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第五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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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前,思嘉剪了新型,是那种头极短的6军头,她买了一打白衬衫和卡其裤,穿起来像小男生,显得年轻不少,且充满活力。
轮到她同季良告别。
“祝你一路顺风,等你回来之时,最好带一个男人回来。”
“拜托,那不是邂逅,是艳遇。”
“那么带一个宝宝回来总是可以的吧。”
“去你的。”
“要去那么多地方,台湾c香港c加拿大c美国真怕你一去不复回。”
思嘉沉默,她确实有这个念头。
“我们永远是朋友。”
她拥抱他。
“腿还好吗,可有定期去做物理治疗,”
“医生建议我去做微整形,不然腿部疮疤太可怖。”
“你呢?你自己怎么想。”
“我一年四季穿长裤,不用袒露肌肤,”停一停,又说:“不过能够去掉这个疤痕倒也不错。”
可是左边胸口下方像是有了一个窟窿,已经结痂,不时瘙痒难耐,却永远不会痊愈。
嘴上还要死死说:“我没事,我已康复。”
季良说:“我等你回来。”
如果不,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换我去追随你的脚步。
他对友情有十足把握。
见完一个伤兵,还有另一个伤兵。
小麦的视力依然没有恢复,他在筹划转业,赵寅成为他出谋划策。
薛姨大为不解,嘀咕道:“夫妻都没有他们相处和睦,却偏偏只做朋友。真是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思维。”
思嘉若有所悟,“做朋友容易,做伴侣难。”
薛姨似乎想起往事,不再说话。
“晚上留下来吃饭?”
“求之不得,好久没有尝到薛姨的手艺。”
薛姨言若有憾,“也不见你来看我。”
“来得勤了,怕你嫌我碍眼。”
“怎么会,你来住上一年半载都行。”
她走开了,去厨房准备晚饭。
思嘉去书房找小麦。
她敲了敲门。
“请进。”
她推门进去。
小麦自一堆资料中抬起头,“思嘉,你来了。”
他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似大学生。
“想好做什么了吗?”思嘉问。
“阿成说,与其给别人打工,不如自己创业。”
思嘉不懂生意经,一味说好。
“我们商量好了,开一家洗衣店,你说可好?”
“不论天晴还是下雨,都有人要换洗衣物,当然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
小麦找到第二春,滔滔不绝道:“前阵子我看书,主角家里就经营着一家洗衣店,据他介绍,在洗衣店可以看到很多故事。”
是这样,有相熟的客人,受邀参加舞会,不舍得花钱置装,会来洗衣店借一件衣服应急。
这般安逸舒畅的日子叫人向往。
但不包括小麦。
小麦好动,他不喜欢自天明至天黑守着一家店。
可是生性平静的大麦喜欢这种与世无争的生活。
或许这是真实原因。
多么幸运,在今天,还有人叫她相信,世上真的有矢志不渝这回事。
思嘉说明来意。
“这么说,有很长一段日子见不到你了。”
“嗯。”
她没有胡乱下保证,如“我会尽快回来”,“等我回来”因为知道,世事变化无常,即使人家愿意等,她也未必会回来。
小麦猜到她心中所想,豁达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哎,少了你,从此耳根清净很多。”
思嘉大方地不跟他计较。
小麦觉得寂寞,“原本我们就是聚少离多,不知怎地,现在有点不舍得你走。”
“我会来看你。”
小麦满意了。
“不知不觉,你已经是老姑娘了。”
他恢复常态,分明是要挑衅思嘉。
有那么一类朋友,以拌嘴为主要交流方式,你一言我一语,来来往往,使对方受刺激,却不至于愤怒。
“哪天走?”
