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馋媳妇第一节 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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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这令狐就更不着调了,搭上了性命不说,还没落下一点好,背上了一身坏名声,还减了功力,要是再去投生,还得搭进去若干年的功力,这是何苦呢?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勤劳c正直c诚实才应该是本分。舒唛鎷灞癹
话说乾盛年间,在朱家庄有一户人家,户主姓朱叫朱财茂。家境富裕,是庄里有名的大户。膝下有三子二女,个个长得出息,眉清目秀的。为此,朱财茂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真是人财两旺。
尤其是大儿子朱士俊年前刚娶进来的门当户对的新媳妇令狐,更是让人看着顺眼。人不但长得好看,而且既懂事又能干,从没和公婆红过脸,对公婆孝敬有加,对丈夫体贴入微,恩恩爱爱的。对弟妹又是那么关怀备至。样样都做得周全,三从四德都让她占全了。
旧社会和现在不一样,媳妇娶进门,照样在一起生活,只是不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罢了,钱财也不分家,照吃大锅饭。这样一来可就难为新媳妇了,上有公婆,下有弟妹,还有丈夫,有好吃的先敬着公婆吃,再让着弟妹吃,上有老,下有小的,轮到自己就所剩无几了,自己只有干活的份了。
俗话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慢慢的熬吧。可是这新媳妇,也实在是觉得靠得慌,没出嫁前,在娘家时又吃又喝的,干活又少。嫁入婆家后,突然吃得少了,干的活多了,晚上还要伺候丈夫,活动量大了,还真有点受不了。
也不能怪媳妇嘴馋,你既然要让马儿跑,你就得给它吃草,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就这样她有时就趁公婆不在家,弟妹们上学堂去了的时候,再偷偷的吃点,增加点蛋白质,鸡呀蛋呀的什么的。
鸡蛋是现成的,婆婆也没有数,在烧火做饭的时候,和上点泥巴,把鸡蛋包在泥巴里,放在草木灰里焖。焖熟了赶快扒出来吃,把鸡蛋皮扔到没人看到的地方。至于鸡呀,就是家里喂的小鸡,婆婆也不太有数,就是有数也不要紧,养着这么多小鸡,每天死个一只两只的也很正常。
想吃的时候,逮上一只,把鸡头一拧,用热水一烫,鸡毛一秃,五脏一扒,顺便采个梧桐树叶一包,外边再抹上很厚的一层泥巴,照例放到炉灰里焖就是了。据说用这种方法做出来的鸡是特别的好吃。现在早已发展成为地方名吃了,据说还以此拉动了这里的旅游业呢,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书归正传,话说一天早上,吃过早饭,公公和丈夫下地干活去了,婆母去赶集了,弟妹们都上学去了,家里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她就开始烧火做饭。她坐在那里一边烧火一边就觉得自己的肚子里空荡荡的,饿得发慌。那就先搞点吃的填填肚子,到中午大家都来了家,哪有自己吃饭的份?想到这新媳妇估计他们现在一时半会还回不来,就照例又逮上了一只鸡,很快拾掇好了就又给焖上了。等焖好了以后从炉灰里扒出来,稍微凉了一会,她就拿回屋里去了。她扒开梧桐树叶一看,只见皮焖得黄嫩嫩的,热气腾腾的,你看那个鲜呀让人看了就想流口水,由于害怕别人回来看到了,也不管热不热,新媳妇是三下五除二,把鸡肉就快速的给吃下去了,光剩下了一个鸡头了。
