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最后的忍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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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大事出来,偌大的广场已没有人,箫小杞环顾四周,广场上早已没有了约翰他们的身影,她叹气,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鸡同鸭讲式问路,妈妈啊,她住的那个酒店究竟叫什么名字!
穿过连续的拱门和回廊,依稀传来喧闹的嬉笑声,约翰他们已经先一步回来了,此刻正在茂密葱茏的欧式花园以及极尽奢华的游泳池边上开party,箫小杞拖着虚弱的双腿面无表情穿过人群,手脚无力攀着上二楼的扶手。
“叮——约翰好感度+5,总好感度42。”
箫小杞一愣,回头,不期然对上约翰深灰的眼眸,箫小杞缓慢放开翻着扶手的手,站直,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屈膝,提了提裙摆,瞧见箫小杞的动作,约翰的眼神一敛,有些狼狈地避开视线,僵硬地侧身,讲高脚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与其他人高声谈笑,箫小杞头也不回走上二楼。
推开房门,箫小杞一边走一边把拖鞋踢飞,衣服都懒得换了,直接就躺在了床上,妈啊,她的脚要断了,想不到刚躺下没一会,肚子又开始“哗啦哗啦”地响,她忙捂着肚子跑去厕所,刚站起来,就和推门进来的约翰碰了个对面。
约翰瞧着箫小杞抱着肚子,把手里端着的盘子放下,问:“你怎样了?”
“你认为呢?”本来想要装作大度一笑而过,但箫小杞终于还是忍不住,把约翰想要过来扶她的手粗鲁挥开,“我不懂西班牙语,墨西哥也是你强行把我带来的,而且拜你所赐,我身体不舒服,而你居然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广场!”
“是他们吵着要累了要回来的。”约翰语气放地更柔软了些,也略带了些许试探,“真的很不舒服吗?”
“呵,那我是不是要道歉错怪了你。”箫小杞说,语调平淡。
“别用这样的语气说话!”不再调笑,约翰过大的怒火令箫小杞有些错愕,虽然一开始就明了那阴柔的语气下是压抑的不满,却没有想到会是这般的歇斯底里。
“好了,我现在不舒服,实在没力气照顾大少爷你的心情,你想要找点乐子的话,建议换个地方。”靠着浴室的磨沙门框,箫小杞抬手轻按着疼痛的肚子,不打算再说下去。
四目相交,约翰的眼神一闪,下一刻又深深隐了下去。
“明天到瓦卡哈的城郊兜风,我租了辆车。”约翰的语调异常地轻描淡显,“就我一人,现在加上你。”
加上她?箫小杞有些意外。
“好吧。”箫小杞拖长得音调,抿紧唇以阻止它继续往上弯,“那我就,‘勉为其难’接受你的邀请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箫小杞一边扩音和许奕说电话,一边兴奋地搭配今天要穿的衣服。
许奕是一个好姑娘,她有着地球上所有好姑娘的特质——啰嗦,在得知箫小杞跑到墨西哥去了之后,每天提心吊胆,心惊胆颤,就怕箫小杞被某个贩毒组织抓去或是死在哪一片乱战中,每天只要发现有关于墨西哥的新闻,就一定会立刻打电话告诉之。
“你听你听,墨西哥有关部门近日在该国北部的边界城市蒂华纳发现了一条长约300公里,通往美国加利福尼亚的毒品走私地道,10人为此丧命,你可千万不要去蒂华纳,知道吗?还有这条,墨西哥边界贩毒集团活动猖狂,几乎可以说是无法无天,政府束手无策,拟求助在近日在边界演练的美国军队和德国军队,最近墨西哥可不太平啊,你还是赶快回来吧。”
德国军队?箫小杞愣了一下,很快就继续埋首在行李箱里挑衣服,嘴里无所谓地喊道:“嘁,我就是和约翰他们旅游而已,哪会有什么危险?”
许奕冷哼一声,“我说约翰怎么会突然这么好心还带你去兜风,你看着别又被他耍了。”
“不会的,约翰这人虽然骄纵,但人没坏心的。”箫小杞心不在焉地答道,嗯,穿长裙比较飘逸,穿长裤不够淑女
“他这样还没坏心?我看你是瞎了狗眼!”
