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百零三章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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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搁下笔,将描好的西北边境与无终国的地图晾了晾,点上赤墨注了几点需要在意的地方,长长叹息道:“很多年前,怕是你已经不记得了,我在折剑山庄下遇见你的时候,就问过你一次,我们是不是见过。我的直觉一直很准的,我心中也一直感觉,你怕是一个对我很重要很重要的人。可我却记不清,在哪里遇到过你了。”
他声音清亮,却因为前些时日她的一场急病伤了嗓子,而今说话声都会有一种沉沉的,类似于低音炮的感觉。那样低沉的嗓音,于这三军皆静的夜晚之中,最适宜耳鬓厮磨的说上一些情话,若是能情动的唤上几声好姐姐,那就更完美了。
意识到怀里人的走神,沈言璟不悦的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道:“我还记得,当初你非要哥哥背着,像是只大蛤蟆一样的趴在陆千城的背上,丑死了。”
“你说什么?”陆千凉突然暴怒而起,双手揪住了沈言璟的耳朵,向两边一扯:“我给你机会你再说一遍!谁像大蛤蟆,究竟谁像大蛤蟆!”
“我!我像!”沈言璟没形象的举双手求饶,笑意难掩的扶着她坐稳,生怕挤到压到她腹中的宝贝,弯起唇角倚着车板回忆往昔:“那天你似乎不高兴,脸色阴沉沉的,一言不合就像我拔剑。我当时还想,哪家的丫头这么泼辣,日后一定是要嫁不出去了的。”
很多尘封于心底深处多年的记忆,就在他这三言两语之中渐渐的清晰起来了。那一年天青微雨,她被挑断了两根手筋,一路上闷闷不乐。天上落雨,地下湿滑。她早已长大,却留恋着年幼时的温暖,非要央着陆千城背她。
郁郁葱葱的古树之后,一片墨色衣角闪现而出,又锦衣少年郎撑伞而出,面冠如玉,如珍如珠,惊艳的叫人挪不开眼。
她说:“这么大了还叫哥哥背着,真是不知羞。”
当时她正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与沈言璟相离也已有三年之久,早已认不出,当初的豆丁已经长成了面前这满眼风月,衣袂蹁跹的少年公子。
人都说女大十八变,沈言璟能从一个软糯可爱的团子成长成一个身材匀称,举手投足不乏皇家贵气的少年王爷委实是他的基因好。
陆千凉倒也庆幸,幸得当时自己未认出久别的沈言璟,她当时对离月的恨意正值顶峰,若是知道了他就是那个识人不明,错把人当恩人的齐王殿下,怕是那一剑轻也要捅进沈言璟的心窝了,怎会被沈季平那么轻易的就格开?
“我还没见过这么凶的姑娘,提着剑凶神恶煞的模样,一言不合就要冲上来杀人,活像是我欠了她几百两银子似的。我当时就想啊,折剑山庄陆千凉少庄主,当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悍妇,日后她若是能嫁出去,我一定要给你送一份大礼,让你的新郎官拜三品,以谢救命之恩!”
陆千凉刚要动手,沈言璟却捂着耳朵笑开来:“别掐别掐,我有三品了。”
很多往事,当年不觉得如何,而今想来,却也颇有意趣。她从不是个携恩以报的人,就算是为了救人断了两根手筋,那也是她与离月之间的恩恩怨怨,牵扯不到沈言璟的身上。是以在三人一同学艺之后,就算受了再多的委屈,她也不曾对他说过一句,也不曾告诉过他,自己再也不能施针,自己握了笔便会发抖的原因。
就算是说了,也徒惹他的忧思。而今二人已经修成正果,可以说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再将这些陈年旧事拿出来说,便有些不累落了。
沈言璟认不出她来,她确实很失望。可沈言璟认出她来了,她也很开心。他的手很大,修长骨感,执笔握剑抚琴都是极好看的一双手。更难得的是,这样一双手,让她很有安全感。
陆千凉喜欢用自己的两只手握住他的手,比量着两个掌心相对时差了将近两个骨节的大,便觉得十分有趣。
而沈言璟也宠着她的一些爱好,任由她喜滋滋的抱着自己的手掌傻笑,像是哄着个孩子似的宠溺着,娇养着。
很多时候,他都在想,或许陆千凉就应该是这样的。那个能孤身一人跑到千里之外的福王封地搬救兵的不是他,那个为了给他留下生机,拖着一条断腿走了半夜仍不知痛的也不是她那个在他重伤之际,出生入死的投靠高九歌,找到京水,替他续接好全身经脉的还不是她。
真正的陆千凉,就应该被这样宠溺着,想哭便哭,想笑便笑,会同她撒娇,会强撑着睡意等他一起休息,明明已经困倦的眼皮打架却又不肯说出来。
这样的,有些女儿作态的,并不坚强的陆千凉,才应该是她。
这个人啊,在他不在的时候很坚强,却又在他在身边时温软的一触就碎,那些坚强就像是伪装在身周的壳子,只为他而敞开。
沈言璟想,其实这样的她是最好的,至少在她的心里,他是最与众不同的那个。
就像是在那年的山路上,他一眼便看出了她的与众不同,这才上去搭话。心中有过怀疑,亦是有过猜想,可庆幸的是,他最终没有找错人。
上天又将她送回到他的身边了。
那些无忧无虑的岁月,那些沉浮着看不清的脸,和一遍遍的回响在脑海心头的语声,渐渐地凝成了陆千凉的模样,隔着时光与岁月向他招手。
“我早就应该看出是你的,早在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应该认出你来了。那些根深蒂固的恩情和愧疚,都见鬼去吧。爱都爱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什么都不怕了。”沈言璟道。
终会有一个人,视你如掌珠,爱你如生命。只要你安静的等他,等他跨过时光,走到你的身边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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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音清亮,却因为前些时日她的一场急病伤了嗓子,而今说话声都会有一种沉沉的,类似于低音炮的感觉。那样低沉的嗓音,于这三军皆静的夜晚之中,最适宜耳鬓厮磨的说上一些情话,若是能情动的唤上几声好姐姐,那就更完美了。
意识到怀里人的走神,沈言璟不悦的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道:“我还记得,当初你非要哥哥背着,像是只大蛤蟆一样的趴在陆千城的背上,丑死了。”
“你说什么?”陆千凉突然暴怒而起,双手揪住了沈言璟的耳朵,向两边一扯:“我给你机会你再说一遍!谁像大蛤蟆,究竟谁像大蛤蟆!”