“下个礼拜三。”
“那我没法送你了,那天我要去医院检查身体。”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不需要又接又送。”
“不,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会去接你。”
思嘉忍不住笑了。
这个大男孩,投鼠忌器,说什么检查身体抽不出空来,分明是畏惧离别。
可是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
那晚薛姨大显身手,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
思嘉尤其喜爱一道菜,以猪肥瘦肉c鸡蛋与荸荠为原料,辅以绍兴酒c淀粉等配料,做出来类似于狮子头,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四喜丸子。
象征事事团圆。
思嘉喝了一点酒,回家路上被冷风一吹,清醒不少,她忽然哭了出来。
有人留意到她,心里想,是什么让这个姑娘如此不顾形象?不是失业就是失恋。
真是年轻,过几年,心肠会越来越硬,觉得一切都不是绝境,遇到什么难题都可以一笑置之。
不知是哪户人家的电视扭得特别大声,有选秀歌手唱“聪明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是否朋友都已经离去,留下了带不走的孤独。我亲爱的小孩,为什么你不让我看清楚,是否让风吹熄了蜡烛,在黑暗中独自漫步?”
为什么哭呢?
“亲爱的小孩,快快擦干你的泪珠”
思嘉蹲在门口,嚎啕大哭起来。
休息了一天,她才去找大哥道别。
何心疼她的头,“留了那么多年,不觉得可惜?”
“很快又会长出来。”
她的喉咙沙哑,说几个字就要轻轻喉咙。
何很了解这个妹妹,“又哭过了?”
思嘉窘迫,点点头。
她在大哥面前没有秘密,她愿意这样。
吃饭时,思嘉煞有其事地说:“武哥,以后我哥就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照顾他。”
蒋武郑重承诺,“不用你说我也会那么做。”
何挂起笑容。
凝重气氛减少许多。
最后要见的人是方健。
如果不是他,她不会在这里逗留这么久。
他们在常去的餐厅会面。
思嘉透过玻璃,看着外头车如流水马如龙,不禁感慨:“在这逗留短短一年多时光,见到的,听到的,比过去十几二十年都多。”
方健点点头,“这个城市节奏的确急促。”
“催人变老。”
“所以下班时期人人面露菜色,双目无神,疲态毕现。”
“幸好我认识你。”
方健握住思嘉的手,“你也为我们带来许多欢笑。”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思嘉最后抱了抱他,独自走了。
自此,方健渐渐淡出思嘉的生活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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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到她同季良告别。
“祝你一路顺风,等你回来之时,最好带一个男人回来。”
“拜托,那不是邂逅,是艳遇。”
“那么带一个宝宝回来总是可以的吧。”
“去你的。”
“要去那么多地方,台湾c香港c加拿大c美国真怕你一去不复回。”
思嘉沉默,她确实有这个念头。
“我们永远是朋友。”
她拥抱他。
“腿还好吗,可有定期去做物理治疗,”
“医生建议我去做微整形,不然腿部疮疤太可怖。”
“你呢?你自己怎么想。”
“我一年四季穿长裤,不用袒露肌肤,”停一停,又说:“不过能够去掉这个疤痕倒也不错。”
可是左边胸口下方像是有了一个窟窿,已经结痂,不时瘙痒难耐,却永远不会痊愈。
嘴上还要死死说:“我没事,我已康复。”
季良说:“我等你回来。”
如果不,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换我去追随你的脚步。
他对友情有十足把握。
见完一个伤兵,还有另一个伤兵。
小麦的视力依然没有恢复,他在筹划转业,赵寅成为他出谋划策。
薛姨大为不解,嘀咕道:“夫妻都没有他们相处和睦,却偏偏只做朋友。真是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思维。”
思嘉若有所悟,“做朋友容易,做伴侣难。”
薛姨似乎想起往事,不再说话。
“晚上留下来吃饭?”
“求之不得,好久没有尝到薛姨的手艺。”
薛姨言若有憾,“也不见你来看我。”
“来得勤了,怕你嫌我碍眼。”
“怎么会,你来住上一年半载都行。”
她走开了,去厨房准备晚饭。
思嘉去书房找小麦。
她敲了敲门。
“请进。”
她推门进去。
小麦自一堆资料中抬起头,“思嘉,你来了。”
他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似大学生。
“想好做什么了吗?”思嘉问。
“阿成说,与其给别人打工,不如自己创业。”
思嘉不懂生意经,一味说好。
“我们商量好了,开一家洗衣店,你说可好?”
