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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闹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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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死死的怒视着李青丽:“李青丽,你原来可不是这样的人!”

    李青丽冷冷的注视着我,点点头:“没错,但是,我以前那是不成熟!只有不成熟,才会喜欢你这样一个穷光蛋!”

    李青丽一口一个穷光蛋,深深的刺激了我,我张口吼道:“可是我以后会有钱的!”

    “哈哈哈!”

    这句话却引得李青丽和那个男人统统哈哈大笑。那个男人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语气中不无嘲讽的说道:“小子,这个时代,说大话是没用的。现在做什么都要拿钱说话。你喜欢李青丽是吧?我也喜欢。可是,你没钱,我却有钱,所以,注定是我能得到李青丽,而你不能!”

    或许是为了显摆他的成功感,他伸手从身上摸出一百块钱,塞进了李青丽的胸口里,并顺势捏了一下:“小宝贝,叫声老公,这钱是你的了!”

    “老公~”李青丽嗲声嗲气的叫了一声,顺势将那张红彤彤的钞票捂得紧紧的。

    男人哈哈大笑,一把抱住了李青丽,就那样在我面前吃果果的揉捏起来。

    并且似乎是为了更加刺激我或者是显摆他的有钱,他银笑着对怀中的李青丽说道:“我的小宝贝,今天晚上咱们还玩昨天的那个游戏好不好,你给我吃,当然,奖励是不会少的。一千块够不够?哈哈哈,钱我有的是!”

    听到男人的这句话,我已经愤怒的将拳头捏的紧紧。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当然清楚。

    说实话,虽然我现在对李青丽充满了怒火,但是,我还是希望她能拒绝,毕竟,这么多年来,她在我心中,都是女神一样的存在。

    可是,李青丽再次令我失望了。只见她娇羞的冲着那个男人点点头,而后似乎有意无意的看了我一眼,随后说道:“好啊,昨天老公你还觉得舒服吗?”

    “无耻!”

    男人的嚣张和李青丽的无耻深深的刺激了我。我承认我此时被愤怒冲昏了大脑,不过,换做是谁,在这个时候,都不会被别人看不起的。

    我看也不看那个男人,而是指着李青丽,我一字一句的说道:“李青丽,你给我听着,我李玉成,现在是没有钱,但是,我以后,一定会有钱的。并且,我还有很多很多钱,到时候,我一定要你后悔!”

    “好啊!那我等着你让我后悔。”李青丽冷笑着看着我,语带讥讽的说道:“你李玉成要是以后真的有钱了,你要我做什么都行,你只要有钱,我给你叫老公,我也给你吃!”

    “好!这是你说的!我李玉成在此发誓,我一定要有钱,我一定要你趴在我脚下给我叫老公,叫你给我吃!”我深深的看了一眼李青丽,嘴唇紧咬,头也不回的出了李青丽的家。

    身后传来了李青丽和那个男人嚣张的狂笑,显然,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我真的会有那样的一天。他们觉得,这不过只是我恼火之下说出的幼稚的废话而已!

    当然我自己也不相信。我在外面闯荡了也有一年多了,当然清楚,这个世界,想要有钱,是多么难的事情。钱这个东西,不是你想有,就能有的。

    但是,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若干年后,当我真的重新再一次站到李青丽的面前的时候,此时的诺言,对于我来说,实现起来压根就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当然,不论是此时的我,还是李青丽,都不会有人想的到。

    整整一天,我都无精打采。

    爹妈都去大伯家帮忙去了。叫我去我推说有点不舒服没去。就在家里躺了一天。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我爹娘给叫了起来。昨天偷懒可以,但是今天不行。大伯家堂哥今天办喜事,事情太多,我是必须要去帮忙的。

    李家村不大,所以,村民家里每家都认识。但凡是遇见这样的红白喜事,是村里家家都要出人的。份子钱不在多少,只要露个面,这本身就是一种人情往来。

    整个上午我就没闲着,帮忙搬桌子,给做饭的师傅们打下手,我也是忙的很。

    我虽然一直在忙碌,但是,我的心里却始终有些别扭。想到今天晚上我就要和我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在一起做那种事情,我感觉我这心里还真是七上八下的有种罪恶感。

    唉,不管怎么说,那可是我的嫂子啊,我怎么可以和她那样。。。。。。

    怀着忐忑的心情,这时间就快要到了中午了。婚礼开始了。

    其实,农村的婚礼,比起城市来要简单的许多。毕竟,传统的那种掀盖头,跨火盆什么的,现在在农村都已经不时兴了,而西方的那种仪式,还没能传到山里来。所以,这整个婚礼,其实是很简单的。不像城里人,又是开香槟又是酒杯塔吹泡泡什么的。山里人的婚礼,其实说白了,就是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根本就没什么仪式。