吃得还不过瘾,她想:“鸡头我也不能放过了,我也要把它吃掉算了,人家都说鸡头上的肉吃着格外香呢。”想到这,新媳妇就把鸡头放到嘴里去了,她想让鸡头在嘴里多含一会儿,多闻闻它的香味,然后再慢慢的吃。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事有凑巧,恰在此时,大门开了,新媳妇以为是婆婆赶集回来了,吃剩的鸡骨头还没拾掇掉,吓得一时没了主意,忘了嘴里还含着个鸡头,这一着急不要紧,嘴一张,鸡头从嘴里咽下去了,恰好卡在了喉咙眼里,堵塞了气管,顿时就给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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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乾盛年间,在朱家庄有一户人家,户主姓朱叫朱财茂。家境富裕,是庄里有名的大户。膝下有三子二女,个个长得出息,眉清目秀的。为此,朱财茂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真是人财两旺。
尤其是大儿子朱士俊年前刚娶进来的门当户对的新媳妇令狐,更是让人看着顺眼。人不但长得好看,而且既懂事又能干,从没和公婆红过脸,对公婆孝敬有加,对丈夫体贴入微,恩恩爱爱的。对弟妹又是那么关怀备至。样样都做得周全,三从四德都让她占全了。
旧社会和现在不一样,媳妇娶进门,照样在一起生活,只是不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罢了,钱财也不分家,照吃大锅饭。这样一来可就难为新媳妇了,上有公婆,下有弟妹,还有丈夫,有好吃的先敬着公婆吃,再让着弟妹吃,上有老,下有小的,轮到自己就所剩无几了,自己只有干活的份了。
俗话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慢慢的熬吧。可是这新媳妇,也实在是觉得靠得慌,没出嫁前,在娘家时又吃又喝的,干活又少。嫁入婆家后,突然吃得少了,干的活多了,晚上还要伺候丈夫,活动量大了,还真有点受不了。
也不能怪媳妇嘴馋,你既然要让马儿跑,你就得给它吃草,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就这样她有时就趁公婆不在家,弟妹们上学堂去了的时候,再偷偷的吃点,增加点蛋白质,鸡呀蛋呀的什么的。
鸡蛋是现成的,婆婆也没有数,在烧火做饭的时候,和上点泥巴,把鸡蛋包在泥巴里,放在草木灰里焖。焖熟了赶快扒出来吃,把鸡蛋皮扔到没人看到的地方。至于鸡呀,就是家里喂的小鸡,婆婆也不太有数,就是有数也不要紧,养着这么多小鸡,每天死个一只两只的也很正常。
想吃的时候,逮上一只,把鸡头一拧,用热水一烫,鸡毛一秃,五脏一扒,顺便采个梧桐树叶一包,外边再抹上很厚的一层泥巴,照例放到炉灰里焖就是了。据说用这种方法做出来的鸡是特别的好吃。现在早已发展成为地方名吃了,据说还以此拉动了这里的旅游业呢,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书归正传,话说一天早上,吃过早饭,公公和丈夫下地干活去了,婆母去赶集了,弟妹们都上学去了,家里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她就开始烧火做饭。她坐在那里一边烧火一边就觉得自己的肚子里空荡荡的,饿得发慌。那就先搞点吃的填填肚子,到中午大家都来了家,哪有自己吃饭的份?想到这新媳妇估计他们现在一时半会还回不来,就照例又逮上了一只鸡,很快拾掇好了就又给焖上了。等焖好了以后从炉灰里扒出来,稍微凉了一会,她就拿回屋里去了。她扒开梧桐树叶一看,只见皮焖得黄嫩嫩的,热气腾腾的,你看那个鲜呀让人看了就想流口水,由于害怕别人回来看到了,也不管热不热,新媳妇是三下五除二,把鸡肉就快速的给吃下去了,光剩下了一个鸡头了。
吃得还不过瘾,她想:“鸡头我也不能放过了,我也要把它吃掉算了,人家都说鸡头上的肉吃着格外香呢。”想到这,新媳妇就把鸡头放到嘴里去了,她想让鸡头在嘴里多含一会儿,多闻闻它的香味,然后再慢慢的吃。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事有凑巧,恰在此时,大门开了,新媳妇以为是婆婆赶集回来了,吃剩的鸡骨头还没拾掇掉,吓得一时没了主意,忘了嘴里还含着个鸡头,这一着急不要紧,嘴一张,鸡头从嘴里咽下去了,恰好卡在了喉咙眼里,堵塞了气管,顿时就给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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