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九章 我想和你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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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画看到林华有点发愣,心里暗骂了一句:“不争气的爸爸,又是一副迷茫的表情,话都不会说了吗?”
随后,林诗画脸上立刻露出笑容,甜甜地开口道:“啊,歆瑶姐姐,我刚刚还在找你呢,你可就过来了。”
林诗画向洛仙儿和她的妈妈介绍道:“阿姨,仙儿姐姐,这是冷歆瑶,今天我们三个人一起来逛超市的。”
方云疑问道:“冷歆瑶?是你的表姐吗?”
林诗画连忙点头道:“对呀,这两天哥哥放假,歆瑶姐姐正好来南江市玩,今天早上才到的,我就提议一起去逛超市,在家里囤一些喜欢吃的零食。”
洛仙儿皱了一下眉头,看着林华说:“林华,刚刚你还说,你是陪妹妹来逛超市的呢。”
冷歆瑶适时地开口:“某人啊,说不定遇到了什么心动的人呢,心情激动就给忘了。”
洛仙儿听到冷歆瑶调侃的话,吐了吐舌头,看了林华一眼。林华脸色一红,讪讪笑着,没有答话。
方云忍不住笑了起来,眼前的这一幕和洛仙儿的父亲,当初费尽心思追她时的场景,何其相似。
方云早在读高中时,就是镇上远近闻名的大家闺秀,她不仅仅是长得好看,学习成绩也是年纪前列,对于一些家务活,炒菜做饭都精通得很,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还有着一副好歌喉,平常讲话时,声音也是特别清脆悦耳。
这样一朵璀璨名花,高中并没有倾慕于任何人,方云认真学习三年,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
方云刚进入大学后,就在新生开学典礼上,咏唱了一首歌谣,她的声音清脆悦耳,歌谣的节拍也抓的很准,立刻惊呆了前来参加典礼的新生,和主持典礼的学长学姐们。
那天过后,方云的名字就在学校各院系之间,广泛地传播开来。许多同级的学生,纷纷打听方云所在的班级,试图见她一面,最好能交个朋友。
当然,对于众多男同学而言,这个朋友的含义可是要打个问号的。
方云在名声大振后,整个人依旧是活得自由自在。她上课时认真听讲,下课后和室友四处逛逛,或者一个人坐在图书馆里,选几本感兴趣的书籍,认真地读下去。
对于广大男同胞而言,方云的这种独立自主的生活态度,还有待人温和的言行举止,有着莫大的吸引力。自然,就有众多的男孩决定追求她。
那个年代的感情比较纯粹,男女双方相对保守,追求对方这件事,也是很注重形式的。标准的做法就是:两个人认识,然后聊天,熟悉到一定程度后,约出来吃饭,男孩请客。
男孩在约女孩两三次后,就等待女孩的选择了,如果女孩回请吃饭,就说明两个人有戏,男孩稍作准备后,就可以准备告白,确定关系了。
至于告白的方式,以写情书居多。那时候实体书店正兴隆,在大学城旁边一家家的林立。因为大学正是处对象的时候,书店里自然备上了众多类型的信封。
男孩们就来到实体书店,根据心仪女孩的喜好,或者气质类型选一个信封,然后买下两页方格纸,在一个明媚的午后,挥笔在方格纸上写下一句句情话,然后装入信封,挑选一个合适的日子,交给女孩。
方云当时也遇到了非常多的男孩,想要和她认识,交个朋友。但那时候并没有如今这么发达的通讯技术,大家交朋友,慢慢熟悉,只能是在生活中,面对面的交流沟通。
可一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加上方云总是待在图书馆看书,有很多男孩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来和她认识。
洛仙儿的父亲就是这批男孩中的一员,他和方云是同一级新生,当初也参加了新生开学典礼,同样是被方云的一首歌谣惊艳到了。
在典礼期间,他一直悄悄打量着方云,注意到方云与人交流时,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给人一种特别温柔的感觉。那一刻,他便决定追求方云了。
困难随之而来,他和方云并不在同一个院系,学的课程也没有交叉。平常生活中,自然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
为了追求一次偶遇,洛仙儿的父亲经常往图书馆跑,因为他了解到,方云非常喜欢读书,经常坐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半天。
但是天公不作美,洛仙儿的父亲一次都没能遇到方云,加上学校内纷纷扬扬的议论:哪个院系的谁谁谁,把洛仙儿约出去了!听说那哥们,已经去买了信封,离写情书的日子不远了。
心急火燎的他,便跑到校外书店,买了一封仿古的信封。信封上写着四个字“纸短情长”,然后他拿起笔,坐在桌子前哆哆嗦嗦一下午,愣是不知道写什么情话好。
因为他和方云根本没正式见过面,对方对他连印象都没有,直接告白要确定关系不可取。深思半天,他便在信封上写下一句:我想和你交朋友。
之后,洛仙儿的父亲便拜托一个同学,帮忙把信封交给方云。
不曾想,方云看到信纸上娟秀的字迹后,心里竟然生出了一股新鲜感,她很好奇,会是什么样的男生,写出这一封言简意赅的情书。
方云想了想后,便去询问递信的同学,之后便认识了洛仙儿的父亲。
随后关系渐深,洛仙儿的父亲便开始约她。约会期间,洛仙儿的父亲总是一副虎头虎脑的样子,有时候他做了一些傻事,惹得方云哈哈大笑。
这时候,洛仙儿的父亲就会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问方云,他哪里做的不好吗?
