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一章 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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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村庄因为一群猎人的归来而热闹了起来,村中的老幼妇孺敲锣打鼓,以最热烈的方式欢迎猎人们归来。这小村庄只有百余户人家,因为四面环山,根本没有耕地,只能靠打猎为生。
村子虽小,但每家每户的男人几乎都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个个都是打猎的好手。打猎很危险,每次打猎几乎都会有不小的伤亡。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也不会进山打猎。在那四周的深山之中,深藏饿虎猛兽,稍有不慎便会有生命危险。
更有古老的传说流传,在那深山之中生活着各种妖魔鬼怪,若是运气不佳遇上一个,那就真是有去无回了。
这一次,二十几个猎人一起出动,不仅没有什么伤亡,更是获得了大丰收,猎杀了十几头麋鹿。这些麋鹿同一般的麋鹿不同,个头很大,比起野马都要高一头。因此,这十几头麋鹿,足够村庄中的百余户人家吃上大半年了。而且,麋鹿的毛皮很是珍贵,拿到山外的集镇上也能卖个好价钱。
随同这群猎人归来的除了十几头麋鹿,还有一名重伤昏迷的青年。不用问了,正是余航。
余航在进入轮回通道后便失去了所有的意识,陷入了深度昏迷之中。他的元神都崩碎了,化成了点点金光。元婴身上布满了裂纹,陷入了沉睡之中。如此重创,余航若是还能保持清醒,那就有些不正常了。
他昏迷在了轮回通道中,而那轮回通道的出口,便是在那片山林之中。因此,这才有了后来发生的一切。
二十几名猎人安全归来,而且还带回了十几头麋鹿,村中的老老少少自然是满心欢喜,敲锣打鼓,狠狠庆祝了一番。
而重伤昏迷的余航也被送到了那中年汉子家中,由他为余航治伤。
小山村很小,与世隔绝,民风淳朴。看到重伤的余航,几乎每家每户都送来各种补品。什么老母鸡,鸡蛋,烙饼,等等,中年汉子家里几乎都快被堆满了。
当然,对于这一切,余航并不知晓。
他的元神处于一种自封的状态,这是元神遭受重创后的一种本能反应。元神自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修复元神之伤。而他的元婴更是陷入了深度沉睡之中,它周身被一团金光所笼罩,如同一个巨大的金色蚕茧,不知道何时才能破茧而出。
山中无岁月,一晃整整大半年的时间过去了。
“天赐哥,走,教我射箭去!”当初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山娃子的个头又长高了一大截,比起他父亲来也是差不了多少了。
他招呼一声,随即,一名青年带着淡淡的笑意从房中走了出来。
这青年身上穿着兽皮麻衣,长长的头发被一根麻绳随意地扎在脑后。青年虽然穿着简朴,但却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绝世出尘,有着一丝飘逸的味道。
“好,走!”青年呵呵一笑,跟在山娃子身后,来到了村中央的一块草地上。
“天赐!”
“快看,是天赐哥来了!”
“天赐哥好久不见啊!”
青年刚一现身,立刻便有十几个少年簇拥了过来,都忙着跟他打招呼。青年面带微笑,笑呵呵的向一群少年打招呼。
“天赐哥,俺娘说要把俺二姐说给你,好像这两天俺三姑就要去你家提亲了呢。”一名虎头虎脑的少年挤过来,拉住青年的衣袖,满脸兴奋道。
“天赐哥,我二姐可漂亮了,是我们村最漂亮的姑娘,不知道有多少人排着队想要娶她呢。天赐哥,你可一定要答应啊。”少年激动的满脸通红,满脸希冀地看着青年叫道。
“呵呵”青年笑了笑,摸了摸少年头上的一撮毛,接着便拍了拍手,“好了,来学箭的都给我站好,排好队!站成两排!”
青年一声吆喝,就连那抓着他胳膊的少年都赶紧小跑起来,一群少年很快便站成了一排。
每个少年脸上几乎都露出了激动和紧张的神色,有些少年甚至激动的脸色通红。因为,他们眼前站着的天赐哥,是整个山村里箭法最好的猎人!而且是力无虚发,百发百中!
就在三天前,就是因为天赐哥,二十几个猎人才在一群山狼的围攻下全身而退。不仅全身而退,还射杀了不少山狼,吓得狼群都逃走了。
三天来,关于青年的神妙箭法已经传遍了整个小村庄。今天早晨,村长带着一群猎人去山外的集镇卖狼皮,想必天赐的名字将会传的更加响亮。
在这小山村中,青年俨然是成了村民心目中的大英雄。这不,这些少年郎们一个个都坐不住了,纷纷要跟他学习射箭。
不仅少年们动心,就连那些经验丰富的猎人们也都聚拢了过来,想要学上两招。
这青年自然便是余航。
他被村中的猎人抬进山村后昏迷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就连那中年汉子最后都摇了摇头,认为眼前的青年没救了。连脉搏和心跳都没了,没人可以活下来。
而就在村里的村民们张罗着要把余航给埋了时,余航却是突然醒了过来。
只不过
余航失忆了!