“别这样说好嘛。”箫小杞由衷的轻笑出声。
许奕的声音在房间里回响,“约翰真有这么好吗?让你这样喜欢。”
“嘻嘻,约翰什么都好。”
“你好肉麻,受不了,我挂了。”
“叮——约翰好感度+5,总好感度47。”
箫小杞镇定地把手机收起,却在转身之际碰触到了一双清冷却充斥着满满感动与迷惑的深灰眸,装作不知约翰早已醒来,箫小杞吃惊问道:“咦,约翰,你醒啦?”
“唔。”约翰应声,垂下眼眸,把脸埋在枕头。
“你快起来,我已经等不及要欣赏瓦哈卡的风光了。”
老实说,箫小杞对墨西哥是没多大热情的,玛雅金字塔总是烈日炎炎,辛辛苦苦爬上去,放眼四周,丛林寂寂,只有吼猴声,而一座座城池俱是西班牙殖民风情,无论大小,所有城市的中心广场一律叫做“索卡洛”,毫无惊喜,毫无个性,而那姓索名卡洛的广场上一定会有一座教堂,以至于箫小杞后来一看到教堂就头疼,至于山水,秀美不及江南,险峻不及西藏,独特不及南美,规模哪儿都不及
不过是和约翰出去,那就另当别论了,箫小杞最后选了条短裙,再配上一双能戳死人的高跟鞋,她摇了摇手中的瓶子,发现防蚊水用完了,于是走过去,推了推还躺在床上的约翰,“约翰,借你的防蚊水给我吧,我的用完了。”,在瓦哈卡没防蚊水可不行
约翰死命把头埋在枕头里,就是不肯抬起来,只是闷声说没有。
箫小杞不解,用力把约翰的脑袋转过来,比划说:“就是那瓶你每天洗澡后必喷的小黑瓶啊。”
约翰沉默片刻后,一字字回答道:“那是gui香水!”
箫小杞吃惊“啊”了一声,怪不得他一整天一股青柠檬的味儿,箫小杞还困惑呢,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整天香喷喷的,随后约翰喃喃道:“你那是防蚊水?老天,我还想怎么会有女人用这么刺鼻的香水。”
这下轮到箫小杞面如黑炭了,约翰见箫小杞吃瘪,低了头,只是笑意从唇角抑制不住地漫出来,约翰笑的时候很好看,他是个漂亮的男孩。
箫小杞就应该知道,和约翰在一起准没好事。
约翰载着箫小杞刚出了城,天地间突然就是一片迷惘的晦暗颜色,雨声如雷,风声肆虐,加上约翰这家伙为了风骚,租的是敞篷车。
一瞬间,身上的袖衫,就被雨水给浇透,全部贴在身上了,箫小杞怪叫一声,掐着约翰的脖子让他赶紧往回开。
想不到这一加速,风力更大了,风裹着雨雾迎面扑来,浸湿了雨水后的衣服重了许多,被风一打挂在身后猎猎作响,箫小杞脸上的皮肤已经冻得没了知觉,她抿着唇,一声不吭弯腰伏在了约翰的腿上。
不料这一伏,本来车子的时速就快,加上雨天路滑,在某个拐弯过后,约翰手一抖,车子穿越了左边防护栏,冲上斜坡。
一切都发生在两秒钟里,剧烈震荡以后,车子已歪歪扭扭地停在斜坡上,两人回过神来的第一件事,便是问对方:“你没事吧!”
万幸两人都安然无恙,箫小杞顿时松了一口气,浑身无力摊在座位上。
这是一个没有信号的山区路段,后面的车子已经停下来帮两人求助。
不一会,拖车来了,但是必须在没有栅栏的路口才能操作,于是呼约翰负责倒车,箫小杞下车负责扯掉缠绕在车身的铁丝网。
岂料天公不作美,雨越下越大,可怜的箫小杞一碰铁丝就全身哆嗦,两次三番以后,才发现不是自己拉的姿势不对,而是铁丝带电阿我去!智商不够用啊!
