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7.勿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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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接受信号?你这是在给ifi相亲吧。”林半芙被手电筒晃得眼晕, 嫌弃地绕过苗征, “我为什么要喜欢别人?有别人喜欢我就够了。再说,赔的人要是你,那还不如孤独终老呢。”
话里带刺, 扎得人不敢靠近。
刺也分种类,有的是带刺玫瑰,有的就是带刺黄瓜了。
她很明显是前者,不用手电筒照亮都能看出是朵法国产的路易十四,唇角一勾娇艳邪恶,让人不敢下手采撷。
苗征挠了挠脸, 追过去把林半芙生生拽到角落:“别跑啊, 站住聊聊。我说了这么长一串话, 该给点辛苦费吧?”
的确该给辛苦费, 一个人身兼这强盗和小贩两种职业, 让人感动, 随口说说还用了三个成语, 看来平常没少学习充电。
林半芙脑中冒出一个新年头,看着伸到眼前的拳头, 面色微白:“买卖不成,就想明抢?”
“知道怕就好,把钱包拿出来。”苗征得意洋洋地摊开手心,“偏僻的地方坏人越多,怪自己命不好吧,可爱的小姐姐。”
“眼睛瞎成这样,下次出门就别拿手电筒了,带只导盲犬不行吗?”明明情势不利,林半芙还反常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
当他这170高90斤重的健壮没错,健壮体格是摆设吗!
苗征还没反应过来,腹部就被重重踹了一脚,不由自主俯身的同时,颈间一凉。
“你就没想过,为什么知道小巷里危险,可有人还是会往这条路走?”林半芙手中蓦地出现一把短刀,锋刃雪亮,“怪自己命不好吧,谁让你正好撞我枪口上,这位小哥哥?”
苗征垂头丧气,放弃挣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
“呀——那你想劫色?”苗征尖叫一声扔掉手电筒,捂住胸口。
林半芙:“”
她从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黑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然而现在看着苗征翘起的小指,只想说,这是我出生以来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你那点姿色我还看不上。”林半芙咳了两声,“既然抢劫抢出经验了,你肯定熟悉这座城市,我想找个人。”
苗征不管不顾地站起来,往小巷深处跑:“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就是个卖假药的,不管你找谁都不认识——”
林半芙伸出魔鬼利爪,抓住他的后衣领,调侃地笑:“撩完我就跑,不想负责了?”
地下深处的实验室。
白隐非常满足地坐在桌边,从若干瓶瓶罐罐里找出硼酸和甘油,打算调配保存蒲桃果实的浸渍液。
这间屋子家具也是一色纯白,墙壁用了吸音柔软的材料,桌角贴上硅胶。
不管在蜂巢还是在人类城市,他的标准配置都是被关在防止自残的房间里,像个精神病人。
中年男人从守备森严的门口进来,声音严厉:“既然带回蜂王,为什么马上不回来?”
他的名字叫左深,黑西装干练笔挺,明明已经四十有余,看起来却年轻,只是额头有道深深的皱纹。
白隐对他已经相当熟悉,所以没有回头,又拿出甲醛:“这么简单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她是人类啊。”
“别骗我!”左深愠怒地踢了实验台一脚,却因为桌腿过分柔软,连震动都没有。
白隐唇角掠过讥笑:“人形的蜂王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你还真信了。”
左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甩在桌上:“这个人叫林半芙对不对?我以前就认识了,时隔三十年她居然还没有变老,只有亚蜂的寄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幼卵不会寄生女性,她不是人蜂,是蜂王!”
