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初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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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肠辘辘,骆修文却只是直直地望着面前的少年发愣。
这并非第一次受人施舍,在这两个稚气犹存的少年面前他却呆住了。
两个少年看上去身高一样,身材也相仿,不同的是一个皮肤滑嫩白皙,另一个泛着一丝与年龄不相符的古铜色。
古铜色少年头戴一支嵌玉紫金冠,着一袭月白色的云锦长衫,衣服上秀有墨绿色的竹叶纹饰,腰间束一条三彩银丝腰带,偏左缀一只马上封侯纹饰的玉佩。
可谓浑身装束皆绮罗。
家境不好,身份低微。
这一点年仅七岁的骆修文或许还体会不到,但对锦衣玉食人家孩子的羡慕还是有的。
眼前这两个与自己一般大小的少年,一个锦衣玉带,从头到脚无不闪烁着富贵之气。
另一个只是一袭素净的白衣,全身上下无一丝配饰,然那白衣的质地却却非寻常衣料可比。
反观自己身上已经穿了三年,磨破了洞的灰色麻衣,任谁都不会没有感触。
这般年纪是没有虚荣心的,却无法回避对美的认识。
人的口味不同,粗茶淡饭不一定逊色于满汉全席。
衣着装束则不然。
在遥远的千百年后,破洞牛仔裤会成为一种时尚,在大舜朝却只是穷人的象征。
羡慕,一个七岁孩童目光里流露出的只有一种情愫,便是羡慕。
孩子的世界最是简单,或许没有童话,但自然而然的纯真是一样的。
将自己的点心递过去的凌毓想法同样很简单,这一对母子看上去好饿。
所以,纵然是自己最喜欢的莲塘糕点店的点心,他还是毫不犹豫地递了过去。
骆修文领着母亲的手,望着眼前的少年怔在当场。
骆母牵着孩子的手握得更紧了些。
“多谢二位少爷。”一边跟少年道谢,一边将面前的点心接了过来。
这便是骆修文与二位少年的第一次相遇。
他不会想到,这一刻起自己的人生改变了。
他将会与这二位少年一起在大舜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黑皮肤的少年姓凌名毓,乃当朝太尉府上的公子,而他身旁的素衣少年便是尚还年幼的骆修文。
那时他与他都是八岁,较七岁的骆修文大一岁,身高也比他高半头。
他二人同于集贤书院求学,同一个屋檐读书,同一批先生授课,然二人的学识却相差许多。
集贤书院乃大舜第一书院,达官显贵家的公子、小姐皆于此求学,比如安郡王府的沈氏姐弟,护国公府的念氏姐妹……
沐氏皇族也不例外。
太子和晋王都曾于集贤书院求学,少年之时的二人便展现出了截然相反的一面。
晋王为人内敛,各项成绩不拔尖也不拖后,除去皇子这一尊贵身份,他应该属于最不起眼的一个。
太子则不然,自小便展现出了嚣张跋扈的一面,打架斗狠无所不为。
这样的争强好胜体现在另一面,便是极强的占有欲。
那会儿的晋王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存在。
随着时间推移,当初的孩提逐渐长大,太子也隐隐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威胁。
晋王此人生性软弱,不善与人争。
长久以来太子几次三番借机打压于他,他都默默接受了,甚至未有一丝回击。
然而,这一次终于还是不一样了。
“说了让你们别乱跑,怎么一转身人又不见了。”
一个清丽的声音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传了出来,同时一个着碧色裙装的女子于其中走了出来。
此人便是沈轻寒的姐姐沈情烟。
十五岁的沈情烟已经亭亭玉立,头梳惊鹄髻,上束紫金钗,一袭碧色对襟齐胸襦裙,傲人的双峰尤其夺目,勾魂的事业线分外迷人。
拥有这般傲人身材,看上去却是英气逼人,沈情烟眉宇间透着一抹淡淡的男儿气概。
