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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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虽然最严重的三年自然灾害已经过去了很久,可是国家经济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人们的生活水平还很低,很多东西都要用粮票来买!

    象大米豆油等生活必须品都按人头规定了数量,每个月每个人只能领多少都有严格的规定!

    不象现在,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只要你有钱就行!

    可是,在那时候,就算你有钱也别想多买个半斤八两的!

    何况那时候,人们的手里也没有多少钱!

    所以总的来说,邹孝银一家虽然都能吃饱饭,也冻不着,但要想过高档生活则“力有未逮”!

    那时候,很多人家都在吃玉米面做地窝窝头,那种东西虽然象黄金一样,却难吃地要命!

    邹红川就吃过几次,开始是好奇心尝了点,但吃了几口就不再吃了,甚至宁肯饿肚子也不吃那个好看但不好吃的窝窝头!

    那时候,只有部队才能天天吃到白花花的大米白面,以及白面做成地馒头!

    那时候,邹红兵就在学院里的练习营当兵,所以邹红兵经常把连队里没有吃完的白面馒头拿回来给家人吃!

    邹孝银是个很严肃的人,偏偏严肃的人通常都有点呆板或者迂腐,邹孝银说了邹红兵几次,说这样影响不好,万一叫人看见多不好!

    邹红兵却总是笑笑,告诉爸爸没有事,不用担心!

    这不,这个星期六的晚上,邹红兵又请了假回来,身上照旧背着个小袋子,进了屋,象刚抢了手横财的山贼一样,把袋子口打开,往桌上一倒,马上就有十多个白花花的馒头滚了出来。

    邹红川每次看着这白花花的馒头,就象最贪财和妇女看见了最漂亮最昂贵的珠宝一样,两只小眼立刻睁地溜圆,如牛眼般大!

    邹红川当然不会只看不动手,他可不是什么“君子”,讲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

    邹红川不用别人说,立马拿起一个大馒头就开始吃起来,那吃相好像在沙漠里流浪了一个月之久的人出了沙漠后吃第一顿饭时的样子!

    江宁香看着小儿子如此“高雅”的吃相,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好像看着的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倒象是一个后妈看着别人生地孩子。

    邹孝银开始还说下:“慢慢吃,别着急!”

    邹红兵看着小弟的怪相,却一点儿都不生气,心里还有种莫名其妙的开心和满足!

    “好吃吗?”大哥望着小弟笑道。

    邹红川还含着半口白馒头,含糊不清的道:“嗯,好,好,好吃!比窝窝头好吃多了!”

    众人听了一阵大笑,连江宁香也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笑意。

    大哥又笑道:“好吃!那我下次再给你带点回来!”

    邹红川道:“最好是多带点!”

    大哥奇道:“怎么?这么多还不够你吃?”

    小弟叹了口气道:“二哥也要吃啊?还有爸爸妈妈也要吃啊?对了,奶奶也要吃啊?”

    大哥伸出手摸摸小弟的头,欣喜的道:“说地好,看来你也长大了!”

    邹孝银却脸有忧色的道:“这样不好,还是不要带了,叫别人看见怎么办?”

    邹红兵却满不在乎的道:“没事的爸,你放心吧,不会有事的,这都是连里吃不完剩的,我拿一点儿回来有啥关系?”

    邹红林也拿着一个白面馒头,在旁边慢慢吃,边吃边看着大哥的一身绿军装。

    邹红兵注意到了二弟的眼神,笑道:“怎么?你是不是也想穿这衣服?要不要我脱下来给你穿两天?”

    邹红林神色一喜,却又揺头道:“不用了,等我当兵了,穿自己的军装!”

    邹红兵正色道:“你真的想当兵?”说完又望着父亲,意思是询问父亲。

    邹孝银点点头道:“是地,等今年招兵就把他送去,然后在部队考军校!”

    邹红兵脸色一下子兴奋了很多,喜道:“好啊,老二!你当兵考军校,好主意,唉,可惜我的文化成绩太差,要不然我也要考军校!”

    这时,江宁香从厨房出来,叫道:“饭菜都好了,可以开饭了!”

    老大和老二都走到厨房准备吃饭,老三也紧跟在两个哥哥的后面。

    一家人都坐好了,炒了四个菜,一个鱼汤,还有一只烧鸡,菜肴很丰盛,不过,也只是今天而已,平时当然没有这么“铺张浪费”。

    邹红川现在很喜欢大哥每个礼拜天都能回来,除了可以和自己尊敬喜欢的大哥一起玩,另一个也很主要的原因就是大哥每次回来家里都会做很多好吃地,这样自己就可以好好大吃一顿!