    在堂哥的婚礼上,我第一次看见了我的堂嫂,于清秀。

    于清秀不过才二十岁出头,人如其名,看起来十分的眉清目秀。我听我娘说,当初那人贩子张口就要三万块,一分钱都不能少哩,说这是个雏,还是个上大学的学生,值得起这个价钱。最后我大伯好说歹说,花了足足两万块,又搭上了我大婶的金戒指,那人贩子才不情愿的松了口。

    不过这两万多块钱应该是花的值的。因为,当我看到于清秀的第一眼起,我就忍不住怦然心动起来。

    这于清秀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当然,刘芳也很漂亮。但是,和刘芳那种妩媚的漂亮不一样,于清秀就是纯,纯的好似一汪平静的湖水。看到她,令人心中不得不升起一股将她轻轻的拥在怀中呵护她的念头。

    堂哥李玉柱喜气洋洋的,穿着一身新衣服站在前面,新娘子于清秀就站在他的身边,穿着一身红艳艳的衣服,这衣服更能显现出她的娇艳。新娘子虽然脸色看起来有几分憔悴,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美丽。当然,看的出来,于清秀的脸上很不情愿,听说,她原本是在省城里上大学的,一不小心被人贩子给拐到这里来了。

    这个于清秀的事情,我这两天听我娘说起过不少。

    这于清秀刚刚来到李家村大伯家自然是不情愿的,为此,她先是哀求,随后还闹过,企图逃跑过。但是,山里人对她这种买来的媳妇看的很紧,所以,她的这些企图,都没能实现。

    听我娘说,这个于清秀别看外表清秀,实际上却是倔的很,对于大伯家的安排,拒不从命。就连今天的婚礼,她也是打算抗拒的。没办法,为了婚礼能顺顺利利进行下去,不至于因为新娘子闹腾而叫村里人看了笑话。大伯家于是就狠狠心,将于清秀狠狠的饿了两天,饿的她走路都没有了力气,这才放心安排了婚礼。当然,为了不出岔子,大婶还是安排了村里几个彪悍的村妇,寸步不离的守在于清秀的身后。看着她,以防她做出对自己不利或者是对婚礼不利的事情出来。

    但是婚礼进行的很顺利,于清秀整个婚礼过程都十分的平静。虽然一句话没说,但是,对于大伯家的安排,她表现的十分的顺从。

    不过她的这种顺从,却叫我十分的心疼。我毕竟是上过大专的,知道山村的这种陋习,不仅违法,并且还是十分的不道德的。

    但是,就算是我对于清秀充满了怜悯,我又有什么办法。毕竟是我的亲大伯,我的亲堂哥,我就算是怜悯于清秀,也只能和我大伯堂哥站在一边。

    不过,能保护于清秀的地方,我还是尽可能的去保护她。比如,闹婚。

    闹婚,也是我们这里特有的一个风俗,类似于其他地方的闹洞房。只不过不同的是,我们这里的闹婚,更加热闹而已。

    果然。闹婚刚刚一开始,村里那些年轻人就开始不怀好意的接近新娘子。俗话说,新婚三天无大小。于是,村里的那些小年轻们,就开始忍不住开始了。

    此时,有人唱起了山里流行的新房曲:“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

    随着歌声,一众小青年就不怀好意的挤了过来。

    这样的场景,我这些年来着实也看了不少,参加了不少。并且,如我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当然是很热衷参与这样的游戏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于清秀那张苍白的俏脸以及面对众人时眼中不时流露出的那丝无奈和凄凉的时候,我的心,似乎被什么狠狠的扎了一下,所以,我当即决定,我要保护她。

    于是,我拼命的挡住了众人伸向于清秀的手,我大声的喊道:“都别动,我来,我来!”

    按照风俗,新娘子手脚腰是只能给一个人看的,谁先看到了,谁就能沾染主家的喜气,同时,这个人的举动也会对主家产生驱邪的功效。

    看到我挡在了于清秀面前,那些人自然不情愿。但是,面对我这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没有谁能挤过来。并且,按照风俗,只要有一个人看过了,他们自然是不能再为难新娘子了。

    所以,众人见无法再挤过来,便纷纷起哄,要我看。

    于是,我冲众人点点头,随后再扭过身,面对着于清秀。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近于清秀。为此,我再一次惊叹这个女孩的美丽。

    如灿星般点漆的双眸,睫毛弯弯,精致的琼鼻下一双红润的芳唇,精致的脸蛋叫人真是百看不厌。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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