照片飞扬,撒在各处,有一张正好落在眼前。
“不是说了么,我已经确认她是人类,你的捕获计划没用,可以放弃了。”白隐停下动作,注视照片的睫毛微微颤抖。
画面里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穿利落地黑色的制服,眼尾带着似笑非笑的弧度。
左深走上前,冷笑着按住那张照片:“当年剿灭亚蜂的战士被亚蜂寄生,太可笑了,怪不得她不着急亮明身份,原来是没脸回来!不过这样也好,找了许多年,总算能得到一只蜂王用来研究,我或许,还是这么多人里第一个得到的。”
白隐专注地用目光一寸寸描摹他指缝间的林半芙,笑容张扬,肩章上缀着一颗银色的星星。
“早知道”左深收回手,怀念地凝视那张旧照片,激动地几乎拿不稳。
“早知道,我辛辛苦苦弄死你,肯定会经常上香祭拜的。”
同一时刻,咖啡店。
“喂?我今天收到了一条项链,想尽快出手。那位先生在吗?太好了麻烦你帮忙留住他,就说,我手里可能有他在找的东西。”
陆力挂断电话,立刻脱掉服务生的围裙,翘班去了。
捡到宝贝的感觉,的确不错。
他当过小偷,自然也知道销赃的地点。黑市离咖啡店有些远,但值得跑一趟。
陆力一路上反复确认口袋里的红宝石吊坠,抵达那栋外表看上去像高级会所的建筑后,有些手抖。
现代社会,最值钱的当然是信息了!
黑市有买主丢了条类似鱼骨链配红宝石的吊坠,正在寻找,开的价码极其让人心动。
而那个有钱人,据说至今还没找到旧物呢。
陆力半个月前听人说过一句,也决定哪怕这条项链不是买家要的,拿回去调整外观,还能再试着卖一次。
再退一步讲,就算那位买家不要,他卖给其他人也是钱啊!这种精细的做工,只要出手,肯定能拿到高出市场几倍价格!
陆力乘坐电梯抵达楼顶,在保安皮笑肉不笑的不屑目光里走向预约好的房间,还回头强调:“这次是合法交易,不是偷的!”
顶层包厢,他谨慎地敲了敲门,没听到回答,却等不及,壮着胆子推门进去。
包厢里光线昏暗,只有一面电视墙的节目光影提供些许照明,松软的沙发背对正门,能看到买家的剪影。
那人没有回头,也没有把他赶走。
“把你的东西拿过来。”
声音低而纤细,是个男人。
陆力躬着身体走过去,站在沙发后,双手递上项链:“您看看,这条满意吗?”
“好像就是它。”男人似乎无须光线也能看清东西,眼睛像猫一样闪烁绿色荧光,“重量,手感,宝石的切割面,和我从前那条一模一样。”
陆力心头涌上狂喜,声音强行镇定:“那就对了,这肯定是您从前的那条!您看价格”
天降大运,这种好事竟然被他碰上了!不过那个少女手脚也不怎么干净嘛,反正吊坠不是她的。
买家站起来,及腰长发松散的垂在肩头,室内却弥漫捕猎者的危险气息:“这的确是我的东西,可项链的佩戴者早就死了,你亵渎死者遗物,还来跟我要钱?”
“您误会了,项链是我从别人那儿得到的!”陆力慌张地辩解,绕到沙发正面,努力看清他的脸。
那个男人眼神里带着一丝丝妩媚,板起脸也像在笑,瞳孔却如蛇一般冰冷锐利。
陆力倒退一步:“对了,她和你长得有点像不,至少有七八分相似!”
“偷东西又说谎,真是个坏孩子。”长发的男人笑起来,冰冷骇人的气息顿时消散。
陆力刚想松口气,却觉得心口一凉,连声音都发不出,只能虚弱地吐气:“咳,咳咳”
血液从他体内汹涌而出,飞溅到真皮沙发上,沿着表面滴落。
男人还站在原地,可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握着一颗心脏,上面血管一鼓一鼓,还在跳动。
被,被掏走了
陆力艰难地转动眼球,重重倒下,死不瞑目的视线盯着他。
从这个角度去看,陆力又发现,男人和今天见到的少女,还是有点不同。他的头发更长,左眼角有颗细小泪痣,在苍白的皮肤上格外明显。
可现在明白什么,都已经太晚了。
“知道你不喜欢这样的祭品。”长发男人拿起茶几上的白布擦干手,对着吊坠自言自语,“我亲爱的妹妹”
“哈哈哈!好久没开过这么刺激的路了!”林半芙笑得张扬,脑袋差点撞到前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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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里带刺, 扎得人不敢靠近。
刺也分种类,有的是带刺玫瑰,有的就是带刺黄瓜了。
她很明显是前者,不用手电筒照亮都能看出是朵法国产的路易十四,唇角一勾娇艳邪恶,让人不敢下手采撷。
苗征挠了挠脸, 追过去把林半芙生生拽到角落:“别跑啊, 站住聊聊。我说了这么长一串话, 该给点辛苦费吧?”