    大家正在大快朵颐,邹孝银忽然放下筷子,道:“对了,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明天我们都去市里看看!”

    老大和老二听了都很兴奋,恨不得马上就可以去,老三却愣道:“市里有什么好看的?”

    老大望着小弟道:“市里可好玩了,还有很多高楼大厦,还有很多动物看!”

    小弟道:“县城也有动物园啊?”老大有点不屑的道:“唉,县城里的动物园跟市里面的比差太远了,市里的动物园有很多动物在城里是没有的!”

    小弟一付“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样子道:“哦,那市里面都有什么动物?”

    老大被小弟一再追问却一点儿都没有生气,就象一个最慈祥的母亲在教自己最疼爱的子女一样,笑道:“老虎见过没有?城里没有吧?”

    小弟眼睛一眨一眨地,想了想道:“没有!”

    老大又道:“企鹅呢?有没有?”

    小弟眼睛睁地大大的,道:“企鹅?什么样子?”

    老大却神秘的笑道:“嘿,这个吗?你到了市里就知道了!”

    大哥没有厌烦,江宁香却有点忍不住了,道:“你真够烦地!明天到了那里不就知道了?”

    邹红川见母亲开了口,立刻停止了“追问”,头也低下去了。

    江宁香望着几个儿子,又盯着小儿子叹气道:“你呀,要是有你两个哥哥的一半就好了!”

    邹红川听了这话,心里当然不服气,可是,嘴上却没有说出来,一双厚嘴唇反而闭地紧紧的,头更低了!

    邹孝银望了小儿子一眼,又瞅了老婆一眼,正想说点什么,忽然心里闪过一丝异样的感觉,想说的话又吞回了肚子里。

    邹红兵笑道:“老三的成绩是最好的,将来一定比我们两个强!”

    江宁香又叹了口气道:“真那样就好了!”

    吃完饭,大家各自休息。

    第二天,早上。

    邹孝银起地最早,把所有的人都叫了起来,准备出发。

    奶奶本来不想去,可是儿子和儿媳妇非要奶奶也去,说什么来了这么久还没有去市里面好好逛逛!

    当然,奶奶不会在乎这个,对奶奶而言,只要儿子和儿媳妇和和睦睦,一家人都能无病无灾的过日子就行了,奶奶再没有其它的愿望或者要求!

    这天,是个好天气,天上有云,一点点,风和日丽,是个出游玩耍的好日子!

    邹孝银一家人坐上院里的通勤车,不到七点钟就出发了!

    一行人先是到了城里的向应广场下车,然后步行五十米到了县城汽车站,坐上了开往市内的长途车。

    长途车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大连市汽车站,下了车,奶奶只觉头有点晕,于是一家人在候车室里休息一下,等奶奶好了再出发!

    先是到了市内最有名的五一劳动公园,在里面逛了一个小时,出来,经过市内最大的百货公司秋林公司,一家人又到里面逛了大半天,每个人都买了一件新衣服。

    江宁香不知道是不是心情很好,还特意给小儿子买了一件很漂亮的新衣服,小儿子却感觉有点“受宠若惊”!

    因为上有一个老人(奶奶),下面又有一个小的(邹红川)拖累,一家人走地很慢,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看看天色已晚,邹孝银决定先回家。

    其他人都无所谓,只有邹红川撅着嘴,好像谁欠他几百吊钱拖了十多年没还似地,腮帮子也鼓鼓地!

    大哥拉着小弟的手道:“算了,今天太晚了,哪天大哥带你来,去动物园好好看看!好不好?”

    邹红川眼睛一红,眼泪差点流了出来,听了大哥的话,知道形势如此,已经无法改变,也只好点点头,表示同意!

    就在一家人往回走的时候,又经过了来时看到过地秋林公司,在公司的背面阴影处的一个拐弯口,邹红川忽然听到一阵撕心裂肺般的声音,其他家人也听到了,大家都忍不住拐过去看看。

    在楼后的阴影下,一个水泥台上,坐着一个戴墨镜的中年流浪汉,流浪汉翘着二郎腿,头发又长又乱,不知道长地什么样子,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让人容易联想起电视中的丐帮帮主!

