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9章 争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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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唱抱着吉他,目光汹汹的展望八方,深吸一口气,猛地一声大喝。
“一一 a!可否争番一囗气!”
粗狂的声音,突然吼一句粤语,吓了所有人一跳。
妈的智障,突然鬼吼什么?
但是紧接着,狂躁的电吉他,和充满节奏感的鼓点接踵而至。
一种愤世嫉俗的态度,顷刻间被渲染出来。
人们目光一变。
只听这一个前奏,虽然没有精雕细琢的优美,但却大巧不工,有一种触及灵魂的呐喊,回荡在人们心中。
这首歌是出自bey一nd最后一张专辑《乐与怒》。
不知不觉过了二十几年,现在的年轻人,大多只记得这张专辑中的《海阔天空》,殊不知怒火乐队现在演唱的《我是愤怒》,才是这张专辑的主打歌。
记得在九几年的时候,这首歌红到爆炸,只要你能唱好这首歌,再丑都不愁没有女朋友。
如果《海阔天空》是经典,那《我是愤怒》只能用疯狂来形容,每个音符都充满了男子气概。
听这首歌,最好把音量调到最大,会给你一种剧烈运动之后,汗水打湿头发,疯狂扯破衣服的冲动。
狂躁的电吉他,响彻酒店。
“我是恶梦,天天都可骚扰你,与你遇着在路途,你莫退避!”
“我是愤怒,分分钟都可烧死你,几多虚假的好汉,都睇不起!”
主歌部分,还算比较收敛,但是已经嗅到一种火药的味道。
电吉他摩擦出的花火,慢慢点燃狂放的情绪,人们瞪大眼睛,面红耳赤,呼吸渐渐急促。
满屋子的人,能够保持绅士风度的都是大佬,几乎上都气势汹汹,恨不得甩开膀子,大口喝几碗酒,然后提刀去荡平世间的不公,一泄心头之恨。
萧笑本来还一脸轻蔑,慢慢已经笑出来来,一脸的严肃。
“只想吞千吨的怒火,未去想失声呼叫。i'll never die,i'll never cry,y一u'll see!(翻译:我永远不会死,也永远不会哭,你他妈给老子看好!)”
怒火乐队的音乐理念,和《我是愤怒》高度契合,主唱把这首歌演唱得非常好。
嘶哑的声音,狰狞的吼出那一句英语,让人头皮发麻,满腔热血轰隆隆沸腾,一个个仿佛化身恶魔,随时要择人而噬。
然而,根本不给人休息的时间。
主唱进紧接着,吼出最开始那句歌词。
“一一 a,可否争番一囗气!一一 a,真本性,怎可以改!”
掷地有声的音色,震得房间仿佛都在颤抖。
萧笑一脸见鬼的样子,倒吸一口冷气。
这是什么神仙歌曲?
在座搞音乐的有不少,全都呆住了。
这简直是神曲啊!
近些年华语乐坛口水歌泛滥,很少能出这种高质量的歌曲。
不,不止是高质量。
如果描述得形象一点,就算几十年后,这首歌在qq音乐的,仍然可以保持最高的999条人气弹幕。
这绝对没有吹牛,因为林凡知道,一切都是事实。
他盗歌之前,这首歌已经有二三十年的历史,评论区仍然有成千上万人膜拜。
怒火乐队唱的酣畅淋漓。
“你勿说话,皆因今天的真理,讲起始终都跟我,有段距离。拒绝对话,皆因今天的天气,怎样呼吸都不惯,太没趣味!”
第二段唱完,接着就是反复呐喊:“一一 a,可否争番一囗气!真本性,怎可以改!”
萧笑整个人都被震傻了。
华乐唱片有史以来,出过几首这样的歌曲?
旗下的歌手明星,全都是捧火了之后,就开始疯狂走穴捞钱。
虽然有几个人气很高,甚至被称为“天王天后”,但是能震撼广大听众,让人铭记于心,几十年后都难以忘怀的,根本没有!
不仅看客们听傻了。
怒火乐队唱完之后,自己都傻了。
他们一看乐谱,就知道这首歌不简单,但是真正唱出来,才意识到有多恐怖。
主唱胆战心惊的下台,走到林凡面前,尊敬的鞠了一躬,患得患失的说:“您真把这首歌送给我们吗?”
林凡就特么一盗歌贼,哪里知道心疼。
“难道你觉得我会出尔反尔?”