一来二去,他们两人便确立了关系,大学期间一直谈着甜蜜的恋爱,并且在毕业工作以后,两个人很快就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结婚以后,方云曾经问起过那封简短的信,洛仙儿的父亲给出的回答是:你那时候又不认识我,我也不会说那些煽情的话。当时我坐在书桌前,整整一个下午,觉得还是写“我想和你交朋友”合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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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林诗画脸上立刻露出笑容,甜甜地开口道:“啊,歆瑶姐姐,我刚刚还在找你呢,你可就过来了。”
林诗画向洛仙儿和她的妈妈介绍道:“阿姨,仙儿姐姐,这是冷歆瑶,今天我们三个人一起来逛超市的。”
方云疑问道:“冷歆瑶?是你的表姐吗?”
林诗画连忙点头道:“对呀,这两天哥哥放假,歆瑶姐姐正好来南江市玩,今天早上才到的,我就提议一起去逛超市,在家里囤一些喜欢吃的零食。”
洛仙儿皱了一下眉头,看着林华说:“林华,刚刚你还说,你是陪妹妹来逛超市的呢。”
冷歆瑶适时地开口:“某人啊,说不定遇到了什么心动的人呢,心情激动就给忘了。”
洛仙儿听到冷歆瑶调侃的话,吐了吐舌头,看了林华一眼。林华脸色一红,讪讪笑着,没有答话。
方云忍不住笑了起来,眼前的这一幕和洛仙儿的父亲,当初费尽心思追她时的场景,何其相似。
方云早在读高中时,就是镇上远近闻名的大家闺秀,她不仅仅是长得好看,学习成绩也是年纪前列,对于一些家务活,炒菜做饭都精通得很,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还有着一副好歌喉,平常讲话时,声音也是特别清脆悦耳。
这样一朵璀璨名花,高中并没有倾慕于任何人,方云认真学习三年,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
方云刚进入大学后,就在新生开学典礼上,咏唱了一首歌谣,她的声音清脆悦耳,歌谣的节拍也抓的很准,立刻惊呆了前来参加典礼的新生,和主持典礼的学长学姐们。
那天过后,方云的名字就在学校各院系之间,广泛地传播开来。许多同级的学生,纷纷打听方云所在的班级,试图见她一面,最好能交个朋友。
当然,对于众多男同学而言,这个朋友的含义可是要打个问号的。
方云在名声大振后,整个人依旧是活得自由自在。她上课时认真听讲,下课后和室友四处逛逛,或者一个人坐在图书馆里,选几本感兴趣的书籍,认真地读下去。
对于广大男同胞而言,方云的这种独立自主的生活态度,还有待人温和的言行举止,有着莫大的吸引力。自然,就有众多的男孩决定追求她。
那个年代的感情比较纯粹,男女双方相对保守,追求对方这件事,也是很注重形式的。标准的做法就是:两个人认识,然后聊天,熟悉到一定程度后,约出来吃饭,男孩请客。
男孩在约女孩两三次后,就等待女孩的选择了,如果女孩回请吃饭,就说明两个人有戏,男孩稍作准备后,就可以准备告白,确定关系了。
至于告白的方式,以写情书居多。那时候实体书店正兴隆,在大学城旁边一家家的林立。因为大学正是处对象的时候,书店里自然备上了众多类型的信封。
男孩们就来到实体书店,根据心仪女孩的喜好,或者气质类型选一个信封,然后买下两页方格纸,在一个明媚的午后,挥笔在方格纸上写下一句句情话,然后装入信封,挑选一个合适的日子,交给女孩。
方云当时也遇到了非常多的男孩,想要和她认识,交个朋友。但那时候并没有如今这么发达的通讯技术,大家交朋友,慢慢熟悉,只能是在生活中,面对面的交流沟通。
可一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加上方云总是待在图书馆看书,有很多男孩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来和她认识。
洛仙儿的父亲就是这批男孩中的一员,他和方云是同一级新生,当初也参加了新生开学典礼,同样是被方云的一首歌谣惊艳到了。
在典礼期间,他一直悄悄打量着方云,注意到方云与人交流时,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给人一种特别温柔的感觉。那一刻,他便决定追求方云了。
困难随之而来,他和方云并不在同一个院系,学的课程也没有交叉。平常生活中,自然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
为了追求一次偶遇,洛仙儿的父亲经常往图书馆跑,因为他了解到,方云非常喜欢读书,经常坐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半天。
但是天公不作美,洛仙儿的父亲一次都没能遇到方云,加上学校内纷纷扬扬的议论:哪个院系的谁谁谁,把洛仙儿约出去了!听说那哥们,已经去买了信封,离写情书的日子不远了。
心急火燎的他,便跑到校外书店,买了一封仿古的信封。信封上写着四个字“纸短情长”,然后他拿起笔,坐在桌子前哆哆嗦嗦一下午,愣是不知道写什么情话好。
因为他和方云根本没正式见过面,对方对他连印象都没有,直接告白要确定关系不可取。深思半天,他便在信封上写下一句:我想和你交朋友。
之后,洛仙儿的父亲便拜托一个同学,帮忙把信封交给方云。
不曾想,方云看到信纸上娟秀的字迹后,心里竟然生出了一股新鲜感,她很好奇,会是什么样的男生,写出这一封言简意赅的情书。
方云想了想后,便去询问递信的同学,之后便认识了洛仙儿的父亲。
随后关系渐深,洛仙儿的父亲便开始约她。约会期间,洛仙儿的父亲总是一副虎头虎脑的样子,有时候他做了一些傻事,惹得方云哈哈大笑。
这时候,洛仙儿的父亲就会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问方云,他哪里做的不好吗?
一来二去,他们两人便确立了关系,大学期间一直谈着甜蜜的恋爱,并且在毕业工作以后,两个人很快就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结婚以后,方云曾经问起过那封简短的信,洛仙儿的父亲给出的回答是:你那时候又不认识我,我也不会说那些煽情的话。当时我坐在书桌前,整整一个下午,觉得还是写“我想和你交朋友”合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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