“我!我像!”沈言璟没形象的举双手求饶,笑意难掩的扶着她坐稳,生怕挤到压到她腹中的宝贝,弯起唇角倚着车板回忆往昔:“那天你似乎不高兴,脸色阴沉沉的,一言不合就像我拔剑。我当时还想,哪家的丫头这么泼辣,日后一定是要嫁不出去了的。”
很多尘封于心底深处多年的记忆,就在他这三言两语之中渐渐的清晰起来了。那一年天青微雨,她被挑断了两根手筋,一路上闷闷不乐。天上落雨,地下湿滑。她早已长大,却留恋着年幼时的温暖,非要央着陆千城背她。
郁郁葱葱的古树之后,一片墨色衣角闪现而出,又锦衣少年郎撑伞而出,面冠如玉,如珍如珠,惊艳的叫人挪不开眼。
她说:“这么大了还叫哥哥背着,真是不知羞。”
当时她正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与沈言璟相离也已有三年之久,早已认不出,当初的豆丁已经长成了面前这满眼风月,衣袂蹁跹的少年公子。
人都说女大十八变,沈言璟能从一个软糯可爱的团子成长成一个身材匀称,举手投足不乏皇家贵气的少年王爷委实是他的基因好。
陆千凉倒也庆幸,幸得当时自己未认出久别的沈言璟,她当时对离月的恨意正值顶峰,若是知道了他就是那个识人不明,错把人当恩人的齐王殿下,怕是那一剑轻也要捅进沈言璟的心窝了,怎会被沈季平那么轻易的就格开?
“我还没见过这么凶的姑娘,提着剑凶神恶煞的模样,一言不合就要冲上来杀人,活像是我欠了她几百两银子似的。我当时就想啊,折剑山庄陆千凉少庄主,当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悍妇,日后她若是能嫁出去,我一定要给你送一份大礼,让你的新郎官拜三品,以谢救命之恩!”
陆千凉刚要动手,沈言璟却捂着耳朵笑开来:“别掐别掐,我有三品了。”
很多往事,当年不觉得如何,而今想来,却也颇有意趣。她从不是个携恩以报的人,就算是为了救人断了两根手筋,那也是她与离月之间的恩恩怨怨,牵扯不到沈言璟的身上。是以在三人一同学艺之后,就算受了再多的委屈,她也不曾对他说过一句,也不曾告诉过他,自己再也不能施针,自己握了笔便会发抖的原因。
就算是说了,也徒惹他的忧思。而今二人已经修成正果,可以说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再将这些陈年旧事拿出来说,便有些不累落了。
沈言璟认不出她来,她确实很失望。可沈言璟认出她来了,她也很开心。他的手很大,修长骨感,执笔握剑抚琴都是极好看的一双手。更难得的是,这样一双手,让她很有安全感。
陆千凉喜欢用自己的两只手握住他的手,比量着两个掌心相对时差了将近两个骨节的大,便觉得十分有趣。
而沈言璟也宠着她的一些爱好,任由她喜滋滋的抱着自己的手掌傻笑,像是哄着个孩子似的宠溺着,娇养着。
很多时候,他都在想,或许陆千凉就应该是这样的。那个能孤身一人跑到千里之外的福王封地搬救兵的不是他,那个为了给他留下生机,拖着一条断腿走了半夜仍不知痛的也不是她那个在他重伤之际,出生入死的投靠高九歌,找到京水,替他续接好全身经脉的还不是她。
真正的陆千凉,就应该被这样宠溺着,想哭便哭,想笑便笑,会同她撒娇,会强撑着睡意等他一起休息,明明已经困倦的眼皮打架却又不肯说出来。
这样的,有些女儿作态的,并不坚强的陆千凉,才应该是她。
这个人啊,在他不在的时候很坚强,却又在他在身边时温软的一触就碎,那些坚强就像是伪装在身周的壳子,只为他而敞开。
沈言璟想,其实这样的她是最好的,至少在她的心里,他是最与众不同的那个。
就像是在那年的山路上,他一眼便看出了她的与众不同,这才上去搭话。心中有过怀疑,亦是有过猜想,可庆幸的是,他最终没有找错人。
上天又将她送回到他的身边了。
那些无忧无虑的岁月,那些沉浮着看不清的脸,和一遍遍的回响在脑海心头的语声,渐渐地凝成了陆千凉的模样,隔着时光与岁月向他招手。
“我早就应该看出是你的,早在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应该认出你来了。那些根深蒂固的恩情和愧疚,都见鬼去吧。爱都爱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什么都不怕了。”沈言璟道。
终会有一个人,视你如掌珠,爱你如生命。只要你安静的等他,等他跨过时光,走到你的身边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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