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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没见过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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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吓到你,我很抱歉!”烈风将她脸上的恐慌尽收眼底,温和地笑,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om-

    林小夕咧开嘴笑了笑,是的,他不是他,虽然他刚才散发出和他一样的阴冷强大的气场,但是他不是他,他和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他——韦庄,不会有这样温暖舒心的笑容。他邪恶,无情,浑身只有属于地狱的冷冽气息。

    太阳炙烤大地,燥热的空气里漂浮着浓厚的尘土的腥气。

    街上的行人并不是很多,小贩们在屋檐下抹着汗,偶尔吆喝两声,茶馆里坐满了纳凉闲聊的人,城门口的守兵百无聊赖地走来走去,偶尔遇到可疑的人,拦下来盘查几句。

    烈风他们的驼车被守兵拦截下来,例行检查。

    林小夕听到守兵向驼车走来,忙将面纱拉下来,车外传来车夫和守兵交涉的声音,守兵一听说是梁王府的驼车,哈腰弓背放行。

    出了城门,驼车一路向北行去,腾起阵阵尘沙。

    林小夕取下纱帽,拿在手中把玩,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的风景。坐在对面的烈风瞥了她一眼,“在想什么?”

    她收回目光,皱了皱眉,“我在想北庭舒望真是奇怪,莫名其妙地将我抓到西廊国,还要与我成亲,新婚之日新娘不见了,居然也不寻找。”这场婚事闹得人尽皆知,新娘失踪,他是如何收拾烂摊子的,她还真是好奇。

    烈风睨眼看她,语气不善,“你希望他找你?”

    林小夕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胡说什么,我巴不得他忘了有我这号人才好,我只是好奇他是如何收拾烂摊子的。”向前探了探身,说道,“我也很好奇,你们营救我的方案。”

    烈风耸了耸肩,笑道,“你真想知道?”

    见他知道,林小夕身体向前微探,迫切地说道,“快说快说,别卖关子。”

    他笑了笑,将昨日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

    昨日,东方珏和紫羽易容成送酒的车夫和小二,绿玫和蓝翎假扮成进宫献舞的歌舞伎,分头混入宫中,寻找林小夕的下落。

    在韦庄带走林小夕的同时,烈风大摇大摆地侵入东宫,放了一把火将侧殿点燃,引得众人纷纷跑去灭火,他自己也被几十名侍卫盯上,恶战了将近半个时辰,后来北庭舒望调来弓弩队,烈风在手下的拼死护卫下冲出重围,但两名手下却就此牺牲了。

    冲出重围,他并没有即刻离去,而是在东宫四处搜寻林小夕的下落,后来看到紫羽燃放的信号弹,知道林小夕已经不在宫里,他才离开。当然,期间他也有幸亲见北庭舒望是如何收拾烂摊子的。

    北庭舒望对外并没有公布新娘的名字,整个西京城的百姓都知道太子娶亲,却不知太子娶的是哪家女子。当他知道林小夕逃走以后,他一边令人秘密搜查,一边从刚下堂的小妾中随便找了一位,顶替林小夕拜堂入洞房。

    林小夕微微一笑,“那个顶替我的小妾是不是叫柳月眉?”

    烈风讶异,“你认识她?”

    林小夕默然,北庭舒望果真是城府深沉,先是除去柳丞相放在东宫的棋子——林风,然后封他的女儿为太子妃,显然是甩给柳丞相一巴掌再塞给他一颗糖,警告他自己既能让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可以让他堕入深渊万劫不复,关键是看他听不听话,老不老实。

    她再一琢磨,确定北庭郁都口中所谓的已经向齐帝提亲,让北庭舒望娶她为妻的事情很可能是假的,是为了骗她心甘情愿地嫁人,但同时并没有向外界公布这件事,如此一来,就算婚礼出现问题也不会落下话柄,临时娶了其他人也没人知道。

    说什么“东宫里,除了你不会再有第二个女人”其实也只是为了利用她,蒙蔽她的视线,林小夕突然觉得自己很凄惨,其他穿越女被众星拱月,捧上了天,而她的身边虽然环绕着众多美男,却一个一个的都只想着利用她,人与人,差距为何这么大呢?

    感叹之余,想起还是有真心对待自己的,比如东方珏,和眼前的面具帅哥烈风。

    思及东方珏,她的脸上不由浮现忧愁之色,昨晚那件事发生以后,她还没有机会了解他的想法,他会介意吗?本来就不是被父母赞同的一对,从此会更难面对他的父母了吧。

    黄沙,蓝天,浑然相连。

    日头已是斜斜挂着,天边几朵浮云被染成金黄色,整片天地如此宁静,只闻驼铃儿清脆的声音,一座座沙丘堆积,斜的竖的沙纹,流刻出岁月的痕迹。

    林小夕早已不耐坐在车中,在烈风的帮助下爬到骆驼背上,欣赏着美丽的大漠风光。

    驼车翻过一座沙丘,赫然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葱茏欲滴的草原。这是大漠最大的草原,适逢夏季,各种奇花异草争相开放,玉带般的河流蜿蜒其上,涟涟清水掩映,碧草鲜花越显艳丽夺目。

    “好漂亮啊!”

