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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一个优秀的农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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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仲夏,芒种。

    每年一度能够改变很多人命运的高考刚刚结束,也是农民在地里最为忙碌的时候。

    江城东面约三十多公里外的地方,有一个小村子,名叫林坡村。

    村子不大,也就是百来户人家,世代以种田为生,此时人们都在地里忙着耙田插秧,村子里一片寂静。

    村子东头的一片荒坡上,野草丛生,夏日的太阳把野草晒得软塌塌的毫无生气,偶尔有一两只蚱蜢在草丛里弹射而起,远远落在草尖上,更显寂寥。

    荒草丛中,有一座刚刚修好不久的新坟,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跪在坟前,低声哭泣,脸上的泪水和汗水滴在他面前被晒得滚烫的泥地上,溅起一丝白雾。

    男孩子留着小平头,一身古铜色的肤色,脸上的五官搭配得当,令人见而忘俗,用再俗些的话来说,就是属于黑帅的那种。

    他身穿灰色短袖汗衫和蓝色的土布裤,脚下穿着一双暗红色的网眼包头塑胶凉鞋,很常见的农村孩子装扮。

    他叫楚云,是这个村子里的孩子,但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是江城第一中学的优秀学生,在江城一中算是个知名的人物。

    当年他以全市中考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省级重点高中,江城第一中学,曾引起过很多人的关注,报纸曾做过专题报道,让他的父亲楚中天很是自豪了一阵子。

    他在学校里表现得很优秀,而且兴趣广泛。

    他浑身似乎有使不完的劲,学习成绩从来都是全级第一,象棋下得很好,一把吉他更是拔得音韵悠扬。足球篮球照样玩得很好,只要他这张包公脸一出场,江城一中的那些女孩子就会忍不住地为他鼓掌欢叫,让那些城里的男孩子在很是愤愤不平之余,也不得不佩服这个黑包公的坚强毅力。

    同学们给楚云起了个绰号,名叫包公,楚云是笑而受之。

    六月的高考早已结束,楚云并没有辜负很多人对他的期望,毫无悬念地考上了北大,已经收到了北大的录取通知书,过些日子他就要到北京读书,开始他新的生活。

    坟里埋着的人名叫楚中堂,是楚云的堂伯。

    楚中堂是楚云小时候的启蒙老师,一个对楚云的一生有着深远影响的人。

    楚中堂是个十足的武痴,他曾遍游全国,历访名山大川,到处拜师访友,与人切磋武艺,几乎用尽一生来苦修武功,在这个科技日渐发达的年代,不免被人看得不正常,有人称他为疯子。

    楚云自幼与堂伯十分亲近,深得堂伯的喜欢,从小就跟着堂伯一板一眼地扎马步拉架式,什么轻功拳法剑法掌法学了个十足。

    按照楚中堂的说法,练武要练出真气才能发挥武功的真正威力,只可惜,直到现在,楚云按照堂伯传授的方法,始终无法练出真气,他怀疑到底有没有真气这个东西。

    楚云在学校里埋头复习准备高考时,堂伯突然去世。

    楚中天知道儿子与堂哥的感情,为了不影响儿子的学习,堂哥去世时,他没有告诉楚云。

    楚云参加高考完毕,回到家时,知道堂伯已经去世,伤心已极。

    楚云自小没有母亲,他的童年大多是在放牛割草中渡过,他唯一的乐趣就是跟着堂伯认真地练武,堂伯不但传授武功,还教给了他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堂伯曾对他说过,你出身农村,这是你的命,但你甘心呆在农村一辈子当农民,那就是你的错,好男儿应该志在四方。

    这些年,楚云一直紧记堂伯的话,埋头读书,现在考上北大,寒窗苦读十几载算是有了结果,也是他人生前程的开始。

    楚云将要去北京读书,他今天来是向堂伯告别的。

    对于这个自小就对自己呵护有加的老人,楚云不但心中充满了感激,也有深深的愧疚。

    楚云考上江城一中后,曾经对堂伯说过,等他读书毕业,找到工作之后,一定要让堂伯过上好日子。但老人现在离他而去,他再也没有机会报答老人的教育之恩了。

    楚云正自伤心哭泣的时候,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轻踏着发蔫的野草走了过来,远远地叫道:“哥,爸叫你回去。”

    小姑娘一张粉嫩清秀的小脸蛋,肤色白皙,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背后,显得清灵飘逸,身上散发出些许江南女孩子的韵味,相貌与楚云有几分相似,她叫楚虹,是楚云的妹妹。