元神自封,也就等于是一段记忆被尘封了起来。余航是靠着一股求生的本能醒来,但元神因为损伤太重,依旧在自封之中。而丹田之中,金色小人依旧是包裹在一团金光之中,不知道何时才能醒来。
余航失去了所有的记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最终,山娃子自作主张,给余航起了个名字,也就是天赐,寓意余航是上天赐给小山村的礼物。
自此,余航便在小山村中住了下来。
而这一住,便是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余航在小小的山村中也算是个名人了,几乎所有的村民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失去了记忆的青年。
半年的时间,上次打的那十几头麋鹿都快被吃光了。无奈之下,中年汉子便又带着一群人进山了。只不过,这一次他们带上了余航。
余航身材高大,又因为是天道之躯,虽然失去了一身的天道之力,但肉身的力量依旧是极其恐怖的。他力大无穷,是学习打猎的好苗子,自然不会被拉下。而且,淳朴的山民都将他当成了村子的一份子。村民进山打猎,自然会被余航带上。
他们却是没有想到,刚一进山,他们就遭到了山狼的围攻。最后,若非是余航手持一张粗制的猎弓,射杀了大批的山狼,只怕所有人都要葬送在狼吻之下。
一张战弓射杀了一群山狼,将整个山狼群上百头山狼都惊走了,余航成了众人心目中的英雄。
“都听好了,想要学习射箭,一定要有耐心和毅力!”余航背着双手,如同教官一般,从众少年身前走过。
“现在,看好我的姿势!一定要记牢,不能有一丝差错!”余航从地上拿起了一张粗制的猎弓,搭弓上箭,猎弓几乎被拉成了圆月,对准前方的箭靶便射了过去。
咻!
噗!
长箭似流光,箭靶被一击击穿!
虽然失去了一身天道之力和全部的记忆,但余航的本能却还在。这射箭,便是他的本能之一。有些东西,即便是失去了记忆,依旧能够熟练的施展出来,这便是本能在作怪。一旦将某项技能练习到极深的地步,这项技能也就成了人的本能之一。
“好!”一群少年看着这一幕无不拍手叫好,一旁聚拢而来的猎人们也都是纷纷点头,表示佩服。
而就在这时,村东头突然传来了一阵哭喊声,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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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虽小,但每家每户的男人几乎都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个个都是打猎的好手。打猎很危险,每次打猎几乎都会有不小的伤亡。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也不会进山打猎。在那四周的深山之中,深藏饿虎猛兽,稍有不慎便会有生命危险。
更有古老的传说流传,在那深山之中生活着各种妖魔鬼怪,若是运气不佳遇上一个,那就真是有去无回了。
这一次,二十几个猎人一起出动,不仅没有什么伤亡,更是获得了大丰收,猎杀了十几头麋鹿。这些麋鹿同一般的麋鹿不同,个头很大,比起野马都要高一头。因此,这十几头麋鹿,足够村庄中的百余户人家吃上大半年了。而且,麋鹿的毛皮很是珍贵,拿到山外的集镇上也能卖个好价钱。
随同这群猎人归来的除了十几头麋鹿,还有一名重伤昏迷的青年。不用问了,正是余航。
余航在进入轮回通道后便失去了所有的意识,陷入了深度昏迷之中。他的元神都崩碎了,化成了点点金光。元婴身上布满了裂纹,陷入了沉睡之中。如此重创,余航若是还能保持清醒,那就有些不正常了。
他昏迷在了轮回通道中,而那轮回通道的出口,便是在那片山林之中。因此,这才有了后来发生的一切。
二十几名猎人安全归来,而且还带回了十几头麋鹿,村中的老老少少自然是满心欢喜,敲锣打鼓,狠狠庆祝了一番。
而重伤昏迷的余航也被送到了那中年汉子家中,由他为余航治伤。
小山村很小,与世隔绝,民风淳朴。看到重伤的余航,几乎每家每户都送来各种补品。什么老母鸡,鸡蛋,烙饼,等等,中年汉子家里几乎都快被堆满了。
当然,对于这一切,余航并不知晓。
他的元神处于一种自封的状态,这是元神遭受重创后的一种本能反应。元神自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修复元神之伤。而他的元婴更是陷入了深度沉睡之中,它周身被一团金光所笼罩,如同一个巨大的金色蚕茧,不知道何时才能破茧而出。
山中无岁月,一晃整整大半年的时间过去了。
“天赐哥,走,教我射箭去!”当初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山娃子的个头又长高了一大截,比起他父亲来也是差不了多少了。
他招呼一声,随即,一名青年带着淡淡的笑意从房中走了出来。
这青年身上穿着兽皮麻衣,长长的头发被一根麻绳随意地扎在脑后。青年虽然穿着简朴,但却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绝世出尘,有着一丝飘逸的味道。
“好,走!”青年呵呵一笑,跟在山娃子身后,来到了村中央的一块草地上。
“天赐!”