箫小杞只能脱下单薄的外套包上手继续扯,但没一会外套就被淋湿了,只能一边被电一边扯线一边大骂fxxk。
就这样箫小杞在草丛中折腾了几百米,全身湿透,无比狼狈,生平第一次经历车祸,只庆幸他们冲上的是斜坡,而不是冲下悬崖。
在目送车子被拖走,箫小杞想要穿上外套的时候,才发现她的手已经无力到拿不起外套和手机了。
她怒了,虽然知道这事其实与约翰无关,谁知道它会突然下起雨来,但就是怒了,她举起手拍向约翰的肩,发现拍上去根本是软弱无力,她更怒了,当下动嘴,约翰身高一米八,她猛地踮起脚尖,堪堪足够一口咬上约翰的脖子,嘴里含糊道:“都是你的错!”
“嘶!”约翰痛叫一声,伸手就要把箫小杞推开。
可箫小杞不干,她虽然手上没力,但她牙口可好了,咬紧牙关,如果约翰硬要拉开她,她就把他的一层皮给咬下来。
“你有病!”箫小杞一直踮着脚有点累,约翰为了脖子上的那块肉不被咬下,只好双手抱着她的腰往上托了托,“放开,这又不是我的错!”
怕约翰真的生气了,加上箫小杞也有点解气了,她终于松开口,双手很自然地圈着约翰的脖子,带着点撒娇的意味道:“我的手抖没力了,刚才被电惨了。”
“明天就会没事了。”或许是从来没说过这样安慰的话语,约翰有点不自在,他把箫小杞放下,擦了擦鼻子,左右环顾说:“我们现在还是看看怎么回酒店吧。”
租的车子被拖走了,不过好在刚才停下来帮忙其中的一个老爷子很热情,死活拽着约翰和箫小杞上他的车,大概是看着他俩可怜吧。
老爷子叫杰西,他出现之时,腰悬手枪般的小黑盒,头戴贝雷帽,斜叼着雪茄,满头银发绑成鼠状小辫,瞬间将箫小杞给捕获了,如此颓废,销魂,有范儿的男子,更不用说从他开着的那辆破皮卡上传出的音乐居然是《巴赫》,箫小杞咧嘴笑,忙不迭地往皮卡上钻。
箫小杞万分企盼要和老爷子沟通,无奈老爷子只懂西班牙语,于是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必须要约翰做翻译,遇上这家伙心情不好或起坏心思的时候,那对话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为庆祝两人劫后余生,老爷子带两人到瓦哈卡最火爆的酒吧。
“她是你女朋友?瘦瘦巴巴的,不好看。”
老爷子说这话的时候,箫小杞刚吃完最后一口的虾米,正舔着勺子,她眼巴巴看着约翰,让他再帮自己叫多一份“一杯海鲜汤”。
“一杯海鲜汤”,纯墨西哥美食,滋味酸甜,端上来的时候是一只高教玻璃杯,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汁水的颜色是介于橘色和粉色之间,还打着泡沫,用勺子一挖,一只大虾米,再一挖,又是一只大虾米,若将粘稠的海鲜汤堆在苏打饼干或各式面饼上一起送进嘴里,所有味蕾都会在瞬间苏醒。
“不性感不性感。”老爷子“啧啧”摇头。
箫小杞拉了拉约翰的衣袖问:“他说什么了?”
约翰坏笑着,得意洋洋说:“他说你不性感,配不上我。”
虽然全世界都在标榜女人要瘦,要瘦,越是瘦骨嶙峋越是美丽,但拉丁美洲可不是,他们以胖为美,他们崇拜ru房丰满到可以挂起来当米袋的生育女神,所以纤细的孩子在拉丁美洲备受冷落,风水轮流转,拉丁美洲还处在杨贵妃时代,看到那些吨位惊人的女人在一堆男人中顾盼生姿,箫小杞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电影里地主老财对阿里巴巴说:“去,去给我买个肉墩墩的女人!”