“不论天晴还是下雨,都有人要换洗衣物,当然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
小麦找到第二春,滔滔不绝道:“前阵子我看书,主角家里就经营着一家洗衣店,据他介绍,在洗衣店可以看到很多故事。”
是这样,有相熟的客人,受邀参加舞会,不舍得花钱置装,会来洗衣店借一件衣服应急。
这般安逸舒畅的日子叫人向往。
但不包括小麦。
小麦好动,他不喜欢自天明至天黑守着一家店。
可是生性平静的大麦喜欢这种与世无争的生活。
或许这是真实原因。
多么幸运,在今天,还有人叫她相信,世上真的有矢志不渝这回事。
思嘉说明来意。
“这么说,有很长一段日子见不到你了。”
“嗯。”
她没有胡乱下保证,如“我会尽快回来”,“等我回来”因为知道,世事变化无常,即使人家愿意等,她也未必会回来。
小麦猜到她心中所想,豁达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哎,少了你,从此耳根清净很多。”
思嘉大方地不跟他计较。
小麦觉得寂寞,“原本我们就是聚少离多,不知怎地,现在有点不舍得你走。”
“我会来看你。”
小麦满意了。
“不知不觉,你已经是老姑娘了。”
他恢复常态,分明是要挑衅思嘉。
有那么一类朋友,以拌嘴为主要交流方式,你一言我一语,来来往往,使对方受刺激,却不至于愤怒。
“哪天走?”
“下个礼拜三。”
“那我没法送你了,那天我要去医院检查身体。”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不需要又接又送。”
“不,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会去接你。”
思嘉忍不住笑了。
这个大男孩,投鼠忌器,说什么检查身体抽不出空来,分明是畏惧离别。
可是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
那晚薛姨大显身手,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
思嘉尤其喜爱一道菜,以猪肥瘦肉c鸡蛋与荸荠为原料,辅以绍兴酒c淀粉等配料,做出来类似于狮子头,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四喜丸子。
象征事事团圆。
思嘉喝了一点酒,回家路上被冷风一吹,清醒不少,她忽然哭了出来。
有人留意到她,心里想,是什么让这个姑娘如此不顾形象?不是失业就是失恋。
真是年轻,过几年,心肠会越来越硬,觉得一切都不是绝境,遇到什么难题都可以一笑置之。
不知是哪户人家的电视扭得特别大声,有选秀歌手唱“聪明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是否朋友都已经离去,留下了带不走的孤独。我亲爱的小孩,为什么你不让我看清楚,是否让风吹熄了蜡烛,在黑暗中独自漫步?”
为什么哭呢?
“亲爱的小孩,快快擦干你的泪珠”
思嘉蹲在门口,嚎啕大哭起来。
休息了一天,她才去找大哥道别。
何心疼她的头,“留了那么多年,不觉得可惜?”
“很快又会长出来。”
她的喉咙沙哑,说几个字就要轻轻喉咙。
何很了解这个妹妹,“又哭过了?”
思嘉窘迫,点点头。
她在大哥面前没有秘密,她愿意这样。
吃饭时,思嘉煞有其事地说:“武哥,以后我哥就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照顾他。”
蒋武郑重承诺,“不用你说我也会那么做。”
何挂起笑容。
凝重气氛减少许多。
最后要见的人是方健。
如果不是他,她不会在这里逗留这么久。
他们在常去的餐厅会面。
思嘉透过玻璃,看着外头车如流水马如龙,不禁感慨:“在这逗留短短一年多时光,见到的,听到的,比过去十几二十年都多。”
方健点点头,“这个城市节奏的确急促。”
“催人变老。”
“所以下班时期人人面露菜色,双目无神,疲态毕现。”
“幸好我认识你。”
方健握住思嘉的手,“你也为我们带来许多欢笑。”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思嘉最后抱了抱他,独自走了。
自此,方健渐渐淡出思嘉的生活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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