的确该给辛苦费, 一个人身兼这强盗和小贩两种职业, 让人感动, 随口说说还用了三个成语, 看来平常没少学习充电。
林半芙脑中冒出一个新年头,看着伸到眼前的拳头, 面色微白:“买卖不成,就想明抢?”
“知道怕就好,把钱包拿出来。”苗征得意洋洋地摊开手心,“偏僻的地方坏人越多,怪自己命不好吧,可爱的小姐姐。”
“眼睛瞎成这样,下次出门就别拿手电筒了,带只导盲犬不行吗?”明明情势不利,林半芙还反常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
当他这170高90斤重的健壮没错,健壮体格是摆设吗!
苗征还没反应过来,腹部就被重重踹了一脚,不由自主俯身的同时,颈间一凉。
“你就没想过,为什么知道小巷里危险,可有人还是会往这条路走?”林半芙手中蓦地出现一把短刀,锋刃雪亮,“怪自己命不好吧,谁让你正好撞我枪口上,这位小哥哥?”
苗征垂头丧气,放弃挣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要多少钱?”
“不要钱。”
“呀——那你想劫色?”苗征尖叫一声扔掉手电筒,捂住胸口。
林半芙:“”
她从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黑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然而现在看着苗征翘起的小指,只想说,这是我出生以来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你那点姿色我还看不上。”林半芙咳了两声,“既然抢劫抢出经验了,你肯定熟悉这座城市,我想找个人。”
苗征不管不顾地站起来,往小巷深处跑:“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就是个卖假药的,不管你找谁都不认识——”
林半芙伸出魔鬼利爪,抓住他的后衣领,调侃地笑:“撩完我就跑,不想负责了?”
地下深处的实验室。
白隐非常满足地坐在桌边,从若干瓶瓶罐罐里找出硼酸和甘油,打算调配保存蒲桃果实的浸渍液。
这间屋子家具也是一色纯白,墙壁用了吸音柔软的材料,桌角贴上硅胶。
不管在蜂巢还是在人类城市,他的标准配置都是被关在防止自残的房间里,像个精神病人。
中年男人从守备森严的门口进来,声音严厉:“既然带回蜂王,为什么马上不回来?”
他的名字叫左深,黑西装干练笔挺,明明已经四十有余,看起来却年轻,只是额头有道深深的皱纹。
白隐对他已经相当熟悉,所以没有回头,又拿出甲醛:“这么简单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她是人类啊。”
“别骗我!”左深愠怒地踢了实验台一脚,却因为桌腿过分柔软,连震动都没有。
白隐唇角掠过讥笑:“人形的蜂王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你还真信了。”
左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甩在桌上:“这个人叫林半芙对不对?我以前就认识了,时隔三十年她居然还没有变老,只有亚蜂的寄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幼卵不会寄生女性,她不是人蜂,是蜂王!”
