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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十二章 我不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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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看功夫电影,有一句话让唐宁印象深刻。

    “这位少侠,我看你骨骼清奇,拯救世界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所谓骨骼清奇,唐宁一直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但现在的刘令,很显然觉得吴胜是个骨骼清奇的少侠。

    一阵乱摸之后,就把吴胜放在地上。吴胜一下子就冲过来抱着刘令的大腿,张嘴想咬,却被刘令按住了脑袋。

    “这孩子我带走可不可以?”刘令期待的看着唐宁。

    唐宁将吴胜喊过来,让他站在自己身边,然后笑道:“这不好吧,这孩子我今天中午刚花了十两银子买回来的。”

    刘令皱眉道:“跟在你身边只是暴殄天物,我带他走,他日后的前程不可限量。”

    唐宁耸耸肩道:“其实也不是不行,你问他自己咯。”

    “我不去!我要跟伺候家主!”

    于是唐宁就笑着对刘令说道:“你也听见了,不是我阻拦,是他自己不愿意跟着你。”

    刘令烦躁的挥了挥手道:“不说这个,这次来,有事情找你。”

    唐宁这才点了点头,对仍未搞清楚什么状况的刘依儿低声说了句话,刘依儿就拉着一脸视死如归的小吴胜一起去了后院。

    唐宁和刘令一齐入座,刘令坐下之后第一句话便是:“我要走了,在润州呆的时间太长,该回京复命了。”

    刘令这个人在唐宁心中的地位很复杂,若说唐宁不喜欢刘令,那是假的。如果在南山寨的时候没有刘令这么个人伴着唐宁,恓惶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折磨。

    但是刘令是皇帝的密探,这个人自身便带着极其强烈的政治倾向。他对唐宁好,不是因为唐宁多么有才华,也不是因为唐宁骨骼清奇,而是因为,他希望唐宁能够跟自己一样,为皇帝卖命。

    然而唐宁自从知道自己身处宋朝之后,就根本没想过去给皇帝卖命。北宋末年六大奸臣的名头太响,赵煦虽然是个极其强大的皇帝,但隐藏在他个人光环之下的,是无休无止的党争。

    自欧阳修扒灰一案之后,大宋朝臣之间的攻讦就变得毫无底线可言。乌台诗案,更是让人人自危,生怕自己不小心说出来的一句话,被牵强附会,变成大不敬的证据。

    唐宁觉得自己小白兔一样的人,跳上去连两集都活不过。

    所以唐宁对刘令虽然感激,也把刘令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但是却总是在跟刘令对着干。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让刘令对自己失望的方式。

    于是唐宁拱拱手笑道:“恭喜刘公事了。”

    刘令叹了口气道:“如果没有你,却不知这一趟何年何月才能完成。唐宁,你真的不想当官吗?我朝如今虽然实行科举制,但是我武德司也有发掘人才的职责。

    你若想要入朝为官,待我回京便禀明官家,官家不会亏待与你的。”

    “还是算了,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老狐狸。我就一条命,还想好好活下去,将我师父的学问开枝散叶呢。拿什么跟他们斗啊?你还是饶了我吧。”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强求了。”刘令点点头,似乎一点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这让唐宁有些意外,前一阵子,刘令还在对自己极尽蛊惑之言。怎么今天就变了?

    “那个孩子,能不能交给我?”刘令话题一转,又回到了吴胜的身上。

    唐宁苦笑一声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花十五两银子买一个孱弱的少年和一具老妇人的尸骸么?”

    刘令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唐宁的手掌摊在膝盖上,握成拳头,又再次摊开。他瞅着自己的手掌,低声道:“在南山寨生活了一年多,我觉得我心中的戾气越来越重。

    在牙行见到那些因为南山盗而流离失所的妇孺时,我恨不能将韩雄、王庆复活,然后再亲手杀他们一次。此前半月午夜梦回,梦里都是我举着刀子屠杀的场景。

    你不知道这对我而言是一种怎样的折磨。

    我师父教我与人为善,予己为善。还教我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却唯独没有教过我残忍,也没有教过我杀人。

    所以我需要把这份戾气化解掉,做好事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你知道不,我今天买下吴胜和他奶奶的尸骸,让他去把奶奶安葬之后,我的心情好极了,就好似这些天闷在胸口的郁气一下子就排出去了。”

    刘令默然,就连他自己在南山寨生活了两年之后,都有一种想要肆意妄为的冲动,更不要提唐宁这种小孩子了。

    人生来就是渴望自由的,自由的生存,自由的吃喝,自由的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有的人自由的做着令人拍手称赞的好事,与之相对的,就有人自由的做着令人深恶痛绝的坏事。

    这样不行啊,不能任由那些坏人为非作歹啊。

    于是一套不成文的潜规则出现了,它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

    然而还是有一些人无视规则,继续为非作歹。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律来约束人们,给好人褒奖,给坏人惩罚。

    而强盗窝,恰恰聚集着这个世界上最不把法律当回事的一群人。他们信奉着病态的自由,将破坏规则当成最快乐的事情。

    一个汇聚了人世间所有罪恶的地方,滋生出来的细菌,就容易将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人们污染。

    唐宁来自于千年以后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人们用了很多的办法,想要留住‘仁义礼仪信,温良恭俭让’,但这十个字还是愈行愈远。

    道德观,是非观,完全靠着一个人的自身修养,而不是来自于社会要求。

    在强盗窝里面生活了一年多,目睹太多人间惨状的唐宁,三观虽然没有被毁灭殆尽,但也差不多了。

    现在,就是唐宁极为困难,最为迷茫的时候。

    在这个清秀和善的外表下,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里面藏着一个怎样的恶魔。

    所以他让自己忙碌起来,不论是弄豆油,还是弄白酒,亦或是等着看沈括的笑话,都是让自己不去想起那个恶魔的方式。

    读书已经静不下心了,半夜梦到自己杀了人,起床时竟然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甚至连愧疚的感觉都没有,这几乎已经让唐宁崩溃了。

    刘令望着哀伤的唐宁叹了口气道:“我会想办法的,不过吴胜我还是要带走,那小子是个练武的好材料,而且现在岁数还小,骨头也没定型,正是打磨的好时候。”

    “带走吧带走吧,他能成材,也不枉我花了这十五两银了。他的身契我回家的时候就扔到灶眼里了,好好待他吧。”唐宁站起身低声道,然后就背着手去了后院。

    “对了,你让我找的人我还没有找到,不过有人在负责,有消息他会联系你的,你不要着急。”

    唐宁的脚步顿了顿,最后终究是没停下。

    不知是不是错觉,刘令竟然在这个并不高大的背影中看到了一丝落寞的味道。

    “你这个院子的布局不好啊,这棵树可是个困字啊。”刘令突然叫道。

    “我不信命!”唐宁大声的回道。

    吴胜是被刘令夹在腋窝下面带走的,哭喊的惨烈至极,就连梦溪园里的人都好奇的往外张望。

    可便宜了那些仆役,个头矮的丫鬟想要往外看,就只能骑在这些仆役的头顶。

    刘令离开之前瞅了眼那个坐在自家台阶上的老头,冲着他笑了笑。老头也咧开没牙的嘴巴乐了,随后就眼瞅着刘令骑上了马,一路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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