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登山过坛口(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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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中,一辆马车在两骑的护送下,缓慢登山。
因为雪下得比较小,所以山上的草木葳蕤还没有全部敷上白霜。
下了雪,天气就更冷了。
向左提议让衣衫单薄的少主进车厢里面歇着。
孙骆涯摇了摇头,拿起酒囊往自己嘴里倒了口烧酒。
虽然酒里兑了水,但是扬州的土烧本就要比另外八州的土烧酒性更烈一些。扬州地道的土烧酒即便是兑了水,酒劲还是很大。短时间喝多了,嘴里会比较苦涩,对于不常喝酒的人来说,这种感觉很难受。
不过好在咱们的魔教少主是立志要喝天下最烈的酒,扬州城的土烧酒虽然烈了点,但是合他的胃口,一开始肯定是接受不了的,不过喝多了以后,会觉着扬州的土烧酒也就那么回事儿。
喝过了酒,孙骆涯就感觉自己的身体暖和多了。也不知怎么的,这次雪下的明明没有那天晚上要来得大一些,可他依旧是如此穿着的薄衫,却在大雪夜里行走一点也不会感觉到冷。
不过在大雪天里待久了之后,就会感觉到冷了。至于他为什么会如此御寒,可能这就跟他的体魄有关了。原来在没有换骨缮胎之前,他也会像孙希平一样,在员外郎的衣服外,再套上一件貂裘大氅。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体魄小有所成,就连在御寒这方面也有所提升,这会又喝过了酒,身子暖洋洋的自然就不觉着很冷了。
孙骆涯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道:“对了,向左叔,我爹他既然如今已是七境武夫了,那为什么他比我还怕冷?”
向左听完之后,朝自家少主翻了个白眼,“你以为这全天下的佛门金血是不要钱的啊?你之所以会御寒能力比七境武夫还要好,那是因为你体内有佛门金血和佛门金骨的缘故。其中佛门金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血乃人立命之根本,没了血,纵使你境界再高也没办法把命留在人间。我听说西域有妖人就是利用换掉自己身体里的血液,来达到不老不死c延年益寿的目的。只是不知道这个传闻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就有点可怕了。”
孙骆涯点点头,不再多言。
向左笑了笑,回过头,继续驾驭马车,时不时把目光落在前面那一骑身上。
之后,过了两个时辰左右,马车在角鹰山的坛口停下。
即便坛口的瞭望台上有人发现了霆兔卫与左护法护送着教主回山,可等到他们传令下去,再由下面的总坛弟子开门,也着实花费了一段不少的时间。
因为角鹰山的总坛坛口,是在山道通往山顶的路途中央设立的,准确的说倒像是两国之间的关卡岗哨。
城墙之间,又有乌金重铁打造的两扇大门,整整有十数米高,重量在一千多斤左右,要推动此等大门,没个一两百号人实在苦难。
角鹰山不同于别的大山,它是底宽中窄,然后顶峰像是一颗长着鹿角的鹰头。总坛就在鹰头那个位置。而坛口却是设立在角鹰山半山腰最窄的那个地方。
关卡的城墙,是向内弯曲的弧形墙,墙体由厚重的花岗岩打造,根据山势的高低不平,打造成五人相叠之高的围墙;而在围墙内部,每走五十步就设有一座瞭望台;瞭望台之间又有一座木桥连接,将整整一百五十座瞭望台连接在一起。
此外,瞭望台台顶不小,一座瞭望台可容纳五到十人,而且人人负弓佩刀,装备精良,任是谁也不敢随意闯荡魔教总坛的坛口。
孙骆涯靠在车厢的支柱上,看着角鹰山弟子不断从围墙里边的瞭望台上跳下,然后从外面往里推,两百多号人,硬是将重达千斤的乌金重铁巨门在数息间推动。
望着乌铁巨门缓缓向城墙内敞开,孙骆涯没来由地举起酒囊,往自己嘴里倒了口酒。然后伸手擦了擦嘴角的酒渍,塞好囊塞,甩手丢给了向左。
向左接过酒囊,拔开木塞,刚打算往自己嘴里倒口酒,却发现酒囊里早已空空如也。当他扭过头想抱怨自家少主一句的时候,他就看见那位继承了夫人极致容颜的男子,脸上挂着笑意,跳下了马车,跑到了乌铁巨门前,帮助坛中弟子推大门去了。
这时候,骑在马上的子兔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你怎么可以放任少主去干这种事情?