照片飞扬,撒在各处,有一张正好落在眼前。
“不是说了么,我已经确认她是人类,你的捕获计划没用,可以放弃了。”白隐停下动作,注视照片的睫毛微微颤抖。
画面里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穿利落地黑色的制服,眼尾带着似笑非笑的弧度。
左深走上前,冷笑着按住那张照片:“当年剿灭亚蜂的战士被亚蜂寄生,太可笑了,怪不得她不着急亮明身份,原来是没脸回来!不过这样也好,找了许多年,总算能得到一只蜂王用来研究,我或许,还是这么多人里第一个得到的。”
白隐专注地用目光一寸寸描摹他指缝间的林半芙,笑容张扬,肩章上缀着一颗银色的星星。
“早知道”左深收回手,怀念地凝视那张旧照片,激动地几乎拿不稳。
“早知道,我辛辛苦苦弄死你,肯定会经常上香祭拜的。”
同一时刻,咖啡店。
“喂?我今天收到了一条项链,想尽快出手。那位先生在吗?太好了麻烦你帮忙留住他,就说,我手里可能有他在找的东西。”
陆力挂断电话,立刻脱掉服务生的围裙,翘班去了。
捡到宝贝的感觉,的确不错。
他当过小偷,自然也知道销赃的地点。黑市离咖啡店有些远,但值得跑一趟。
陆力一路上反复确认口袋里的红宝石吊坠,抵达那栋外表看上去像高级会所的建筑后,有些手抖。
现代社会,最值钱的当然是信息了!
黑市有买主丢了条类似鱼骨链配红宝石的吊坠,正在寻找,开的价码极其让人心动。
而那个有钱人,据说至今还没找到旧物呢。
陆力半个月前听人说过一句,也决定哪怕这条项链不是买家要的,拿回去调整外观,还能再试着卖一次。
再退一步讲,就算那位买家不要,他卖给其他人也是钱啊!这种精细的做工,只要出手,肯定能拿到高出市场几倍价格!
陆力乘坐电梯抵达楼顶,在保安皮笑肉不笑的不屑目光里走向预约好的房间,还回头强调:“这次是合法交易,不是偷的!”
顶层包厢,他谨慎地敲了敲门,没听到回答,却等不及,壮着胆子推门进去。
包厢里光线昏暗,只有一面电视墙的节目光影提供些许照明,松软的沙发背对正门,能看到买家的剪影。
那人没有回头,也没有把他赶走。
“把你的东西拿过来。”
声音低而纤细,是个男人。
陆力躬着身体走过去,站在沙发后,双手递上项链:“您看看,这条满意吗?”
“好像就是它。”男人似乎无须光线也能看清东西,眼睛像猫一样闪烁绿色荧光,“重量,手感,宝石的切割面,和我从前那条一模一样。”
陆力心头涌上狂喜,声音强行镇定:“那就对了,这肯定是您从前的那条!您看价格”
天降大运,这种好事竟然被他碰上了!不过那个少女手脚也不怎么干净嘛,反正吊坠不是她的。
买家站起来,及腰长发松散的垂在肩头,室内却弥漫捕猎者的危险气息:“这的确是我的东西,可项链的佩戴者早就死了,你亵渎死者遗物,还来跟我要钱?”
“您误会了,项链是我从别人那儿得到的!”陆力慌张地辩解,绕到沙发正面,努力看清他的脸。
那个男人眼神里带着一丝丝妩媚,板起脸也像在笑,瞳孔却如蛇一般冰冷锐利。
陆力倒退一步:“对了,她和你长得有点像不,至少有七八分相似!”
“偷东西又说谎,真是个坏孩子。”长发的男人笑起来,冰冷骇人的气息顿时消散。
陆力刚想松口气,却觉得心口一凉,连声音都发不出,只能虚弱地吐气:“咳,咳咳”
血液从他体内汹涌而出,飞溅到真皮沙发上,沿着表面滴落。
男人还站在原地,可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握着一颗心脏,上面血管一鼓一鼓,还在跳动。
被,被掏走了
陆力艰难地转动眼球,重重倒下,死不瞑目的视线盯着他。
从这个角度去看,陆力又发现,男人和今天见到的少女,还是有点不同。他的头发更长,左眼角有颗细小泪痣,在苍白的皮肤上格外明显。
可现在明白什么,都已经太晚了。
“知道你不喜欢这样的祭品。”长发男人拿起茶几上的白布擦干手,对着吊坠自言自语,“我亲爱的妹妹”
“哈哈哈!好久没开过这么刺激的路了!”林半芙笑得张扬,脑袋差点撞到前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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