而约翰在墨西哥的这一路走得顺风顺水,虽然约翰不像美国普遍男性那样痴迷健身,但也算是高大结实,在遍地矮小敦实的墨西哥人群街头实在是夺人眼球。
箫小杞黑线了,但也无法反驳,横了老爷子一眼,端着约翰的梅斯卡尔酒与酒吧的一群年轻人碰杯,与每个人兴高采烈地说:“sa!”(干杯)
那一晚,两人玩得很开心,箫小杞一杯一杯酒地灌下去,约翰抽了一根又一根的香烟,在陌生人眼里,这活脱脱就是颓废老外的写真:破t恤,苍白面孔,烟,酒,懒洋洋。
老爷子在一旁看着他们闹,箫小杞在喝酒的间隙偷偷瞟向老爷子,有些人穷其一生都在特立独行,所有荡气回肠都会刻进他的每一条皱纹里,就像老爷子,箫小杞从见着老爷子的那一瞬间,就觉得他是那种有故事的人,于是更加懊恼得想要吐血,那时候在西班牙,如果听从奥利维尔的劝告,学点西班牙语的话,如果她精通西班牙语的话,她现在一定要问问谁才是他一生最爱的姑娘
酒吧外,天已经暗了,细雨不期而至,箫小杞穿了那双能戳死人的高跟鞋一整天,已经快残废了,约翰喝完最后一滴酒和其他人摇摇晃晃说bye,箫小杞转身时听到背后有人说:“他看起来可真快活。”
两人晃晃悠悠走路回酒店,约翰看着箫小杞穿着高跟鞋,痛苦得像在刀尖上跳舞的人鱼公主,睁着迷蒙的灰眼睛说:“你脱了鞋子吧。”
箫小杞也有点头晕,她晃了晃脑袋,撇着嘴说:“我又不是猴子,我不会赤脚走路。”
话刚出口,说时迟那时快,约翰突然像拎麻袋一样把九十多斤的箫小杞横抱了起来,箫小杞尖叫一声,顿时乐得花枝乱颤,抱着约翰的脸大大地亲了口,谁知没走出十来米,约翰就把她放了下来,迟缓地脱了鞋子,认真道:“你穿我的吧,你虽然不重,但是也不算轻的。”
箫小杞翻着白眼,决定不和他计较。
35码的脚在42码的运动鞋里就像撑船,但看着身边拎着高跟鞋的高个子,箫小杞还是喜不自禁问道:“所以你今天很快乐?”
约翰的眼睛闪烁得像夜空的繁星,“yeah——”。
“叮——约翰好感度+5,总好感度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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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连续的拱门和回廊,依稀传来喧闹的嬉笑声,约翰他们已经先一步回来了,此刻正在茂密葱茏的欧式花园以及极尽奢华的游泳池边上开party,箫小杞拖着虚弱的双腿面无表情穿过人群,手脚无力攀着上二楼的扶手。
“叮——约翰好感度+5,总好感度42。”
箫小杞一愣,回头,不期然对上约翰深灰的眼眸,箫小杞缓慢放开翻着扶手的手,站直,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屈膝,提了提裙摆,瞧见箫小杞的动作,约翰的眼神一敛,有些狼狈地避开视线,僵硬地侧身,讲高脚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与其他人高声谈笑,箫小杞头也不回走上二楼。
推开房门,箫小杞一边走一边把拖鞋踢飞,衣服都懒得换了,直接就躺在了床上,妈啊,她的脚要断了,想不到刚躺下没一会,肚子又开始“哗啦哗啦”地响,她忙捂着肚子跑去厕所,刚站起来,就和推门进来的约翰碰了个对面。
约翰瞧着箫小杞抱着肚子,把手里端着的盘子放下,问:“你怎样了?”
“你认为呢?”本来想要装作大度一笑而过,但箫小杞终于还是忍不住,把约翰想要过来扶她的手粗鲁挥开,“我不懂西班牙语,墨西哥也是你强行把我带来的,而且拜你所赐,我身体不舒服,而你居然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广场!”
“是他们吵着要累了要回来的。”约翰语气放地更柔软了些,也略带了些许试探,“真的很不舒服吗?”