    此人的二郎腿上放着一个破旧的好像从古墓里偷出来的二胡,正在十分专心的拉着。

    邹红川是第一次听到这如泣如诉,催人泪下的二胡声,一时间,邹红川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二胡声所牵引,忽高忽低,倏紧倏松,柔肠百结,肝肠寸断

    邹红川不是个懂音乐的人,听不出流浪汉拉地是什么调,又是什么歌曲,但是邹红川本能的觉得这个流浪汉的二胡声很吸引人,非常好听,其他人也静静地望着这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静静地听着,很久,很久

    邹红川看见流浪汉的面前,灰色的地面上有一个破碗,里面只有几枚硬币,邹红川眼尖,看出来其中大部分是分币,一元的很少,大概只有一两枚而已!

    邹红川摸摸自己的裤兜,才发现自己的兜子里一文都没有,邹红川只好很遗憾的拿出自己的手。

    第二天,晴。

    城里的一中,主教学楼虽然很大,但是因为建地早,所以还没有后建的实验楼干净漂亮!

    在实验楼的一楼是初一二班教室,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照在一个男生的后背。

    这个男生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象一只被抛弃的小狼,孤独的坐在那里。

    这个男生就是邹红川。

    现在是第二节课,上课地是班主任,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妇,叫李桂莲,相貌平常的很,个子不高,教地理地,很凶。

    “于明!起来回答!”

    一个瘦瘦的男生慢慢地站起来,却闭着嘴,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

    班主任很生气,命令他走到教室前面的讲桌前。

    本来于明虽然很瘦,个子却比老师高,但是老师站在讲台上面,反而比于明高点。

    李老师拉长个脸,冷冷的盯着于明,道:“你为什么不回答?昨天有没有看书?”

    于明低垂着头,一付你说什么我也不听的样子!

    李老师脸色更加难看,手里的教棍忽然往于明肚子上捅了一下,于明的身子往后晃了一下。

    虽然李老师盯着于明看了很久,但于明就是低垂着头,一个字也不说。

    邹红川虽然坐在教室最后面一排,离老师最远,但仍然能感受到老师身上发出来的慑人的“杀气”!

    于明在前面站了一会儿,老师讲了一会儿课后,让于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于明还是低头不语,默默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也不跟老师说声“谢谢”!

    第三节课是语文课,教课地是一名二十多岁,个子高高,皮肤很白,脸目清秀典雅的样子,好像莲花出污泥一样给人一种尊敬不可亵渎的感觉!

    语文老师上课没多久就开始念一篇作文,是学生写的,老师刚念了一半,在教室前排有一个穿着洁白的衬衫的女生忽然举手站了起来,说了一句让所有学生都很震惊和意外的话,当然也包括老师,老师的表情充满了惊疑和迷惑,还有一种很心痛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你正拿着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却有人告诉你说,这个东西不是你地!

    学生中最惊讶和迷惑的当然是邹红川了,因为这篇文章不是别人写地,正是他自己写地,写地正是那天和家人逛大连时看到那个拉二胡的流浪汉时的情景!

    那么这个离邹红川远远的穿着洁白的衬衣的女生又说了什么呢?

    “老师,他的这篇文章是抄地!”女生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还回头瞅了邹红川一眼。

    这名清秀美丽的女生,说话声音不是很大,但造成的影响却不亚于一个晴天霹雳!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震撼的神色,有的偷笑,有的回头看邹红川,当然眼神中充满了鄙视,有的感到困惑,不知道谁说地是真的!

    老师白嫩的脸上霎时间变成了一片绯红,象刚喝了一瓶白酒般,脸上的肌肉似乎在抽搐,嘴角扭动,象抽筋了似地!

    老师的表情好像被人当众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一时间很尴尬,望着邹红川,问道:“你的文章是不是抄地?”

    邹红川站了起来,道:“不是!这是写地我的亲身经历!”

    不必再说什么了,老师还是半信半疑,神情激动而迟疑不决,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那么白衣女生又道:“老师——”

    她的话没有说完,老师叫她坐下,女生急了:“他写地这书上一模一样——”

    文静的女老师却不想再谈这个话题,好像一场盛宴进行了一半就不得不草草收场,令人遗憾和惋惜!

    这件事情并不大,只是小事一件,在同学当中,也只是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顶多被他们当做“茶”的谈资多说了几天而已,过不了多久,所有的同学都会忘记这件事情。

    只有两个人不会忘记:邹红川和孙秀艳!

    这件小事让他们记了一辈子,本来他们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但是就因为这件小事,把他们的命运在某个时空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也正是这件小事,带给他们彼此之间一段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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