向左耸了耸肩,哭笑不得。
见他如此,子兔也就不再理会,回转过头,翻身下了马背,自个儿跑向了坛口的大门那边。
虽然子兔没有明言让辰兔帮忙,不过辰兔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自家的老大跟少主都去干这些粗活了,自己就一个身份低微的死士而已,哪能坐在马背上干看着?
于是,向左就又看见辰兔也从马背上下来,跑去坛口那里推大门了。
此情此景,任是让向左挠了挠头,一脸的莫名其妙,“这一个个都怎么了?咋都抢着去干这些劳累活?”
眼看着乌铁大门在子兔等人的加入后,推开的速度明显要加快了许多。向左也就没了下车去帮忙推门的义务了。他轻轻甩动缰绳,调转马头,避开了那两匹停留在路中央的马驹,驱策马车往坛口驶去。
进入了总坛的坛口,马车需要再行驶一个半时辰才能登顶角鹰山。当然了,这样的速度,在下雪天气里算是很快了。如果换做平常,则可以再省去一半的登山时间。换做是骑马的话,速度会更快。
孙骆涯帮着推开了乌铁大门,眼见马车驶来,二话不说就跳上了马车,靠在了车厢的支柱上。运动了一会儿身子以后,他就更感觉不到冷了,而且身子暖乎乎的,哪还有过冬的迹象。
子兔c辰兔则是吹了口哨子,将马驹唤了过来,然后驾马跟上,又出现在了马车前头,替向左护道。
一路上,向左好几次扭头看了眼身边那位双手枕在脑后,身子斜靠在车厢支柱上的男子,良久无言。
孙骆涯自然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于是问道:“向左叔叔,你这样一遍遍的看我,图个啥?”
向左扭过头,看着他,干笑两声,道:“我啥也不图。就是想多看几眼少主。”
“我有什么好看的?”孙骆涯疑惑道。
向左回过头,目视前方,答非所问道:“好看啊,咱们的少主最好看了。”
向左语气轻柔,似乎是在感叹。
孙骆涯白了他一眼。
然后,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于是把嗓音微微提高道:“向左叔叔,你既然说我是最好看的,那你看我和子兔姐比起来,谁更好看些?”
话音刚落。
向左紧抓缰绳的手,猛然一抖,背脊冷汗直冒,就在他准备开口解释的时候,只听前面冷冷地传来一声娇斥。
“闭嘴!做你的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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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雪下得比较小,所以山上的草木葳蕤还没有全部敷上白霜。
下了雪,天气就更冷了。
向左提议让衣衫单薄的少主进车厢里面歇着。
孙骆涯摇了摇头,拿起酒囊往自己嘴里倒了口烧酒。
虽然酒里兑了水,但是扬州的土烧本就要比另外八州的土烧酒性更烈一些。扬州地道的土烧酒即便是兑了水,酒劲还是很大。短时间喝多了,嘴里会比较苦涩,对于不常喝酒的人来说,这种感觉很难受。
不过好在咱们的魔教少主是立志要喝天下最烈的酒,扬州城的土烧酒虽然烈了点,但是合他的胃口,一开始肯定是接受不了的,不过喝多了以后,会觉着扬州的土烧酒也就那么回事儿。
喝过了酒,孙骆涯就感觉自己的身体暖和多了。也不知怎么的,这次雪下的明明没有那天晚上要来得大一些,可他依旧是如此穿着的薄衫,却在大雪夜里行走一点也不会感觉到冷。
不过在大雪天里待久了之后,就会感觉到冷了。至于他为什么会如此御寒,可能这就跟他的体魄有关了。原来在没有换骨缮胎之前,他也会像孙希平一样,在员外郎的衣服外,再套上一件貂裘大氅。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体魄小有所成,就连在御寒这方面也有所提升,这会又喝过了酒,身子暖洋洋的自然就不觉着很冷了。
孙骆涯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道:“对了,向左叔,我爹他既然如今已是七境武夫了,那为什么他比我还怕冷?”