这是她陪在年幼的弟弟身边的最后一段时光,这一年的十一月,她便要起身奔赴峨眉,拜师学艺。
沈情烟快步走过来,见眼前这般情形心里便也明白了。
原来这一次这两个家伙并非贪玩儿,而是对这一双流落街头的母子心生怜悯,故才停下将手中点心送上。
她站在二人身后,两只手分别在两个小家伙稚嫩的脸蛋儿上轻轻捏了一下,继而又简单询问了面前母子的情况。
时日已晚,简单了解过骆修文母子的情况后,沈情烟决定让其先随自己回府暂住,安顿下来再去找他们于京师的亲戚。
最是孤苦无依时候,面对沈情烟的邀请母子二人自然不会拒绝。
于眼下的他们而言,寄人篱下总比饿死街头好。
安郡王府由府邸和花园组成,呈西宅东园结构,自西向东依次为宅、庭、园。
府邸的建筑又分东、中、西三路,共有正殿七间,后殿四间,后寝五间,如此规格已然逾越郡王身份。
安郡王府的建造并非有心逾制,而是大舜开国皇帝为表沈氏功绩,御笔亲书命人修建。
沈毅一人住于东路,沈情烟、沈轻寒姐弟二人于西路居中院落。
母亲早逝,父亲没有妾室,至沈氏姐妹这一代,偌大的王府长久以来只有三个主子,安郡王沈毅、安郡王世子沈轻寒与安郡王府大小姐沈情烟。
沈情烟将骆修文母子二人带回府邸,并未引其去拜见父亲,径直将其带到自己所在的西路院子,同时命下人准备晚膳送过来。
其实,她本可以在外面酒馆先给饥肠辘辘的二人点些饭菜果脯的。
奈何出门忘带荷包了,仅有的一点儿碎银子都给那两个小家伙买点心了。
一同而来的还有一个人,凌毓。
这些年来,除了书院的贵族后裔,他几乎不认识其他人。
今日好不容易于街头遇见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且看上去极其标志的少年,他断然不会轻易放其离开的。
于是,明明太尉府已经派人来催,他还是死乞白赖的决定住在安郡王府。
世事难预料。
很多年后,当一切尘埃落定,故人离散,家国倾覆,一个人站来破壁残垣的城头,不知她是否会后悔今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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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肠辘辘,骆修文却只是直直地望着面前的少年发愣。
这并非第一次受人施舍,在这两个稚气犹存的少年面前他却呆住了。
两个少年看上去身高一样,身材也相仿,不同的是一个皮肤滑嫩白皙,另一个泛着一丝与年龄不相符的古铜色。
古铜色少年头戴一支嵌玉紫金冠,着一袭月白色的云锦长衫,衣服上秀有墨绿色的竹叶纹饰,腰间束一条三彩银丝腰带,偏左缀一只马上封侯纹饰的玉佩。
可谓浑身装束皆绮罗。
家境不好,身份低微。
这一点年仅七岁的骆修文或许还体会不到,但对锦衣玉食人家孩子的羡慕还是有的。
眼前这两个与自己一般大小的少年,一个锦衣玉带,从头到脚无不闪烁着富贵之气。
另一个只是一袭素净的白衣,全身上下无一丝配饰,然那白衣的质地却却非寻常衣料可比。
反观自己身上已经穿了三年,磨破了洞的灰色麻衣,任谁都不会没有感触。
这般年纪是没有虚荣心的,却无法回避对美的认识。
人的口味不同,粗茶淡饭不一定逊色于满汉全席。
衣着装束则不然。
在遥远的千百年后,破洞牛仔裤会成为一种时尚,在大舜朝却只是穷人的象征。
羡慕,一个七岁孩童目光里流露出的只有一种情愫,便是羡慕。
孩子的世界最是简单,或许没有童话,但自然而然的纯真是一样的。
将自己的点心递过去的凌毓想法同样很简单,这一对母子看上去好饿。
所以,纵然是自己最喜欢的莲塘糕点店的点心,他还是毫不犹豫地递了过去。
骆修文领着母亲的手,望着眼前的少年怔在当场。
骆母牵着孩子的手握得更紧了些。
“多谢二位少爷。”一边跟少年道谢,一边将面前的点心接了过来。
这便是骆修文与二位少年的第一次相遇。
他不会想到,这一刻起自己的人生改变了。
