不算严重,但夏因的通告确实减少了,伯诚拍季度宣传片竟然也没有邀他,夏因知道这么下去自己就会被不声不响地雪藏掉,但这种缓慢进度让夏因不得不考虑挣扎,他必须得把握住任何一次工作机会。

    特别是这场补录,以程冬为主角的补录。要想得到被大大缩减的镜头,只好蹭在程冬旁边,夏因觉得这种凑上去充当绿叶的行为让他非常屈辱,更何况他还真的变成了绿叶。

    然后夏因见到了那个原殷之的专职司机。

    他真的害怕了,害怕自己正在上升的星途就这么被毁掉。

    那位面无表情的司机把小纪先送回住处,却没有将程冬载回棕榈公寓。

    “司机师傅,好像走错路了。”程冬看着窗外的陌生街道。

    “没错。”

    “”

    程冬扒着车窗户,最后车停在了一间装潢得五彩斑斓的宠物店门口,他正疑惑,就看到难得穿了休闲服的原殷之从里面走了出来,而跟在他身后的翟洁一手牵了只看上去只有几个月的柴犬,一手拎了个便携宠物笼。

    原殷之打开门坐上来,那只柴犬就跟着上车,相当不认生,看到程冬就凑过来闻他。

    翟洁把手上的宠物笼也塞给程冬,然后去副驾驶坐下:“程冬你明天没工作对吧,宠物店明天会把宠物用具送到你的房子里,你注意查收。”

    “诶?”低头去看已经非常自然地把下巴搁在他膝盖上的柴犬犬,又看看从透气网格里探出圆圆鼻子的天竺鼠。

    所以这是要他养?

    原殷之伸手揉揉柴犬的头:“都还没取名字,你觉得叫什么?”

    坐在前排的翟洁一边玩手机一边嘀咕:“叫程程和冬冬咯。”不过她声音低,她可不想让原殷之听见,搞不好一个不高兴又要扣她奖金。

    而微笑着的原殷之,看着程冬说:“不如叫程程和冬冬?”

    翟洁差点把手机摔出去!

    奖金!与奖金擦肩而过了!

    程冬嘴角抽搐:“听起来很奇怪。”

    “是吗,我不觉得。”原殷之一直挂着微笑,心情特别好,“本来就是觉得像你,才养的。”

    “像我?哪里像?”程冬惊讶,用他膝盖垫下巴的柴犬耳朵动了动,抬起眼瞅他,而天竺鼠好像嫌他吵,直接扭屁股睡觉去了。

    他真是一点儿没看出来这两只拽得不动声色的动物像他。

    原殷之充耳不闻:“就叫程程和冬冬吧。”

    “喂!”

    “怎么?”原殷之满不在意地抬眼看向他,简直跟跟那只柴犬一样,写满不屑。

    程冬咽了咽口水,看着两只动物,露出绞尽脑汁的表情,然后说:“叫皮蛋”他指指鼻端有一团柔和黑毛的喜马拉雅天竺鼠,又指指柴犬,“和蛋黄吧。”

    前排的翟洁噗嗤笑出来,纹丝不动的司机有些嫌弃地看她一眼,然后拿出手巾擦了擦她面前被喷了口水的气囊箱。

    原殷之用手支头:“比程程和冬冬还难听。”顿了顿,“行吧,听你的。”

    翟洁下车之前特地转过脸来对程冬抱以同情眼神,紧接着他就收到了翟洁发来的信息:

    “哈哈哈哈哈程程和冬冬哈哈哈哈哈皮蛋和蛋黄哈哈哈哈哈你们真是天生一对哈哈哈哈”

    程冬是真的头疼了,一个原殷之他已经应付不了,还要再来两只。

    而从这个晚上开始,原殷之直接在棕榈公寓住了下来,这个屋子里不仅多出了占了整个阳台的鼠屋和无数被咬出牙印甩得到处都是的玩具,还多了原殷之的的无数定制套装,程冬发现原殷之对正装是真爱,有时候一天要换三套,分别是晨礼服c商业套装c晚礼服,换衣服的频率直接代表他的繁忙程度。有一次翟洁送洗好的衣服来,程冬正好在家,就在收拾的时候顺手往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

    看起来有点像推销员。

    程冬不太了解原殷之的工作,他只是暗自庆幸,原殷之忙起来就意味着他可以安稳度日,不用连吃个饭都要时刻注意嘴角有没有粘东西——他总觉得原殷之吃饭时盯着他就是想来“你嘴边沾了东西”那一手。

    而关于工作,夏日大会播出之前官博就开始了预热措施,把程冬在台上唱歌和沙滩排球的照片p一出来,再打了“剧场男神夏日大会现身”的标签,本来正如苏瑾所料,网友早已将他忘记,节目组逮住余温又炒了一把,节目播出当晚,收视率很是让电视台台长满意,程冬的话题度也再度激活。

    那天晚上程冬也守在电视机前,在自己唱歌的地方调了同步录制,然后反复播放,找出几处瑕疵。他有些难过,入圈三年,他丝毫没有进步,甚至比当初那个一腔热血练琴练得拿不起筷子的毛小子还不如,他迫切需要指导,毕竟他已经自我历练太久,瓶颈单靠自己难以突破。

    程冬趴在地毯上对着以前的旧曲谱抓耳挠腮,蛋黄玩咬球玩累了,颇自然地跑过来,将下巴垫在程冬背上,也趴下来准备睡一觉。

    当原殷之回到这里时,看到的正是睡熟了的一人一狗,程冬枕着一地稿纸,并不舒服,嘴里梦呓着什么,蛋黄枕着他的背,似乎做梦了,前腿一抽一抽。

    原殷之因为疲惫而略微绷紧的脸瞬间柔软了,他有那么一秒的恍惚,觉得这间屋子不是暂住地,而类似于家。

    他轻声走过去,弯腰想听听看程冬在嘟囔什么。

    “周昱”

    原殷之锁起眉。

    “能c能给我签个名吗”

    这都什么跟什么?

    虽然没有听清,但程冬确实叫了某个人的名字,原殷之一时没控制住,伸脚就推了程冬那颗之前还被他说喜欢的头。

    程冬被踢醒了,睁开眼看到一双室内拖,再往上看到了冷着脸的原殷之。

    他反应了一会儿,睁大眼睛:“你干嘛用脚踢我头?”

    原殷之脸色凝固,心里却有些摇晃,他想问,你梦见谁了,但总觉得这话听起来又酸又可笑,眼神不由移开,这就让他逮到了借口。

    “皮蛋呢?”

    “不是在笼”程冬转过头去,就看到阳台上的笼子门是打开的,那只喜马拉雅天竺鼠不见了!

    他立刻跳起来将楼上楼下都搜寻了一遍,最后跑到蛋黄面前,伸手就掰狗嘴,柴犬一边拼命别开头一边用惊慌又嫌弃的眼睛瞅他。

    “你是不是把皮蛋吃了?啊?张嘴!”

    柴犬龇牙咧嘴,不甘不愿地张开嘴,这家伙吃完狗粮还没刷牙,喷了程冬一脸口气。

    程冬放开它,又继续趴在地毯上搜寻沙发底,柴犬打个喷嚏,非常不满意。

    原殷之没想到程冬那么上心:“小东西饿了自己就出来了,总归是在这屋子里,你也不用急。”

    “它要啃了电线,会触电的。”程冬仍旧很紧张。

    原殷之却无所谓:“你慢慢找吧,找不到再买一只。”

    程冬因为他这话怔了怔,有些不可置信地回头看了他一眼。

    “不是什么都能用买的。”

    这真是句烂大街的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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