    一个漂亮地旋转,林小夕自骆驼背上翻身而下,足尖轻点飞向草原。

    烈风眼眸含笑,折扇在手掌上一拍,飞身追去。

    一白一红两道身影,在葱翠的草原上你追我赶,煞是惹眼。

    林小夕玩得累了,随便往草地上一躺,双手枕到脑后,望着天边绚烂的晚霞,莫名有些伤感。烈风学她的样子,躺到她的身边,望着天空,沉默不语。

    风,呼啸而过,带来清淡的花香,有几片花瓣沾染到她的头发和衣服上。

    烈风眼眸动了动,伸手拂去她身上的花瓣,揉了揉她的头发,忽地翻身坐起,挑眉笑道,“出门太匆忙忘了准备食物,不如我亲手为你准备一餐?”

    林小夕也坐了起来,侧身托着下巴,笑道,“好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倒要看看你玩什么把戏。”

    “你就等着瞧好了!”烈风爽朗地笑了几声,飞身掠出。

    百米之外,有一棵粗壮的大树,他撇下一根大拇指粗细的树枝,剃下树叶,将树枝顶端削尖,一根简易的鱼叉就做成了。

    他的衣袖高高挽起,衣摆扎在腰间,脱了鞋袜,裤腿挽至小腿,手中拿着鱼叉与滑溜溜的鱼儿搏斗,溅起的水花泼洒他一身,帅哥形象被恶搞得一塌糊涂。

    林小夕托着脑袋瞧他忙活,放声大笑起来。

    听到她笑,他还刻意回头,甩了甩长发,掐着兰花指,抛媚眼娇嗔道,“讨厌,笑什么笑,没见过帅哥啊?”

    林小夕抱着肚子爆笑,“小风风,你是从青/楼出来的吧,一定是,哎哟,我真相了!”她笑得花枝乱颤,在草地上直打滚。

    烈风抛给她一个“你好讨厌”的娇媚眼神,咬着小嘴,扭了扭小腰,跺了跺小脚。

    “好啦好啦,不行了!”林小夕一手揉肚子,一手擦泪花。半晌,眨巴眨巴大眼,“我饿了。”

    “等着,很快就好。”

    烈风唇角柔和地弯起,凝神注视河水,猛地将鱼叉抛向两米远的地方,鱼叉稳稳立起,他纵身掠过,顺手抄起鱼叉,上面一条肥美的大鱼正扑腾不停。。

    林小夕双目圆睁,身手这么好,他刚才是故意的吧。

    烈风将鱼架在火堆上烧烤,从怀里掏出好几个瓶瓶罐罐,明显做足准备的样子。洒了一些粉末到烤鱼上,不多时扑鼻而来的香味就勾起林小夕的馋虫。

    他绝对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男人,林小夕抓起一条鱼,咬了一口,啧啧赞叹。

    “都说君子远庖厨,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不赖嘛!”

    烈风见她吃得开心,将手中刚烤好的那条也递给她,淡淡道,“从七岁开始,我就自己照顾自己,最擅长的就是使自己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去。”

    跳跃的火光使他的面具看起来有些诡异,他的唇边带着似有似无的笑意,林小夕咀嚼的动作停下来,偏着头,盯着他的眼睛,“可以告诉我你的故事么?”

    烈风收起淡然的表情,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不过是一些热血少年闯荡江湖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天色也不早,我们该回去了。”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耀眼的绿色,林小夕有些舍不得。她赖在地上不肯起来,烈风拿她的小孩子脾气没办法,只得苦笑着随她。顺手在她额上敲了一下,说道,“你在这里等我,我让刘伯先回去,明天再来接我们。”

    嗯嗯,林小夕小鸡啄米般点头

    烈风扑哧笑了,摇了摇头,使用轻功向驼车飞去。

    他回来的时候,肩上扛着一张厚厚的驼绒毛毯,手上抱着一坛酒。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种江湖中人的豪爽行为让林小夕心情大爽,忍不住仰面对着明月高歌起来。

    本来是很诗情画意的事情,只可惜,她的歌声太烂,荼毒着烈风的耳朵,烈风捂着耳朵叫苦不迭,“我的小姐,你要再唱,狼群都要被你引出来了!”

    林小夕已经有些醉意,身体晃晃悠悠,扑到他的肩膀上,咯咯笑道,“不懂欣赏!我这是最流行的绵羊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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