“快看,是天赐哥来了!”
“天赐哥好久不见啊!”
青年刚一现身,立刻便有十几个少年簇拥了过来,都忙着跟他打招呼。青年面带微笑,笑呵呵的向一群少年打招呼。
“天赐哥,俺娘说要把俺二姐说给你,好像这两天俺三姑就要去你家提亲了呢。”一名虎头虎脑的少年挤过来,拉住青年的衣袖,满脸兴奋道。
“天赐哥,我二姐可漂亮了,是我们村最漂亮的姑娘,不知道有多少人排着队想要娶她呢。天赐哥,你可一定要答应啊。”少年激动的满脸通红,满脸希冀地看着青年叫道。
“呵呵”青年笑了笑,摸了摸少年头上的一撮毛,接着便拍了拍手,“好了,来学箭的都给我站好,排好队!站成两排!”
青年一声吆喝,就连那抓着他胳膊的少年都赶紧小跑起来,一群少年很快便站成了一排。
每个少年脸上几乎都露出了激动和紧张的神色,有些少年甚至激动的脸色通红。因为,他们眼前站着的天赐哥,是整个山村里箭法最好的猎人!而且是力无虚发,百发百中!
就在三天前,就是因为天赐哥,二十几个猎人才在一群山狼的围攻下全身而退。不仅全身而退,还射杀了不少山狼,吓得狼群都逃走了。
三天来,关于青年的神妙箭法已经传遍了整个小村庄。今天早晨,村长带着一群猎人去山外的集镇卖狼皮,想必天赐的名字将会传的更加响亮。
在这小山村中,青年俨然是成了村民心目中的大英雄。这不,这些少年郎们一个个都坐不住了,纷纷要跟他学习射箭。
不仅少年们动心,就连那些经验丰富的猎人们也都聚拢了过来,想要学上两招。
这青年自然便是余航。
他被村中的猎人抬进山村后昏迷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就连那中年汉子最后都摇了摇头,认为眼前的青年没救了。连脉搏和心跳都没了,没人可以活下来。
而就在村里的村民们张罗着要把余航给埋了时,余航却是突然醒了过来。
只不过
余航失忆了!
元神自封,也就等于是一段记忆被尘封了起来。余航是靠着一股求生的本能醒来,但元神因为损伤太重,依旧在自封之中。而丹田之中,金色小人依旧是包裹在一团金光之中,不知道何时才能醒来。
余航失去了所有的记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最终,山娃子自作主张,给余航起了个名字,也就是天赐,寓意余航是上天赐给小山村的礼物。
自此,余航便在小山村中住了下来。
而这一住,便是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余航在小小的山村中也算是个名人了,几乎所有的村民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失去了记忆的青年。
半年的时间,上次打的那十几头麋鹿都快被吃光了。无奈之下,中年汉子便又带着一群人进山了。只不过,这一次他们带上了余航。
余航身材高大,又因为是天道之躯,虽然失去了一身的天道之力,但肉身的力量依旧是极其恐怖的。他力大无穷,是学习打猎的好苗子,自然不会被拉下。而且,淳朴的山民都将他当成了村子的一份子。村民进山打猎,自然会被余航带上。
他们却是没有想到,刚一进山,他们就遭到了山狼的围攻。最后,若非是余航手持一张粗制的猎弓,射杀了大批的山狼,只怕所有人都要葬送在狼吻之下。
一张战弓射杀了一群山狼,将整个山狼群上百头山狼都惊走了,余航成了众人心目中的英雄。
“都听好了,想要学习射箭,一定要有耐心和毅力!”余航背着双手,如同教官一般,从众少年身前走过。
“现在,看好我的姿势!一定要记牢,不能有一丝差错!”余航从地上拿起了一张粗制的猎弓,搭弓上箭,猎弓几乎被拉成了圆月,对准前方的箭靶便射了过去。
咻!
噗!
长箭似流光,箭靶被一击击穿!
虽然失去了一身天道之力和全部的记忆,但余航的本能却还在。这射箭,便是他的本能之一。有些东西,即便是失去了记忆,依旧能够熟练的施展出来,这便是本能在作怪。一旦将某项技能练习到极深的地步,这项技能也就成了人的本能之一。
“好!”一群少年看着这一幕无不拍手叫好,一旁聚拢而来的猎人们也都是纷纷点头,表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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