他不耐烦的挥挥手,仰望着天花板,一脸的寂寞如雪。
“哎,才华,你们不懂。”
“”
林凡的表情虽然很欠揍,但是没有人能反驳,也没有人敢反驳。
谁要是质疑他的才华,那就是质疑《我是愤怒》这首歌,而质疑这首歌未来必定会被无数人骂成傻逼。
萧笑请来的娱乐记者,像打了鸡血一般,再也顾不上掩饰身份,掏出长枪短炮,疯狂的扑上来。
“这位先生,请问您是乐坛新人吗?”
“刚才这首歌,您真是当场花三分钟写的?”
“请问您怎么称呼?能不能接受我们白云娱乐报的独家采访?”
“我做狗仔很久了,能让我佩服的明星几乎没有,你是第一个!你用这首歌,彻底征服了我,请说点什么吧!”
“”
面对狂热的记者,酒店保安连忙上前维护秩序,但是根本没有卵用。
林凡一脸淡然,伸手在空中微微一按:“大家稍安勿躁。”
“刷!”
一群狗仔,瞬间安静下来,站得整整齐齐,就像接受检阅的军人一般。
这一幕再次让人们见识了《我是愤怒》的份量。
多少明星被狗仔追得走投无路?
他们何曾这么听话过?
就算有,也是面对顶级大腕。
林凡一个不知道哪里钻出来的小子,竟然一句话,就让这些人服服帖帖。
太可怕了!
太禽兽了!
难道
这就是才华吗?
萧笑在角落里,脸一阵青一阵白。
人们隐晦的望向他,捂着嘴偷笑。
“华乐公子爷,这次真的撞上铁板了。”
“三分钟写出《我是愤怒》,这已经不是才华了,这特么是妖孽!华乐唱片再牛逼,能牛逼过妖孽?”
“这个年轻人不得了啊。”
“怒火乐队也不错,第一次就把这首歌演绎得如此出色。他们得到这首歌,以后的华语乐坛,必定有他们一席之地。”
萧笑此时,已经想溜了。
继续留在这里,只能让人看笑话而已。
不过林凡却一直盯着他。
“嘿,那位兄弟,你想去哪儿?”
萧笑停下脚步,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硬着头皮道:“老子尿急,还不让人上厕所了?”
林凡一脸坏笑:“厕所在这边哦。”
萧笑气呼呼的说:“老子不知道吗?要你多嘴!”
在一片哄笑中,萧笑逃跑似的钻进卫生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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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a!可否争番一囗气!”
粗狂的声音,突然吼一句粤语,吓了所有人一跳。
妈的智障,突然鬼吼什么?
但是紧接着,狂躁的电吉他,和充满节奏感的鼓点接踵而至。
一种愤世嫉俗的态度,顷刻间被渲染出来。
人们目光一变。
只听这一个前奏,虽然没有精雕细琢的优美,但却大巧不工,有一种触及灵魂的呐喊,回荡在人们心中。
这首歌是出自bey一nd最后一张专辑《乐与怒》。
不知不觉过了二十几年,现在的年轻人,大多只记得这张专辑中的《海阔天空》,殊不知怒火乐队现在演唱的《我是愤怒》,才是这张专辑的主打歌。
记得在九几年的时候,这首歌红到爆炸,只要你能唱好这首歌,再丑都不愁没有女朋友。
如果《海阔天空》是经典,那《我是愤怒》只能用疯狂来形容,每个音符都充满了男子气概。
听这首歌,最好把音量调到最大,会给你一种剧烈运动之后,汗水打湿头发,疯狂扯破衣服的冲动。
狂躁的电吉他,响彻酒店。
“我是恶梦,天天都可骚扰你,与你遇着在路途,你莫退避!”
“我是愤怒,分分钟都可烧死你,几多虚假的好汉,都睇不起!”
主歌部分,还算比较收敛,但是已经嗅到一种火药的味道。
电吉他摩擦出的花火,慢慢点燃狂放的情绪,人们瞪大眼睛,面红耳赤,呼吸渐渐急促。
满屋子的人,能够保持绅士风度的都是大佬,几乎上都气势汹汹,恨不得甩开膀子,大口喝几碗酒,然后提刀去荡平世间的不公,一泄心头之恨。
萧笑本来还一脸轻蔑,慢慢已经笑出来来,一脸的严肃。
“只想吞千吨的怒火,未去想失声呼叫。i'll never die,i'll never cry,y一u'll see!(翻译:我永远不会死,也永远不会哭,你他妈给老子看好!)”