    楚虹在镇上的海东中学读书,今年上初三,明年就要参加中考,她心中有个目标,要像哥哥一样,考上江城第一中学。

    楚云兄妹在江南出世,他们曾经在江南度过一段日子。

    他们的父亲楚中天自小父母双亡,年轻时跟着堂哥楚中堂闯荡江湖,走南闯北谋生活。

    有一年机缘巧合,楚中天在江南娶了个江南女子,当了上门女婿。

    在楚云四岁那年,楚中天突然带着儿子和不满一岁的女儿从江南返回农村老家,老老实实地在农村耕田掘地,再也没有出去过。

    楚云自四岁时跟着父亲回到农村老家,还不懂得记事,对自己四岁前在江南的事情十分模糊,过了十几年,早就慢慢淡忘了。

    楚云长大后,对于自己的母亲以及在江南的事,总是感觉到父亲在隐瞒着些什么,曾经多次向父亲问起过母亲的事,但楚中天只是平淡地对他说,他的母亲因为生病死了,其他的事只字不提,楚云也是无可奈何。

    楚云已经想好了,趁这次到北京读书的机会,利用假期到江南打听个究竟。

    跪地坟前的楚云听到妹妹的叫声,再在坟前重重地叩了几个响头,抹了抹眼泪,起身拉着妹妹回家去了。

    林坡村东头,有一座红砖盖瓦的大房子,房前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里两边的角落凌乱地放着农具家生。

    院子里一张小凳子上,蹲坐着一个约四十多岁头发花白脸膛幽黑的中年汉子,他就是楚云的父亲楚中天。

    岁月在这个中年汉子的脸上留下了些许沟壑,满是老茧的双手扶住一条水烟筒,呼呼溜溜的在吸着,一股股浓浓的烟雾从他嘴里喷涌而出,打着卷儿随风飘荡。

    楚中天的老父亲曾经教过私塾,算是个有文化的人,楚中天也跟着练得一手好字。每逢过年,村子里很多人向楚中天求写春联,楚中天向来是来者不拒,而且分文不收,深得村民敬重。

    楚中天年轻时跟着堂哥走南闯北,算是有些见识的人,他从江南回来后,村子里的人就选他当了村长,因为他处事公正,在村子里有些威望。

    看到儿子与女儿回来,楚中堂慈爱地看了儿女一眼,站起来说道:“云儿,你过几天就要去上大学了,五叔他们说,你是咱们四乡八邻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值得庆贺,我想明天把家里这头猪杀了,再买些菜回来,请邻里来坐坐,你看怎么样?”

    儿子十八岁了,是个很有主见的人,有些事情楚中天也不敢擅自主张,有时候他怀疑这个家到底是谁在当家。

    楚云在水缸里舀水刚洗完手,听了父亲的话,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皱了皱眉头,说道:“爸,我只是去读书,又不是当官发财衣锦还乡,再说我上大学的学费都是借来的,费这个钱干嘛,明天我要进城见见我的老师同学,顺便把火车票订了,别操这个心了。”

    楚云知道,高考过后,父亲料想自己肯定能考上大学,早就为他借来了学费。

    父亲一个人长年在地里刨食养活三口人,一家人也就仅能填饱肚子,并没有多余的钱,楚云不想因为自己读了几年书而让家里债台高筑。他已经有了打算,准备上学这几年不回家,要利用假期出去打工挣学费,以减轻父亲的负担。

    儿子考上名牌大学,楚中天十分自豪,本来是想趁机在街坊邻里面前露个小脸,但楚中天了解儿了的性格,知道儿子决定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听到儿子反对,心里有些失望,但却不敢再坚持。

    林坡村最南头,有一片生长茂密的刺竹,一间红砖瓦房被刺竹团团围了起来,朝东的方向,在茂密的刺竹之间,被劈开出来一道约三米宽阔的通道。

    瓦房前面是一片篮球场大小平坦坚实的黄泥地,朝南靠近竹林边上,安放着一个木制的兵器架,上面插着一些已经染上锈迹的刀剑之类的兵器,朝北的地方是一片梅花桩和几个练功的木人架。

    黄泥地的中间有几处地方被人踩出了深浅不一的脚印。

    这个地方是楚云的堂伯,楚中堂的家。

    楚中堂为了寻求武学,终生未娶。

    这里也是楚云从小到大练武的地方。

    晚饭过后,楚云来到这里,搬出一张竹椅坐在兵器架旁,望着天空想着心事。

    想着自己即将就读的北京大学,心想,首都应该很大吧?终于可以有机会在首都读书生活了!

    楚云心中有些激动,更多的是期待。

    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

    楚云想起了人人向往的天安门,他哼了几句《我爱北京天安门》的歌,手一挥,得意地叫道:北京,我要来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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