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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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第一卷]

    第11节  第十一章 你死我活

    在部队的生活让我对于和人斗争有了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的理念。我以前也曾经喜欢打架,并不是因为争强好胜,也不是因为女人。而是因为寻找一种不同寻常的刺激感,这种感觉会使人很兴奋,很激动。

    那时候打架根本就不知道什么“知己知彼,战无不殆”的道理,当然,也没有必要去知道这些。但是一直进入作战部队,我们彻底的明白了作战的真正理念。

    战争是通过缜密的观察,和详细的了解敌人后方及内部的情况后,将敌人一招制胜的一场游戏。

    当然,这场游戏不同于寻常的是他要付出的并不仅仅是金钱,还有可能付出鲜血和生命。

    虽然我知道眼前的狂刀并不用我去将此人完全的了解透彻,但是我好像已经养成了这么一个习惯。战前的侦查和详细的作战计划已经成为了我在每一次战斗前的必修课。

    我知道我要简单的化妆一下,我要直接进入狂刀组织的内部,然后在暗中将这混蛋替人民绳之以法。我也清楚这样做务必会触犯到国家的法律,但是在国家的法律在短期内,一年,五年甚至十年之内难以将此人制裁的条件下。我为什么不能制造一处完美的自然死亡事件结束了这混蛋的姓命?我相信我可以办到。

    这半年的时间我几乎很少在市区闲逛,所以我对这里的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还有气候因素都处于一种完全陌生的状态。

    我想要在不知不觉中将狂刀做掉就必须详细的了解这些。于是我买了一身新衣,简单的买了一些化妆的用具之后在一个僻静的场所给自己的画好了装。

    我将自己彻底的打扮成为了一个社会文艺小青年的形象,是啊!因为我从心底里新欢这样的形象。我给我的脸上做出了一小片漂亮的纹身,就在眼角的地方。是一只狼蛛,它的头部面向我的眼球,好像马上就要钻进我的眼睛似的。我觉得现在好像回到了高中时候那个模样,潇洒,张狂,充满着个性。

    我觉得我还缺少一些什么东西,于是我来到了一件文具用品店。买了张价格四百多元的画板,还有二百多元的美术用具,于是我就这样背起了这身新的行囊,走在了这条完全陌生的街上。

    这行囊的重量很轻,我想这仅仅是对于我来说吧!这些全新的颜料还有画笔之类的东西加起来根本不到我们平时武装越野身上负重的三分之一。

    在我们训练的时候和作战的时候身上所携带的东西都是有所不同的。训练的时候身上的负重往往是在执行任务时候身上负重的一倍,我们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在平时将我们的体力训练到我们身体所能达到的极限。

    我可以简单地说一下我们特种作战队员的选拔情况,当你听完这个之后你就会知道成为一个特种作战队员是一件多么不易的事情。

    首先是特种兵的体能要求,就单方面按我们平时训练的时候来说。三十公斤以上负重越野二十五分钟必须跑完五公里,单双杠一二练习每次必须达到二百个以上,四百米障碍物穿越不得超过一分四十秒。还有投掷手榴弹百次以上,每次必须超过五十米。一分钟内标准俯卧撑一百个或者七十斤杠铃或者哑铃手推六十次。而这才仅仅是简单的体能要求。

    剩下的我也不想在多说,因为我十在不愿意再想起军队的那些日子。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又一次的哭出声来。

    我仔细地看着街道的每一处设施,还有市区的每一栋高楼。我知道这些建筑是最信得过的帮手,原因很简单,他们没不会说话。当你利用它们的时候他们会毫无怨言,当你利用完他们时他们不会因为你给的酬劳不多或者根本分文没给就去出卖你。

    我背着画板,一直走到了市中心的广场。今天的天气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大概是因为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的缘故吧。天空中的雾霾彻底的消去了踪影,蓝天终于是露了出来。在这个已经受到环境严重污染的城市中,这种天气是很少见的了。

    广场上的人很多,春天的到来让不少人走出了家门,享受春天带给人们的温暖。虽然在这个沿海的城市中,并不怎么能够把春夏秋冬分的清楚,但是这雾霾的消散似乎就是春天的到来一般。

    我的样子找来了不少人的注目,其中不乏有亮丽的姑娘在我的身后指指点点。我知道她们是在议论着我,并不是因为我太过于自恋,而是我听得见她们嘻嘻哈哈互相之间的交谈。当然这并不能引起我的兴趣。或许在我高中的时候我会回过头去,直接走到那女孩的身边问她的联系方式,或者直接走过去吻上她的双唇,然后在说一句我喜欢你。但是现在好像已经没有这个可能了。即使我的内心在不断地要求着自己发生改变,我是我知道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改变的,我需要的是时间。

    我找了一个台阶坐了下来,我将这画板还有颜料之类的东西全都摆在了眼前。在这座城市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并不在少数,但是我的出现好像引来了不少人的瞩目。

    虽然五年的时间我几乎没有再捉过画笔,但是我还是对自己充满着自信。这种自信我觉得是超乎常人想象的。

    我可以说将我只身放在一个四处都是狼群的地方,我依然可以有着对于生充满希望的自信。而这种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心理素质是一个特种作战队员必须拥有的。

    如果要我说特种部队是什么,我想说特种部队就是一支特别“荒唐”的部队。因为特种部队的每一位士兵可以充当社会中的任何一个角色,甚至是一名秘书,或者一名翻译。

    我知道了狂刀的总部就在市区广场对面的这座大厦中,这座高五十八层的大厦中。但是我并不清楚他到底在哪一层,或者那一个房间。我知道我暂时并没有必要知道这些,而我现在所要牢记在心中就是这大厦周围的每一处情况。

    我的目的并不是让狂刀屈服,我知道像这种极恶不赦的人,已经丧失了让他得以活命的机会。我心中告诉自己,要么别出手,要出手就一定要把他当做是我的敌人。是啊!我们对待敌人的唯一方式就是“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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