“呵,那我是不是要道歉错怪了你。”箫小杞说,语调平淡。
“别用这样的语气说话!”不再调笑,约翰过大的怒火令箫小杞有些错愕,虽然一开始就明了那阴柔的语气下是压抑的不满,却没有想到会是这般的歇斯底里。
“好了,我现在不舒服,实在没力气照顾大少爷你的心情,你想要找点乐子的话,建议换个地方。”靠着浴室的磨沙门框,箫小杞抬手轻按着疼痛的肚子,不打算再说下去。
四目相交,约翰的眼神一闪,下一刻又深深隐了下去。
“明天到瓦卡哈的城郊兜风,我租了辆车。”约翰的语调异常地轻描淡显,“就我一人,现在加上你。”
加上她?箫小杞有些意外。
“好吧。”箫小杞拖长得音调,抿紧唇以阻止它继续往上弯,“那我就,‘勉为其难’接受你的邀请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箫小杞一边扩音和许奕说电话,一边兴奋地搭配今天要穿的衣服。
许奕是一个好姑娘,她有着地球上所有好姑娘的特质——啰嗦,在得知箫小杞跑到墨西哥去了之后,每天提心吊胆,心惊胆颤,就怕箫小杞被某个贩毒组织抓去或是死在哪一片乱战中,每天只要发现有关于墨西哥的新闻,就一定会立刻打电话告诉之。
“你听你听,墨西哥有关部门近日在该国北部的边界城市蒂华纳发现了一条长约300公里,通往美国加利福尼亚的毒品走私地道,10人为此丧命,你可千万不要去蒂华纳,知道吗?还有这条,墨西哥边界贩毒集团活动猖狂,几乎可以说是无法无天,政府束手无策,拟求助在近日在边界演练的美国军队和德国军队,最近墨西哥可不太平啊,你还是赶快回来吧。”
德国军队?箫小杞愣了一下,很快就继续埋首在行李箱里挑衣服,嘴里无所谓地喊道:“嘁,我就是和约翰他们旅游而已,哪会有什么危险?”
许奕冷哼一声,“我说约翰怎么会突然这么好心还带你去兜风,你看着别又被他耍了。”
“不会的,约翰这人虽然骄纵,但人没坏心的。”箫小杞心不在焉地答道,嗯,穿长裙比较飘逸,穿长裤不够淑女
“他这样还没坏心?我看你是瞎了狗眼!”
“别这样说好嘛。”箫小杞由衷的轻笑出声。
许奕的声音在房间里回响,“约翰真有这么好吗?让你这样喜欢。”
“嘻嘻,约翰什么都好。”
“你好肉麻,受不了,我挂了。”
“叮——约翰好感度+5,总好感度47。”
箫小杞镇定地把手机收起,却在转身之际碰触到了一双清冷却充斥着满满感动与迷惑的深灰眸,装作不知约翰早已醒来,箫小杞吃惊问道:“咦,约翰,你醒啦?”
“唔。”约翰应声,垂下眼眸,把脸埋在枕头。
“你快起来,我已经等不及要欣赏瓦哈卡的风光了。”
老实说,箫小杞对墨西哥是没多大热情的,玛雅金字塔总是烈日炎炎,辛辛苦苦爬上去,放眼四周,丛林寂寂,只有吼猴声,而一座座城池俱是西班牙殖民风情,无论大小,所有城市的中心广场一律叫做“索卡洛”,毫无惊喜,毫无个性,而那姓索名卡洛的广场上一定会有一座教堂,以至于箫小杞后来一看到教堂就头疼,至于山水,秀美不及江南,险峻不及西藏,独特不及南美,规模哪儿都不及
不过是和约翰出去,那就另当别论了,箫小杞最后选了条短裙,再配上一双能戳死人的高跟鞋,她摇了摇手中的瓶子,发现防蚊水用完了,于是走过去,推了推还躺在床上的约翰,“约翰,借你的防蚊水给我吧,我的用完了。”,在瓦哈卡没防蚊水可不行
约翰死命把头埋在枕头里,就是不肯抬起来,只是闷声说没有。
箫小杞不解,用力把约翰的脑袋转过来,比划说:“就是那瓶你每天洗澡后必喷的小黑瓶啊。”
约翰沉默片刻后,一字字回答道:“那是gui香水!”