怒火乐队的音乐理念,和《我是愤怒》高度契合,主唱把这首歌演唱得非常好。
嘶哑的声音,狰狞的吼出那一句英语,让人头皮发麻,满腔热血轰隆隆沸腾,一个个仿佛化身恶魔,随时要择人而噬。
然而,根本不给人休息的时间。
主唱进紧接着,吼出最开始那句歌词。
“一一 a,可否争番一囗气!一一 a,真本性,怎可以改!”
掷地有声的音色,震得房间仿佛都在颤抖。
萧笑一脸见鬼的样子,倒吸一口冷气。
这是什么神仙歌曲?
在座搞音乐的有不少,全都呆住了。
这简直是神曲啊!
近些年华语乐坛口水歌泛滥,很少能出这种高质量的歌曲。
不,不止是高质量。
如果描述得形象一点,就算几十年后,这首歌在qq音乐的,仍然可以保持最高的999条人气弹幕。
这绝对没有吹牛,因为林凡知道,一切都是事实。
他盗歌之前,这首歌已经有二三十年的历史,评论区仍然有成千上万人膜拜。
怒火乐队唱的酣畅淋漓。
“你勿说话,皆因今天的真理,讲起始终都跟我,有段距离。拒绝对话,皆因今天的天气,怎样呼吸都不惯,太没趣味!”
第二段唱完,接着就是反复呐喊:“一一 a,可否争番一囗气!真本性,怎可以改!”
萧笑整个人都被震傻了。
华乐唱片有史以来,出过几首这样的歌曲?
旗下的歌手明星,全都是捧火了之后,就开始疯狂走穴捞钱。
虽然有几个人气很高,甚至被称为“天王天后”,但是能震撼广大听众,让人铭记于心,几十年后都难以忘怀的,根本没有!
不仅看客们听傻了。
怒火乐队唱完之后,自己都傻了。
他们一看乐谱,就知道这首歌不简单,但是真正唱出来,才意识到有多恐怖。
主唱胆战心惊的下台,走到林凡面前,尊敬的鞠了一躬,患得患失的说:“您真把这首歌送给我们吗?”
林凡就特么一盗歌贼,哪里知道心疼。
“难道你觉得我会出尔反尔?”
他不耐烦的挥挥手,仰望着天花板,一脸的寂寞如雪。
“哎,才华,你们不懂。”
“”
林凡的表情虽然很欠揍,但是没有人能反驳,也没有人敢反驳。
谁要是质疑他的才华,那就是质疑《我是愤怒》这首歌,而质疑这首歌未来必定会被无数人骂成傻逼。
萧笑请来的娱乐记者,像打了鸡血一般,再也顾不上掩饰身份,掏出长枪短炮,疯狂的扑上来。
“这位先生,请问您是乐坛新人吗?”
“刚才这首歌,您真是当场花三分钟写的?”
“请问您怎么称呼?能不能接受我们白云娱乐报的独家采访?”
“我做狗仔很久了,能让我佩服的明星几乎没有,你是第一个!你用这首歌,彻底征服了我,请说点什么吧!”
“”
面对狂热的记者,酒店保安连忙上前维护秩序,但是根本没有卵用。
林凡一脸淡然,伸手在空中微微一按:“大家稍安勿躁。”
“刷!”
一群狗仔,瞬间安静下来,站得整整齐齐,就像接受检阅的军人一般。
这一幕再次让人们见识了《我是愤怒》的份量。
多少明星被狗仔追得走投无路?
他们何曾这么听话过?
就算有,也是面对顶级大腕。
林凡一个不知道哪里钻出来的小子,竟然一句话,就让这些人服服帖帖。
太可怕了!
太禽兽了!
难道
这就是才华吗?
萧笑在角落里,脸一阵青一阵白。
人们隐晦的望向他,捂着嘴偷笑。
“华乐公子爷,这次真的撞上铁板了。”
“三分钟写出《我是愤怒》,这已经不是才华了,这特么是妖孽!华乐唱片再牛逼,能牛逼过妖孽?”
“这个年轻人不得了啊。”
“怒火乐队也不错,第一次就把这首歌演绎得如此出色。他们得到这首歌,以后的华语乐坛,必定有他们一席之地。”
萧笑此时,已经想溜了。
继续留在这里,只能让人看笑话而已。
不过林凡却一直盯着他。
“嘿,那位兄弟,你想去哪儿?”
萧笑停下脚步,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硬着头皮道:“老子尿急,还不让人上厕所了?”
林凡一脸坏笑:“厕所在这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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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哄笑中,萧笑逃跑似的钻进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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