他将会与这二位少年一起在大舜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黑皮肤的少年姓凌名毓,乃当朝太尉府上的公子,而他身旁的素衣少年便是尚还年幼的骆修文。
那时他与他都是八岁,较七岁的骆修文大一岁,身高也比他高半头。
他二人同于集贤书院求学,同一个屋檐读书,同一批先生授课,然二人的学识却相差许多。
集贤书院乃大舜第一书院,达官显贵家的公子、小姐皆于此求学,比如安郡王府的沈氏姐弟,护国公府的念氏姐妹……
沐氏皇族也不例外。
太子和晋王都曾于集贤书院求学,少年之时的二人便展现出了截然相反的一面。
晋王为人内敛,各项成绩不拔尖也不拖后,除去皇子这一尊贵身份,他应该属于最不起眼的一个。
太子则不然,自小便展现出了嚣张跋扈的一面,打架斗狠无所不为。
这样的争强好胜体现在另一面,便是极强的占有欲。
那会儿的晋王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存在。
随着时间推移,当初的孩提逐渐长大,太子也隐隐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威胁。
晋王此人生性软弱,不善与人争。
长久以来太子几次三番借机打压于他,他都默默接受了,甚至未有一丝回击。
然而,这一次终于还是不一样了。
“说了让你们别乱跑,怎么一转身人又不见了。”
一个清丽的声音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传了出来,同时一个着碧色裙装的女子于其中走了出来。
此人便是沈轻寒的姐姐沈情烟。
十五岁的沈情烟已经亭亭玉立,头梳惊鹄髻,上束紫金钗,一袭碧色对襟齐胸襦裙,傲人的双峰尤其夺目,勾魂的事业线分外迷人。
拥有这般傲人身材,看上去却是英气逼人,沈情烟眉宇间透着一抹淡淡的男儿气概。
这是她陪在年幼的弟弟身边的最后一段时光,这一年的十一月,她便要起身奔赴峨眉,拜师学艺。
沈情烟快步走过来,见眼前这般情形心里便也明白了。
原来这一次这两个家伙并非贪玩儿,而是对这一双流落街头的母子心生怜悯,故才停下将手中点心送上。
她站在二人身后,两只手分别在两个小家伙稚嫩的脸蛋儿上轻轻捏了一下,继而又简单询问了面前母子的情况。
时日已晚,简单了解过骆修文母子的情况后,沈情烟决定让其先随自己回府暂住,安顿下来再去找他们于京师的亲戚。
最是孤苦无依时候,面对沈情烟的邀请母子二人自然不会拒绝。
于眼下的他们而言,寄人篱下总比饿死街头好。
安郡王府由府邸和花园组成,呈西宅东园结构,自西向东依次为宅、庭、园。
府邸的建筑又分东、中、西三路,共有正殿七间,后殿四间,后寝五间,如此规格已然逾越郡王身份。
安郡王府的建造并非有心逾制,而是大舜开国皇帝为表沈氏功绩,御笔亲书命人修建。
沈毅一人住于东路,沈情烟、沈轻寒姐弟二人于西路居中院落。
母亲早逝,父亲没有妾室,至沈氏姐妹这一代,偌大的王府长久以来只有三个主子,安郡王沈毅、安郡王世子沈轻寒与安郡王府大小姐沈情烟。
沈情烟将骆修文母子二人带回府邸,并未引其去拜见父亲,径直将其带到自己所在的西路院子,同时命下人准备晚膳送过来。
其实,她本可以在外面酒馆先给饥肠辘辘的二人点些饭菜果脯的。
奈何出门忘带荷包了,仅有的一点儿碎银子都给那两个小家伙买点心了。
一同而来的还有一个人,凌毓。
这些年来,除了书院的贵族后裔,他几乎不认识其他人。
今日好不容易于街头遇见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且看上去极其标志的少年,他断然不会轻易放其离开的。
于是,明明太尉府已经派人来催,他还是死乞白赖的决定住在安郡王府。
世事难预料。
很多年后,当一切尘埃落定,故人离散,家国倾覆,一个人站来破壁残垣的城头,不知她是否会后悔今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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