箫小杞吃惊“啊”了一声,怪不得他一整天一股青柠檬的味儿,箫小杞还困惑呢,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整天香喷喷的,随后约翰喃喃道:“你那是防蚊水?老天,我还想怎么会有女人用这么刺鼻的香水。”
这下轮到箫小杞面如黑炭了,约翰见箫小杞吃瘪,低了头,只是笑意从唇角抑制不住地漫出来,约翰笑的时候很好看,他是个漂亮的男孩。
箫小杞就应该知道,和约翰在一起准没好事。
约翰载着箫小杞刚出了城,天地间突然就是一片迷惘的晦暗颜色,雨声如雷,风声肆虐,加上约翰这家伙为了风骚,租的是敞篷车。
一瞬间,身上的袖衫,就被雨水给浇透,全部贴在身上了,箫小杞怪叫一声,掐着约翰的脖子让他赶紧往回开。
想不到这一加速,风力更大了,风裹着雨雾迎面扑来,浸湿了雨水后的衣服重了许多,被风一打挂在身后猎猎作响,箫小杞脸上的皮肤已经冻得没了知觉,她抿着唇,一声不吭弯腰伏在了约翰的腿上。
不料这一伏,本来车子的时速就快,加上雨天路滑,在某个拐弯过后,约翰手一抖,车子穿越了左边防护栏,冲上斜坡。
一切都发生在两秒钟里,剧烈震荡以后,车子已歪歪扭扭地停在斜坡上,两人回过神来的第一件事,便是问对方:“你没事吧!”
万幸两人都安然无恙,箫小杞顿时松了一口气,浑身无力摊在座位上。
这是一个没有信号的山区路段,后面的车子已经停下来帮两人求助。
不一会,拖车来了,但是必须在没有栅栏的路口才能操作,于是呼约翰负责倒车,箫小杞下车负责扯掉缠绕在车身的铁丝网。
岂料天公不作美,雨越下越大,可怜的箫小杞一碰铁丝就全身哆嗦,两次三番以后,才发现不是自己拉的姿势不对,而是铁丝带电阿我去!智商不够用啊!
箫小杞只能脱下单薄的外套包上手继续扯,但没一会外套就被淋湿了,只能一边被电一边扯线一边大骂fxxk。
就这样箫小杞在草丛中折腾了几百米,全身湿透,无比狼狈,生平第一次经历车祸,只庆幸他们冲上的是斜坡,而不是冲下悬崖。
在目送车子被拖走,箫小杞想要穿上外套的时候,才发现她的手已经无力到拿不起外套和手机了。
她怒了,虽然知道这事其实与约翰无关,谁知道它会突然下起雨来,但就是怒了,她举起手拍向约翰的肩,发现拍上去根本是软弱无力,她更怒了,当下动嘴,约翰身高一米八,她猛地踮起脚尖,堪堪足够一口咬上约翰的脖子,嘴里含糊道:“都是你的错!”
“嘶!”约翰痛叫一声,伸手就要把箫小杞推开。
可箫小杞不干,她虽然手上没力,但她牙口可好了,咬紧牙关,如果约翰硬要拉开她,她就把他的一层皮给咬下来。
“你有病!”箫小杞一直踮着脚有点累,约翰为了脖子上的那块肉不被咬下,只好双手抱着她的腰往上托了托,“放开,这又不是我的错!”
怕约翰真的生气了,加上箫小杞也有点解气了,她终于松开口,双手很自然地圈着约翰的脖子,带着点撒娇的意味道:“我的手抖没力了,刚才被电惨了。”
“明天就会没事了。”或许是从来没说过这样安慰的话语,约翰有点不自在,他把箫小杞放下,擦了擦鼻子,左右环顾说:“我们现在还是看看怎么回酒店吧。”
租的车子被拖走了,不过好在刚才停下来帮忙其中的一个老爷子很热情,死活拽着约翰和箫小杞上他的车,大概是看着他俩可怜吧。
老爷子叫杰西,他出现之时,腰悬手枪般的小黑盒,头戴贝雷帽,斜叼着雪茄,满头银发绑成鼠状小辫,瞬间将箫小杞给捕获了,如此颓废,销魂,有范儿的男子,更不用说从他开着的那辆破皮卡上传出的音乐居然是《巴赫》,箫小杞咧嘴笑,忙不迭地往皮卡上钻。
箫小杞万分企盼要和老爷子沟通,无奈老爷子只懂西班牙语,于是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必须要约翰做翻译,遇上这家伙心情不好或起坏心思的时候,那对话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为庆祝两人劫后余生,老爷子带两人到瓦哈卡最火爆的酒吧。
“她是你女朋友?瘦瘦巴巴的,不好看。”
老爷子说这话的时候,箫小杞刚吃完最后一口的虾米,正舔着勺子,她眼巴巴看着约翰,让他再帮自己叫多一份“一杯海鲜汤”。
“一杯海鲜汤”,纯墨西哥美食,滋味酸甜,端上来的时候是一只高教玻璃杯,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汁水的颜色是介于橘色和粉色之间,还打着泡沫,用勺子一挖,一只大虾米,再一挖,又是一只大虾米,若将粘稠的海鲜汤堆在苏打饼干或各式面饼上一起送进嘴里,所有味蕾都会在瞬间苏醒。
“不性感不性感。”老爷子“啧啧”摇头。
箫小杞拉了拉约翰的衣袖问:“他说什么了?”
