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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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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星楼,群星漫天,星光璀璨。

    皎洁的月光,柔和的像是轻纱,轻柔的覆盖向这片沉寂中的大地。

    和煦的微风轻拂,吹动月下的柳梢,吹动少女的衣衫,也吹动那颗寂寞的心。

    玲珑有致的娇躯在微风中轻颤,那是孤独和寂寞的心在跳动。

    她出生于一个武学世家,自 幼便表现出了远远超过一般人的资质和悟性,她是同龄人中的第一人,自幼在一片赞誉声中长大。

    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很坚强,能够有勇气和胆量面对一切。

    一直以来,她心高气傲,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凤凰,俯瞰天下苍生。

    纳兰晓秋看着眼前的信笺,微微一笑。“血千厉还真是自信,竟然约我三日之后在天龙城的天龙广场一决雌雄,呵呵,难道我纳兰晓秋看起来就这么好欺负?”纳兰晓秋美眸中寒光闪烁。

    这封信笺是今天早上在摘星阁的窗台之上被发现的,字的内容很简单:三日之后,朱雀广场,血魔夕瑶,一决雌雄。

    “把信笺放到我所住的房间的窗台上而我却浑然不觉,呵呵,这算是示威吗?不过你要是能把 它放到我的书桌上我才真的服你,也许这样的事只有像天骄魔君和蓬莱仙子张清微那种妖孽才能做到吧”纳兰晓秋喃喃自语。

    “来人”纳兰晓秋一声大喝。

    “小姐”四个身穿白衣的侍女走了进来。

    “把这封信笺给我印抄一百份,然后散发到天龙城各个势力手中,就说我纳兰晓秋一定会准时赴约”纳兰晓秋一声冷笑。

    “血千厉啊血千厉,你也太自信了,真的以为我纳兰晓秋会输给你?”纳兰晓秋一声冷笑,“血魔九击不是无敌的,既然你打算动手,我就在天龙广场,在全天龙城的各个大势力面前,堂堂正正地把你击败。”

    血千厉挑战纳兰晓秋的消息像是飓风一样开始开始在大周皇朝中传扬,几乎大周皇朝的每个大势力都收到了纳兰晓秋散发的信笺,也开始为这场比试做准备。

    他们没有资格干涉这场夕瑶宫和血魔道之间的战斗,不过近距离观察一下两大仙门最优秀的传人的较量也是收益匪浅的吗,如果能侥幸偷学个一招半式那自然是最好了。

    张家在大周皇朝自然是当得起大势力三个字,所以张峰和张寒雪自然也收到了纳兰晓秋的信笺。

    “血千厉挑战纳兰晓秋?”张寒雪看着眼前的信笺微微一笑,“没想到这血魔道的传人不傻啊,竟然知道先挑战弱者的道理,我本来以为他会自高自大地先来挑战大姐呢,没想到还是先找上了纳兰晓秋,不过,这天龙广场作为两人 比试的比武台,呵呵,血千厉这家伙也忒自信了一点,就这么肯定能赢纳兰晓秋?”

    “血魔道的血千厉,呵呵,不知道和血万刃什么关系?”张峰看着眼前的信笺,微微一笑。

    “在大姐的蓬莱岛收集的资料中,这血千厉应该是血万刃的私生子”张寒雪解释道,“怎么,爹爹也认识这血万刃?”

    “恩”张峰点点头,“呵呵,既然是故人之后,那么这场决战自然要去看看了”

    张峰呵呵一笑,“不知道他爹的实力,他现在又能继承几成?”

    三日之后,天龙广场,人山人海。

    天龙城中几乎所有的贵族都派人来观看这场仙门之争的战斗,其中有打算近距离感受一下仙门实力的,有打算趁机偷师,学个一招半式的,还有人打算看看这夕瑶宫和血魔道谁的实力更强,以求自己能在面对两者时,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我们大周皇朝纳兰家族的纳兰晓秋实力已经是先天十重了,十八岁的先天啊,比我们的辑仙使统领还要强一筹,我看这场比试,纳兰晓秋必定赢”有人说道。

    “切,十八岁的先天十重很了不起吗?”有人不屑道:“我们大周第一将军张公爵的大女儿,张家大小姐张清微才是真正的天才,人家才十七岁,照样是先天境界,这也是在给我们大周皇朝争光。”

    “说的对”有人附和道“我听说啊,有一次,在仙门比武中,张清微张大小姐仅仅是出了一招就把纳兰晓秋这个小妞打得吐血倒地,张大小姐才是年轻一辈中的第一人,那可是未来能成为突破先天的第一人”

    “一招?这太夸张了一点吧?”有人不相信:“你是怎么知道的?好像是亲眼看到的一样”