向左听完之后,朝自家少主翻了个白眼,“你以为这全天下的佛门金血是不要钱的啊?你之所以会御寒能力比七境武夫还要好,那是因为你体内有佛门金血和佛门金骨的缘故。其中佛门金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血乃人立命之根本,没了血,纵使你境界再高也没办法把命留在人间。我听说西域有妖人就是利用换掉自己身体里的血液,来达到不老不死c延年益寿的目的。只是不知道这个传闻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就有点可怕了。”
孙骆涯点点头,不再多言。
向左笑了笑,回过头,继续驾驭马车,时不时把目光落在前面那一骑身上。
之后,过了两个时辰左右,马车在角鹰山的坛口停下。
即便坛口的瞭望台上有人发现了霆兔卫与左护法护送着教主回山,可等到他们传令下去,再由下面的总坛弟子开门,也着实花费了一段不少的时间。
因为角鹰山的总坛坛口,是在山道通往山顶的路途中央设立的,准确的说倒像是两国之间的关卡岗哨。
城墙之间,又有乌金重铁打造的两扇大门,整整有十数米高,重量在一千多斤左右,要推动此等大门,没个一两百号人实在苦难。
角鹰山不同于别的大山,它是底宽中窄,然后顶峰像是一颗长着鹿角的鹰头。总坛就在鹰头那个位置。而坛口却是设立在角鹰山半山腰最窄的那个地方。
关卡的城墙,是向内弯曲的弧形墙,墙体由厚重的花岗岩打造,根据山势的高低不平,打造成五人相叠之高的围墙;而在围墙内部,每走五十步就设有一座瞭望台;瞭望台之间又有一座木桥连接,将整整一百五十座瞭望台连接在一起。
此外,瞭望台台顶不小,一座瞭望台可容纳五到十人,而且人人负弓佩刀,装备精良,任是谁也不敢随意闯荡魔教总坛的坛口。
孙骆涯靠在车厢的支柱上,看着角鹰山弟子不断从围墙里边的瞭望台上跳下,然后从外面往里推,两百多号人,硬是将重达千斤的乌金重铁巨门在数息间推动。
望着乌铁巨门缓缓向城墙内敞开,孙骆涯没来由地举起酒囊,往自己嘴里倒了口酒。然后伸手擦了擦嘴角的酒渍,塞好囊塞,甩手丢给了向左。
向左接过酒囊,拔开木塞,刚打算往自己嘴里倒口酒,却发现酒囊里早已空空如也。当他扭过头想抱怨自家少主一句的时候,他就看见那位继承了夫人极致容颜的男子,脸上挂着笑意,跳下了马车,跑到了乌铁巨门前,帮助坛中弟子推大门去了。
这时候,骑在马上的子兔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你怎么可以放任少主去干这种事情?
向左耸了耸肩,哭笑不得。
见他如此,子兔也就不再理会,回转过头,翻身下了马背,自个儿跑向了坛口的大门那边。
虽然子兔没有明言让辰兔帮忙,不过辰兔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自家的老大跟少主都去干这些粗活了,自己就一个身份低微的死士而已,哪能坐在马背上干看着?
于是,向左就又看见辰兔也从马背上下来,跑去坛口那里推大门了。
此情此景,任是让向左挠了挠头,一脸的莫名其妙,“这一个个都怎么了?咋都抢着去干这些劳累活?”
眼看着乌铁大门在子兔等人的加入后,推开的速度明显要加快了许多。向左也就没了下车去帮忙推门的义务了。他轻轻甩动缰绳,调转马头,避开了那两匹停留在路中央的马驹,驱策马车往坛口驶去。
进入了总坛的坛口,马车需要再行驶一个半时辰才能登顶角鹰山。当然了,这样的速度,在下雪天气里算是很快了。如果换做平常,则可以再省去一半的登山时间。换做是骑马的话,速度会更快。
孙骆涯帮着推开了乌铁大门,眼见马车驶来,二话不说就跳上了马车,靠在了车厢的支柱上。运动了一会儿身子以后,他就更感觉不到冷了,而且身子暖乎乎的,哪还有过冬的迹象。
子兔c辰兔则是吹了口哨子,将马驹唤了过来,然后驾马跟上,又出现在了马车前头,替向左护道。
一路上,向左好几次扭头看了眼身边那位双手枕在脑后,身子斜靠在车厢支柱上的男子,良久无言。
孙骆涯自然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于是问道:“向左叔叔,你这样一遍遍的看我,图个啥?”
向左扭过头,看着他,干笑两声,道:“我啥也不图。就是想多看几眼少主。”
“我有什么好看的?”孙骆涯疑惑道。
向左回过头,目视前方,答非所问道:“好看啊,咱们的少主最好看了。”
向左语气轻柔,似乎是在感叹。
孙骆涯白了他一眼。
然后,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于是把嗓音微微提高道:“向左叔叔,你既然说我是最好看的,那你看我和子兔姐比起来,谁更好看些?”
话音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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