约翰坏笑着,得意洋洋说:“他说你不性感,配不上我。”
虽然全世界都在标榜女人要瘦,要瘦,越是瘦骨嶙峋越是美丽,但拉丁美洲可不是,他们以胖为美,他们崇拜ru房丰满到可以挂起来当米袋的生育女神,所以纤细的孩子在拉丁美洲备受冷落,风水轮流转,拉丁美洲还处在杨贵妃时代,看到那些吨位惊人的女人在一堆男人中顾盼生姿,箫小杞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电影里地主老财对阿里巴巴说:“去,去给我买个肉墩墩的女人!”
而约翰在墨西哥的这一路走得顺风顺水,虽然约翰不像美国普遍男性那样痴迷健身,但也算是高大结实,在遍地矮小敦实的墨西哥人群街头实在是夺人眼球。
箫小杞黑线了,但也无法反驳,横了老爷子一眼,端着约翰的梅斯卡尔酒与酒吧的一群年轻人碰杯,与每个人兴高采烈地说:“sa!”(干杯)
那一晚,两人玩得很开心,箫小杞一杯一杯酒地灌下去,约翰抽了一根又一根的香烟,在陌生人眼里,这活脱脱就是颓废老外的写真:破t恤,苍白面孔,烟,酒,懒洋洋。
老爷子在一旁看着他们闹,箫小杞在喝酒的间隙偷偷瞟向老爷子,有些人穷其一生都在特立独行,所有荡气回肠都会刻进他的每一条皱纹里,就像老爷子,箫小杞从见着老爷子的那一瞬间,就觉得他是那种有故事的人,于是更加懊恼得想要吐血,那时候在西班牙,如果听从奥利维尔的劝告,学点西班牙语的话,如果她精通西班牙语的话,她现在一定要问问谁才是他一生最爱的姑娘
酒吧外,天已经暗了,细雨不期而至,箫小杞穿了那双能戳死人的高跟鞋一整天,已经快残废了,约翰喝完最后一滴酒和其他人摇摇晃晃说bye,箫小杞转身时听到背后有人说:“他看起来可真快活。”
两人晃晃悠悠走路回酒店,约翰看着箫小杞穿着高跟鞋,痛苦得像在刀尖上跳舞的人鱼公主,睁着迷蒙的灰眼睛说:“你脱了鞋子吧。”
箫小杞也有点头晕,她晃了晃脑袋,撇着嘴说:“我又不是猴子,我不会赤脚走路。”
话刚出口,说时迟那时快,约翰突然像拎麻袋一样把九十多斤的箫小杞横抱了起来,箫小杞尖叫一声,顿时乐得花枝乱颤,抱着约翰的脸大大地亲了口,谁知没走出十来米,约翰就把她放了下来,迟缓地脱了鞋子,认真道:“你穿我的吧,你虽然不重,但是也不算轻的。”
箫小杞翻着白眼,决定不和他计较。
35码的脚在42码的运动鞋里就像撑船,但看着身边拎着高跟鞋的高个子,箫小杞还是喜不自禁问道:“所以你今天很快乐?”
约翰的眼睛闪烁得像夜空的繁星,“yeah——”。
“叮——约翰好感度+5,总好感度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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