    “切,这你就不懂了吧”那人样样得意“我邻居的大姑的婆婆的弟弟的儿子也侥幸进入仙门,小子,咱也是上面有人的”

    “快看,快看,纳兰大小姐纳兰晓秋来了”人群惊呼。一袭黄裙,衣衫飘飘,飘逸的长发随风飞扬,纳兰晓秋手持碧水剑向着朱雀广场中间走来。高贵的气质,睥睨天下的眼神,让人群主动给她让开了一条道路,直通广场中心。

    “好美啊”人群有人惊呼。

    “是啊,好美啊,简直像是画上的人一样”又有人惊呼。

    “不知道和张大小姐以及大周第一天才公主晨曦公主相比怎么样?”有人疑惑地问道。

    “纳兰大小姐更美一些,啧啧,我最喜欢这种高贵气质的人了”有人说道。

    “切,张大小姐就不高贵?晨曦公主就不高贵?”人群中有人反驳

    “其实我最看中的还是张大小姐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气质,比这个强多了”

    “晨曦公主也不错啊,不但人长得漂亮,还持家有道,娶了她不仅可以富可敌国了,还有无上的地位”

    “哎,血千厉这个挨千刀的,竟然挑战这么漂亮的纳兰大小姐,我 敢断定这家伙一定是个阳ei,否则怎么能下的去手”

    “你小声一点,前几天有好几个公子哥为了讨好纳兰大小姐,去挑衅血千厉,结果被生生地吓死了三个,听说血千厉是喝人血的呢,你死了不要紧,可不要连累我们”有人提醒道。

    那人刚刚打算反驳,忽然生生打了个寒颤。

    一阵血煞之气传来,整个朱雀广场,数万人忽然之间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心头一颤。

    一个身背长戟的血发青年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天龙广场上。

    青年有着一头血色的长发,随风而舞,身后背着一杆长戟,长戟的锋刃闪着寒光,令人不寒而栗。

    血千厉只是目光平静地扫了一下人群,顿时众人感到一股血腥之气直冲心口,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血发的青年,而是一个修罗场。

    “好大的杀气”张峰皱了皱眉头,“如此杀气,杀死的人足以是三位数了”

    “恩”张清微淡淡点了点头,“血魔道本身的战气就是血属性的,大肆的杀戮不但可以提升他的战气,而且可以靠杀气给对手造成心理压力,在先天之前是 血魔战气进步的捷径,进入先天之后,他的杀气和杀意将会逐渐变淡,当他身上的杀气无影无踪的时候,他就可以冲击结丹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张峰看着张清微。

    ”刚刚从师门回来,过几天就要走。”

    血千厉抬起头看着广场正中间的虎云亭,阵阵杀意直接向着虎云亭涌过去。

    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血千厉的目光杀气十足,锐意无匹,而虎云亭的目光则深邃,平静,仿佛能包容一切。

    血千厉身背战戟,一步一步向着广场中间的纳兰晓秋走过去,他脚下的石板留下了一个个三寸深的脚印。

    纳兰晓秋原地未动,但是衣衫飘飞,自她为中心,方圆三米范围之内,石屑纷飞。

    “纳兰晓秋”

    “血千厉”

    时隔五十年,夕瑶宫和血魔道最优秀的传人又一次相遇。三千余年的争斗,两大仙门之间的恩恩怨怨早就已经说不清,道不明,两大仙门战斗过,也合作过。

    不过现在两人的身份是对手,两人相见,唯一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

    “杀”血千厉一声怒吼,长发倒竖,乱发飞扬,血煞之气以血千厉为中心弥漫方圆三十米,现场的观众顿时有一种面对修罗地狱的感觉,甚至有很多人开始承受不住这股血煞之气,有一种呕吐的冲动。

    “杀”纳兰晓秋同样是一声娇喝,碧绿色的战气汹涌澎湃,像是一身铠甲一样覆盖在虎云亭玲珑有致的娇躯上,让她看起来像是一位威武的女战神,正是夕瑶宫的碧水天仙决。

    两人之间甚至连废话都没有,仅仅是报了一下名字,就直接开始了战斗。

    不管是纳兰晓秋还是血千厉都打算速战速决,用绝对的实力,堂堂正正地击败对方,光明正大地展现各自门派的底蕴。

    血千厉这么做是因为这是这次世俗界中血魔道的首战,他必须争取胜利,为血魔道营造出一个无坚不摧的形象。

    纳兰晓秋这么做是因为前几年她曾经耻辱地一招败于张清微之手,虽然是因为自己的道心不稳的缘故,不过输了就是输了,纳兰晓秋迫切地需要一场胜利来找回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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